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传与抒情,兼及价值秩序
叙事作品的核心价值在于认识,在于发现,认识和发现跟反映根本不是一个概念。为什么非虚构、纪录片、纪实文学都无法真正进入文学艺术的正殿,因为它们的价值仅限于记录。不能否认记录的重要性,中国古代有强大的“史传”传统,秦汉时期的史传文学,魏晋时期的志人志怪小说,明清的笔记小说,甚至于《聊斋志异》所谓的“志”,都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狭义)的文学艺术,因为它们的创作方法和创作理念都是“历史叙事”,都是记录,作家在把自己对世界、人类、自身的看法,以及把艺术的想象力、创造性灌注其中这两个方面所能施展的空间非常之小。这不是作家的问题,这是文体本身的局限性。
所以说“小说(fiction)”是一种高级的文体,也正缘于此。什么反映了某某时代某某群体的苦难和辛酸,诸如此类的肯定性价值判断,无非还是局囿于史传文学、历史叙事的评价系统之内。反映了又如何呢?是什么造成了这种苦难呢?在苦难之下,人类应该如何自处呢?光忍着就行了吗?光哭哭啼啼,去厂里吵吵闹闹就行了吗?心脏支架,今天报销不来,明天再去闹,今年报销不成,明年还去报销?确实,史传文学和历史叙事,很容易会陷入两种叙事困境:一,拒绝揭示,拒绝反思,拒绝批判,拒绝内视,拒绝启迪,拒绝精神力量的再培育、再生长,拒绝人类灵魂深度的再挖掘、再批判。二,沉溺于自我感动和悲悲戚戚之中而不能自拔。
往回看我们的中国古代文学,无非两个强大的传统,一是上面说的“史传”传统,二是“抒情”传统。这两大传统看似是两条脉络,仔细一推敲,竟会发现它们竟是互为因果的。因为史传,所以抒情;因为抒情,所以要史传。于是中国文学在史传和抒情的滑轨上来来回回地滑行,怎么也跳不出窠臼。五四以来曾经一度跳出来了,但是很快又跌回去了。下岗是史传,哭哭啼啼是抒情,因为下岗了,所以哭哭啼啼,为了引起大家的共鸣,所以要哭哭啼啼,更所以要一笔一划地梳理并史传下岗的过程:先是厂子没有订单了,再是厂子养不起人了,再是厂长秘密开列下岗名单了,再是工人们私下打听谁谁谁在名单之上了,再是谁的关系硬、谁更加靠近核心谁就能提前知道谁谁谁在名单里了,拉拉杂杂,絮絮叨叨……在这个完美的叙事闭环里,无论是“认识”和“发现”的价值,还是人类精神力量的坚韧和强大,抑或人类灵魂的复杂与孱弱,都没有得到任何面向上的、实质性的探讨。咱就光哭就行了,表情跟上,音乐跟上,节奏放慢,氛围营造出来,大家跟着一起哭,哭起来。
多年来,常常听到一些人一聊到某某著名作家的某某著名小说,一上来就是这样评价:“我小时候(通常是指初中)读这个小说时,哭得稀里哗啦的。”问“然后呢”,顿时就蒙了,TA不知道“哭得稀里哗啦”以后,竟然还需要一个“然后”的。有人会说:“你为什么整天问意义?!”或者又说:“应该允许有不同的表现方法,每个人的审美都是不一样的。”当然,本来我的讨论也是先划定一个圆圈,在有限的、狭义的范围内进行讨论的,因为我讨厌大而化之,讨厌相对主义,讨厌没有边界意识的宏大讨论。当然,如果超出这个范畴,我们的讨论就不需要这么严肃了,大家嗑着瓜子,喝着酒,碰着所谓“梦想破碎”的杯子,期期艾艾地聊和吹就行了。那样的话,价值秩序是被模糊掉的。然而如果要进行有价值的讨论,那就不能大而化之、模糊边界了,就不能抹平价值秩序,而用价值相对主义进行无效的讨论了。
——2023.5.13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