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古文入门》读书笔记
《读古文入门》上海古籍出版社,作者:鲍善淳
为什么读古文?作者说,在搞好本职工作之余,多了解中国传统文化,从中汲取养料,以陶冶情操,健全人格,增长智慧,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中,多一种拼搏奋斗的资本与力量,立于不败之地。开篇这句,深得我心。
读古文困难的原因:语言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其内部要素,诸如语音、词汇、语法,起了变化;而先哲们创制的不同文学样式,诸如小说、诗词曲等,历经嬗变,也形成了各自固定的规范。
王国维根据古书的实际情况和自己的阅读体会,总结出三方面原因:一是“讹缺”,二是“古语与今语不同”,三是“古人颇用成语,其成语之意义与其中单语分别之意义又不同”。王国维说的“成语”,指的是在一定历史时期流行的、具有特定含义的熟语,不能按字面意义去理解。
《读古文入门》旨在从最基本与必备的知识入手,由浅入深,娓娓道来,通俗易懂;并力求总结归纳出规律性的东西,能使读者一目了然,由此及彼,达到触类旁通的目的。
一、识字与通读
古人用字的条例有二,一是用义,一是用音。识字:了解字的形体构造;通读:从声音上来推求字义。
(一)识字
汉字是一种表意文字。根据汉字的结构特点,从字形分析中把握字义,是一种古已有之、行之有效的方法(在象形、指事、会意文字中更具有代表性)。
但汉字大多数是形声字。而形声字是由象形符号加上标音符号构成的。形声字的形旁所表示的是这个字所属本义的意义范畴,一个总的类属。识别形声字的形旁,对于掌握字义同样是有重要作用的。比如“示”字旁的字大多数和祭祀活动有关系:祝、福、祷、禄等。形旁字“斤”,是一种砍柴短斧的象形符号,凡是以“斤”为形符的字,都与刀斧或用刀斧砍削的意义有关。
在分析字形时:汉字的形体,由甲骨文、金文到篆文,由篆文到隶书,由隶书到楷书,几经变化,多数已丧失其本来面目。依据现代汉字的形体推求字义,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我们今天要正确使用分析字形的方法把握字义,是有一定困难的。但是,我们还是应当承认大多数汉字是可以从字形分析中了解它的本义或本义所属的意义范畴。
(二)通读
就造字方面来说,汉字是表意文字,形与义有密切关系;就用字方面来说,则多着眼于声音,并不很重视字形。
通假字:名列前茅的茅是个通假字,本字应为“旄”。古音通假,或称古字通假。被代替的字,叫做本字;用来代替的字,叫通假字。
阅读古书,并没有必要把古文中所有通假字都找出来,用本字去破借字。因为有不少通假字,在古代早已流行,而本字本义反被废弃。借字行而本字废、借义行而本义废。
必须引起重视的是一种情况,有不少通假字,用法并没有固定,在古文中和本字并行。“学者改本字读之,则怡然理顺;依借字解之,则以文害辞”。
通假是以声音做桥梁来沟通的,借字和本字读音必须相同或相近,即通读。这是古音通假的一条原则,所以黎锦熙称它为“纯音标文字”。而更多的是音近通假,也就是双声迭韵的通假。
这里说的音同、音近(双声迭韵),指的都是古音。由于语音的发展变化,有些通假字,今天读起来和本字音已不同,甚至相差很远。但在古代读音却是相同或相近的。
掌握一定的古音韵知识,对于识别古音通假是很必要的。对一般读者来说,这样要求,有些不切实际。在这种情况下,有时可以从字形上取得帮助。因为汉字中绝大多数是形声字。凡是声旁相同的,一般在上古读音是相同或相近的。所以我们可以从形声字的声旁上探出古音相同、相近的消息,作为我们识别通假的向导。
古音通假的研究及其在阅读中的运用,可以帮助我们疏通古书,确切理解文意,解决古书中的一些疑难。甚至能发前人之所未发。但是,我们又必须防止通假的滥用。不能为追求新颖可喜,而使古音通假成为穿凿附会的法宝。魏晋以后,古文用字逐渐固定,不允许任意借用同音字。
学会通读,还必须认识古文中另外一种文字通用现象。那就是所谓古今字。古字和今字有时代先后之分,但今字出现后,古字并不是就被淘汰,后人有时仍用古字。而后代人抄写古文又常常改古字为今字,因此,古文中,古字和今字也就成了通用字。
二、确切理解古文词义
词汇是社会现实的直接反映。随着社会的发展,新事物不断涌现,旧事物不断消亡,词汇也相应地发生变化。词汇是语言中最活动的因素。从语言发展的历史看,词汇的变化是最快的,其次是语音和语法。了解古今汉语在词汇方面存在的差异,就有助于我们确切理解古汉语词义。
(一)分解与合并
1.分解
阅读古文时很容易发现,古文中一个字往往就是一个词,应该单独作为一个意义单位来理解。因为古代汉语是以单音词为主的。所谓单音词,就是一个词只有一个音节,用文字纪录下来就是一个字。
现代汉语的双音词,大多以古汉语单音词为词素构成。在阅读时必须注意,不要把古文中的单音词和现代汉语双音词的对应关系简单化了。由于古今词义的变化,古文中的单音词并不一定跟现代汉语中以它为词素的双音词相对应。
由于古文是以单音词为主,我们在阅读时还必须注意,不要把古文中两个相邻的单音词,当作现代汉语一个双音词理解。
举例:(1)先帝不以臣卑鄙。——《出师表》。这里的“卑鄙”绝不能理解为现代一个双音词。“卑”是指出身低下,“鄙”指见识浅陋,是两个单音词。(2)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桃花源记》。“无论”在现代汉语中是一个双音连词,意思与“不管”相近。这里却应看作两个词,“无”是“不用”的意思,“论”当“说”解。
掌握古代汉语以单音词为主的特点,对于确切理解古文词义,是必要的。但是,并不是说古文中的词都是单音节的。汉语中的双音词出现也比较早。如果我们对古文中某些双音词缺乏足够的认识,又会误入另一歧途。
举例:(1)所击杀者无虑百十人。——《冯婉贞》。“无虑”在古代是迭韵字,是一个双音联绵词。在古文中表“大约”的意思。并不是“无”和“虑”的结合体。
联绵词,前人称之为“连语”或“联绵字”,是一种双音单纯词,绝大多数由两个有双声迭韵关系的字组成。如:参差(双声),窈窕(迭韵),缱绻(既双声又迭韵)。也有不属于双声迭韵的,如“滂沱”,但较少见。它们都已突破表意文字的藩篱,成为标音的符号。因而不能拆开来理解。
