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渣时代:写在二十一岁
铁渣有二典,一是宋雨喆的歌。宋雨喆是我很喜欢的音乐人,一九七八年,生于长春。千禧年前后,他来到北京,不久便与同住树村的几位乐手,组成一支叫木推瓜的乐队。几个二十出头年轻人,由于趣旨相投,排了几首歌,和当时别的一些乐队一样,开始进行地下演出。在那几首歌中,有一首叫《钢铁是怎样没有炼成的》,一段歌词如时代口号般、唱腔却阴阳怪气的主歌之后,器乐突然停顿,一个仿佛力竭气虚的声音,嗟叹着,「铁渣的时代啊,铁渣的时代啊」。一个喜欢摇滚乐的年轻人,多少会有点忿世嫉俗,而那些由年轻人创作的摇滚乐,最不缺的也正是忿世嫉俗。虽然我更喜欢木推瓜现在的音乐,但年轻人的心气大抵总是相通。于今看来,这首歌既是对于过去某个时代的讥刺和反思,也很不幸地有一点预言意味。在我个人,若用《诗经》的话说,就是「我生之初,尚无为」「我生之后,逢此百凶」(《王风·兔爰》)。 另一个出处,自然是王小波的小说。王小波主要是一个小说家,尽管时至今日,他的杂文和情书似乎更常被说及,甚至一部分人,反以为他的杂文成就较之小说愈大。王小波写过很多小说,最为人所知的,即所谓「时代三部曲」,也就是《黄金时代》《白银时代》和《青铜时代》。虽然不同版本所录篇目有时稍异,但大体是关于三个不同的时空:革命年代,未来和唐朝。而实际上,在他身故之后,学者艾晓明将其生前未竟稿及早期作品合编为一辑本,取其中一篇《黑铁时代》为总题并付梓。相比前三部,较为不同的是,《黑铁时代》似乎并无一个明确时间,只能通过小说提及PC机,网络和BP机等细节,臆测出故事就发生在(三十年前的)近未来。换而言之,「黑铁时代」或许是最接近王小波写作当刻的一个时代,较多地反映出他对「现在」的某种看法;而「白银时代」则是时间看似精确,实则可以被悬置得更远的未来。有黑铁便不免生铁渣,因而说是「铁渣时代」,亦不为错。 上面这些话大概有跑题之嫌。我喜欢跑题。跑题是一门技术活儿。跑题和离题不一样,离题去而不返,跑题是看似野马脱缰,疑无路时于绝处逢生。谈到王小波,免不了要提《黄金时代》。这篇小说是这样开始的: 「我二十一岁时,正在云南插队。陈清扬当时二十六岁,就在我插队的地方当医生。我在山下十四队,她在山上十五队。有一天她从山上下来,和我讨论她不是破鞋的问题。」 更有名的段落是: 「天色微微向晚,天上飘着懒洋洋的云彩。下半截沉在黑暗里,上半截仍浮在阳光中。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槌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槌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槌不了我。」 为了这些可能是当代汉语文学中最广为传诵的有关二十一岁的文字,做一番「文抄公」是值当的。由此亦可见得,我并没有跑题,现在我正写的这篇文章,你读到的几乎所有文字恰恰是在「释题」。可是何以要用「铁渣时代」形容我的二十一岁呢?当然不是要说,相较于《黄金时代》里三天两头跟白大褂陈清扬敦伟大友谊的王二,我在过「铁渣时代」,而是我似乎悲哀地预见到王二后来知道的事情,甚至是在二十一岁生日之前。我自觉仍有奢望,却不对那奢望抱什么希冀了。仍想爱想吃,却晓得变不成云了,甚至也不以为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这样讲会否有点「为赋新词强说愁」?说不好,但意思是真切的,那就是:活在我们时代的人,既已挨过一槌,或者更多。