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妇还乡,要砸十亿收买负心郎的命
原文:《老妇还乡,要砸十亿收买负心郎的命》
假设人命能够用金钱来衡量的话,一条命可能会值多少钱?
瑞士知名剧作家弗里德里希·迪伦马特(Friedrich Dürrenmatt,1921—1990)告诉我们:一条人命,说不定可以值十亿。迪伦马特在其于1956年发表的剧作《老妇还乡》当中,创作了一个关于用十亿巨额收买一条人命的故事。
坐拥亿万身家的老妇克莱尔·察哈纳西安,离开了她的家乡——一个名为“居伦”的欧洲小城45年之后,某日重访故土。然而此时的居伦,早已从昔日的繁荣昌盛,沦落到一片衰颓破败。在此水深火热之际,克莱尔承诺向居伦捐赠十个亿,但条件是有人能为她“主持公道”,将当年狠心抛弃她的旧情人阿尔弗雷德·伊尔杀死……
一边是金钱的诱惑,一边是良知的拷问,面对着金钱与良知的尖锐博弈,居伦城的居民将作出怎样的抉择?至于受到千夫所指的“罪人”伊尔,又将何去何从?
迪伦马特的剧作,素来以怪诞著称。德语翻译家叶廷芳指出:“迪伦马特采用的表现手法不是一般喜剧中常见的夸张与谐谑,而是‘怪诞’,即把现实中的普遍性事物加以变形,使之怪异、荒唐,以造成和现实之间的某种距离(即失去真实感或舞台幻觉),换一句通俗的说法就是:给描写对象戴上一种假面具。”
《老妇还乡》作为迪伦马特的成名作,同样将怪诞离奇的风格,表现得淋漓尽致。
不同于《等待戈多》《秃头歌女》这类被称为“荒诞派戏剧”的作品那样反情节及反传统,表现得支离破碎,《老妇还乡》整个故事由相对连贯完整的情节构成,并大致遵循着西方传统的戏剧创作原则。不过,假如对戏剧当中的细节斟酌一番,事实上又不难发现,无论是语言、情节、人物设定,甚至是场景布置,很多地方都充斥着非自然跟反常理的色彩。
然而,在怪诞的表现形式背后,却又处处渗透着一种深邃的批判现实主义精神,传达了对现代文明所造成的人性异化的反思与担忧。

金钱对人性良知的蚕食,是《老妇还乡》最直观可见的主题。
之所以说“蚕食”,是因为居伦城的管理者及市民,实际上并非一开始就被金钱收买,而是一步一步妥协低头,直至彻底成为克莱尔的“共犯”。
最初,当克莱尔要求居伦人为她“主持公道”杀死伊尔,作为换取十亿资助的条件的时候,大家第一反应是断然拒绝的。市长当时还大义凛然地宣称“我现在以居伦城的名义拒绝接受您的捐献,以人性的名义拒绝接受捐献。我们宁可永远贫穷,也不愿意看到自己的手上沾满血迹”,这一举动甚至博得了“暴风雨般的掌声”。

但是,居伦眼下的现实情况却是百业萧条,人人饥困,甚至连政府大楼和教堂的照明费用都支付不起。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这个道理是全人类共通的,对于绝大多数人而言,在一个面包都有可能是奢侈品的时势下,人道和正义就更为遥不可及。
所以居伦城的衰败,在很大程度上也加速了克莱尔的复仇计划,因为良心和道德无法解决人们当前最迫切的温饱问题,而横空出世的“救世主”克莱尔却有本事做到。
当金钱决定着一个人的生存质量,而获取金钱的手段又充满着血与泪的时候,良知也就被迫沦为金钱的奴隶。正如克莱尔愤慨地喊出:“我正用我的金钱势力安排世界秩序。这个世界曾经把我变成一个娼妓,现在我要把它变成一个妓院。”

随着剧情的进展,居伦城的市民相继倒戈相向,背弃了当初对伊尔的承诺。不仅包括市长、警察、法官等官僚机构,就连原本一直坚定站在良知和道义立场的角色——那位曾经义愤填膺为伊尔发声,声讨克莱尔的教师,最终都成为了克莱尔的俘虏,参与到为她“主持公道”的队伍当中。
寡不敌众的伊尔,只能无奈地接受命运,为自己当年犯下的过错赎罪。
无可否认,伊尔年轻时犯下的过错,给克莱尔造成沉重的伤害,这是必须由他亲手赎罪的。但是,克莱尔从受害者转变成施害者,通过借刀杀人的手法,收买全体居伦市民替她完成这场复仇,又应该怎样评价她的罪与罚?

从居伦市民对伊尔的这场集体审判当中,还可以引申出发人深省的追问:如何看待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之下,多数派决定少数派的权利与命运,并且可能对少数派造成伤害的现象?
其实在居伦城市民的眼里,所谓的“公道”纯粹是“任由打扮的小姑娘”,至于他们裁定公道与否的标准,终究是切身的利益。他们既可以一开始打着“公道”的名义拒绝克莱尔的捐助,也可以在尝到金钱的甜头之后,同样以“公道”的名义处死本来罪不至死的伊尔。
在剧中作为“多数派”的居伦城市民,根本没有一个坚定的立场,就是由一群见风使舵的乌合之众所构成的共同体。他们虽然代表着多数人的一方,但并不等于就是代表正义的一方。

然而,多数派的力量却又不容小觑。在《论美国的民主》当中,托克维尔提出过对“多数的暴政”现象的担忧。
一方面,托克维尔并不赞同,人民里的多数派拥有决定一切社会事务的权力;另一方面,他又无法否认,多数派的意志往往是权力的根源所在。因此,托尔维尔担忧,如果没有任何力量对高于其他一切权力的社会权力加以限制,这将会严重威胁到自由。除此以外,托克维尔也一针见血地指出:
所谓的多数是什么呢?不过是很多个体的集合,这些个体都有自己的观点,而且往往有跟组成少数的个体相悖的利益。然而,如果你承认一个拥有全权的人可能滥用权力来伤害对手,那么你为什么不承认多数派也可能对少数派做出同样的事?难道人们聚在一起之后性格就会发生改变吗?在困难面前,人们的毅力会随着力量的增强而增长吗?我是不相信的。我拒绝赋予任何一位同胞为所欲为的权力,同样我也拒绝将其赋予任何一个团体。
伊尔之死,正是“多数的暴政”引发的恶果。他的命运,跟加缪笔下“死于意识形态、世俗观念的荒诞”(此句引自柳鸣九《<局外人>的社会现实内涵与人性内涵》一文)的默尔索,竟是何其相似。
在《老妇还乡》那个道德沦丧,司法失灵,群情汹涌的语境之中,集体的意志上升为判别是非的标准,甚至可以用来裁决一个人的生死,真正的公义反而荡然无存。
历史的经验早已一次次地展示过,当多数派的某些意志——不管它是否合理,有时甚至是非理性的狂热意志——不受到任何规条或律法的约束,并且成为大行其道的社会准则的话,它所带来的后果将会是灾难性的。
伊尔的毅然殉道,成全了居伦人民的重生。不过,在“公道”随时都能被任意修正的居伦城之中,谁又可以确保自己不会成为,下一个以“公道”的名义被送上刑场的“伊尔”?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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