举例:《庄子·秋水》:“于是焉河伯始旋其面目,望洋向若而叹。”这是成语“望洋兴叹”的出处。这个成语有时被人理解为“望着海洋发出叹息”。其实这里的“望洋”,就是《晏子春秋》“杜扃望羊待于朝”的“望羊”,也就是《论衡·骨相》“文王四乳,武王望阳”的“望阳”。它们都不过是一个双音联绵词的不同写法。古文中用来形容抬头仰视的样子。“洋”在上古没有海洋义。作为比海大的水域 讲,那是宋代航海事业发达以后才出现的。
由此可见,古文中的联绵词是因声以寄义。求诸其声则得,求诸其字则惑。由于联绵词中的字,只不过是记录语音的符号,而语音又存在时代和地域的差别,所以同一联绵词常有多种书写形式。联绵词形体的多样性,势必给确切理解古文增加困难。阅读时,必须引起重视。
值得注意的是,古文中的联绵词不仅各个音节可以用不同的字来记录,有时还可以单用一字。古文中的联绵词为什么会出现单用一字的现象呢?这是由于不同的人,或同一人在不同情况下说话的声气往往不同,有急有缓,有长有短。如“急言之则曰头,徐言之则曰髑髅”,“长言之曰母猴,短言之则曰猴”。联绵词本因声以寄义,不拘于形体,缓言之为两音,急言之则为一字。
(二)古文一词多义
一个词可以有多种意义,这是古今汉语都存在的现象。为了适应表达上的需要,古人在交流思想过程中,就常常用同一个词表示几个彼此相关的概念。
名动同词:“書”可以表示文字记载,也可以表示书写这个动作;“雨”可以表示雨水,也可以表示降落这个动作。
施受同词:《孟子·告子》:“愿留而受业于门”。《师说》:“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前一例中的“受”,是接受的意思。后一例中的“受”是授与、传授的意思。
美恶同词:“祝”的内容可善可恶,“臭”的气味可香可臭。
对古文中一词多义的现象认识不足,贸然用自己熟悉的词义去解释,或妄以臆度,是误解古书的原因之一。古文中一个词往往有许多意义,但它们之间多半是联系着的。一般来说,其中有一个是这个词的本来意义,叫做本义,另外一些意义则是由本义引申发展而来的,叫做引申义。
掌握词义引申变化的线索,学会从本义出发来理解各种引申义,能收到溯源及流,举一反三之效。并能把纷纭复杂的词义贯穿起来,使之条理化,而不至于在多义词面前感到眼花缭乱,茫无头绪。
总之,古文中一词多义的现象是相当复杂的,必须在阅读实践中,借助旧注和工具书,逐步去熟悉。当然,首先应该掌握的是古文中常用词的各种常用义。然后再进一步探索词的本义,“本义明而后余义明,引申之义亦明,假借之义亦明”。
(三)词义的古今
语言中的词汇又是社会现实最直接的反映。因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同一个词,在不同的时代,它的意义往往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别。
举例:(1)如“履”这个词,在战国以前是践踩的意思,不指鞋子。鞋子在当时称“屦”。“纠纠葛屦,可以履霜。”——《诗·魏风·葛屦》。“履”和“屦”分得很清楚。在《易经》、《诗经》、“三礼”(《礼记》、《仪礼》、《周礼》)、《左传》、《孟子》等书中,都没有例外。从战国时代开始,“履”才逐渐由动词转为名词,取代“屦”的地位。(2)清初学者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还举过一个很典型的例子。他指出“寺”这个词的意义,曾随时代不同,变化三次:秦代以前,“寺”是“侍”的意思。《诗经》、《左传》都有“寺人”之称,指的就是侍候的奴仆、宦官;秦以后,用来指官府。先是指中央机构,如太常寺、大理寺等。后来县以上的政府机构所在的房舍都可称“寺”,如“父为县吏,得罪于令,将收杀之。恢年十一,常俯伏寺门,昼夜号泣”。——《后汉书·乐恢传》。这里的“寺门”即县衙门。自魏晋开始,“寺”才变为寺庙的专称。如:“至晋永嘉,惟有寺四十二所。”——《洛阳伽蓝记·序例》。这里的“寺”,就是指僧尼住的寺庙。据顾炎武考证,“寺”的词义由“侍”变为“官舍”之称,是由于“秦以宦者任外廷之职”故“官舍通谓之寺”。而由“官舍”变为寺庙之称,南宋叶梦得认为“汉以来九卿官府皆名曰寺,鸿胪其一也。本以待四裔宾客。明帝时摩腾竺法兰,自西域以白马负经至,舍于鸿胪寺。既死,尸不坏,因留寺中。后遂以为浮屠之居。即洛中白马寺也。僧居称寺本此”。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词义的发展变化,与社会现实的变化是密切相关的。
了解古文中的词,在不同的时代可以有不同的含义,对于确切理解古文是很有必要的。
从古代汉语发展到现代汉语,由文言变为白话,意义存在差别的词更为常见。如“揭”这个词,在白话中是指把盖合或粘合着的东西分开。但在文言中却是“高举”的意思,如贾谊《过秦论》“斩木为兵,揭竿为旗”。因而,不能把成语“昭然若揭”解为“明白得好像把遮盖着的东西揭开一般”。
汉语中还有不少词,古今词义有相同的一面,又有不同的一面。
汉语中有些常用词,虽然基本意义古今相同,但由于社会的发展,客观事物本身的变化,词所反映的具体内容古今并不完全一致。
汉语中的双音词,古今词义有差别的,也不少见。如“土壤”这个词,现代汉语中指泥土。但在古文中却常用来指乡里。
有些双音词,古今词义的差别,表现在词的感情色彩和褒贬义方面。如称人为“爪牙”,用的是词的比喻义。这在《诗经》里就出现了。现代汉语中也是常用词。但现代专指坏人的党羽,带有鲜明的贬义。而古文中却是亲信武臣、得力辅佐的意思,不仅没有贬义,还有褒义。
谈到古今词义的差别,还必须指出,古代汉语中有一些词,经常结合在一起使用,但意思却不等于这些词的意义相加。它是流行于一定时期、一定地区的熟语。它们的意义和用法也是现代汉语所没有的。
对词义的时代差别,我们读古书时特别要留意。由于目前还没有一部完善的《汉语大词典》,要掌握这些差别是有一定困难的。必须在阅读实践中,参考工具书,吸收前人的研究成果,不断进行分析、比较。
三、认识古文用词的特点
古文中词的用法,与现代白话文相比,有一些特殊的规律。因此,要透彻理解古文,还必须辨清词在句中的用法。在这方面最值得注意的是实词的活用和虚词的特性。
(一)实词用法灵活
汉语中一个词属于某一词类,基本上是固定的。各类词在句中的职务也有一定的分工。这就是所谓“词有定类,类有定职”。但是,古文中有一部分词用法却很灵活。它们在实际语法结构中,超出了本职范围,而临时充当别的职务,取得另一类词所具有的语法功能。古文中词的这种越俎代庖现象,语法书上称为词类的活用。
