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商品房认购定金的十大误区(下)
三、行动误区
要解决问题,必须要采取行动。所谓“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而端正心态,采取正确有效的行动,在行动中坚持科学有效的方式方法,坚持不懈,是实现退认购定金目标的关键。

6、有些消费者拖泥带水,前怕狼后怕虎,未能在退认购定金的黄金时期采取正确措施,暴露了自己的目的和问题,授人以柄,在和开发商的博弈中再次陷入了被动,给退认购定金增加了难度。
退商品房认购定金的法律逻辑,在我们公众号之前的文章里都有分析。什么情况下才能退认购定金,退认购定金要符合什么条件,这是消费者首先要认识清楚的问题。消费者一旦签署了认购合同,往往就被开发商通过各种格式条款、格式文件套住,已经陷入了被动。即使你是前一秒交的定金,现在要马上拿回来都已经悔之晚矣。如果再不尊重规则,不尊重规律,一味蛮干,求情告饶,自然就会在博弈中陷入被动,让开发商持续占据主动,退认购定金的难度就越来越大。
7、有些消费者过 份害怕失败,不继续购买,但是又到处求吃“定心丸”,“包退方”,不保证成功就不行动,宁愿搁置问题,放在那里躺平,导致积重难返,严重影响退认购定金的成功率。继续进行,不可归责于消费者,也是退认购定金的法理和道理基础。严格把握这两点关键,谨言慎行,迅速行动梳理固定开发商和销售的相关问题及责任,就有极高的机会脱身上岸。

7、有些消费者过份害怕失败,不继续购买,但是又到处求吃“定心丸”,“包退方”,不保证成功就不行动,宁愿搁置问题,放在那里躺平,导致积重难返,严重影响退认购定金的成功率。
退认购定金毕竟是一种民事纠纷,也是一种矛盾斗争,处理纠纷和矛盾,不是射箭打枪,可以“百发百中”,自古以来战场上从来没有常胜将军。除了江湖骗子的精神麻醉剂,世界上哪里有什么“定心丸”“包退方”。
有些消费者说你不能保证退,我就不敢退,万一退不成,我的定金就没了,仿佛他的定金只是寄存在开发商的账户里。这种消费者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心理上未免太过幼稚天真了一些。说起来可笑,其实当局者迷,害怕失败也是每个人的通病。只是做把头埋在沙堆里的鸵鸟,是拿不回开发商要没收的定金的。
成年人做任何事都应该直面可能存在的风险,不要逃避,做勇于面对挑战和压力的勇士。买房是一种经济行为,按市场法则行事,错了就应该及时全力争取止损,减少损失,而不是躺平,自我麻痹。

8、有些消费者急于求成,慌不择路,盲目求快,对退认购定金的问题性质和开发商的决策运作不了解,不尊重退认购定金的流程规律,兜兜转转,欲速则不达,最后事情越办越难,越办越糟。
有些消费者遇事容易慌乱,不做任何理性分析,不能保持平静,急躁地渴盼几天内拿回定金,他们仿佛是这个社会的局外人,从来不曾了解过自己面临的是什么纠纷,什么性质的事情,开发商在什么情况下才能退认购定金,其内部需要什么流程才能决策和付款。政府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处理纠纷,动辄六十日,三个月,六个月,在这些消费者看来简直不可思议。焦急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急躁无益于自身诉求的实现,不利于自身问题的妥善解决。退认购定金,除非运气比较好,大多数都需要一个过程,需要进行博弈,甚至反复博弈才能让开发商同意退款,同时还需要等待开发商的内部财务流程。在当下开发商普遍陷入流动性危机的时期,尤其需要一些智慧和耐心才能从开发商账户里把钱拿回来。
慌不择路,难免误入歧途,上当受骗,比如被江湖游医式的“退定公司”“退定法务”忽悠,轻诺寡信,先答应你,让你上钩,后面再来对你用套路,慢慢让你认清楚现实,甚至让你付一笔违约金才能脱身,又或者被其他自称有关系,有门路,有捷径的人坑骗。急不可耐,沉不住气,急于求成,难免会在和开发商的博弈当中被抓住破绽,无法扭转开发商的态度,反而让开发商更坚定拒绝。坚持就是胜利,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些都是前人们总结出来的社会智慧,在处理退认购定金这样的事情时,一样要用到这种智慧。

