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革》摘要和笔记(20230726)
新古典模型将一个不对称的难题纳入其行为函数,因为,它既假定福利最大化,又采取霍布斯的国家模型,这一模型将制约行为,产生一种可行的政治制度。如果个人按第一个假定合乎理性的行动,那么,他们按第二个假定便要不合乎理性的行动。……但是,每当个人对收益成本的算计支配这类活动时,不服从那些规则同样也符合新古典行动者的利益。不过,那种活动可能导致任何国家都无法生存,因为规则的实施费用,即使不是无穷大,至少也大得使制度难以运转。而日常的观察所提供大量证据表明,虽然个人的算计可能让他采取其他行动,但他仍服从规则。【个人在社会中的行为大多数情况下是按照社会福利函数行动,所以服从规则是常态。】 我们所用的成本收益计算过于有限,未能抓住人们在决策过程中的一些其他因素。个人效用函数比目前在新古典理论中体现的简单假定只不过更复杂而已。社会学家的任务是扩充理论以预见到人民何时会像、何时不会像白搭车人一样行动。没有一个扩充的理论,我们便不能说明由大团体行为促起和完成的许多长期变革。 我们一方面看到人民在收益超过成本时不服从社会的章程,另一方面也看到,他们在个人算计理应使他们采取其他行动时却循章而为。为什么人民没有把乡村搞乱?为什么当可能的惩罚与收益相比显得微不足道时,他们并没有去欺诈偷盗?我且不谈产生于互惠的个人行为——例如,温良恭俭让的行为,这种行为在与我们接触的其他人的互惠行为中得到报偿。我讨论的是家庭和学校教育反复灌输的那些价值观念,它们引导个人约束自己的行为,不采取像白搭车人那样的行为。 对不负责任适用的,同样可以适用于偷窃、欺诈、白领工人犯罪、虚报开支账目——一般投机取巧行为。目光短浅和缺乏想象力使新古典经济学家看不到即使有一套经久不变的规章、检查措施和处罚规定,在个人行为被约束的程度方面仍有巨大的差异。一个社会的健全的伦理道德准则是使社会稳定、经济制度富有活力的黏合剂。 如果没有一种关于意识形态的清晰理论,或更广泛意义上的关于知识社会学的理论,那么,我们解释现行资源配置或历史变革的能力便会有很大的缺口。除了不能解决白搭车问题这一根本难题外,我们也不能解释每个社会都能正当进行的巨大投资。这包括绝不能解释成人力资本投资或消费品的大部分教育制度。我们不能预见在利益集团的分歧消释后仍有很大的地方议员们的投票行为。我们也不能解释独立法院系统作出的裁决,这些裁决往往违背大利益集团的压力。在解释上个世纪的宪法方面,用什么来解释长期以来司法上的重大转变和根本变革?同样,我们既不能解释历史学家们第一代都要重写历史的癖好,也不能解释许多历史争论中充满强烈感情的内容。 知识社会学涉及的是如何获得知识。就其最基本的意义而言,它是前理论的,即个人的日常行为受一组习惯、准则、行为规范所支配。这些习惯、准则和行为规范最初得自于家庭(初级社会化),而后得自于教育过程和教会一类其他制度(次级社会化)。而当我们把日常生活看作是受“常”识支配时,这样的知识便基本上是理论的了,而意识形态是使个人和集团行为范式合乎理性的智力成果。……理论不能被证明是“正确的”,理论只能用证据来驳倒。而用来解释我们周围世界许多现象的理论却是对立的。也不存在最后的验证,除一种解释外将其他一概排除。 意识形态是普遍存在的,不限于哪个阶级;而且与“虚假的意识”无关,因为意识形态是指某种“真实的意识”,它并非拥有一个方面。重要的是强调意识形态的三个方面。 1、意识形态是一种节省的方法,个人用它来与外界协调,并靠它提供一种“世界观”,使决策过程简化。 2、意识形态与个人所理解的关于世界公平的道德伦理判断不可分割的交织着。这一情况显然意味有几种可供选择的方案——几种对立着的合理化或意识形态。关于收入“适当”分配的规范性判断便是意识形态的一个重要部分。 3、当个人的经验与他们的意识形态不一致时,他们便改变自己的思想观念。实际上,他们试图提出一套更“适合”他们经验的新的合乎理义的准则。……经验和意识形态的矛盾必须先积累,而后由个人来改变其意识形态。对新古典理论来说,含义是很重要的。有关的一套价值准则的单独变化不能改变个人的观点和决定,但违背个人合乎理义准则的持续变化或其福利的重大后果的变化,则会促使他改变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是知识社会学的核心概念,本义是人民的价值观、行为准则、信仰、思想观念等,现在大多数情况下意识形态是用于政治领域的,借助它自身的特点发挥有效的政治作用。个人的意识形态会随着经验和知识的积累而变化,这种状态会终其一生发生作用。】——“第五章 意识形态和白搭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