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看到对邪淫可以认同的理解
严格说来,邪淫所指的恶行,包括必须具备的三类因素,一是欲乐的心念,二是相应的对象,三是具体的接触行为(以道入道),全面具备才是叫邪淫,实际上是指欲邪行,即:由欲而起而做的实际的错误行为。 因此,单独的性幻想,不涉及性的实际行动和接触,不属于戒行的约束,只是属于心的欲乐,是能否正确思维的问题,心中有具体的对象贪着,也是思维的一个执着,而不是犯戒,但如果带有这两方面,而后直接进行有针对性的性活动(比如自我的抚摸、对他人的性行动),这样就构成了欲邪的行为。同样的道理,如果发生了性关系,而自己并无由此产生的乐想,也不是犯戒;如果无性对象也无性心理,自然流精,也与邪淫无关。 作为心理医学,欲望的联想是对治欲望过度的调解方法,但需要明白其目的仅仅是欲望的牵引,并不是最终的治疗道理,是以正确认识欲望的产生、理解欲望的所在,而引导患者正确看待欲望的控制,不是以建立鼓励性幻想当作治疗精神焦虑的方法,是其中的过程和途径,需要全面理解而不是断章取义。焦虑的产生,是精神上的过度执着,或者过度放大,或者过度缩小,都属于不正知,是一种“自我”的执着所掩盖下的逃避,只有放下、排除任何关于“我”“我所有的”的执取,才可以获得正确的认识见解。因此,这种以适度的欲的幻想去引导建立正确认识的方法,其实也一样可以用佛法道理去理解说明的。 欲望,包括性的、爱的、理想精神的、物质的等等很多,其本身不是需要逃避的,欲望它是我们无始以来无明、不正知的累积,理解欲念是如何产生、如何行动,才可以正确把握控制。修行不是简单以断绝欲望为手段,而是以正确理解和运用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