大槌之后有小槌,犹地震之余波,所谓侥存者,无非是在忍耐和视而不见中度尽此生。 事实是过去的几年深刻改变了我的生命。我不想用一种苦大仇深语调叙述这件事,好像在写伤痕文学。既然有人以为「哭哭啼啼,没有出息」,那么八大山人的画押尚应可取「笑之」。有时我会想起我的十七岁生日。在十七岁之前,我知道白先勇写过一本书,叫《寂寞的十七岁》,也是一个同名短篇的名字。那时我手头没有这本书,并且对他稍晚写就的《台北人》更感兴趣些,大概是以为后者更趋圆熟的缘故罢。但我由此觉得,十七岁便该是寂寞的,尽管此前许多的生命亦已有了寂寞的感觉。可当十七岁真正到来,我却仍有些始料未及。 我十七岁时,正在高中上学。这所高中据说是好的高中,班也据说是好班,我却总感到格格不入,仿佛自己是一个异端。一个异端在群体中,难免遭到某种排挤,甚至是欺凌。而青少年的恶在于,一方对自己的所为不以为意,一方则把他面对的在整个世界投出一片巨大的影。我清楚记得十七岁生日那个傍晚的情形,那是在似乎已经有些遥远的二〇一九年。有关具体发生的事,恕此不作详述,倒不是出于难为情,只是现在还不愿这样轻快地写下。总有一天会记录这件事,也许用文字,也许用别的方式,但我知道,当它呈现出来,便是我与之和解的时候了。而我此刻不愿和解。我只能说那是个拙劣的恶作剧,它的拙劣比其恶作剧的属性更使我耻辱。我佯装盛怒,几乎表示要以死抗议,或许那时我想到,如果周围一个理解我的人都没有,死大概也无甚可惜。幸而某君闻知此事,飞一样赶来,他明白我并非要寻短见——只是旁人看来也许无关痛痒的恶作剧,一个内心正敏感的人,采用别的抗议手段都不会被当真。我于是知道,这个人是可以做一辈子朋友的。 就在这一派荒唐中,我迎来寂寞的十七岁。那时我狂迷海子,当晚学着他的风格,写了两首诗。然而隔了四年回望,我已说不清是那时的我太神经质,还是如今的我太麻木。我只晓得,一定发生了什么不可逆的改变,这改变一定是来自外界的,却作用于人内心的深处。一种非正常的生活,长久地消磨着生命。人在其中,不得不学会忍耐,按捺住自己的天性,就效果而言,这个过程三年和十年没有太大区别。有时会觉得过去的几年相当漫长,转念一想,又似乎没有实体感,好像时间一下就跳过去,无声无息。我好像不再那样敏感于痛苦,也难以享受简单轻松的快乐。我二十一岁了,还没有读过白先勇写的《寂寞的十七岁》,但往回数生日时,最先想到的还是我寂寞的十七岁。我总疑心有一个更年轻的我死在了那个时候。 当然,我的十七岁也不全是悲伤。有一次,我在高中图书馆,一楼某个书架,寻见一本亨利·米勒的书,《北回归线》英文原著,译林社九七年版,记得是九八年印的。亨利·米勒是美国的有名作家,《北回归线》是代表作。虽说是名著,但他的作品风格堪称颓废、放荡,《北回归线》在美国甚至一度是禁书。这样一本如今看来恐怕有害青少年心智的「毒草」,新成立一两年的高中,竟能容得下它,可见彼时这学校的不拘一格与采购员的卓识,也可见校方对学生课外阅读能够广泛汲取、自行别择的包容和信赖。这不能不使我想起这所学校传说中的「黄金时代」,就是还设有「学生仲裁庭」的时代。有关「学生仲裁庭」是什么,这里可以引证一则旧闻,略略说明一下: 「不久前,深圳高级中学的同学们再次走进设在学校礼堂的“学生自律仲裁法庭”,这是第十八次“开庭”。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激烈论战,法庭进行最后裁决,一份由同学们自己拟订的仲裁决议书产生了:一、未经本人同意,其他人不得将考试成绩公开。二、为激励同学们学习的积极性,学校可以公布前50名同学的成绩。三、学校每学期应该公布学习进步最大的同学姓名。在热烈的掌声中,法庭休庭,按规定决议也开始生效。 