古文中的词类活用主要表现在实词方面。常见的有:名词用作动词、数词用作动词、名词用作状语、动词的使动用法和意动用法。
1.名词用作动词
如果名词后边带有名词、代词、名词性词组做宾语,这个名词就活用为动词。尤为明显的是,古文中的代词,一般是不受别的词修饰的,它和前面的名词组合,只能是动宾关系。因此,古文中的代词,特别是代词“之”前边的名词,一般都可看作活用为动词。
举例:宋人有学者,三年反而名其母。其母曰:“子学三年,反而名我,何也?”——《战国策·魏策》。“名其母”是喊他母亲名字;“名我”是喊我名字。
古文中的名词,有时单独用在“于”字结构之前。
举例:后妃率九嫔蚕于郊,桑于公田。
古文中的名词,有时用在连词“而”的前后。
举例:故禹之裸国,解衣而入,衣带而出。——《淮南子·原道》。家贫躬耕,计口而田,度身而蚕——《三国志·魏书·王脩传注》。汉语中的连词“而”所连接的词语都是动词性或形容词性的,没有名词性的。“而”不能连接名词。因此,在它前后的名词,一般用如动词。上例中“衣带”用在“而”字前,是穿衣、系带的意思;“田”与“蚕”用在“而”字后,是“耕作”、“养蚕”的意思。都用作动词。
古文中的名词,有时单独处于谓语的地位。
举例:五年冬十月,雷。桃李华。枣实。——《汉书·惠帝纪》。这里的“雷”是无主句,它本身是谓语,是“打雷”的意思。用作动词。“桃李华(花)”和“枣实”,如看作名词性词组,均不成句。“华”和“实”是谓语,指“开花”和“结实”,在句中也用作动词。可见,如果名词处在谓语的位置,句中又没有其他可以充当谓语的词,则一般用作动词。
汉语中的东、南、西、北、前、后、左、右等表示方位的词,也属于名词一类。在古文中也经常活用作动词。这种活用,是以动作的方向代替相应的动作。
举例:项梁起东阿,西,比至定陶,再破秦军。——《史记·项羽本纪》。这里的方位词“西”,在句中单独作谓语,用如动词,是向西进发的意思。
2.数词用作动词
数词活用为动词,在古文中也较常见。
举例:昔桀杀关龙逢,而纣杀王子比干,今君虽杀臣之身以三之,可也。——《韩非子·十过》;民参其力,二入于公,而衣食其一。——《左传·昭公三年》。前一例中,数词“三”带有代词“之”做宾语,后一例中,数词“参(三)”带有名词性词组“其力”做宾语。因此,都活用为动词。“三之”是“与之并列为三”的意思;“参其力”是“三分其力役的收入”的意思。
举例: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怀怒未发,休祲降于天,与臣而将四矣。——《战国策·魏策》王若能持功守威,绌攻取之心,而肥仁义之地,使无后患,三王不足四,五伯不足六也。——《史记·春申君列传》前一例,数词“四”前面带有副词“将”做状语,已活用为动词。是“成为四个”的意思;后一例,数词“四”和“六”的前面带有助动词“足”做状语,也都活用为动词。是“并列为四”、“并列为六”的意思。
数词用在名词或名词性词组前,可以用如动词,也常常用作定语。
举例: 先王之制,大都不过三国之一。——《左传·隐公元年》。这里的“三国”不是三个国,而是“三分国都”,即把国都分为三份的意思。是一个动宾词组。“三”用作动词。
3. 名词用作状语
在现代汉语中,普通名词一般不能直接用来修饰动词。但在古文中,却经常可以看见普通名词直接用在动词前,对动词起某种修饰作用;在句中充当状语。名词用作状语,最常见的是表示动作的方式或状态。
举例: 嫂蛇行匍伏,四拜,自跪而谢。——《战国策·秦策》。以有司为屠灭之也,必雉兔逃入山林险阻。——《汉书·严助传》。前一例,名词“蛇”用在动词“行”之前,表示“行”这种动作的方式状态。“蛇行”就是像蛇那样爬行。后一例,名词“雉、兔”用在动词“逃”之前,表示逃的状态。“雉兔逃”即像野鸡和兔子那样逃窜。这里都是用名词所代表的事物的行为特征,来描绘动词所表示的动作的方式或状态,带有浓厚的修辞意味。
名词作状语修饰动词,也经常用来表示动作的态度或依据。
举例:先母之子皆奴畜之,不以为兄弟数。——《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张)汤坐床上,丞吏遇买臣,弗为礼。——《史记·酷吏列传》。上面例子中,“奴畜之”即用对待奴隶的态度畜养他。“丞吏遇买臣”,是说用对待下属的态度对待朱买臣。名词“奴”和“丞吏”都用作状语,表示动作的态度或依据。
名词作状语:有时可以指主语自身所采取的态度或依据的身份。
举例:乃立长陵王倢伃为后,令母养太子。——《汉书·宣元六王传》。必如公言,即奴事之耳,又何战为?——《史记·宋微子世家》。“母养”即用母亲的身份抚养。“奴事”即以奴隶的身份侍奉。
名词作状语修饰动词,还可以表示动作所使用的工具,或动作发生的处所。
举例:王有所爱姬,王后使人酖杀之。——《史记·吕后本纪》。故夫泥蟠而天飞者,应龙之神也。——班固《答宾戏》。前一例,“酖”是毒酒,名词,用在动词“杀”前,表示动作的工具。一般可以加“以(用)”来理解。“酖杀之”即用毒酒毒死她。后一例,名词“泥”和“天”用在动词“蟠”和“飞”之前,表示动作的处所。一般可以加“于(在)”来理解。“泥蟠”即在泥中蟠,“天飞”即在天上飞。
4.动词的使动用法和意动用法
古文中有这样一种用法的动词,它用在宾语前面,使得宾语所表示的人或事物产生这种动作和行为。这就是动词的使动用法。
举例:吾在难中,此乃子之报怨时也,何故逃我?——《说苑·至公》。这里的动词“逃”用在宾语“我”前面,它使得宾语“我”产生“逃”这种行为。“逃我”即使我逃。由于使动用法中的宾语不是动作的受事者,因此,这类动词大多是不及物动词,但有时也可以用及物动词充当。
举例:(商丘)成至浚稽山与虏战,多斩首。(马)通至天山,虏引去,因降车师。皆引兵还。(李)广利败,降匈奴。——《汉书·武帝纪》。这里的“降车师”是说马通使车师国投降;“降匈奴”则是说李广利投降匈奴。前者是使动用法,后者是一般动宾关系。形式相同,意思恰好相反,必须根据上下文意,认真识别。
作使动用法的动词,有时可以由形容词转化而来。它用在宾语前面,使得宾语所表示的人或事物,具有这个形容词所表示的性质或状态。形容词带上宾语,是作使动用法的重要标志。但宾语有时可以省略。作使动用法的动词,有时还可以由名词转化而来。它放在宾语前面,使得宾语所表示的人或事物,成为这个名词所表示的人或事物。
