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特辑② | 黑格尔论劳动
【编者按】五一劳动节的由来可追溯至1889年7月14日,当时各国马克思主义者在法国巴黎隆重召开了社会主义者代表大会。在这次大会上,法国代表拉文提议:把1886年5月1日美国工人争取八小时工作制的斗争日,定为国际无产阶级的共同节日。与会代表一致同意,通过了这项具有历史意义的决议。从此,“五一”国际劳动节便诞生了。百余年后的今天,在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日益发展与深入的时代背景之下,劳动与劳动者的问题也变得更为复杂,如何让劳动者重新获得支配劳动的自主、自在与自由,如何设想一种新的社会联合方式以使“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条件”,这些都是生活于当下的我们不得不去认真思考的问题。为此,实践与文本公众号将持续推出“劳动特辑”系列文章,以飨读者。
本期文章节选自《黑格尔全集(第6卷):耶拿体系草稿I》“残篇22 绝对必然的是……”([德]黑格尔:《黑格尔全集. 第6卷,耶拿体系草稿. I.》 郭大为、梁志学译,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第247-264页)
“残篇22:绝对必然的是……

绝对必然的是[1],意识在家庭里达到的总体都在另一个这样的总体中认识意识,认识自身。在这种认识中,每个人对于另一个人都直接是一个绝对单个的人。每个人都在另一个入的意识中设定自己,扬弃另一个人的个别性,或者说,每个人都在他的意识中把另一个人[设定] 为意识的一种绝对个别性。这就是相互承认,而且我们看到,这种承认作为单纯承认,作为把这个本来是意识的一种个别总体的人设定于意识的另一种个别总体的活动,是如何能够现实存在的。这种单个的人的财产和存在的任何个别性都表现为与他的整个本质结合起来,被纳入了他的无差别性,并且他把每个环节都设定为其自身,就这两点而言,这种单个的人仅仅是一种意识;因为这就是意识,是世界的观念性存在。因此,对他的某一个别性的侵犯都是无限的,是一种绝对的伤害,是对他作为一个整体的伤害,是对他的尊容的伤害;为每一单个环节发生的冲突都是一场为整体进行的斗争[2]。
物、规定性根本没有被视为重要东西或一种东西,倒不如说,它是完全遭到毁灭的,完全理想的;它仅仅是这样的东西:它对我有关系,我是一种意识,它丧失了它与我的对立。双方都相互承认并且乐于相互承认自己是个别性组成的总体,都是彼此作为这种总体出现的;[他们] 相互赋予自身的意义在于,{α)} 这个人把另一个人从自己的个别性的全部范围里排除出去,β)他在自己的这种排除活动中确实是总体。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依靠言词、保证、威胁或许诺,证明这种意义;因为语言仅仅是意识的观念性的现实存在,而在这里存在的是现实的东西,即绝对被对设起来的东西、绝对相互自为存在着的东西,而且它们的关系完全是一种实践的关系,一种现实的关系,它们的{相互}承认活动的中项必定是一个现实的中项。因此,它们必定相互侵犯;必定会变为现实的是,每个人在其现实存在的个别性中都把自己设定为排他的总体。侵犯是必然的,仅仅因为我在另一个人显现的存在中干扰他,他就能把他排斥另一个人的活动变为现实的,他把自己表达为意识,说明他的这种存在、个别性是无差别的,这种外在东西存在于他本身。