由学生法庭自己裁定的“法律”,既约束校方又约束学生。从1998年到现在,他们已经就“反对统一校包”、“关于学校食堂伙食质量”、“学生是否可以佩带BP机”、“学校如何对待学生早恋”等问题提上“仲裁法庭”。 校长唐海海告诉记者:学校不怕也不回避与学生之间有争议,应该以学生的提议为主,尽量尊重学生,让学生们切身感受到自己才是学校的主人,从而激发同学们的主动意识、民主意识和法制意识。对学校而言,设立“仲裁法庭”是学校开展素质教育的一个举措,也是民主治校的一种尝试。同学们在享受民主权利的同时,也学会了用法来规范和约束自己。」 (《这也是素质教育——深圳高级中学“学生自律仲裁法庭”侧记》,原载于《人民日报》2000年5月8日第五版) 旁征「深圳高级中学吧」用户「乱彩翩跹」2006年12月16日的发帖: 「……那时的学生会,还不对学校唯命是从;当年的仲裁庭,还通过了几项限制学校行为的律令。而现在,学生会成了学校的傀儡政府(除了两三年前的那次十大歌手比赛组织得太棒了);仲裁庭也退化成传达学校意旨的机构。当年老师还谨遵仲裁庭的决议,不给学生看别人的成绩,现在每次大考后班上电脑都有全级的分数。当年汪学群刚到学生处上班,对学生着实和蔼,现在不知被些什么人同化了,竟这般无聊。四、唐海海。没啥说的,那次校运他回来,看台前两排的人争相与他握手。我很怀疑,待佘国治离开后,他(指佘国治)是否好意思回来。说到校运,又想起好些,〇一年那次太令人怀念了。又想到些别的,起哄,圣诞烛光晚餐和食堂那位瘸腿的师傅,以及只有两小时的晚自习,以后再慢慢说罢。……」 照此写下去,未免有点「曰若稽古」了。还是打住罢。说起这些,当然没有别的意思,毕竟我入读时,这所高中早已不是这样。我不晓得自己能说什么。想起今夏开学之前,起意重访学校,到得校门口,说明了来意,向门卫打问可否进去看看。答复是不行。说已经新生军训了,进去也算妨碍教学秩序。我指指空荡荡的教学楼,说,我不去操场。仍说不行。我又看看操场上歪七扭八、乱得不成样的「新兵蛋子」,记起从前上了大学还不时要回来踢球的学长们,想,这所学校本来风气是开放的,校门是开放的。后来,风气虽不开放,校门还是开放的。现在是连校门也不开放了。这倒暗合我在图书馆读到的《北回归线》开篇第三段文字,十七岁时的我是这样翻译的: 「博里斯刚向我概括了他的看法。他是一天气预报大师。天气会继续坏下去,他说,会有更多灾难,更多死亡,更多绝望。哪儿都不会有变化征兆。时间之癌正吞噬咱们,咱们的英雄或已自尽,或将自戕。看来,英雄不是时间,是永恒。咱们必须步调一致,前仆后继,奔向死牢,没法逃脱。天气也将不变。」 思及此,竟不知当「哭之」还是「笑之」。将情况说与母亲,大骂规章之不合理,门卫的不通人情。母亲责我,既然是这里读出来的学生,应该爱这所学校。写及此,竟不知我对学校这份感情,是「爱」是「恨」。 汪曾祺有一篇文章,题为《老年的爱憎》,我以为写得好。在他为数不少的「夫子自道」中,意欲真正了解他的读者,这一篇是尤堪注意的。爱憎到了老年,犹不能释怀,青年人亦复如是。在我看来,憎恨不仅仅是一种情感,更多是一种行为,一种状态。爱与恨的共通之处,便在于长远记得的愿望。存在倏忽即逝,而记忆更替。人通过可想见的难以穷尽的所有方式,将一段记忆贮存,甚至希望它能存在的时间比肉身还要久长。这是一种近乎没有结果的强迫行为。人有时单是为了这些,为了一座座小小的哭碑,便得以存续下去,无论身处一个怎样的时代。今天我二十一岁了,我不知还能说些什么,如果还要有一点奢望,大概也只是带着我的爱与恨,信与真,继续在世上生活下去。 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