在古文中,还经常可以见到这样用法的动词。它用在宾语前,表示当事人主观上认为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怎么样。称为动词的意动用法。
举例:其家皆智其子而疑邻人之父。——《韩非子·说难》。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孟子·尽心》。“智其子”即认为其子智;“小鲁”是认为(觉得)鲁小,“小天下”是认为(觉得)天下小。形容词“智”、“小”都是意动用法。
实词活用,是古文中相当常见的语言现象。有的确实可以认为是一种比较精炼的说法。如:蚕食、瓜分、鱼贯、响应、云集、蜂涌、席卷等。前一字都是名词用作状语,用来比喻动作的方式或状态,精炼而又形象。后来都凝固成一个词,一直保留在现代汉语中,充分显示了它的生命力。但总的说来,这种词类运用的灵活性,是上古时期,人们词性概念不明确的反映,是汉语发展过程中的产物。它在表达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有时同一个词,同一种活用,意思却并不一样。
举例: 勇士入其大门,则无人门焉者。——《公羊传·宣公六年》“门焉”的“门”是名词用作动词,意思是守门。晋侯围曹,门焉,多死。——《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这里的“门”,也是名词用作动词,但却是攻门的意思。指晋军攻打曹国城门。
魏晋以后,词性逐渐固定,在语言中活用现象也大为减少。但在后代一些仿古作品中,仍很常见。一些古文家为了使自己的文章,更像三代两汉之文,往往有意识地把词类活用作为一种修辞手法,广泛加以运用。
(二)虚词古今殊异
古文和现代白话文相比,就语法方面来说,差别最大的是虚词。现代汉语实词中的基本词汇大多是从古代继承下来的,虚词的继承关系却不明显。了解古文虚词的特点,辨别古今虚词的异同,又是阅读古文的急务。
首先,是虚词用字分歧现象严重。同一用法的虚词,可以用很多不同的文字形式来表示。如:同一个范围副词“都”,可以写作“皆、悉、举、咸、佥”等;同一个假设连词“假使”,可以写作“如、若、苟、使、令、设、即、则、为、讵”等;同一个否定副词“不”,可以用“否、弗、未、毋、勿、无、亡、非、匪、靡、蔑、曼、微、罔”等字表示。更为常见的是,古文中的虚词常常因音同音近而通用。
举例:欲加之罪,其无辞乎?——《左传·僖公十年》。“其”通“岂”,是表反问语气的副词。
有些虚词,后代用法截然相反,可是在先秦时期却也有时因音近而通用。如“也”表肯定语气,“邪”表疑问语气,但正如段玉裁所指出的“今人文字‘邪’为疑词,‘也’为决词,古书则多不分别”。
举例:国君去其国,止之曰:“奈何去社稷也?”——《礼记·曲礼》。“也”通“邪”,表疑问语气。甚矣!夫人之难说也,道之难明邪。——《庄子·天运》“邪”通“也”,表肯定语气。“也”和“邪”,可能是一个词由于方音差别而借用两个不同的字来表示。后代为了使虚词用法固定化,才逐渐有“疑”、“决”之分。
其次,古文中的虚词,用法相当灵活。多数虚词,一个词可以当现代汉语好几个虚词用。阅读时,必须结合具体的语言环境,去找现代汉语中恰当的词语来解释,不能简单比附。
举例:“立于不败之地”的“于”,是介词,介进动作的处所。相当于“在”;“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的“于”,也用来介进处所,却跟“自”或“从”相当。“古已有之,于今为烈”的“于”,介进时间,相当于“到”。“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的“于”,又应用“对”或“对于”来翻译;“问道于盲”的“于”,要解释为“向”;“嫁祸于人”的“于”,跟“给”相当,这三例又同是介进动作的对象。“霜叶红于二月花”的“于”,介进比较对象,跟“比”相当。“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的“于”,介进行为的主动者,跟“被”相当。“业精于勤”的“于”,介进原因,可以用“由于”来翻译。“毕其功于一役”和“喜形于色”的“于”,都是介进叙述的范围,前者可译作“在……中”,后者却要译作“在……上”。
如果就古文中某一虚词的全部意义和用法来看,还要复杂得多。特别是一词多类现象,甚为普遍。
举例: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论语·宪问》。这里的“以”,是介词,意思相当于“拿”、“用”。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礼记·乐记》。这里“以”是连词,连接两个并列的词。其妻问之,嬴曰:“以刚。”——《左传·文公五年》。“以刚”就是“太刚”,“以”又是用作副词,表程度。这里的“以”可以看作跟“已”相通。其实,在古文字中“以”和“已”是一个字。《商君书·更法》:“拘世以议,寡人不之疑矣。”“拘世以议”一句,在《新序·善谋》中,写作“拘世之议”。可知“以”用如“之”,相当于“的”,是助词。于以采蘋,南涧之滨。——《诗·召南·采蘋》。“于以”,就是“于何”,是在什么地方的意思。“以”用如疑问代词。夫燕宋之所以弑其君者,皆以类也。——《韩非子·爱臣》“以类”就是“此类”。“以”用作指示代词“此”。《水经·江水注》:“虽乘奔御风,不以疾也。”“不以疾”即“不此疾”,就是“没有这样快”的意思。此外,“以”作实词,可用作名词,意思跟“理由”相近。还可以用作动词,作“用”或“以为”讲。
古文中的常见虚词,大多数都不是只有一种用法的。有的多到十余种,甚至数十种。如《古书虚字集释》“其”字条,列有大小义项五十多。“而”字也差不多,吕叔湘在《文言虚字》中说,古文中“可用‘而’字的地方实在太多了,我们几乎可以说,问题不是何处可用‘而’字,而是何处不可用‘而’字。”这些都充分说明古文虚词的用法是极为灵活的。
古文虚词和现代汉语虚词,可以说各有一套系统。其中最明显的是语气词,古代用“矣、哉、乎、也、邪”,现代用“吗、呢、的、了、啊”,没有一个相同。古文中的虚词,毫无变化地保留在现代汉语中的,只是少数。有很大一部分常见虚词在现代汉语中已不再出现。这是因为,有些虚词,用法虽存在,但已经用了不同的词形来表示。如古文中的关联副词“亦”,现代写作“也”;表陈述语气的助词“矣”,现代写作“了”;表疑问语气的“乎”,现代写作“吗”;假设连词“若”、“苟”,现代写作“如果”、“假使”。等等。另有一些虚词,它们的用法,在现代汉语中却已绝迹。如古文中的发语词就是如此。