每个人都必然在他的财产中特别受到干扰,因为在财产中有这样的矛盾:一种外在东西、一种物是地上的一种普遍东西,这应该处在一个单个的人的控制中,而这是与作为一种普遍东西、外在东西的物的本性相反的,而且这是与意识的直接个别性相反的普遍东西。——由于有应该导致承认活动的必然侵犯,双方便处于彼此把自己设定为否定的、绝对的个别性、总体性的关系中;由于每个人都积极地排斥另一个人,扬弃在侵犯中给自己得到的财产,他就同时侵犯了另一个人,否定了另一个人中的某种东西,而这种东西是另一个人设定为自己的东西的。每个人都必定主张另一个人否定的东西是存在于他的总体性里的,而不是一种外在东西,并且必定要扬弃在另一个人中存在的这种外在东西;每个人在这种个别的东西中完全主张自己的总体是一种个别的东西,所以就出现一种现象,即每个人都否定另一个人的总体。每一个人的单个总体都是一种单个的、否定的总体,因而这种单个总体的相互承认像它进入关系那样,变为一种否定的总体关系;每个人都[必定]会这样把自己设定为另一个人的意识中的总体,那就是他与另一个人相反,把他的整个的、显现出来的总体,把他的生命,都设定于维持某种个别性[3],并且每个人也必定会同样走向另一个人的死亡。我能认识到[自己]只是另一个人的意识中的这种单个的总体,因为我在他的意识中把我设定为这样一个人,这个人[即我]在我进行的排斥中是一个排斥活动的总体[4],在走向他的死亡。我在走向他的死亡时,就在使自己遭到死亡,敢冒我自己的生命的危险,我在制造想维持我的存在和我的财产的个别性的矛盾;这种维护转向了它的反面,那就是我在牺牲整个这类财产,牺牲一切财产、享受的可能性,牺牲生命本身。我在把我设定为个别性的总体时,就在把我自己作为个别性的总体加以扬弃;我想在我的现实存在的这个范围里,在我的存在和财产里得到承认,但我把这变成了我扬弃这种存在,仅仅被真正承认为合理的,被承认为总体,因为我在走向另一个人的死亡,敢冒我自己的生命的危险,并且把我的现实存在本身的这个范围,把我的个别性的总体扬弃。
对总体的个别性的这种承认导致死亡的毫无意义。每个人对另一个人必定要认识他是不是一种绝对意识,α)每个人都必定会在对另一个人的这样一种关系中设定[自身],由此暴露出一个事实,即每个人都必定会侵犯另一个人;而且每个人在把另一个人推向死亡的时候,对另一个人也只能知道他是不是{一个}总体;每个人在独自走向死亡时,都表明自身同样不过是独立的总体。如果他自身在死亡时期依然存在,对另一个人仅仅表明自已在此损失一部分财产或全部财产,表明自己是受伤,而不是丧命,他对另一个人便直接是一个非总体, {就是说,}他不是绝对独立的,他变成了另一个人的奴隶。如果他对另一个人在其死亡时期依然存在,扬弃了死者面前的争执,他便既没有标明自己是总体,也没有认识到另一个人是总体。

因此[5],这种对个人的承认是意识本身的绝对矛盾。承认仅仅是意识作为一个总体在另一种意识中的存在,但因为它变为现实的,它就在扬弃另一种意识,这样一来,承认本身也在扬弃自身;意识并未实现自身,而是在存在时不再存在。然而意识同时仅仅是作为另一种意识的一种被承认存在的,它同时仅仅是充当绝对的、有数量的统一体的意识,并且必然作为这样的意识而得到承认,但这就意味着,它必定走向另一种意识和它自己的意识死亡,而仅仅存在于死亡的现实性中。
