蝜蝂杂说
柳宗元写《蝜蝂传》,实与其另一著名动物文《黔之驴》为同一套路:先叙事,后议论,以起到前后呼应升华之效。若“黔之驴”为无中生有,纯粹杜撰,蝜蝂则是另一来路,算是柳八先生对郭璞《尔雅·虫部》注释“未详”的一个回应。
这里尚有两个很可探讨的问题:
其一是语言学的,即“蝜蝂”与“腐败”,柳宗元以《尔雅》“未详”之虫来议论人心,是否有“音相近”的原由,假设其有,那么,唐人对“腐败”一词的理解,不仅仅在于原始义和基本义,而且有了引申义,即除了生物腐败、文风腐败(明、清时有此说法),还涉及到制度与机构(我个人所知将腐败与此等密切相结合、且大量运用的则是近世)。
其二当然是荷马于两部史诗中所述的遭受惩戒的西绪弗斯了,继之以加缪精神性的阐释。前后认知形成极大反差——即作者的叙述和这位后世学者的见解完全不在一个频道上。蝜蝂与西绪弗斯,行为上极相似,然作者所阐述的问题则大异。荷马——柳宗元——加缪三者各自立于不规则三角形的三个顶点。若细究,则是神话背景、所处时代和环境、个人之际遇等根因,以至于他们望向那个距离不等的“内心”,即使仍能观察到不少共同点,但要表达的则是各自生活和思维中黏连最紧密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