举例: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孟子·离娄》。惟十有三年春,大会于孟津。——《尚书·泰誓》前一例,“夫”是发语词,用在议论的开头。后一例,“惟”是发语词,经常用在表时间的句子前。都很难说有什么意义和作用。现代汉语中没有这样用法的虚词。
刘复在《中国文法通论》中说:“‘言归于好’的‘言’,‘聿修厥德’的‘聿’,……简直全无作用,不过是依着习惯,在某种文句里实字太少,读起来不能成为一句时,就把某字装凑上去,使它足句。”这些可以说是虚中之虚,连语法意义也谈不上,只是为诵读的需要而凑个音节,在先秦两汉诗文中是很常见的。
举例:天之所生,地之所养,无人为大。——《礼记·祭义》。“无”,后代一般用作否定词,但在这里只是用来足句,并无意义。太史公曰:“故旋玑玉衡,以齐七政。”——《史记·律书赞》金人王若虚在《滹南遗老集·史记辨惑》中,批评太史公说“故字自是因上接下之辞,首句如何用得?”其实是他不了解这里的“故”用在句首,作发语词,是先秦两汉古文中常有的,并非“因上接下之辞”。
古文中用来足句的虚词,不只限于用在句首,也可以用在句中或句末。
举例: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诗·周南·汉广》。夫子之求之也,其诸异乎人之求之与!——《论语·学而》。山峻高以蔽日兮,下幽晦以多雨。霰雪纷其无垠兮,云霏霏而承宇。——《楚辞·九章·涉江》。以上第一例中的两个“思”字,用于句末;第二例中的“诸”,用于句中,都没有意义可言。就是第三例中的“以”、“其”、“而”,事实上也只起个衬字的作用,尽管它们在文章中是不可缺少的。这一类用法,实在是地道的“语言衬贴”。都是为了凑足字数,整齐节奏和舒缓语气而添上去的。因而,与其说具有语法作用,还不如说具有修辞作用。
古文中的虚词,有的又只是用来代替标点符号的。古人写文章一般不加标点,长期以来,读者却不感到有太大的不便。这跟古文中虚词运用频繁很有关系。刘勰在《文心雕龙·章句》中说,“夫、惟、盖、故者,发端之首唱,……乎、哉、矣、也、者,亦送末之常科。”可见,虚词可以帮助读者指出文句的“端”与“末”。《说文解字》说:“哉,言之间也。”“矣,语已词也”。“乎,语之余也。”“兮,语所稽也(段注:语于此少驻也)。”都说明这些虚词具有标明停顿的作用,跟现代的标点类似。《说文解字》说:“哉,言之间也。”“矣,语已词也”。“乎,语之余也。”“兮,语所稽也(段注:语于此少驻也)。”都说明这些虚词具有标明停顿的作用,跟现代的标点类似。其中有一些,除标明停顿外,还带有某种语气。如“乎”、“欤”表疑问语气,兼有问号的作用;“矣”、“耳”表感叹,兼有感叹号的作用。它们在现代汉语中还可以找到相对应的虚词来翻译。另有一些却不是这样。
举例:凡为天下国家有九经,曰:修身也,尊贤也,亲亲也,敬大臣也,体群臣也,子庶民也,来百工也,柔远人也,怀诸侯也。——《礼记·中庸》。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读书,然后为学?——《论语·先进》。以上第一例中的九个“也”字,第二例中的两个“焉”字,都只是单纯表示语间的停顿,谈不上有什么别的语气在里边。作用只相当现代一个逗号或句号。对这样的虚词,一般来说“可以不译”或“不必译出”,其实不如干脆指明根本不能译出。因为现代汉语中已没有这样用法的虚词。有时候似乎可以用现代汉语几个词来对译。如《孙子·虚实》:“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这里的“者”,通常用“……的原因”来翻译。但“……的原因”这个意思并不是“者”本身所具有,而是读者在语气的停顿中,根据上下文意补充进去的。“者”在这里仍只是表示停顿。
古文中的表敬副词,也是现代汉语所没有的。
古文中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虚词,它在形式上是一个单音词,但从内容上看,却兼有两个词的意义和作用。因此,被名之为“兼词”。
举例:董叔将娶于范氏。叔向曰:“范氏富,盍已乎?”——《国语·晋语》。这里的“盍”是“何”、“不”的合音。兼有疑问代词“何”和否定副词“不”的意义和用法。宋芮司徒生女子,赤而毛,弃诸堤下。——《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这里的“诸”是“之”“于”的合音。兼有代词“之”和介词“于”的意义和作用。虽有粟,吾得而食诸?——《论语·颜渊》。这里的“诸”又是“之”、“乎”的合音。兼有代词“之”和疑问语气词“乎”的意义和作用。昔者,吾舅死于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礼记·檀弓》这两个“焉”都兼有介词“于”和代词“之”的意义和作用。“死焉”即“死于它(虎)”的意思。荆有云梦,犀兕麋鹿盈之。——《战国策·宋卫策》。这里的“之”兼有介词“于”和代词“此”的意义和用法。“此”指代云梦。这种兼词,在现代汉语中都得改用两个词来表达。
上面介绍的是古文中常见而在现代汉语中已经消亡了的虚词。在阅读时,我们还可以发现,有一些虚词,古今都有,但意义和用法却有很大差别。如“也”,现代是关联副词,在古文中却只作语气助词用;“稍”,古今都用作副词。但在现代是稍微、略微的意思,在古代,特别是秦汉时期,却是“逐渐”的意思:“其后,秦稍蚕食魏,十八岁而虏魏王。”(《史记·信陵君列传》)。这里“稍蚕食魏”就是“逐渐蚕食魏”。
“因”也是古今常用的虚词。在现代汉语中,主要用作表因果关系的连词。在先秦两汉时期的古文中,一般却不用来表因果关系。作连词时,是“于是”、“就”的意思,表顺承关系。
举例:余有所疑,愿因先生决之。——《楚辞·卜居》。这里的“因”,作依靠、凭借解。曹人凶惧,为其所得者棺而出之。(晋人)因其凶也而攻之。——《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这里的“因”,表乘趁,应译为“趁”。