我们认识的这种意识在于,被承认者只是总体、意识,因为它扬弃自身,这种意识在这时就是对这种意识本身的一种认识;它造成它在自身之内的这种反思,就是说,个别性的总体在作为这样的总体维护自身和想存在时,绝对在牺牲自身,扬弃自身,从而发生与自身的走向相反的情况。个别性的总体只能作为一种被扬弃的总体存在;它不能作为一种现存的总体维护自身,而只能作为一种被设定为得到扬弃者的总体维护自身;它从而把自身设定为一种得到扬弃的总体,并且只能作为这样一种总体得到承认;这一直是同一件事实。个别性的总体是一种自己扬弃自己的总体,并且它是一种得到承认的、存在于不同于它自身的意识里的总体;这样一来,它就是绝对普遍的意识。个别性总体的得到扬弃的这种存在是作为绝对普遍的总体、作为绝对精神的总体;这样的存在是作为绝对实在的意识的精神。个别性的总体将自己作为一种理想的、被扬弃的总体加以直观,不再[是]个别性的总体,反而本身就是它自己的这种被扬弃的存在,而且它只是得到承认,只有作为这种被扬弃的总体才是普遍的。作为一种个别性的总体,在其自身被设定为一种单纯可能的、并不自为存在着的总体,在它的持续存在中仅仅是这样一种总体,这种总体总是准备去死亡,致力于放弃自己,这种总体虽然是作为个别性的总体、作为家庭存在的,并且有财产和享受,但这种关系对它自身是一种理想的关系,表明它是自己牺牲自己的。意识是作为致力于放弃自己的个别性总体存在的,意识的这种存在正是朝着这个方向,在另一种意识中直观[自身],是直接自为地作为另一种意识存在的,或者说,个别性总体是在另一种意识里,仅仅作为它自身的这另一种意识存在的,这意味着,是作为它自身的被扬弃者存在的:这样,个别性总体就得到了承认;在任何另一种意识里,它都是它直接自为地所是的东西,因为它存在于另一种意识中,是一种被扬弃的总体,个别性由此绝对得到拯救。我是绝对总体,因为另一个人的意识作为一个个别性总体在我之内仅仅是作为被扬弃者存在的,但我的个别性总体同样也是一个在另一个人中得到扬弃的总体;个别性是绝对的个别性,是无限性,是个别性自身的直接对立面;精神的本质{在于} 以一种单纯的方式在自身具有无限性,使对立直接扬弃自身。存在、扬弃和作为被扬弃者的存在这三种形式,是绝对被设定为统一体的。这个个别性总体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其他个别性总体仅仅被设定为得到扬弃的总体;它就是这样在其他总体的得到扬弃的意识中设定自身,得到承认。在其他总体的意识中,它这个总体同样也是一个被扬弃的总体,它在承认活动中实现自身,因而得到了扬弃;在这里,它作为被扬弃者自为地存在;它认识到自己是被扬弃者,因为恰好它只有被承认才存在。作为不被承认者,作为并非不同于它本身的意识,它是根本不存在的,它的被承认才是它的现实存在,它是在这种现实存在中仅仅是作为被扬弃者存在的。因此,这种绝对的意识是意识作为个别性意识的一种被扬弃的存在,这种被扬弃的存在同时是一种意识在另一种意识中变成自身和在自身中变成他方的永恒运动。这种绝对的意识是普遍的、持续存在的意识,它并不是各种不具有实体的个别性意识的单纯形式,倒不如说,各种个别性意识是不再存在的;它是绝对实体,它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对于这种精神来说,个别性意识不过是直接变为另一种意识的形式,[因此],它是意识运动的绝对伦理方面;个人作为一个民族的成员是一个伦理存在者,他的本质是普遍伦理的生动实体,个别性的伦理存在者是仅仅作为被扬弃者的现存者的一种观念性形式。民族伦理就是具有生动多样性的伦理的存在[6]。
一个民族的绝对精神是绝对普遍的元素,是在自身交织着一切个别性意识的以太,是绝对的、单纯的、生动的和唯一的实体。这个实体必定同样是能动的实体,把自身对设为意识,并且是各个被对设者的能够显现的中项,即这样一种东西,在这种东西里,各个被对设者正如它们对设自身,对于这种东西是能动的那样,同样是统一的,它们的进行毁灭的统一体的能动性就是它们本身的能动性,而且它们的能动性对于这种东西就是精神的能动性。民族精神必定永远不断地变为事业,或者说,它只是作为一种永远不断地变为精神的过程存在的[7]。