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神恩何必必然舍弃现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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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西蒙娜·薇依期间,于2023.10.28晚一口气写出:
我曾以为追求神恩必然导致对现世的全然否定而至于虚无,这种虚无当表现为这种“无所谓”时极容易导向两个极端:一是全然的享乐,它最终将建基于摧毁他人的狂喜中(即便一开始有某种伊壁鸠鲁或犬儒式的乐之自持);二是全然的灰心,它就像柏拉图面对驱逐了诗意后表象世界与理式世界云泥相判局面时的感受(纵然诉诸悖论的新柏拉图主义或基督宗教试图弥合)。更深地来讲,前者是导源于主体性的虚无,后者恰恰是超自然的悖谬式虚无。在不短的一段时间里,我曾坚信,个体式的追求可以借由悖谬的神恩之统辖而获得前进(但我同时知道这永远难以企及最高天)的动力和喜悦。如上的坚信来自某种克尔凯郭尔式的仍有坚定信仰的存在心理,它在认识论(就其最严格的定义,只关乎“人能否得到认识”)上凭靠神的维度而悬置了“虚无”的问题。可对“追求神恩必然导致虚无”这个前提的悬置在更多数的时候不能够解决问题,因为它诉诸的答案不论是两种极端中的那一种都不会轻易赞同。为什么呢?就像我们左右有别的双手,“悬置”近似于两手交叉作祈祷状;这个拳头可以在一定的限度内活动,但改变不了一个事实,你若是要干活(作工),你必得把它俩分开。因为它们天然地不是一体的,而抱拳或祈祷状动作很快就会以同样的方式告诉人自己:这无能为力。把这种“悬置”归因,其实就能看到,它颇类从前者取主体的张扬,再从后者拿黏合的胶水,502胶水终究不可以黏住一世。这并不是说我取法的对象或学说错了,无论在什么意义上,极富个人体验的问题解决方式只属于给出者本人;真正的黏合之无能为力的问题所在,是我们作为凡人,永远没有办法拎着自己的头发飞升(很老套的比喻,但兜了一圈我想其涵义不会很老套)——“追求神恩”为何必然导致“对现世的全然否定”呢?在各种意义或词汇的使用中,超自然-现实、大能-凡人、天-地等等当然是带有反义词含义的对子,它们的反义的内涵先天地存在于现代人关于自我主体性的确证中。恰是自康德那一代起,思索延展到内与外、人的认识及一切“主体”与“客体”的内容时,我们便很容易假设,纯粹的追求会排斥其他的追求或认同。当然,许多知识性的或常识性的观点大多数人可以辩证地看待,就像黑的反义词不一定是白,也可能是红;我也在两三年前才“幡然醒悟”,在古典主义、反古典主义的浪漫主义和反浪漫主义的现实主义中间,反反不一定是正,古典主义和现实主义从来没法很好地规约。设想一个三维的立方体的一角,从一点延伸出来不一定只有两个方面的线,它也可能是三条。现世的生活或思想的脑中则更不必说,无数条交叉于某一点的线都可能;可就如我的亲身感受,二分总被视为一种捷径,且不要说观念上的东西,知识性的内容都极易被轻松略过。同时,这种反对“A/-A”且“A+-A=1”的解法之一,绝对不包括既要A又要-A的折中做法。“折中”总被认为是辩证的,但它就如我的那些黏合剂思考,它是基于两个同位面的东西相反之物的解法,如果你不引进一个立方体,那么在一个正方形上面疯狂地画图并无助于解释这个封闭四条线段形之外的世界。我之前很反对没有抽绎、上升和外部视野的纯归纳式的中马式的折中,嫌弃它“永远正确”又毫无思想锐度,可可笑的是,我也那么容易就滑入其中。我毕竟不是什么数学家或马理论家,所以回到我的“黏合剂”。我不可能照抄照搬某一位思想家的答卷就妄图解决我个人的人生关切,因为且不论我没那个本事读完他或她的一生,还在于进不进得去本来就是个问号。所以,认识到我的“前提”或许有问题的时候,亦或者说,认识到我没法判定(我也许可以理解但我把握不了)神恩作用于虚无的方式(在克尔凯郭尔那儿是悖谬的弃绝与飞跃)时,我只能等待。有些时候,受限于阅读的能力和知识的视野,更重要的是改变和反思的心,我只能在各种知识碎片中艰难跋涉,它们共同构成了我的破碎不堪的知识图景;同样的我必须借用我的个人生命体验,我才能归拢某几片或某些碎片,而当这个“我”成为了逝去的“我”,现在的我就借此和那些“我们”取得了对话的可能(当然我没有妄图把自己等同于诸位伟人的想法)。我等来的是西蒙娜·薇依的借由不幸以领受神恩的做法——就像我前头反复提及的“受限”,我很自然地就要把这种“不幸”当作某种神秘的解救途径,它会因“不幸”本身而虚无化现世。但如果我仅仅这么做,我无非是进一步隔着别人的生命体验而在那些很难解释和传达的地方踟蹰郁郁。继续阅读薇依,她给出了一个改变我的前提的启发:为什么追求神恩必然要全然否定现实呢?现世有诸多不幸是真,但亦有诸多美好,为什么追求属天的难以把握之物,就必须否认直观感受到的那些美好呢?承认这些美好是创世的神恩,而承认我们可能被毁灭、可能被罪恶沾染、可能认知到这种“可能”,恰是创世者不再在场所赋予的意志之自由与束缚。这认识更加积极的地方在于,我们一步步向上追求的时候,不再苦恼于知道门在那儿却寻其门而不入,而能够坦然,握到门把手是种幸运、无法进入门内是种不幸;可恩泽的所在就恰是你知晓这一点。认知全然的恶与艰难和认知全然的善与快乐,好像都无法寻得窄门。可显然,我还没想明白,也还在不断修正。我说了,当“人能否得到认识”成为我的认知底色时,我就非常难以虚设(虚设不意味着无)一个更高维度的东西来反观我的问题;而恰恰是这种能力的缺失,总导向享乐主义或宗教神秘主义。其实,这是个很简单的前提认知问题,它可能本来是对的,也可能就该订正,但如果失却了这一圈或此或彼的思考,它将一无是处。于是,我最后的“黏合剂”将变成什么呢?既然问题不是向前挥动左手或者右手,那么关键就在于如何让它们不打架的同时能通力协作?你当然会说这不很简单?是的,因为作为一个人的我掌控着我的双手,所以在任何意义上我都可以做我能做的事;可反讽的地方就在于,这个“人”或者更高维度上的解决问题的那个层面已经被取消或有意忽略了。手,不是“人”的一部分,它似乎被更直观地被认为一个器官或部位?我当然不是医学工作者,所以我的整个比方纯然是文学隐喻。
(但这两天有小修字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