现代汉语中有些双音节虚词,在古文中只是些固定词组。用法和意义古今也有不同。如:“所以”,在现代汉语中是个表因果关系的连词。但在古文中却应看作介词“以”和具有称代作用的助词“所”组成的固定词组。表示动作行为所使用的方法、工具,或某种状况形成的原因等。
举例:兵之设久矣,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也。——《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这里后一句是说“(武备)是用来威不轨、昭文德的工具”。“所以”表示“用来……的工具”。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国之所以废兴存亡者亦然。——《孟子·离娄》。这里后一句是说“国家兴衰存亡的原因也如此”。“所以”表示“……的原因”。
“于是”在现代汉语中是表顺承关系的连词。古文中也有类似的用法。但有时却只是介词“于”和代词“是”的结合体。
举例:君子谓祁齐于是能举善矣。——《左传·襄公三年》。“于是”是说“在这件事上”。于是,陈蔡方睦于卫。——《左传·隐公四年》。这里的“于是”是说“在这时候”。这种用法的“于是”,在古文中很常见。
古人写文章还常常把几个虚词连在一起使用。其中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同样用法的虚词连用,其作用与单用一个相同。
举例:一熏一莸,十年尚犹有臭。——《左传·僖公四年》。“尚”与“犹”同,都是副词,表示状态的持续。则是国未能独立也,岂渠得免夫累乎!——《荀子·王制》。“渠”与“岂”同,都是表反问语气的副词。子游之徒,有庶子祭者,以此若义也。——《礼记·曾子问》。“若”与“此”同,都是指示代词。“此若义”即“此义”。郑玄注:“若,顺也”,恐怕是由于对这一语言现象认识不足而产生的误解。藉弟令毋斩,戍死者固十六七。——《史记·陈涉世家》。《汉书》颜师古注引应劭说“藉,吏士名藉也。弟,次也”,显然是望文生义。这里“藉”、“弟”、“令”都是表假设的连词。可译为“假使”。三个假设连词迭用,在这里带有强调这种假设可能性极小的意味。
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语气词连用。这些语气词各有其表达语气的任务。就全句来看,侧重在最后一个语气词所表示的语气。
举例:汝为《周南》、《召南》矣乎?——《论语·阳货》“矣”表已然的语气,“乎”表疑问的语气。全句重点在疑问。吾罪也乎哉!吾亡也?——《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前一句“也”表直陈语气,“乎”表反问语气,“哉”表感叹语气。全句重点在感叹。
古文虚词,究其来源,可分三类:一是本字本义。如上文提到的哉、兮、乎、矣等,据《说文》解释,它们在造字之初,就是虚词。古文中,这类虚词为数极少。二是实词虚化。由于词义的引申,从具体到抽象,逐渐由实转虚。如“既”,本义是吃完了饭,动词。引申作“尽”解,可用作范围副词。又引申为已经的“已”,用作时间副词。“固”,本义是四周完整、坚固,形容词。引申有坚决、一定的意思。用作表态副词。如“吾固欲烦公,公强为相赵。”(《汉书·周昌传》)。“及”本义是追及、赶上。引申为“趁”,可作介词。又引申为连及,作连词。“竟”本义是乐曲的终了,引申为一般的“终”,可用作介词。如“吴楚已破,竟景帝不言兵。”(《史记·酷吏列传》)。“顾”本义是回头看,引申有“反”义。可以用作表态副词,是“反而”、“却”的意思。如“子之南面行王事,而哙老,不听政,顾为臣……”(《战国策·燕策》)。这类虚词,大多是副词和介词,它们是虚词中略带有实义的词。在古文中,为数也不太多。三是同音假借。古文中的虚词绝大多数用的是假借字。这是由于“虚言难象,故因音而借焉”。常见的如“之”本义是“往”,“其”本义是“箕”,“虽”本是虫名,“乌”、“於”、“焉”本是鸟名,“然”是“燃”的古本字,“所”是伐木声,等等。它们在古文中都经常用作虚词,都是因为声音相同或相近而借用。因此,对于古文中的绝大部分虚词,都不能从字的本义和引申义出发去妄加猜测。不考虑文字的假借,一味以实求虚,结论只会更加玄虚。
正因为古文中的虚词,大多数是由实词转化或借用来的。所以阅读古文必须认真分析句子的语法结构,辨别虚与实。
举例:入则求君之嗜欲能顺之。——《晏子春秋》。这里的“能”用作承接连词。与“而”同。古代“能”、“而”音近,都可以借作连词,不能理解为“才能”或“能够”。舍人弟上变,告信欲反状于吕后。吕后欲召,恐其党不就。——《史记·淮阴侯列传》。“党”借作副词,相当于“倘或”的“倘”,“恐其党不就”是“恐怕韩信倘或不来”的意思。
四、了解古今句法的差别
古文的句子构造,跟现代白话文基本是一致的。这是汉语语法稳固性的表现。但是随着语言的越来越向准确精密的方向发展,汉语的句法,从古到今也有变化。具体表现是古文中句子成分的位置、句子成分的省略和一部分常用句式跟现代汉语都存在一些差别。
(一)古今不同的词序
汉语语法的主要表现方式有二:一个是虚词,另一个就是词序。词序是词在句中的位置次序,这种位置次序一般是固定的,不能任意调换。
古今词序的差别,最突出地表现在宾语的位置上。动词在前,宾语在后,这是汉语词序的基本格式。但古文中的宾语,在一定条件下,却必须放在动词前。
古今词序的差别,其次表现在介词结构的位置上。
再次,古文中定语的位置,有时与现代汉语也存在一些差别。
最后说说古文中数词的位置。表名量(人和事物的数量)的数词,在现代汉语中一般放在名词前,古文中则常常放在名词后,跟名词构成主谓结构。表动量(动作的数量)的数词,在现代汉语中一般是用在动词后。在古文中则是直接放在动词前。如果要强调动作行为的数量,古文中还往往改变句式,把作状语的数词从动词前移到句末,充当全句的谓语。
(二)常见的词语省略
1.在一定的语言环境里,省去句子中的某些成分或某些词,是古今汉语都存在的现象。两相比较,古文中的省略现象不仅多而且情况复杂,有不少是现代汉语所不允许的。这也是我们不能顺利读懂古文的重要原因之一。古文中的省略,最为常见的是主语的省略。但多数是因共喻而省,跟现代汉语一样,可以置之不论。
举例:赵姬请逆盾(赵盾)与其母,子余(赵衰)辞。姬曰:“得宠而忘旧,何以使人?必逆之。”固请,许之。来,以盾为才,固请于公,以为嫡子。——《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后面几句主语全部省略,情况比较复杂。“固请”的主语是赵姬。“许之”的主语是赵衰。而“以盾为才”三句主语又是赵姬。这是两个不同的主语交替省略。“来”的主语,则是赵盾与其母,在上文曾作宾语出现。
