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集释(郭庆藩)·内篇·大宗师》第三段读书笔记
原文:且有真人而后有真知。何谓真人?古之真人,不逆寡,不雄成,不谟士。若然者,过而弗悔,当而不自得也。若然者,登高不栗,入水不濡,入火不热,是知之能登假于道者也若此。
对注疏的理解:
1、首先,这里是接前文关于知识与知识发生条件的关系的话题。既然知识有其发生的条件,那么一切知识都是相对的。从其条件的相对性出发可以演绎:第一,天之所为与人之所为也都是非常难以分辨的。这是之前的内容。
第二,如何判断其发生条件?如果不知道发生条件,知识只是悬空的。比如水100度煮沸,只知道这个算是知识吗?没有标准大气压的环境,这个知识不算知识。所以判断真知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其条件总是非常难完全把握。因此,这里转化角度,提出:有真人而后有真知。或许,我们应该从人出发,先做一个完善的人。那么这样的人,才能够知晓真知。即注疏所谓“有真人,而后天下之知皆得其真而不可乱也”。意思是先有真人,然后知识有了真理的内核,就不会混淆迷失了。所以,与中国其他经典学派一样,庄子开始设立完美人格的模型。
注疏接着提前剧透,把对庄子道家的理解放在了真人模型上:“夫圣人者,诚能冥真合道,忘我遗物。怀兹圣德,然后有此真知。”所以,真人或者圣人,是与道相合的,是忘却小我也忘却外物的。有了这种特性,才能有真知。这也是注疏所认知的真人人格模型。
真的需要先有真人才能有真知吗?这是与佛教四法印中“依法不依人”完全相反。现代科学也认同佛教的说法,认为知识,而不是特定的“高人”才是值得依靠的真理。真理本身不依赖人而存在。但庄子为什么恰恰相反呢?庄子的这种观点,也是源自东方古代的人治传统。圣人垄断真理,圣人领袖众人建设美好社会。
然而另一方面,让我们调整一下视角,不用那么着急否定,就会发现我们也可以认为它在讲一个人要如何修习自己的内在,才能去获得真知。人,是获得真知的工具,人必须先修自身,才能看得清楚。一个脾气暴躁、充满偏见的人,会对真相视而不见。
2、何谓真人?庄子把真人模型还是放在古人身上,这也是中国传统。庄子认为其特点是不逆寡、不雄成、不谟士。这三点都是非常宝贵的人格品质,确实值得成为完美人格的典范。我觉得这三个特点在庄子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在中国传统中更加没有受到重视,是非主流的道德品质!
3、不逆寡,意思是不因人少而欺辱之。所以注疏说:“凡寡皆不逆,则所愿者众。……虚怀任物,大顺群生,假令微少,曾不逆忤者也。”这是多么谦逊而宽容、宏大的精神,包容一切微弱的众生,不因其弱小微少而欺辱、剥夺。尊重每一个弱者。这是中国传统里非常少的精神!
4、不雄成,意思比较简单。就是不以自己有所成就而傲慢、自负,轻视他人。这也是道家的经典的人格特点,比如老子也提到“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除了不傲慢这个世俗的理解,也是无为的一个角度:它的成长是它的自然结果,不能认为是我的功劳。应该将自我作为客观真实的一体平等的一小部分,而不是某个局部真实世界的“主宰者”。
5、不谟士,这一点也是庄子中真人人格的经典特点了,“非关运心谋谟招致”,即不是通过绞尽脑汁去谋划计算而有成就的。正过来说,是前面所谓“冥真合道,忘我遗物”,自然而然的无为所致。那么这种自然无为到底是什么,后面会不断接触到。
6、接着马上提到了“过而弗悔,当而不自得”也是无为的一个解释。首先提否定的一面,就是有为。有为的是世俗之人,“众人之情,于事有所过失则悔矣,行之而当则自以为得矣。”应该能感受到那种浮夸和肤浅了吧,喜怒哀乐被事情所牵弄就是情绪化的俗人了。他们总想着努力作为,总想着结果是自己做得不够,总觉得自己能控制,于是为之喜怒。而真人恰恰相反,“非以得失经心者也”,即得失都不会太在意。为什么?“天时已过,曾无悔吝之心;分命偶当,不以自得为美。”因为如果做错了,是已经过去的事了,不必陷入懊悔;如果做对了,也是有很多环境的偶然机缘(命、分),不必都归于自己。仅仅从这件事来说,它可以关联到心理学上的归因理论。但庄子只是以此为例,来讲述更宏大的人与境遇、外界的关系。“无为”才是他给出的答案。人在真实世界的运作中只是一个小小的局部的客观存在,都是天-人大系统运作的平等部分。去了解大系统的运作,而忘掉小我的欲、傲、自负、小智的狂妄计算。
7、若然者……像前面说的这样的人,庄子又用一些比喻来继续描述,以增强读者的感性认知。“登高不慄,入水不濡,入火不热”乍一看似乎是一种仙人的奇迹:到火里不会热,到水里不会湿。当然,我们可以沿着理性内核做另一番解释:登高不会为此而颤慄害怕,入水而不觉得湿漉难受,触火而不因热而恐惧。即,客观上的感受不会影响他的心境。注疏说“岂有意于所遇哉”。所以,最终一句庄子总结道,知识能登高到道的层次的真人,是这样的啊。
8、然而,我们还需要把前文都串联在一起再次理解庄子的意思。如果获得真知首先需要自己靠近真人的人格,这是容易理解的,端正态度、摆正心境。所以《大学》认为先格物致知再诚意正心,而庄子认为先诚意正心才能格物致知。
9、真人的人格总结。其实就是对俗人人格的修正。俗人逆寡、雄成、谋谟、过而悔、当而得、遇火怕热、遇水怕湿。俗人是情绪、欲望的生物,他有自己小我的动机,并在情绪与外界的交互中被外界反馈塑造心境。真人的心境是岿然不动的。这是最终的解释吗?非也。得失不经心、物来则应、物去不留并非这里最终的总结,也不是庄子的深意。在“无心”的背后,不是对情绪的放弃、克制、漠视,而是一种更大的认知。在大系统中正确认知自我,将自己是做天地大系统运行中一个零件的客观认知。并以大系统运行的动态来审视自己的动态,从而知道自己的境遇只不过是运行中经行的一站又一站。他并非没有情绪和欲望,而是能不放大自己情绪的重要性;也不放大自己能动性的影响,一切结果大部分应归于自然规律的伟力。注疏说“故夫生者,岂生之而生哉;成者,岂成之而成哉!”成就,不是我努力作为而达成的,而是自然规律的因缘聚合。
10、 但是他也并非放弃了自己的动机、欲望、能动性。注疏说:“不以死为死而未尝丧生”。意思是真人不认为死是湮灭,因而不害怕死亡,但这不意味着他就会轻易捐弃生命。他依然会重视生命,只是不害怕死亡而已。他的动机依然是正常人类的:贵生!但他不怕死,而是“顺死”。顺其自然的死亡。
11、 最终,可以用注疏来总结:“任之而无不至者,真人也。岂有概意于所遇哉!”“任之”才是无为的要义(但不全)。我觉得前后句倒过来更合逻辑:对一切遭遇不加以自己过多的意欲情;任大道运转,随其开花结果,则一切成就自然达成(说明动机还是在的,是希望成就的)。
12、 有了这种自然无为、缩小情绪影响的真人,才能认识到真知。认识到天之所为的运行,人之所为中人的作用与天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