丹麦一年 | Week 4(1.23-1.29)
本周大(小)事纪要:
1.尝到了超好吃的丹麦曲奇和小蛋糕
2.开启了tgtg省钱之路
3.买到了排骨,并因炸排骨触发了烟雾报警
4.通过Tendem认识了一个中文巨好的摩洛哥人Jamal
5.和上周用Couchsurfing联系过我的Sam见面
6.通过5认识了Anton,和他们一起享受了港口帆船之旅
7.通过5和6认识了超酷化学家Martin,一起弹钢琴
1.
如果从学校步行回家,我会经过哥本哈根繁华的市中心。后来我在网上看到说我经常路过的那片步行街区域,是欧洲最长的步行街,很多人根据外文直译把它翻译成“走街”。
一月的哥本哈根还是大风与寒冷并存,但每天下午赶在天黑之前(这时候还是下午三四点开始变黑)从学校回家,有时因为想要采购什么东西会先去某个地方,然后就会在繁华的走街因为四处走走看看而耗上好几个小时,常常逛到各个商店下班(晚上六七点左右)。
每天的这个时段都是我最惬意的时光,结束了一天工作,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什么有趣的地方或想逛的商店就进去逛逛。我十分喜爱逛二手商店,运气好能淘到十分实用或精美又很便宜的东西。从学校回家的Amager主街上几乎每走几步就会有一家二手商店,因此我常常逛到所有商店都关门了还没回家。而真正对什么东西有需求的时候往往很难在二手商店找到合适的物品,所以每当我路过,有时间就会进去逛逛。
本周某日我在走街逛着逛着就经过了早前标记过的La Glace,据说是哥本哈根最古老的甜品店,往往要排队好久,而我到这里的时候店外并没有人排队,所以我进去看了看。个人感觉店里的服务有点过头,像是甜品店版海底捞,不过诱人的蛋糕吸引我狠狠消费了一笔,也将店里每种口味的曲奇都买了两块。真的很好吃,分享给朋友也都被给予了高度评价。
这家店还能用支付宝,给的曲奇宣传卡竟然还有中文,可想而知……
2.
来丹麦之前早闻tgtg(Too Good To Go)大名,是个可以用很低的价格买到很多商店当天没卖完的食物的app,但是要在要求的时间段去取。本周我用它买了三次,都是面包/三明治,除了吃不完,以及有时候给的一些丹麦面包我没有面包刀可以切,没啥缺点。尤其是有一次我去一家法式甜品店拿三明治的时候,那哪里是当天没卖完的食物,我去的时候店铺还在正常营业,我亲眼看到店员当着我面从货架上给我取了不同口味的新鲜三明治一共6个,而这一单只要35dkk(30-35rmb),都不够买丹麦一个三明治的。
这六个三明治够我吃六顿,一下子觉得我在哥本哈根这个昂贵的地方能活下去了。
3.
来丹麦这么久还从来没在超市看到过排骨,本周由于实在很想吃排骨,灵机一动去家附近之前路过发现的集市里一个肉铺买到了,还可以让店员帮剁成小块。买回家后我决定用油炸的方式做蒜香排骨,尝了尝先炸的几块发现十分好吃,一时太开心就继续炸,突然房间的烟雾报警器就响了,十分刺耳,吓死我也。也不是没开抽油烟机,这里的油烟机就不是为中国烹饪设计的,程度非常轻,开了像没开一样。
人生中第一次经历这种情况,还以为会有谁来敲我的门,结果我停止油炸并开窗开门准备出去找人的时候,刚出门没走几步报警就停了,我就又回家了。像啥也没发生过一样。
丹麦家庭厨房的抽油烟机和烟雾报警灵敏度并不适合中餐烹饪,大家在丹麦做饭要小心。
4.
来丹麦后因为打算学语言,测试过app store推荐的所有语言学习软件,最后保留了Babbel和Tandem。其中Tandem是一个社交性语言交换软件,现在我已由于用不上它且觉得上面目的不单纯的人有点多而将其卸载,但本周通过它认识了一个中文巨好的摩洛哥人Jamal,可以说是我Tandem使用史上第一个也最后一个正经认识的人。
我不太喜欢这个软件以至于后来将其卸载的原因是每天通过它给我发消息闲聊(非中文学习目的)的人有点多,Jamal是我卸载这个软件之前唯一引起我注意并聊下去了的人,因为他中文实在太好,表达地道,打字也出奇地快,成功激发了我回应的兴趣。而我自身本来好奇心就很重,一连问了他好多问题,导致他中文打字速度跟不上了,最后就连语音电话聊天,全程用中文聊了个把小时,他的个人经历也让我学习到了。
他是在摩洛哥出生长大的人,母语是阿拉伯语,初高中起学习法语,高中课程均用法语授课,然后他也学了英语。他在摩洛哥接受本科教育,大学时在孔子学院学了汉语。他之所以中文这么好,是因为他在大学毕业后申请到北京的对外经贸大学读了硕士。在他申请中国的硕士课程之前,是考过了对应的HSK等级的,但在他去中国之前,中文并没有太好,也常常听不懂中国人说的中文。
比较搞笑(也让我比较欣赏)的是,他最后没有拿到中国的硕士学位,因为他参加的不是留学生课程,而是自愿选择和中国学生一起上的课,一切按中国学生的标准走。由于对他来说实在太难,最后来不及写论文copy了很多,导致论文查重没有过,没有拿到毕业证。要毕业需要再等半年重新提交申请,而半年后他的导师给他打电话问要不要再次申请时,他说“我已经工作了,我不需要了”。
他的确不需要这个学位,因为他最初申请到中国读硕士的原因就只是为了学中文,他想做翻译,这跟他的专业和学历也没有太大的关系。
现在他依然在做翻译,不过去了塞尔维亚做法语-阿拉伯语的互译,因为疫情导致摩洛哥没有中国客源了(笑)。他目前有能力在阿拉伯语、法语和中文这三种语言之间两两互译,英语也会说但做翻译没有前三门拿手。他在去中国读硕士之前本来是在摩洛哥做中文-阿拉伯语的翻译,结果发现去那边做生意或办企业的中国人说的中文他听不懂,很多都不是普通话,而是方言或带有浓重口音的普通话,于是他为了学中文,考了HSK申请去北京读硕士。最后他硕士没能毕业,但去读硕士的目的达到了,现在讲中文甚至还有北京味儿和地道的网络用语。
所以,硕士文凭对他来说的确可有可无,他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这样的人永远是我的榜样。
5.