它变成了事业,是因为活动在它之内已经设定起来,这样一来,活动就是针对它的;这种针对它的活动直接是这种活动自身的扬弃。民族精神自身的这种变为他物的过程在于,民族精神把自身作为被动者与把自身作为能动者联系起来,一种能自我意识者作为能动的民族转化为产物,转化为自相等同的东西;因为所有民族成员的这项共同事业是他们作为能意识者的事业,所以他们就把自身变成此中的一种外在东西;但这种外在东西是他们的业绩,它仅仅是他们已经使它成为的东西,而他们本身作为能动者、作为被扬弃者就是这种外在东西;在他们本身的这种外在性中,在他们作为被扬弃者的存在中,他们作为中项将自身直观为一个民族[8],他们的这项事业因而就是他们自身的精神。他们创造了这种精神,但把它尊奉为一种能自为存在者;它是自为地存在的,因为他们由以创造它的活动是他们自身的扬弃,他们所走向的他们自身的这种扬弃是能自为地存在的、具有普遍性的精神。
民族精神的生命是呼吸,是它的分岔过程,这种生命是相对于把自己当作被动者,把自己当作能动者出现的;民族精神变为统一体,变为能动者与被动者的一种统一,变为事业,但在这种事业中,能动者与被动者都已得到扬弃。民族精神是绝对普遍的东西,在能动者与被动者的对立存存时,仅仅是事业;但在能动者本身相对于被动者存在时,能动者与被动者就不冉是一种对立,并且民族精神的生命仅仅是绝对普遍的东西,对立则仅仅是民族精神自身的绝对消逝。民族精神的生命必定拥有真理,就是说,各个人都把他们的个别性总体设定为一种理想总体、而不是大家对整体的一种欺骗。民族的伦理事业是普遍精神的生动存在,这种精神作为精神是他们的理想的一体存在,作为事业是他们的中项——脱离毁灭的事业,作为能动者设定个别性总体的循环过程,而事业作为普遍的事业同样直接在此中仅仅扬弃自身,只是一种被扬弃的活动,被扬弃的个别性。
精神、伦理精神出自它的无机天性的这种理念的绝对变化,是它在它的事业的总体中行动的必然性。它作为绝对伦理精神在本质上是无限者、否定者、天然东西的扬弃,在这种天然东西中,它只变成了另一种东西,是作为它自身的天然东西的设定,因而是它自身的绝对享用,因为它把绝对个别性纳入了自身。
相对于那种与伦理精神本身不同的东西的显现,首要的是伦理精神的否定性工作,是它的有指向的存在,或者说,是它的无机的天然东西。但伦理精神的无机的天然东西并不是我们称为自然界的那种东西,不是作为精神的他在的自然界,这就是说,不是作为各个环节组成的总体中的一种持续存在的东西;这种总体在意识中和在语言中由记忆和工具设定为一种被扬弃的总体,而这作为自然界中被扬弃的设定起来的存在,作为具有否定性的精神,就是作为个体性的意识的绝对总体,或者说,就是家庭,并且处于家庭的实在性中,拥有一项家庭财产。这种总体是自然界中否定性的设定起来的存在,而精神本身仅仅是有差别的,将自身与一种对设的东西关联起来,它的总体就是这种有差别的意识的实现。但正是这种总体摆脱了它的有差别的关系,摆脱了它在自然界中的现实存在,一种绝对肯定的精神,即一种绝对普遍的精神必定会生成,而家庭本身,即个别性的实在性,是精神的无机的天然东西,它必定[把自身]设定为一种被扬弃的天然东西,提高到普遍东西的级次。我们首先考察,这种天然东西是如何持续地、但以普遍性特征为标志[存在的]。
