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和一盏灯成为家人的那件事

上周给新到的台灯拍了几张照片,有朋友问品牌和链接,我不如讲讲我台灯的事,和我在我租住地小书屋里的生活。
去年十月份定了在海淀区西北部租一间一居室,连厨卫一共是35平米。这种房子好像叫“一字型公寓”,它没有客厅和卧室的概念,走近屋门,左手边是餐台可以做饭,右手边是整装的能淋浴的卫生间,再往前走就是这间屋的整个意义所在——它呈长方形,一侧的墙壁正好够我装一个书架,一直顶到天花板高、蹬着椅子才能够得着最上一层的书架。设计书架时我还特意留出两格放储物箱,换的衣服就存放在书架的箱子里,和拉抽屉似的。这样这个小一居室我就不用再特意放一个衣柜了。
而且我想放衣柜也是没有地方放的。这个书架就是这个屋,这个屋就是这个书架。因此我和朋友一提起我回这里住了,就说“我回小书屋了”。和文学大家的“某某斋”类似,我的书房就叫“小书屋”。
有了一面墙的书架,再有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个晚上能打开变成床的折叠沙发,这个小书屋就是我的工作室了,也是我出生以来第一次独自居住的家。



刚设计桌子和沙发床的位置时,我立刻想到我爷爷一辈人的家。从我童年起,到我上中学,直到长大了,工作了,再到那代人慢慢从这个世界离去,老一辈人的家永远是亘古不变的家具摆放。那一代流行带巨大镜子的组合柜,一旦购入,放到家里某个位置,这个柜子可能一放就是四十多年,如神龛般威严不可动摇。床和桌椅也是。我从未见过年迈的长辈屋里的家具曾换过位置。
这当然没有什么不好,但从很久以前我就埋下了一个坚定的意愿,等我以后一旦有了自己有权布置的自己家,整个家里所有家具一定全都能随意移动。我不想要一张固定的桌子,我的书桌应该可以想摆在哪就摆在哪。
因此我买了一张轻便的桌子,我一个人就能抬起它。


上午时,我的桌子对着朝东的窗子,让只光临小书屋半天的阳光打在我的桌面上。我也能低头干一会儿事情,抬头放眼看看窗外。下午我把桌子挪到我一面墙的书架前,开着台灯补一个光线,我脸朝着我一墙的书,继续用电脑敲字、低头翻书看。五月份时南方周末记者宋宇来我家录制播客,我又叫上了三月份已经来小书屋拍摄过一次节目的B站“不止有书籍”主理人程陌,我们三个人围坐在这张桌子前,用我的电脑录制音频节目。我们那天聊了很多关于我目前生活方式和读书生活的话题。这次桌子是挪到沙发前。

我的这张书桌是随需要而动的,也随一天里不停变化的光线而动。书桌和光线可能是世上最好的一对伴侣,就像我和我的这些书籍已经相伴了我至今所有的人生一样。我曾和朋友说,我不是退居到这个远离北京市区的小书屋来了,而是我已经和这个小书屋过上日子了,这个空间成了我目前最亲近的家人。
因此很简单地,我书桌和书架构成的这方天地,就是我所有的天地了。为了给这方天地更好的照明环境,我换上了一盏专业的阅读台灯,也就是之前的广播说过的WiT台灯。这个WiT台灯刚进家门,第一次点亮时,我最大的感受是它弧形灯管带来的送光面积。小书屋本来就小,晚上我打开台灯,它巨大的照亮范围让它看起来甚至已经不是台灯了,而是小书屋的吸顶灯。我屋子小得一盏台灯能照亮整个房间,反过来看,一盏台灯竟能照亮一间屋。



它让我更感到方便的是,我一天里就可以不必随着上下午光线的变化而搬动桌子去光线更好的地方了,台灯一开就是最适合阅读的光线。这样一来,我的书桌在屋里的哪个位置就全由我定,我可以一整天都在书架面前看书写字了。
我看书通常是一次同时看五本书,严肃小说或哲学类书看累了,我就读别的类型的书来休闲。休闲够了,开始觉得读书太顺利反而是一件浪费时间的事情,就再拿起不那么好读的书来读。从前早晨边喝咖啡边刷体育比赛消息,现在改成喝咖啡读古诗词,用阅读最有语感的中文来取代观看论坛里的吵骂,用几百年前的幽静来抵挡现在时的嘈杂。


总之我一天到晚眼睛都离不开书本纸页,书页上的光线成了我的生活环境。室外如果阴天、暴风、大雨,我不出去就和我关系不大,看书时光线是否够亮,才是决定我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
因此我选这款明基WiT的决定就不是很难了。
我只要一闭上眼,一秒钟就能回到童年的场景。我仍记得长大一路用过来的台灯最困扰的问题,就是它们发出的连续不断的“吱吱”的电流响声,和开一会儿就发热的灯下炙烤的感觉。甚至我两个月前用的台灯还有这个传统老毛病。这盏新台灯就像新一代的产物,它亮着就是亮着,不会发出任何电流噪声也不发热,就和月亮一样无声地在头上发亮。“光亮”本来就应该是一个无声的存在,在用时会不知不觉忘记它正在发挥它的功能。触碰它上面圆环,揿亮它后,在它底下读着读着就会忘记还有台灯这件事,不知道还以为这个夜就是为我的阅读而长明着,或者我就是这么幸运,走到哪里,哪里都有一团这样的追光灯为我照亮。

