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头清脑醒与脑迷头昏之间
一方面清楚,今日有所谓之“爱美剧”是观影的,以美剧为噱头吸引看客。而“爱美剧”一词在历史上是amateur(业余)“音译”而来,专指“非职业”的业余演剧,推行此一演剧方式的有民众戏剧社的陈大悲、上海戏剧协社的应云卫、欧阳予倩,他们为戏剧在这片异土上札根,算是起到过作用。但若说在那个时间点上,推行业余演剧,表面上是“不论坐资”,实则是本来就没几个专业的人,外来戏剧起初想要在“坐资”上获得回报,亦是万难之事。早期的洪深,虽有戏剧学习背景,实则亦转了数次轨的,倒是熊佛西有正经学过。如此观,最初在东京搞戏剧的“春柳社”的那一拨人,其实就是“爱美剧”的形式。
但因着时间的推移,许多戏,在我脑中移形换位,比如曹禺《原野》中的仇虎,莫明跑去田汉《获虎之夜》做了主人公,那黄大傻又何去何从呢?甚而还会将完全不在同一时空的叶紫的《丰收》和柳青的《创业史》对撞(当然,这是小说了),这种对撞,并非云普叔同梁三老汉,而在立秋和梁生宝的观念——或在叶紫和柳青——或在他们背后的一股看不见摸不着的力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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