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中的宗教与仪式》读书笔记
只写了有所体会的几篇,剩下的没什么想法。
2.《鹿港的宗教和仪式》:暗行为翻译错误,正确是暗访(àm-hóng)。鹿港的宗教仪式频率高、排场却朴素缄默;角头庙宇众多且边界模糊,实际是鹿港人在依靠机械团结构建虚假的社区纽带——经济衰落的古镇的悲怆进行曲。
3.《一个台湾城镇历史中的宗教组织》:以族群纽带为联结的宗教生态逐渐转变为以居住地划分的社区组织,以及构建于神明个体之间的官僚等级制度想象,即保生大帝为中心的树林镇道教宇宙。
5.《台湾的家庭和公共祭拜》:宗教体系是帝国权力体系的转喻,神祇是官僚阶层,祖先是在地自家人,鬼是未知的他者。
6.《神、鬼和祖先》:上一篇观点的白话叙述版。要素众多:灶神信仰/土地公信仰/渡火/“玩忽职守”的神祇/早夭的他者孩童及女性/姑娘庙/冥婚及捡红包/童养媳(新妇仔)/入赘/冥币。
9.《广东的萨满信仰》:“天堂花园”是否是粤文化特有的概念?
10.《宇宙的对立:“母亲—孩童”的症候群》:基于“奇”机制的一系列功能调整:对孕妇产前产后的行为禁锢(禁出门/饮食限制/禁洗头)、对新生儿的生命控制(服根入药/肚脐抹牛粪/服镇定剂/遗弃“怨灵”)、契过仪式(他人/神祇/树石)、改五行、改称呼(阿姊/阿嫂/阿奶)。
12.《姻亲和亲属仪式》:娶方对嫁方亲属的恭谦源于嫁方在观念上被赋予了“转化者”的身份属性以及行使转化仪式的权柄。虽然怎么看都像是娶方家族再用最小的付出(礼数)换取最大化的利益(金钱和繁衍“工具”),而出嫁女性的权力被转嫁给其兄弟,又是对女性的权力盘剥和男性的赋权。
13.《道教仪式中的疏文》:当代道教根本是被法教篡了社会地位,只剩疏文这一项差异来彰显自己的正统宗教地位。
14.《道教仪式的正统与异端》:这一篇相当于是在反馈上一篇的道法差异,正统与否有什么所谓,能赚钱就好,虽然赚钱也离不开阿司匹林,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