稍微了解了它的功能才知道,这个台灯是自动监测环境光,再自动调节它给出的照亮亮度。一个本身职责就是发亮的器具,它自己还能实时监测亮度,这给我一种它是永动机的错觉,想了想,我之前从未用过这种智能家居产品。它是既“观看”,也“生产”,我突然想到,我是既阅读/观看,也写作/生产,这个灯就不和我一样吗。
它还有一个好用的功能是,长按触摸圆环,能切换读书模式和电脑屏幕工作模式。也就是说我看书时它能提供一种照亮方式,我用电脑在它下面敲字“生产”时,它对应屏幕光线,又能给我另一个照亮方式。

我日常写作的规律是,我文章里的“创造性时刻”,必须在夜里才能被我写得出来。我白天只能像上班那样,客观公正地理顺稿子,改改病句,填写一些必要的过渡性质的段落,总体来说是删比增多,类似田里的播种机,白天加油养护,到了夜幕降临,它才会疯狂输出。
写作是相当耗精力的,尤其我每天都要压缩在晚上九点到十二点之间进行这一天的输出,短时间内需要爆发出高强度,等于白天一天我再有别的事,它也是给我夜里写那两三小时储备体力用的。因此如果把一整天的工作成果全都押宝在夜里那一小会儿,那这段时间我等于就是眼睛一直锁定电脑屏幕的。这不仅是“写作作为一种劳动”的劳动场景决定了这样,我稿子里生成的整个叙事空间,在我“生产”它们的时候,我也是盯着屏幕上的字来畅想文字带我抵达的叙事空间的。
每天夜里写完那个时长后,就会仰头狂滴眼药水,眼药水转瞬就流到嘴巴里,这个味道正是靠写字维生的人天天都要感受到的冰凉和苦涩。
仅仅为了每天晚上写完不用滴眼药水,也得换一盏专业的阅读台灯了。
虽然实质上我不知道我用电脑敲字时,它的“屏幕阅读”模式具体为我都做了些什么,但它好像是给我治病似的,让我全情投入到电脑输入上而不用担心我自己的损耗问题。读书是一种冷静的投入,写作是一种疯狂的投入,这灯让我不用管页面之外的余事,只管做我自己、做我的事就好了。明明有了它我才看得清东西,它却甘愿成为我无声的辅助,一想到我和台灯的这层关系,我感到这个世界一切都是静谧而又有深层联系的。

我的书稿里写过一个现实中的人物,是一个独居在国贸大望路的女孩,她男朋友喜欢骑摩托车,在山路出事故死去了。女孩在那段时间里过着极其消沉的日子,每天除了下楼吃饭不会离开家一步,而她当时的职业是给人当活动现场摄影师,联系到了就去赚几天的工资。摄影是捕捉收纳外部世界,镜头下拍到的净是别人的欢笑、庆祝,她没法靠表达来排解心理的忧伤。
因此她在接不着摄影任务的日子,就潜藏在她的那个独居的家,每天胡乱记录她死去的男友生前的故事来疗伤和纪念。而且这甚至不是我认识的唯一一个靠在文档里胡乱打字来怀念死者的女孩,从前我有一个同事也是这样。
虽然我和这个我写过的女孩实际命运并不一样,但我们着实过的是几乎完全相同的日子。我们把自己深藏在独居小屋的目的不同,可一旦进入这种生活了,每天的事情其实差不太多。我不知道一个城市里到底有多少人像我们这样,是被困在自己的生活里,一个个小屋只是不同的容器而已。
一想到这个,我就更疯狂地爱上我面前的书架,面前的书桌,它们全都关于遥远、畅想,却都是这么实际的东西。





每天下午我把桌子搬到书架前,打开WiT台灯给我的读书补光时,我望着桌子对面被我码放进书架的书,我很容易就明白这是个由数千本书排列组合而成的生活。我在用这种外在视角这么浏览书架时,这些书各自的国别、类型、风格、作者性别、涉关话题,它们是这些书内容的最外一层。我在看“都有什么书”时,就已经在做初步的“阅读这些书”的工作了。“这些书你都看过吗?”这个致命的问题好像也就能够被我回答了。
我可以答:“我拥有它们,知道它们。”
书放到书架上,总是要被我读的。这时书就和台灯发出的光源一样,它们都是“来处”。书是知识的来处,台灯是“看见”的来处。有了来处就要有去处。看书的“去处”是看书后我所得到的东西,台灯的“去处”是我因它而看清楚了一切。
一切都关于看见、知道,我在这个一居室小书屋里做的所有事,就好像是人类做的所有事。世界由无数个“我这样的生活”排列组合而成,小书屋是人类万千个舱室当中的一个,一想到这儿,孤独感烟消云散,一盏灯、一架子书足够形成一个家,有了它们,“我”的概念清楚至极而同时又并不孤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