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经典马克思主义把资本主义的弊端归结为“私有制”, 归结为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矛盾。恩格斯曾指出:“生产已经成为社会的活动;而交换以及和它相伴的占有,仍旧是个体的活动, 单个人的活动:社会产品被个别资本所占有。这就是产生现代社会借以运动并在大工业中表现得特别明显的一切矛盾的基本矛盾。 ” (《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442页)在这种经济形态中,由于资本家控制了生产资料,“工人注定要终身从事雇佣劳动”(同上),受资本家的剥削和奴役。
为了 “剥夺”资本家利用占有社会产品“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65、267页),马克思倡导社会所有制即公有制。具体步骤是:“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 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转变为国家财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下册,第438页) ;然后,无产阶级“利用这个权力把脱离资产阶级掌握的社会化生产资料变为公共财产”(同上,443页),“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资本论》第1卷第24章第7节《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大陆经济学界热衷于讨论何谓重新建立的“个人所有制” ,殊不知难点和前提在于如何将“社会化生产资料变为公共财产”。
不无遗憾的是,马、恩只是设想了公有制的基本目标,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均未能找到将生产资料“变为公共财产”的具体实现形式。如恩格斯所说:公有制必须达到“全部资本、全部生产和全部交换都集中在人民手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21页);“由劳动人民‘实际占有’一切劳动工具和全部工业”,“‘劳动人民’将成为全部住宅、工厂和劳动工具的集体所有者”(《论住宅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544页);“使社会的每一成员不仅有可能参加生产,而且有可能参加社会财富的分配和管理”(《卡尔•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42页)。果能如此,当然很好,但如何具体操作,怎样“集中”、“占有”生产资料,如何“参加生产”、参与“分配和管理”,公有制主体“自由人的自由联合体”又如何组成,怎样建立一个既有效率又很公平的生产关系,均不得而知。
恩格斯还指出:“由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只有在实现它的条件已经具备的时候才能成为可能,才能成为历史的必然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439页)但他并未对这些条件作出清晰表述,在缺乏实践基础的条件下也不可能做出清晰表述。因此,当今社会主义国家需要警惕的是,如何使“国有制”不至变为少数官僚所有制,避免“某一特殊的社会阶级对生产资料和产品的占有,从而对政治统治、教育垄断和精神领导的占有”(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马、恩选集》第三卷下,1972年人民版,第440页)。
面对金融危机,东西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家欢欣鼓舞。他们对新自由主义的批判也入木三分,却还是提不出切实可行的社会主义替代方案。2012年5月25-27日,出席世界政治经济学学会第7届论坛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呼吁全球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系统揭露资本主义的的局限性,处理好国家、市场、大众三者关系,进一步扩大和改善公共部门使之成为大众权利和解放的舞台,进一步发展和改善国家的作用,实现其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和促进人类发展的潜力(丁晓钦《联合全球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世界政治经济学学会第7届论坛宣言》,社会科学报2012年6月28日第7版)。遗憾的是,人们仍然看不到他们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理据充分的设想和论证,他们的建议也未超出资本主义改良的范围。
在实践和理论的结合上探寻公有制——社会占有制的条件及实现形式,以最终战胜资本主义,仍然是当今马克思主义者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