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命科学技术与社会伦理的一些思考
科学技术的进步加深了人类对世界的认知,拓展了人类改造世界的能力。技术进步也对伦理规范与监管制度也提出了新的挑战。社会伦理的目的是保障社会稳定运行,满足公众对共同认知的需求,避免人类因自身活动造成毁灭性的灾难。
"基因编辑婴儿事件"提出了两个伦理问题:(1)我们是否有权力改造人类自身的基因?(2)我们是否有权利改造未出生婴儿的基因?以目前的技术水平,CRISPR存在较大的脱靶率,其所造成的后果是难以预测的,这对社会医疗系统来说会是巨大的风险。贺建奎可以规避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我们需要重新审视当前的伦理规范审核制度是否存在较大的漏洞。在这之后,国家先后出台了两项法律法规,也充分考虑了伦理规范的要求与审核制度的设立。因此,我想"以生殖为目的的人类遗传基因编辑"的应用应该被加以严格的伦理管控。
"基因驱动的物种灭绝"技术也引发了人类对破坏生态系统平衡的担忧:我们是否有权利灭绝某一物种?目前,我们并不知道灭绝一个广泛存在的物种后会产生怎样的连锁反应以及可能导致哪些无法挽回的结果。这也对社会伦理提出了挑战。
根据社会共同的认知,作为合成生物学的应用之一的"人造病毒"与"生物合成毒品"毫无疑问属于应当被禁止的研究。但从实际角度来看,目前的监督管理制度难以对这些新技术进行有效监管。
综上,社会伦理看似保守,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科学技术的进步,但是另一方面来说,也是保障了人类社会的存续。对人类生存具有潜在威胁的科学研究,应当明确其广泛使用可能带来的后果,再推广相关的应用研究。同时,我们仍需对新技术应该保持较高的关注度和讨论度,及时更新现有的法律法规与监管技术。法律如果没有监管与执行的可行性,那么就不具有实际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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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initeL00P 赞了这篇日记 2024-02-04 2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