I.各个以前的级次都是理想的,它们在一个民族中才是现实存在着的:语言仅仅是作为一个民族的语言存在的,知性和理性也同样如此。只有作为一个民族的事业,语言才是理想的精神的现实存在,在这种语言里,精神说出它[按]它的本质,在它的存在中是什么;语言是一种普遍的、自身得到承认的和在一切人的意识里以同样的方式发出回声的东西;任何能言说的意识都直接在此中变为另一种意识。语言同样是按它的内容才在一个民族中变为真正的语言,变为人人都想作出的说法。野蛮人不懂得说他们想说的意思,只把它说了一半,或者恰好说了他们想说的意思的反面。只有在一个民族中,才有那种已经被设定为得到扬弃的东西,作为理想的、普遍的意识存在,而这才使记忆、语言的生成成为理想的;语言按其本质是自为地存在的,是理想地设定的天然东西,并且语言仿佛是单纯的形式,是一种单纯的言说,一种外在性;语言并不是一种创造活动,而是外化的单纯形式,这种外化是已经创造出来的,就像必定会被说的那样,是纯粹活动的形式东西,是内在存在向其对立面、向一种外在东西的直接变化。世界上语言的生成过程是自在地存在的。就像知性与理性的生成那样,语言也是经过教育的,对于生成的意识来说,语言是作为理想的世界、作为意识的无机天然东西存在的;生成的意识不必以这种方式使自身脱离天然东西,而是要为语言的理想性找到实在性,为语言寻求存在中蕴含的意义;这种情况对生成的意识也同样存在;生成的意识仿佛只是既存语言的彼此关联的形式能动性。
因此,语言是以这样的方式在一个民族中构成的:它作为毁灭外在东西的理想活动,本身是一种必然遭到毁灭、扬弃的外在东西,以期变为能有意义的语言,变为它按照它的概念自在地所是的东西;所以,它在民族中是作为一种不同于它本身的僵死东西存在的,并且在它作为另一种东西得到扬弃,变为它的概念时,变成了总体。
B. 劳动与财产同样在民族中直接变为另一种不同于它们本身在它们的概念中所是的东西。劳动自为地面向单个人本身的需要,如同财产完全是单个人的;劳动在其个别性中如同财产、变为一种普遍的劳动。
I.面向单个人的需要的劳动在单个人中变为α)单个人的劳动. β)[即使]仅仅面向单个人的需要,也变为一种普遍的劳动。
α)对于劳动本身同样在这时有一种要求:它想得到承认,想拥有普遍性的形式;这是一种普遍的方式,是一切劳动的一种规则,这种规则是某种自为存在着的东西,表现为外在东西、无机天然东西,必须加以学习;但这种普遍东西对于劳动是真正的本质,而天然的不熟练情况必须在学习普遍东西的过程中克服自身。劳动不是一种本能,而是一种合理性,它在民族中使自身成为普遍东西,因而是相对于那种必须克服自身的个体的个别性设定的;正因为如此,劳动不是作为本能存在的,而是以精神的方式存在的,就是说,这种精神的方式作为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毕竟变成了另一种东西,变成了一种普遍的规则,而个人的技能就是通过这个学习过程形成的,通过它自身之变为他物而回归到自身的。
对[9]劳动和技能的承认正好贯穿于普遍东西中的循环过程[10],它是普遍东西在个体中通过学会而拥有的。针对普遍的技能,个体把自己设定为一种特殊东西,与这种技能分离开,使自己变得比其他个体更有技能,发明了更有用的主具;但是,在他的特殊技能中一种真正有普遍意义的工作是发明一种普遍东西,其他个体学会它,扬弃他那种特殊性,这种特殊技能直接变成普遍财富。
工具本身阻碍着人做他的物质的毁灭活动,但这种活动在此中依然是他的形式的东西,依然是他的朝向一位死者的活动,具体地说,他的活动在本质上是这位死者的死亡,使这种活动脱离他的活生生的关联,把这种活动设定为一种需要加以毁灭的活动本身。在机器中,人本身扬弃他的这种形式的活动,使机器完全为他劳动。但是,人对天然东西从事的、在它的个别性当中据以保存自己的任何欺骗行为,都在对人本身进行报复;人对机器获得成功,他制服机器越多,他本身就变得越低。在他让天然东西由各式各样的机器加工时,他并没有扬弃他的劳动的必要性,倒不如说,他只是推卸他的劳动,使他远离天然东西,并且他并未有效地面对这种生动的必要性,倒不如说,他的劳动丧失了这种否定的活力,而且给他留下的分动变得更加像机器一样;他只是给整体,而不是给个人缩小这种必要性,倒不如说,他反而扩大了这种必要性,因为劳动越多地变得像机器,[劳动]拥有的价值就越少,因而他必须以这种方式进行的劳动也就越多。