9、有些消费者患得患失,幻想着交了多少认购定金就一定要收回多少到自己口袋里。要么在和开发商协商时寸步不让,把握不好解决问题的机会;要么不舍得承担退认购定金的必要成本,不愿意承担合理的服务费,甚至赶鸭子上架,自己上阵去处理。
和开发商的利益之争,不能想着自己只能完胜,毫不退让。维权付出的时间和成本跟维权产生的收益要能相匹配,而且要小心陷入零和博弈的困局当中。在开发商有协商解决问题的诚意的情况下,把握好时机,及时止损和解,穷寇勿追,满意永远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知进退,懂变通才能把事情办妥帖。
俗话说;“”便宜往往是最贵的。”这句话不能说绝对正确,但大多数时候是正确的,是很多人惨痛经验的教训。专业的问题和纠纷,要交给能力过硬,资质正规靠谱的人去处理。服务费并不是越便宜越好,越有良心,在法律服务行业,一样有“一分钱一分货”的说法。当然也不是说越贵的越好,但太便宜的不可能是最好的,没有金刚钻,偏要揽瓷器活的,往往都是一些拿你的事当做试验或者有其他暗雷的。处理认购定金纠纷,案件标的虽然大多数都偏小,但是该花的人力物力也是少不了的,而且需要专业熟手才能胜任,合理的服务费是应当坦然接受的。当然最靠谱,不会有道德风险的收费方式是成功后付费,不成功则不用付费,避免雪上加霜。
至于那些为了省费用,自己到处找资料或者咨询,自己琢磨,自己操作的消费者,只能说他们全靠运气和勇气了,画虎不成反类犬,只有老虎才能让人重视和妥协,一只犬,能顶多大用处呢?

10、有些消费者思路很清晰,处理和开发商的纠纷要找律师,但是面临找律师通过什么方式来处理,找哪里的律师来处理的问题时,又陷入了误区。
(1)不管用什么方式去处理,只要能解决问题就行。正所谓“不管白猫黑猫,能抓到老鼠的就是好猫”。和开发商有纠纷,自己上门交涉,摆道理,讲事实,论法律,鲜有能说服开发商的。接下来只能要么找政府职能部门或者类似于消费者权益维护的机构平台,要么找调解委员会和司法机构,总之是要靠第三方介入才能处理的。律师是能够提供多元化的法律服务,通过多元化的方式解决各类纠纷的,不是一定要诉讼。非诉讼的方式就是不走诉讼的方式,而诉讼就是通过起诉或者仲裁来解决。非诉讼方式对专业度要求高,行动要迅速,投入的精力多,但是效果可能更好,属于灵活高效型。而诉讼往往类似于阵地战,双方摆开架势,你攻我防,耗时长,对抗性很强,法院的裁判角度也有局限性,未必能全局性看待和处理问题,最终的结果未必能实现实质上的公平公正。
退认购定金,非诉讼处理应该是首要选择,而且也符合目前国家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政策方向。但是非诉讼方式如果不灵,也要敢于坚持,根据个案情况采取诉讼方式有一定胜算的,应该坚定地继续采取诉讼方式维权。
有些消费者理解不了什么是非诉讼方式,以为律师就是专门只靠诉讼方式处理问题,而且坚持只走诉讼的方式来处理。反过来有些消费者又有“诉讼恐惧症”,以为诉讼会影响自己的所谓信用,留下什么案底,或者跟开发商结下深仇大恨,各种顾虑。其实,行动只要是在合法的范围内就没有问题,自缚手脚,自我设限,总是会妨碍问题的解决的。

(2)这些年来,所有人都习惯了不在家门口购物消费的模式了,电商网购和物流送货已经深入到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日常。但是说到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很多人又觉得找外地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不靠谱,不方便,需要找本地律师、本地人来处理才踏实。
当今时代,互联网信息共享传播极为便利,交通十分方便发达,我们能通过电商方便快捷地购买到全国各地的商品,自然也可以享受到全国其他地方律师团队提供的专业法律服务,因为专业专注和在全国范围内处理类似案件的体量优势,相应的服务费费用往往更实惠,产生的服务效果往往还更好。在政府部门和法院都实行信息化办公的时代,根本不需要像以往那样靠人去现场窗口排队。需要到现场办事,早上在南边的广州喝完早餐,中午还可以赶上北边北京的午饭,“地球村”在交通意义上有些夸张,但全国交通类似于过往一座城市的时代已经来临了。律师和委托人也可以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信息化沟通方式便捷高效地交流,即使是在同一座城市,很多人都已经弃用上门面对面沟通的方式了。律所,律师或者公司的资质现在都是公开公示的,签约都可以电子签约,彼此之间的了解和信任成本、交易成本其实很低。
总之,退认购定金的问题,每个有买房需求的人在现在或者未来都可能会碰到。如果真的碰到了这个问题,树立正确的认知,端正好心态,尊重社会规律,按照法律逻辑及时采取专业的措施,寻找专业靠谱的律师团队来帮忙,就不会踏入误区,就大概率能顺顺利利,得偿所愿,就能在和开发商的博弈当中取得上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