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o of Us (1)—— John (part 2)
1 John
Part 2
John Lennon得到的第一件乐器,是Mimi的丈夫,George姨夫送他的一只口琴。
John不喜欢任何需要上课去学的乐器,但自学学会了吹它。
1956年,一种用搓衣板、茶叶箱就可以演奏的音乐Skiffle(噪音爵士乐)开始在英国大受欢迎。
而一位弹着吉他,高大、帅气的前卡车司机,带着他性感的嗓音和“下流的抖胯动作”,在14个国家的排行榜上成为了霸主。他帅气的外表和白人的身份,让从前只属于黑人的节奏与舞台动作点燃了世界青少年兴奋的火焰,他便是猫王Elvis Presley。
Elvis,与美国的摇滚乐,在大西洋彼岸点燃了所有年轻人的热情。
而Liverpool这个海员来来往往的港口城市,往往能比英国其他地方更先一步听到美国的唱片。
一夜之间,乐队如雨后春笋一般冒了出来,挤满了每个班级,每条街道。
从第一次听到《Heartbreak Hotel》的那时候起,John就和百千万和同龄人一样对Elvis着了迷,对摇滚着了迷,投身于这滚滚洪流之中。
http://www.douban.com/photos/photo/604271622/
他沉迷与扭着身体唱歌的摇滚乐,做着典型Teddy Body的打扮,把头发往后梳得油光闪亮,夸张闪亮又显眼,无视校规,旷课、打架、出风头,时刻保持着学校里最大条的最知名不良少年的地位。
到了中学的最后时期,他依旧前途渺茫,他甚至想着和父亲一样做海员,什么也不会的他只想做个服务生赚钱就好,好险这个计划被Mimi及时拦截了下来。
“我跑到海员办公室去问,他们说:‘的确有一个叫John Lennon的男孩来这儿应征,我们已经叫他签合约了。’我则告诉他们:‘你们想都别想。’”(Mimi)
尽管John无论是成绩还是风评都差得离谱,但由于校长对他美术天赋的赏识,在中学毕业后,他得到了去美术学院就读的机会。
“多年以来John一直是最让人头疼的学生,但我相信他不是无药可救,总有一天他会变成有所作为、能负责任的人。”(Quarry Men中学校长)
Mimi陪着John去了艺术学院的面试,因为John向来就过分地缺乏生活能力。
“如果让他一个人,他绝对会找不到路。他从来只坐同一班公车进城,然后再某一站站牌对面的商店买他的火柴盒小汽车。”
一直以来,严肃认真的Mimi为了阻止John的堕落费劲心思,但毫无成果。
她让John穿着校服整整齐齐的上下学,并坚持着“你没办法靠弹吉他养活自己”的信条,每每把拿起吉他的John赶到门廊里。
而John一直就住在不远处、再婚后已经又有两个孩子的母亲Julia,则愿意纵容John一切Misbehavior。
Julia个苗条漂亮,性格活泼,特立独行,一向引人注目。她给John买花衬衣和夹克,给他钱把裤腿改紧。她也爱年轻人的音乐,给John买唱片,并花10英镑给John买了一把二手吉他,用Banjo琴教他弹Buddy Holly的《That’ll Be the Day》。
在母亲的支持下,John集合自己的几个朋友组建了自己的乐队,以中学名字命名——Quarry Men,有的朋友负责茶叶箱,有的搞定搓衣板,而John自己,则负责最酷的部分——吉他。
乐队成员来来去去,而John,则是永远毫无争议、说一不二的老大。
从学校舞会,到亲属家庭聚会的表演,Quarry Men有一天得到了在一个Woolton教会活动中表演的机会。
而一个曾经在Quarry Men里待过男孩Ivan带了一个朋友来见他。
“几天前我正在看我在Woolton那天拍的照片。那时候可真是个相当年轻的小伙子。”
“That was the day,the day that I met Paul,that it started moving.” (John,late 1960s’)
(“就是那天,就是我遇到Paul的哪天,事情开始动了起来。”)
Part 2
John Lennon得到的第一件乐器,是Mimi的丈夫,George姨夫送他的一只口琴。
John不喜欢任何需要上课去学的乐器,但自学学会了吹它。
1956年,一种用搓衣板、茶叶箱就可以演奏的音乐Skiffle(噪音爵士乐)开始在英国大受欢迎。