上周我在马尔默参观的时候收到一条couchsurfing消息,来自一个男性但不是借宿请求,他说他这周会来哥哈,对中国文化很感兴趣问我愿不愿意见面认识一下。首先我很高兴他没有像其它很多男性一样不看我主页描述就给我发借宿请求,但我很疑惑(还带点不安)他为什么要说“three Chinese culture”。他的消息本身没什么特别的地方,甚至都没写我名字给称呼,要不是看到这令我不安的“three”我就不会回复了。不懂就问,于是我回了他,然后他表示很抱歉说他不小心把the打成了three,我松了口气,顺便就接受了见面的邀请,互相留了联系方式。
这周我们如约见面,于是我认识了Sam。
6.
Sam是在澳大利亚出生长大的伊朗裔英国人,有西班牙居民身份(这些都是我后来知道的)。他这次来哥哈是说走就走的旅行,起因是在伦敦的时候他的一个西班牙朋友拜访他,跟他说他要去哥本哈根看他的帆船,问他有没有兴趣一起。于是,数字游民Sam买了来哥哈的机票。
第一次见Sam的那天是周三,他在和他的西班牙朋友检查帆船,这位西班牙朋友就是Anton。由于我对他们这个船的事情也比较好奇,见到Sam之后反正也是散步聊天,就干脆和他一起去看了他们的帆船。当然,前提是我综合之前和Sam的线上交流以及见面后的感受觉得这个人比较靠谱,不会给我造成危险。
于是我认识了船主Anton。他很高兴我来看他的船,并邀请我上船坐坐,于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见识了这样的帆船,船舱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几乎是个小家,还可以烧水泡茶冲咖啡。
这条船在哥哈的港口放了很久,尚不具备远行的条件,Anton来哥哈的目的也正是为了打理修复这条船,为下一次航海旅行做准备。我们在船舱里喝着热饮聊天,我的知识边界又被拓宽了。Anton作为一个西班牙人,之所以在丹麦买帆船,是因为其它欧洲国家的船都需要许可证,而丹麦的帆船不需要许可证就可以任意航行(我理解的是这个意思,如有错误欢迎指正)。
最后由于船上实在太冷(供暖设备还没修好),我又想上厕所,而且还没吃晚饭我非常饿,我们告别Anton离开了船。Sam也需要吃晚饭,所以我们一起去顺路的Christianhavn找了家店吃了汉堡薯条。聊完这顿我以为我和Sam的见面就结束了,因为我通过couchsurfing见过的人基本都是一次性游客(笑),而第二天我还有一位马来西亚来的女生Jean需要招待。结果晚上的时候,我收到消息问我和我即将见面的马来西亚朋友愿不愿意第二天去他们的host家做饭聚餐,因为他们那儿竟然有一把炒锅。
7.
我问了我即将见面的马来西亚客人Jean,她十分喜欢也很会做饭,于是我们周四晚上去了他们的host家。这个host就是Martin,是去年诺贝尔化学奖得主手下的博后。我本以为Martin是Sam用couchsurfing找的沙发主,后来才知道他其实是Anton的朋友,而Anton是Sam多年前Airbnb的房东,后来变成了很好的朋友。我喜欢这样的故事,我认识我身边很多好朋友的方式也是如此奇妙。
Martin家有超多中国元素,都是他房东留下来的,他说他的房东是个中国文化狂热粉。而Martin作为一个化学家,对中医和中国草药充满兴趣,于是我们也交流了很多。
周五的下午天气很好,而Anton的船也调试好了,Sam兑现承诺邀请我和Jean去坐船,然后我们赶在周五日落前坐船驶出了哥本哈根的港口,看到了绝美的海上日落。除了肢体被冻到行动不便,一切都很享受。

大概是被冻坏了,坐完帆船回到家的晚上我发现自己感冒了,而且症状和我通常感冒的症状不太一样。作为出国前刚在国内感染过新冠的人,我能判断出这症状不会是新冠。(接下来一段时间我发现周围很多人都有感冒症状,有人跟我说最近欧洲有流感)
周六我听说Martin订了琴房要去教Sam弹钢琴,一下子从抱病在床的状态坐了起来,想知道关于哥本哈根练琴的渠道。而他们并不介意我的感冒,甚至要给我泡姜茶喝,于是我积极地和他们一起去了琴房练琴。去了之后我就不敢弹了,因为Martin的钢琴简直是钢琴家水准,作为一个化学家,他太酷了。
和我原来练琴的模式不一样,Martin教我弹了即兴,而且他喜欢爵士风格。最后Martin即兴演奏,我弹和弦与装饰音,Sam用一个金属柜子打手鼓(也是意外得知他会打鼓),三人配合地十分完美。虽然是个多年没有练习过的钢琴渣渣,这是我有生以来玩音乐最开心的一天。而这种体验,以及会认识这些人,会了解到有关哥哈练琴的信息,完全在我来之前对丹麦生活的想象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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