以上介绍的主语省略方式,在现代汉语中已基本被淘汰了。这是因为这种省略方式,在表达上不很严密,容易造成误解。
2.动词谓语是一句话中所要表达的主要意思,一般说来是不能省略的。但在对话中,有时也可以省去。有时动词带有的修饰语是说话人所要表达的重点。为突出修饰语而省略动词。
在记叙对话时,省去动词“曰”,是古文中谓语省略最常见的一种。
3.古文中宾语的省略,在多数情况下,也就是代词“之”的省略。
4.古文中介词“于”的省略,也是阅读时值得注意的语言现象。
以上是就省略的成分来说的,如就句式看,古文中的省略,最常见于对举或并列的句子中。这些句子往往有一些词语相同。如果这些词语在前一句中已经出现,或在后面句子中即将出现,那么,在其他句子中均可省去。
古文中的省略现象比现代汉语要多得多,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文字和书写条件的限制,正如鲁迅在《门外文谈》里所说的“大原因是字难写,只好节省些”。因而在写作时往往把某些字、词语或句子省去。其次,是语法上的原因。古代汉语中第三人称代词发育不成熟,一般不能用来作主语。如“其”主要用作定语;“之”主要用作宾语;“彼”指示意味很重,不是一般的人称代词,也很少用来作主语。因此,在现代汉语需要用第三人称代词做主语的地方,在古文中,就只能重复上文的名词。而常见的办法是干脆把主语省去。再次,跟现代汉语一样,省略还有修辞上的原因。那就是为了使文字简洁、表达重点更加突出。总之,古文中的省略,是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一定的上下文里出现的。是有条件的。在阅读时要认真揣摩,弄清这特定的语言环境,正确加以补足。同时,又必须确切理解古文词义,注意不要误以不省为省,而出现前人所指斥的“增字解经”的毛病。
(三)古文的固定句式
在阅读古文时,我们可以发现有一些结构相同的句子经常出现,某些词语经常结合在一起,形成一种习惯性的固定句式。其中所用的词,跟它们通常所表示的意义和语法作用往往并不完全一致。多数要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凡是结构相同的,在表达上所起的作用也基本相同。因此,掌握这些固定句式,就能收到举一反三之效。
古文中最为常见的固定句式有如下几种:
1. “何以……为”
2. “不亦……乎”
3. “无乃……乎”
4. “得无……乎”
5. “……孰与……”
6. “……者,……也”
7. “……之谓……”
8. “何……之……也”
五、熟悉古人的行文习惯
由于社会因素的影响和修辞方面的需要,古人写文章有一些表达上的习惯手法。有的在现代人看来是很特殊的。这些表达手法,多数在今天已经没有什么可供借鉴的价值。从阅读古文的需要出发,却应该对它有所了解。
(一)用词委婉
古人说话写文章有很多顾忌。因此,常常不把所要说的话直接说出来,而采用一种委婉曲折的说法,拐弯抹角地表达出来。如不熟悉这些说法,是很容易引起误解的。
古人这种用词委婉的习惯,往往使得字面意思和要表达的实际思想存在一段距离。阅读时必须细心领会,逐步熟悉。
(二)援用故实
援用古事来证实或说明自己的观点,是古人行文的常用手法。
魏晋以后,文人用典达到高峰,形成“捃拾细事,争疏僻典。以一事不知为耻,以字有来历为高”的风气。写文章援用古事的目的,往往由“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转为用来使文章委婉、典雅、富丽。这方面最有代表性的是始于魏晋、盛于齐梁的骈体文。
(三)引经据典
引用前人的“成辞”,论证自己的观点古已有之,有根有据,也是古人写文章论说事理时经常运用的手法。因而“引经据典”也就成了古代议论文字的特色之一。
在先秦两汉时期,作者为了使对方相信自己的观点,一般都注明来历,明确标出是引用古语。而且多数是照原文抄录。往往但求意显,不嫌文繁。也有时只述大意,不用原文。
(四)变文避复
同字重出,是古人行文一忌。因而,在写文章时,遇到上下文有相同的字重复出现的情况,古人则往往更换其字。如“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尚书·舜典》)“殛”往往被理解为诛杀,似乎鲧的罪恶是四凶之最,其实不然。马叙伦《古书疑义举例校录》云:“‘殛’乃‘极’之借字。《仪礼·大射仪》注‘极犹放也’。”他的意见是正确的。这四句中“流、放、窜、殛”四字同义,都是放逐的意思。文章所以要这样写,是为了避免同字重出。前人也说“异其文,述作之体”。“前年杀彭越,往年杀韩信。”(《汉书·英布传》)张晏注“往年与前年同耳,文相避也。”可见,变文避复是古人行文的体式。俞樾称之为“变文以成辞而无异义”,目的是使文章有变化而不流于呆滞。
(五)词语割裂
为两类:一是割裂式省称,一是割裂式代称。古人行文,常常为了某种需要,不惜把词语割裂,运用于自己的文章中。这种词语割裂的现象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割裂式省称,一是割裂式代称。
姓名割裂并无一定规律。在这几例中,割裂后还剩两个字。辨认尚不太困难。有时,割裂成一个字,就使人难以捉摸。
所谓割裂式代称,是指古代文人喜欢把前人文章中的词句,斩头去尾地写进自己的文章里,而且,是把要说的词语割去,用和它相连的部分来代替。
总的说来,割裂式代称和割裂式省称一样,都是一种不良的文风,是不足为训的。由于它在古文中是既成事实,阅读时对它必须有所认识。
(六)避讳改字
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人们写文章遇到当代帝王或本人父、祖的名字,都必须回避。
避讳改字、改名称,给古书造成了混乱,也给后人阅读古文增加了困难。因此,必须懂得一些历代避讳方面的知识。在这方面要想作进一步了解,陈垣的《史讳举例》是一部值得参考的介绍避讳学的专著。
六、在阅读实践中提高
(一)熟读与深思