而一位弹着吉他,高大、帅气的前卡车司机,带着他性感的嗓音和“下流的抖胯动作”,在14个国家的排行榜上成为了霸主。他帅气的外表和白人的身份,让从前只属于黑人的节奏与舞台动作点燃了世界青少年兴奋的火焰,他便是猫王Elvis Presley。
Elvis,与美国的摇滚乐,在大西洋彼岸点燃了所有年轻人的热情。
而Liverpool这个海员来来往往的港口城市,往往能比英国其他地方更先一步听到美国的唱片。
一夜之间,乐队如雨后春笋一般冒了出来,挤满了每个班级,每条街道。
从第一次听到《Heartbreak Hotel》的那时候起,John就和百千万和同龄人一样对Elvis着了迷,对摇滚着了迷,投身于这滚滚洪流之中。
http://www.douban.com/photos/photo/60427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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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在六十年代扮作Elvis参加化妆舞会 |
他沉迷与扭着身体唱歌的摇滚乐,做着典型Teddy Body的打扮,把头发往后梳得油光闪亮,夸张闪亮又显眼,无视校规,旷课、打架、出风头,时刻保持着学校里最大条的最知名不良少年的地位。
到了中学的最后时期,他依旧前途渺茫,他甚至想着和父亲一样做海员,什么也不会的他只想做个服务生赚钱就好,好险这个计划被Mimi及时拦截了下来。
“我跑到海员办公室去问,他们说:‘的确有一个叫John Lennon的男孩来这儿应征,我们已经叫他签合约了。’我则告诉他们:‘你们想都别想。’”(Mimi)
尽管John无论是成绩还是风评都差得离谱,但由于校长对他美术天赋的赏识,在中学毕业后,他得到了去美术学院就读的机会。
“多年以来John一直是最让人头疼的学生,但我相信他不是无药可救,总有一天他会变成有所作为、能负责任的人。”(Quarry Men中学校长)
Mimi陪着John去了艺术学院的面试,因为John向来就过分地缺乏生活能力。
“如果让他一个人,他绝对会找不到路。他从来只坐同一班公车进城,然后再某一站站牌对面的商店买他的火柴盒小汽车。”
一直以来,严肃认真的Mimi为了阻止John的堕落费劲心思,但毫无成果。
她让John穿着校服整整齐齐的上下学,并坚持着“你没办法靠弹吉他养活自己”的信条,每每把拿起吉他的John赶到门廊里。
而John一直就住在不远处、再婚后已经又有两个孩子的母亲Julia,则愿意纵容John一切Misbehavior。
Julia个苗条漂亮,性格活泼,特立独行,一向引人注目。她给John买花衬衣和夹克,给他钱把裤腿改紧。她也爱年轻人的音乐,给John买唱片,并花10英镑给John买了一把二手吉他,用Banjo琴教他弹Buddy Holly的《That’ll Be the Day》。
在母亲的支持下,John集合自己的几个朋友组建了自己的乐队,以中学名字命名——Quarry Men,有的朋友负责茶叶箱,有的搞定搓衣板,而John自己,则负责最酷的部分——吉他。
乐队成员来来去去,而John,则是永远毫无争议、说一不二的老大。
从学校舞会,到亲属家庭聚会的表演,Quarry Men有一天得到了在一个Woolton教会活动中表演的机会。
而一个曾经在Quarry Men里待过男孩Ivan带了一个朋友来见他。
“几天前我正在看我在Woolton那天拍的照片。那时候可真是个相当年轻的小伙子。”
“That was the day,the day that I met Paul,that it started moving.” (John,late 1960s’)
(“就是那天,就是我遇到Paul的哪天,事情开始动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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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一定能出货 赞了这篇日记 2024-12-25 08: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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