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该为“女巫”平反?
在欧洲文化中,女巫长期都是丑陋和邪恶的象征。近几年来,以《哈利波特》为代表的现代艺术作品中,女巫的这种坏形象依然延续。过去的童话故事中,反面角色大都是令人心生厌恶的女巫。但是最近,某些欧洲人打算彻底改变“女巫”的形象。2008年1月7日塔斯社报道,苏格兰的一家民间独立机构,已经向当地议会提交了一份请愿书,要求为在中世纪时被处决的4000多名苏格兰“女巫”和“巫师”恢复名誉。 据相关报道,2007年11月,瑞士的一个地方议会就为一个1782年被处死的“女巫”平了反。这个“女巫”其实只是一个女佣,她因为发现了主人的奸情,被主人以“女巫”的罪名指控。按照当时教会的规定,“女巫”必须处死。这名被无辜处死的女佣,也被称为欧洲历史上最后一名“女巫”。据不完全统计,欧洲中世纪,以“女巫”的罪名被处死的女性,超过5万名。 这一为古代死人平反的行为,能否改变已经在欧洲文化中根深蒂固的“女巫”形象,是令人怀疑的。但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不管是瑞士还是英国,现在为“女巫”平反的主体,都是地方议会。而事实上,中世纪时,确定“女巫”、判决“女巫”、处死“女巫”的主要是教会。虽然世俗政权也参与其中,但教会的作用毫无疑问是主导性的。 例如现在被称为法国女英雄的“圣女贞德”,当初就是被教会确定为“女巫”,并且采用了火刑这一对付“女巫”的专门死刑手段处死的。包括瑞士不久前平反的“欧洲最后一名女巫”,当初判决的依据,同样来自教会。因此,如果要为“女巫”平反,仅仅由世俗政权平反,而教会却无动于衷,这种平反便有很大的欠缺。 “女巫”这一丑陋和邪恶的形象,来自于中世纪的欧洲教会。这其中既有对一切挑战教会正统的镇压,也有歧视女性的成分。中世纪欧洲教会认为,女巫或者是魔鬼的化身,或者是撒旦的情人。被认定为“女巫”的人,有的被烧死,有的被开水煮熟,有的被斩首。镇压“女巫”最严重的,主要是德国、瑞士和英国。英国甚至出现过“猎杀女巫”的专项行动。由此我们似乎也能理解,为何《哈利波特》会出现在英国。 中世纪的欧洲教会表现出非常强烈的镇压异端的倾向,肉体消灭是惯常的手段。确定“女巫”的依据虽然五花八门,最关键的是违背教会认可的正统教义,或挑战教会的权威。虽然欧洲中世纪教会在镇压“女巫”、“巫师”和“异教徒”方面采取的手段差不多,但是,两者是有区别的。 “女巫”或“巫师”大多是指教会内部的敌人。因为教会天生就有上帝和魔鬼两个对立者,因此,反对教会的内部人员,往往被定为“女巫”或“巫师”。例如“圣女贞德”并不反对上帝,反而辩称自己是受上帝的召唤来拯救法国。但是,她的行为令教会无法忍受,如果一个普通农妇可以随意宣称自己看到了上帝,教会的权威往哪里放? 总的来说,欧洲中世纪“女巫”的数量比男性“巫师”要多。这一方面可以看作是性别歧视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教会虚伪地主张禁欲主义的结果。在教会的禁欲思想下,一个男人如果在性行为上违反了教规,往往会把责任推到女性身上,将女人视为引诱者。法国文豪雨果在《巴黎圣母院》中描绘的那个主教大人就是这样一个角色。明明是自己垂涎艾丝美拉达的美貌,邪念顿生,偏偏将艾丝美拉达诬陷为魔鬼。实际上是在为自己的罪恶寻找开脱的借口。 与镇压教会内部敌人之相对应的是,对于不信上帝的人,教会将其视为外部的敌人,镇压和屠杀更是天经地义,十字军东征是其典型代表。从“女巫”和“异教徒”的命运,我们可以看到欧洲历史上思想统治、严酷镇压、肉体消灭的传统。直到今天,欧洲教会的这种传统仍然以人们不易察觉的方式出现在现实之中,以至于有些人分辨不清这种现实的真正源头。 欧洲近年来主张为“女巫”平反的人认为,欧洲历史上绝大多数“女巫”都是宗教迫害、信仰迫害的牺牲品。他们的这种看法是正确的,但是,他们的手段有点问题。如果只是向世俗政权提出平反的要求,即便得到了平反,恢复了那些无辜受迫害、受诬陷者的名誉,作用其实也不大。因为“女巫”罪名真正的始作俑者和罪魁祸首是教会,仅仅由世俗政权来平反,并不能肃清镇压异端、镇压异己的根源。然而,教会能爽快地认错吗?看看布鲁诺的遭遇,看看犹太人的遭遇,欧洲教会从来都宣称自己代表上帝,过去不会错,现在没有错,将来也不会错,认个错是多么难的一件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