γ.这就是说,他的劳动作为单个人满足他的需要的劳动同时是一种普遍的、理想的劳动,这种劳动虽然以这种方式满足了他的需要,但不是以这项确定的、由他进行的加工活动满足了它的需要,倒不如说,它满足了他的需要,它就变为一种与它原来不一样的东西。人不再努力获得他需要的东西,或者说,他不再需要他已经努力获得的东西,相反地,取代满足他的需要的现实性出现的,仅仅是这种满足的可能性;他的劳动变为一种形式的、抽象的和普遍的劳动,一种单个的劳动,他把自己局限于实现自己的各项需要的统一的劳动,并以满足他的其他需要所必要的东西来换取这种劳动。他的劳动作为一种普遍的东西满足的是作为需要的抽象的需要,而不是他的需要,而对他的需要的总体的满足是大家的一项劳动。在个人需要的范围与他为此从事的活动之间出现了全民族的劳动,任何一个人的劳动从其内容来看,无论对于大家的需要,还是对于满足他的一切需要的符合程度,都是一种普遍的劳动,这就是说,具有一种价值;他的劳动和他的财产并不是它们对他来说所是的东西,而是它们对大家来说所是的东西。需要的满足是大家的一种彼此普遍依赖的关系,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他的个人劳动直接符合于他的需要的一切可靠性与确实性都消失不见了;[它]作为个人需要变成了一种普遍的需要。通过劳动的单一化,任何一个人从事这种劳动的技能都直接地增大;天然东西与人的个别性的一切关系都更多地处于人的支配之下,便捷性也增大。个人需要与符合于这种需要的劳动是向普遍性提高的,这种普遍性是一种形式的普遍性;它的意识不是这种关系在其中毁灭自身的绝对性,而是朝向扬弃这种个别性,把劳动从人对天然东西的依赖中解放出来;需要和劳动向着意识的形式提高自身,使[自身]单一化,但它们的单一性是形式上普遍的、抽象的单一性,是具体东西的分离,具体东西在它的这种分离中变为单一性在经验上的无限;当个人以这种形式的、错误的方式支配天然东西时,个人只是增大了他对天然东西的依赖性:α)劳动的单一化增大了产品的数量;在一家英国工厂里,生产一根大头针要18个人的劳动[11];每人承担劳动的一个特殊方面,并且只是这个方面。一个人也许不可能造出20 枚针,{甚至}不可能造出1枚针;那18个人的劳动分配给了10个人,每天造出4000枚针;但这10个人的劳动如果由18个人来做,每天则[可能]造出4800枚针。但是,生产的产品数量按照什么样的比例得到提高,劳动的价值就按照什么样的比例遭到贬低;β)劳动变得越绝对地僵死,变为机器劳动,个人的技能就变得越无限地有限,而且产业工人的意识被贬低到最近的愚钝程度;γ)单独一种劳动与全部数量无限的需要的联系完全无法估量,是一种盲目的依赖关系,以致一种遥远的操作往往使整个一类由此满足其需要的人们的劳动突然受到阻碍,成为多余的和无用的;δ)当天然东西的同化通过插入中间环节,使便捷程度变得更大时,这些同化阶段是无限可分的,并且便捷的程度又使这些阶段成为同样绝对不便捷的。
满足需要的这些作为物的多种多样的劳动必定同样实现它们的概念,实现它们的抽象;它们的普遍概念必定像它们那样,是一种物,而这种物作为普遍东西是表现一切劳动的;货币就是具有物性的、现实存在的概念,是满足需要的一切物的统一性或可能性的形态。
