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回答】奥斯曼为什么能用大清十五之一人口收到三分之二税收?
首先2/3这个比例已经被别人证伪了,在此不表。

但是看起来清朝税收确实不算太高,清朝财政收入主要是田赋,占国家财政收入的70%以上。据王业键先生统计,乾隆十八年(1753)的田赋收入(包括地丁钱粮与米粮的正额、耗羡与浮收)为白银5421.4万两,占清朝财政收入的73.5%。汤象龙先生估计,在鸦片战争(1840)以前,每岁地丁钱粮(包括正额与耗羡)为3550万两,仅此一项即占货币岁入的73.2%,此外另有米粮800万石,则是全部的实物岁入。咸同以降,清朝的财政收支结构发生剧变,厘金、洋关税等新财源出现,田赋的增长速度不及其他税种,其重要性有所下降。但直至光绪三十四年(1908),据王业键先生估计,田赋岁入增至10241.7万两,仍占清朝财政收入的35.1%,尚居收入栏之前列。
按照王业键的计算,清朝最后的二十五年中,在多数省份,田赋占土地产值的2%~4%,仅有苏州、上海地区占8%~10%。田赋负担的绝对值虽然在清末明显增加,但由于通货膨胀的影响,民众的负担实际上是减轻了,这是受限于“财政原额主义”的制约导致的。清朝的土地登记主要沿用明末的结果,几乎没有重新大规模丈量,结果1600年总土地面积(7.74亿亩)和1753年(7.61亿亩)和1908年(8.47亿亩)几乎没有大数量级的变化(实际上,后世人们实际估算的时候,耕作土地面积从1750年的9亿亩到1913年的13.6亿亩)。对于清政府来说,鉴于“永不加赋”的承诺,加上地方官员为了方便收税没有改变土地册的登记结果(收税的标准越低,地方官僚越容易收上,也避免自己出现政绩问题),其长期就是从这登记的7.7亿亩左右的土地收取田赋,考虑到摊丁入亩后,连人丁税都固定不变,这也导致雍正时代后,清朝中央岁入只有4000万两左右白银固定不变,甚至在西方各国开始步入近代、税收能力扩张的时候,清政府财政收入依然维持不变。
岩井茂树论证财政原额主义的时候明确指出,清政府财政是基于固定的原额(中央4000万,地方若干自用)+附加财政进行运行,永不加赋的理念下,各地官僚运行由于白银长期输入形成的通货膨胀、运行遭遇困难(实际物价在增长,但是额定白银收入是固定的,因此雇佣胥吏变得困难),因此被迫在原额之外另外征收来维持政府运行,但是这些收入无法进入国库,因此自然不算税收。
清政府原额主义导致赋税系统变得呆板,无法随着物价波动(本质是自然状况引起的生产波动,以及白银和铜钱输入不稳定引起的等价物变化)而调节其收入以应对不时之需,结果是在18世纪前期出现“银贵钱贱”的现象,破坏了清朝的财政稳定,加剧社会矛盾,导致军备松弛,最后在鸦片战争一败涂地;而同光中兴应对的是白银-铜钱兑换价格趋于正常的时期,有助于清朝进行变法改革。当然,清朝后期随着厘金、海关等税收渠道扩张,原额主义田赋地位下滑,清朝收入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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