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采购无法取得发票,缺进项票利润虚高该如何解决?
本文作者:【财税小喇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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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很多公司在采购中,为了节省成本而直接无票采购,因为不要发票那么采购价就会很低。还有种情况就是供货商是个人,供货无法提供发票,那么公司在采购后无发票,那么就无法税前抵扣,这样就会导致公司利润虚高多缴税问题。
那么,公司老板为了方便去买发票,这是不合法的行为,现在是金税四期,如果一旦被稽查,不仅要补税,还会面临罚款等,严重还会面临刑事责任。现在买发票必须要资金流水,资金随便打给其他公司,是否安全也是个问题。

那么对于公司采购无进项发票,利润虚高该如何解决呢?
可以将采购业务分流出来,入驻税收优惠园区成立一家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户,将采购无票部分业务分包给园区的个体户,这样就将税负压力转移到个体户;因为园区个体户可以享受个税“核定征收”,核定后综合税率0.5%-1.02%(行业不同,税率有区别),综合税率在2.08%。
举例:比如在园区注册一家商贸个体户,年开票500万,具体纳税明细:
增值税:500万/1.01*1%≈4.95万
附加税:4.95万*6%≈0.29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后:500万/1.01*0.5%≈2.45万
总纳税:4.95+0.26+2.45=7.69万

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给企业解决成本发票问题,税收园区是地方财政政策,是合理合法的。
需要注意的是,入驻在园区的个体户无需实体办公,也无需进项要求,但必须业务真实、三流一致。。如果不是成立在税收园区的个体户是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只能是查账征收,那么税率在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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