多读、熟读,是提高阅读古文能力的一种传统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据史书记载:三国时有个经学家名叫董遇,对《左传》、《老子》等古籍都很有研究。有人想跟他学,他却不肯教。说一定得先读一百遍,“读书百遍,而义自见”。董遇这话并不是信口搪塞,而实在是经验之谈。熟读一定要和深思相结合。宋代大文豪苏轼深有体会地说“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朱熹也特别强调阅读时“须是如猛将用兵,直是鏖战一阵;如酷吏治狱,直是推勘到底,决是不恕他方得”。不在阅读上狠下功夫,而想通过什么别的途径获得一把可以打开一切古籍之门的钥匙,那只是一种幻想。
文中的词存在复杂的多义性,但在一定的上下文里,都只能有一种意义。反复阅读通篇,能帮助读者联系上下文确切地理解词义。
阅读古文必须在篇章中理解句意,在句子中识别词义。今人钱钟书说得好:“乾嘉‘朴学’教人,必知字之诂,而后识句之意,识句之意,而后通全篇之义,进而窥全书之指。”但是“复须解全篇之义乃至全书之指(“志”),庶得以定某句之意(“词”),解全句之意,庶得以定某字之诂(“文”)。”
古人行文,上下文往往采用相同的句式,以增强表达效果。因而,通过上下文句子结构的对比,也有助于准确理解词义。
在阅读中提高,不能只停留在熟读一些优秀篇章这个范围内。分析比较也不能局限在一篇古文或一部古书中。广泛接触,开阔眼界,同样是一个重要方面。接触面广,不仅可以增加对古代社会的了解,从而更好地理解古文。还能更清楚地认识古人用词造句的特点,解决阅读中的一些疑难。
语言是具有社会性的。某一词的某一意义,绝对不只出现在某一人的笔下,或某一篇文章中。接触面广,可以便于我们将同一个词在不同文章中的意义和用法加以对照,从而获得正确的解释。
古文中有一些流行于一定时代的俗语,历代辞书中不收,也往往为注家所忽略或误解。多读古书,可以帮助我们掌握较多的语言材料,从比较中弄清它的含义。
掌握较多的古代文献中的实际语言材料,通过比较,获得词语的确切含义,是一种重要的训诂方法。学习古文,如能多接触古代文献,经常涵泳其中,不断比较对照,则古文的词义,古文的句法,古人的行文习惯等,都会逐渐了然于心。古代同一件事,往往在不同的著作里都有记载。说法基本相同,有时句式也接近,其中有的字词却不同。这就叫异文。参考类似记载,有助于我们对事件的了解;对照异文,可以更确切理解词义。
文字讹阙,是古书难读的重要原因之一。要解决这个问题,除利用同一著作的不同版本进行校勘外,也可以参考不同著作中的类似记载来加以订正。
(二)正确使用旧注
阅读古文,尤其是先秦时期的古文,如果完全不依靠古代传注的帮助,而想读懂它,那几乎是不可能的。由语言发展和社会变化造成的隔阂,不同程度地阻碍了后人对古书的理解。周秦时代的作品,西汉人读起来就已感到困难。汉文帝时,访求一个能讲解《尚书》的,都很不容易。秦丞相李斯编的儿童识字课本《仓颉篇》,至汉宣帝时,竟使“俗师失其读”。汉人阅读古书,主要依靠师传。为了适应越来越多的人读经的需要,就有人开始把前人传授的古训记录下来,或加上自己对经文的理解,写成专书。这就是最早的古书传注。从西汉开始,历代都有一些学者呕心沥血从事这项工作,留下了大量宝贵的训诂资料,对后人读懂古书起了桥梁作用。所以清代学者阮元说“士人读书当从经学始,经学当从注疏始”。
对古书的注释解说,古人把它叫做训诂。具体来说,除“传”、“注”外,还有“笺”、“疏”、“正义”、“集解”等名称,都是注释之意。但它们的体例和内容,又各有一些区别。
“传”是传述的意思。本来它对正文来说,是一种“取春秋(指古代一切历史传记),采杂说”[3],或证发经意,或阐明经义的论说性的著作。如“春秋三传”、《韩诗外传》等。《毛诗诂训传》的“传”也是如此。至于《毛传》中有对经文字句的解释,那是因为它是同时包括“故训”和“传”两部分内容的缘故。后来则转变为专释经文字句,如伪《尚书孔安国传》,就不再是通论杂说式的了。
“注”,段玉裁说“注之云者,引之有所适也。故释经以明其义曰注”。“注”本得义于水的灌注,是专释经文字句的著作。如:郑玄《周礼注》、《仪礼注》、《礼记注》,赵岐《孟子注》。
“笺”,《说文》云:“表识书也。”是指对经文或前人训诂有所发明而表识其旁,如后代的笺记。郑玄作《毛诗笺》,他自己曾作说明:“注诗宗毛为主,毛义若隐略,则更表明;如有不同,即下己意,使可识别。”可见,他的“笺”,就是以《毛诗故训传》为基础,作一些补充说明,写上自己的见解,并一一标出,可以识别,不与《毛传》相混。
“疏”,是在“注”的基础上再加以疏通。这是后代学者为帮助人们读懂汉注而作的注解。如唐贾公彦《周礼疏》、《仪礼疏》就是疏解东汉郑玄的《周礼注》和《仪礼注》的。其内容基本上是墨守前注,没有什么不同见解。所以《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疏家之体,主于诠解注文,不欲有所出入。其墨守专门,固通例然也。”又说:“疏家之体,惟明本注,注所未及,不复旁搜。”
“正义”,取正前人之释义的意思。是在各家注释的基础上加以裁正,使之“论归一定,无复歧途”。便于奉守。始见于唐代,孔颖达奉唐太宗旨意,撰定《五经正义》,颁布作为官书。其体例,是对旧注作出裁定,专崇一家而废众说,并加以诠解。因此,虽然它的用意不只是疏通旧注,但实际内容与“疏”相同。所以也称“疏”。
“集解”的体例,正如何晏在他的《论语集解序》里所说的“集诸家之说,记其姓名,有不安者,颇为改易”。荟萃众说,同时也参以己见。如唐李鼎祚《周易集解》就收集了自先秦至唐初三十五家的说解。后代又有“集传”、“集注”、“集说”、“集疏”等名称。体例均与“集解”相近。至于晋杜预的《春秋经传集解》,则是合集《春秋》的“经”文与“传”(左氏传),而为之作解。基本上是杜预一家之言。与上述荟萃众说的“集解”不同。
此外,古代传注的名称还很多。总的说来,“为意不同,故题目有异”。但有时名异而实无别,有时名同而又各有特色。在阅读古代传注之先,最好先读读书前的序文。以便对体例和内容有一个概括的了解。
阅读古代传注,还必须了解古人注释古书的格式和所使用的术语。这些格式和术语所包括的内容,就是古人训释古书的方法条例。掌握这些条例,才能顺利读懂古注。
现存的古代传注,数量甚多。几乎每一部较重要的古籍,前人都曾作过注释。有时同一部书,历代注本层见迭出,往往各执己见,聚讼纷纭。使用旧注,既要避免目光短浅,囿于一家之见,又要防止目迷五色,无所适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