γ. 劳动与需要的这种作为它们的运动的活动,同样在财产中有它们的静止的方面。在一个民族的整体里,财产同样以它的个别性变为一种普遍的财产,它{虽然}仍旧是这类个人的财产,但这仅仅是在它由普遍意识设定起来的时候,或者说,仅仅是在一切人在它之内同样拥有自己的东西的时候,这就意味着,它变为所有物。它的排斥作用变成这样一种排斥作用:一切人在共同体里同样排斥任何其他人,在特定的财产里一切人同样拥有自己的财产,或者说,个人的财产就是一切人的财产。财产包含着这样的矛盾:一个作为物的物实际上是一种普遍的东西,然而仅仅应当是一种个人财产。这个矛盾通过意识扬弃自身,因为物自在地被设定为它自身的对立面;它作为得到承认的东西,既是个人的财产,同时也是普遍的财产,因为在这种个人财产中大家都有份。我的财产的可靠性就是大家的财产的可靠性,在我的所有物里大家都有他们的所有物,我的财产获得了意识的形态;意识被规定成了我的财产,但作为所有物,它并不唯独与我有关,而是普遍的。
正像在前一个级次里劳动和需要已经绝对单一化一样,在这个级次里所有物也在单一化。这种单一化就是在普遍的东西中设定具体的东西;在作为同一性、对立物的普遍东西中,具体东西有各种差别,这些有差别的东西是作为抽象相互分离的和自为形成的。个别性的总体过去完全存在于它的现实存在的过程中,存在于它所占有的东西中,存在于每一个别东西中,现在则作为得到扬弃的总体仅仅存在于民族的整体中,并且需要与财产的个别东西复归于它的个别性的本质;意识作为个别东西的总体曾经是它自身与它的外在性、它的财产的一体存在,现在由于两者相互分离,单个的人则不再拥有那种在每一单个的人中[12]都设定了自己的整个本质的荣誉。在这种单一化中,直接涉及作为有机体的单个人的东西直接瓦解了,这种单一化是构成者,被称为他的人格,而在外部对这种单一化表现为事物的东西也是彼此分离的,因为对于荣誉而言,这种分别并不存在,它在每一种关系、每一项财产中都把自身设定为整体。
【注释】
[1] 在初稿中本段之前被删除的文字是:在绝对单个的形式之间的任何形式都是一种无关紧要的形式,给另一个人送礼,就像掠夺他、杀死他,同样是无关紧要的;在最小的伤害与最大的伤害之间不存在任何界限。单个东西是一个整体,每个在整体中不可区分的东西都是已在这个整体中设定起来的;在不出现普遍东西时,它就存在;各个单个东西的相互关系是它们作为各个整体的关系,因为出现的普遍东西应当正是它们的个别性的终止。在它们如此在它们的关系中不可能分开时,财产的任何单个的否定都是单个东西的总体性的一种否定,同时也必然会发生这种否定。
[2] 在初稿中从这里开始到单行本第219 页第38 行被改动的文字原来是:那种冲突必定并且应当出现,因为单个的人本身是不是一种合理的无差别者,只能加以认识,当他的财产和存在的每一个别性都在这种无差别者中设定起来时,他就与这种作为整体的无差别者有了关系,而绝对没有分裂;对此的证明只能以死亡告终。单个人对其他人的显现是一种多样性的拥有、财富和外在中介;按他的本性来说,这就是一种外在东西、一种普遍东西,各个在过去没有关联的人在此相互联系起来。但这是一个人的财富;许多人与这种财富的关系是一种否定的、排他的关系。一个人与这种财富的排他的关系是不是一种合理关系,他实际上是不是一个总体,各个人的关系都是围绕着这种承认活动展开的;;每个人只能由另一个人加以承认,因为他在另一个人的显现是无差别的,在他的财富的每一个别性中都表明自身是无限的,每种伤害到死为止都造成损失。这种伤害必定会发生,因为意识必定是向着那种承认活动进展的,各个人必定相互伤害,以期认识到他们是否合理;因为意识在本质上是这样一种意识:一个人的总体被设定为对方,在这种变为他方的活动中仍然是同样的总体,这个人的总体存在于另一个人的意识中,是另一个人的意识,并且在这种意识中就是这个人的总体独自拥有的绝对持续存在,或者说,这个人的总体是由另一个人承认的。