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译文
参知政事韩亿担任洋州知州的时候,当地有个土豪叫李甲。李甲的哥哥去世了,李甲就强行将嫂子嫁出去了,并且将自己的侄子诬陷为私生子,还将彩礼据为己有。嫂子一直上诉,但是李甲就贿赂了办案人员,对嫂子严刑拷打让她退缩。案子拉扯了十多年,都没有一个结果。韩亿看了卷宗,发现这里没有产科医生的整局。韩亿私下收集了产科医生的证据,然后召集了相关人员,将这个证据展现给他们,所有的人都无法辩解。嫂子的冤屈终于得到了昭雪。故事出自韩亿的传记。按:一般来说,破案主要是两件事,一个是动机,一个是证据。破案的人当然要双手都要抓双手都要硬。不过如果证据难寻,不如先研究研究动机,就能知道案子具体是什么情况了。如果动机不好厘清,那就不如寻找证据,这样就不用浪费时间于口舌之争了。具体用什么方法,还是得看具体的情况。现在这个李甲说嫂子的孩子是私生子,证据虽多却没有关键的产科医生的整局,就已经能说明问题了。所以韩亿召集了相关人员,将产科医生的证据展现给他们看,不仅仅将这个案件的内情展现给众人,还有让众人闭嘴的意思。众人都闭嘴了,冤情也就昭雪了,不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么?
02
原文
韩亿参政知洋州时,土豪李甲者,兄死,迫嫁其嫂,因诬其子为他姓,以专其赀。嫂历诉于官,甲辄赂吏使掠服之。积十余年,其诉不已。亿视旧牍,未尝引乳医为证。一日,尽召其党,以乳医示之,众无以为辞,冤遂辨。见本传。按:尝云:“推事有两,一察情,一据证。”固当兼用之也。然证有难凭者,则不若察情,可以中其肺腑之隐;情有难见者,则不若据证,可以屈其口舌之争。两者迭用,各适所宜也。彼诬其子为他姓者,所引之证,想亦非一,独未尝引乳医,则其情可见矣。故尽召其党,以乳医示之,既有以中其肺腑之隐,又有以屈其口舌之争,则众无以为辞,而冤遂辨,不亦宜乎!
03
补
韩亿:北宋大臣,宰相王旦的女婿,官拜尚书左丞。乳医:即产科医生。
04
感
这种案件其实动机很简单,就是为财。办案人员也未必就没发现案件种的破绽,不过当时的李甲已经贿赂了办案人员,办案人员自然不会有什么主动能动性了。不过,其实按照古时候的情况,产科医生似乎也证明不了什么。别说古时候,就是科技远胜于昔时的现代,不知道自己老婆生的孩子不是自己的也大有人在啊。那产科医生又怎么能证明什么呢?这里面的问题就是,产科医生出示的证据可能和李甲提供的证据产生了冲突。这样比较下来,可能就证明李甲的证据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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