但是,我这个人的总体在另一个人的意识中就是这个自为存在着的总体,它是否得到承认,受到尊重,我只能通过另一个人对我的总体的行动表现得知,而另一个人也必定同时对我表现为一个总体,就像我对他那样。如果两者行为消极,彼此无所作为,那就没有任何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表现为一个总体, 一个人的存在在另一个人的意识里也不表现为一个总体,既不存在表现活动,也不存在承认活动。语言、解说和承诺并不是这种承认活动,因为语言仅仅是一种理想的中介;它就像表现出来那样也是消逝,这并不是一种持久的、实在的承认活动。但在任何单个的人把自己如此设定为另一个人的意识中的总体时,这则只能是一种实在的承认活动。
[3] 在初稿中此后被删除的文字是:在他的财产中,从否定的、排斥的意义上主张自己是一个总体。他们双方都仅仅是用他们的死验证这一点,而死亡无论是对他自己,还是在另一个人方面,都是否定的总体。
[4] 在初搞中由此至讲“死亡”(单行本第221页第11行)被改动的文字原初是:我的生命就像走向死亡,敢冒这个危险;另一个人对我同样只能表现为合理的总体,因为他对我同样设定自己,而我必须向他这么证明[自己],并且必定恰恰对他作出证明。这么一来,这种绝对的承认活动就在自身直接包含着一个绝对矛盾:这种活动仅仅是无限地扬弃着自身。总体的个别性应当得到承认,应当对我存在于另一个人的意识中。另一个人对我的个别性的任何关系都是一种个别的关系,这样的关系必定会为了承认活动的必然性而出现:我在这种个别性中证明我是总体,我使这种关系直接成为无限的,在考虑另一个人时走向把我设定于他之内,α)把他作为总体予以扬弃,走向他的死亡,因为αα)他必须向我承认,我在我之内就像在他之内,并不把生命奉为自身只与个别性有关,ββ)我必须独自承认,他是不是一个合理的存在者,这个存在者在他的捍卫行动和进攻行动中都一直在走向死亡,β)把我同样作为总体予以扬弃,αα)因为我必须向他证明我是总体。
[5] 在初稿中由此至“在自身之内”(单行本第221页第31行)被改动的文字原来是:这种承认走向对另一个人表明自身是个别性的总体,在另一个人中直观自身,在自身中直观另一个人,但在这种实现活动中个别性的总体在扬弃自身。它获得它的全部财产,设定意识的排斥活动的伤害和不被承认是无限的。它将自身表现为代表每种具有其整体的个别性的;但它只能将自身表现为整体,因为它是作为个别性中的存在扬弃自身,因为它在进行捍卫、甚至遭到毁灭时都交出它的财产,并且它是把生命作为简单的现象交出的,而这种想象囊括了个别性总体的方方面面;所以,它只能是个别性总体,因为它是作为个别性总体推出自身的, 另一个人的意识也同样如此,而它想要在这种意识中被认识。这种承认活动是绝对必要的,它的纯粹否定的方面是……
[6] 边注:没有任何组合,没有任何契约,没有任何默认的或讲明的原始契约;个人(不能)部分地放弃他的自由,而是完全放弃他的自由;他的个人自由不过是他的固执己见、他的走向死亡。
[7] 在初稿中由此往下被改动的文字原来是:民族精神只是作为绝对意识存在的,因为它在变为一个他物,它本身直接存在于这种变为他物的过程中。
[8] 在初稿中由此往下被删除的文字是:整个理性都仅仅现实地存在于它的事业中;它只存在于它的产物中,直接将自身直观为一个不同于它本身的东西。
[9] 在初稿中这段文字之前被删除的文字是:人在他的毁灭自然对象的活动中,用工具把他的理性设定为一种被扬弃的理性,使它离开自己,这种工具变成了机器。
[10] 边注:出乎普遍东西的相反途径。
[11] 边注:斯密,第8页。
[12] 在初稿里写的“在个人的损失中”被修改为“在每一单个的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