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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翻】空虚的骑士与状况的牢笼:从零零年代本格推理到世界系的应答<试读版> | *the long fish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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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日 2017.08.05
《解说》
评论“在暴力与生的夹缝中”的一部分作为试用品在下面公开。本文全文将刊登在侦探小说研究会机关报《CRITICA》第12号上。关于《CRITICA》的详细内容和获取方法请参考以下链接。
探偵小説研究会 http://tanteishosetu-kenkyukai.com/
「CRITICA」:探偵小説研究会 http://tanteishosetu-kenkyukai.com/critica.htm
结构如下所示。
·第一章 理性的暴力
·第二章 侦探的暴力
·第三章 表现的暴力
将暴力视为游戏的破绽细读白井智之的《東京結合人間》,提出了一种观点,即本格推理不是作为规则集合的本格推理,而是作为他者性与自我冲突的本格推理。第一章将对暴力的性质进行整理。在此基础上,暴力被定义为采取不公正的手段,破坏博弈的行为。
第二章详读《東京結合人間》中的解谜,探讨作品中未解的疑问点。在此基础上,按照第一章提出的观点,考察作品中推理的暴力性。
第三章介绍将暴力视为他者性与自我冲突的观点。规则的集合无法让人理解游戏的乐趣,这与本格推理的观点不谋而合。《東京結合人間》看似因暴力而无法推理,但实际上它描写的是由生命/生活和暴力无休止的冲突所引发的逻辑。
以下是《在暴力与生的夹缝中》的第一章和第三章。部分内容涉及白井智之的《東京結合人間》中的(真相、凶手、诡计)。
·第一章 理性的暴力
铃木智之在《脸的剥夺》中指出,侦探小说中有两种暴力。其一,毋庸置疑,是凶手对受害者施加的暴力。另一种是侦探角色行使的理性的暴力、类型的暴力 *1 。
如此看来,侦探小说——本格推理——的故事,在其形式中隐含着双重暴力。
一种是由犯人行使的犯罪行为的暴力。它在杀人这一终极行为中,起到了瓦解“人性”秩序的作用,使必须解开的“谜”浮出水面。
另一种是侦探对“谜”行使的理性暴力,或者说是支撑推理游戏妥当性的暴力。侦探必须以“无根之草的理性”去挑战因他人的行为而揭开“谜”的世界,在自己建立的合理推论的框架内重新构建事实。为此,需要足够的力量将他者纳入自己的主观秩序之下,使之承认为共同的真实。
——『顔の剥奪』p.69
前者容易理解。硬要说的话,可以反驳暴力行为的描写不是推理小说的必要条件。例如以北村薰的《空中飛馬》(1989年)为原点的“日常之谜”派作品就不涉及杀人事件。不过铃木事先已经把侦探小说锁定在“从类型的创立期到被称为黄金时代的战间期作品”(第32页)。即便如此,还可以抗辩说,描写杀人情节只是为了制作剧情,而不是该题材的本质。话虽如此,也不能否认大多数侦探小说都描写了他杀尸体的事实。后者又如何?把他者编入主观秩序是什么意思呢?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得出这个结论的过程。
铃木注意到许多侦探小说中对尸体的描写,尤其是对尸体脸部的描写。有时作为解谜的线索被细致地描写,有时为了厌恶残虐而过度地省略描写。此外,作为侦探小说的特征,经常会出现没有脸的尸体、被毁损变形的脸。虽然尸体对侦探角色来说是线索,但犯人通过夺取被害人的脸来抵抗。这样一来,“被剥夺身份的匿名尸体的表象,与解谜游戏的功能性不同,在另一个维度上,给侦探小说的故事空间赋予了独特的真实感(现实感)”(第50页)。为什么会产生真实感呢?一般来说,人们既不能把尸体当作活人来对待,也不能当作普通的物质来粗鲁地对待。侦探试图从尸体中想象出人格的存在,而凶手则将其彻底剥夺。“在死者(尸体)面前,发生了试图将其回收为物或人,使之秩序化的‘表象的斗争’(65页)。侦探小说描写的是,不知道面具背后是谁带着恶毒的笑容,作为日常生活基础的信赖关系受到损害的事态。侦探角色将其恢复,让事件的相关人员重新找回社会,这对解谜游戏有着无法还原的意义。
原来如此,这一点我也能理解。那么,什么是暴力呢?找回被害者被夺走的脸,让事件相关人员恢复正常生活的行为哪里是暴力?铃木指出,无法消除侦探角色推理出错的危险性。把只不过是推论的事情,作为绝对的真实,让登场人物和读者接受。让事实从属于侦探这一个人主观做出的解释。“在恢复秩序的企图中,需要一种建构性主观(侦探或文本)所行使的理性暴力”(69页)。
不存在后期奎因问题。名侦探无论在怎样恶劣的条件下,都能获得无谬误的真实,读者也能安心地享受公平竞争的解谜游戏。因此铃木的主张是不成立的。本想以此为结论结束本文,但还是算了吧。换一种方式来反驳吧。让他人接受主观的正确,不是很常见吗?作为交流的存在方式是普遍存在的,虽说是修辞,但将其用暴力来形容是不恰当的。
例如,你上班迟到,早上十一点对邻座的同事说“早上好”。你认为“十一点也许是中午,但今天是上班后第一次见面,早上打个招呼也没关系”。你的同事可能会回复“早上好”,也可能会对你的判断产生疑问,回复“已经是中午了”。侦探角色讲述推理。着眼于哪条线索,如何进行推论等全部说明。案件相关人员毫不留情地夹带疑义,侦探角色则一一作答。把在达成共识的过程中得出的推理结论说成是主观强加的理性暴力是否妥当?
当然,也有不满足于侦探角色的推理的时候。这时,案件相关人员可以提出其他假设,读者也可以以不购买这位作家下一部新作的形式提出抗议。扮演侦探的演员是一个迷失的侦探,作为推理小说读者被迫读过了一些拙劣的作品,这或许是某种暴力。至少,很难说那是体裁内在的性质。读到这里,也许有人会有这样的感觉。仅仅因为暴力这个词的使用不当,就已经让人眼红过头了。评论中使用修辞性语句有什么不好?
暴力这个概念看似不言自明,但有时会让人陷入错觉。在此基础上,探究本格推理小说与暴力的关系,或许能获得有趣的洞察。本文在第二章,以暴力为关键词,细读白井智之的《東京結合人間》 *2 。理性有可能变成暴力吗?我想考虑一下那个是在什么条件下成立的。但是在进入作品论之前,先确认一下暴力这个概念的性质。
拳打脚踢、挥舞凶器、推下去、掐脖子、杀人。听到暴力这个词,很多人会直接联想到肉体暴力。必须根除让人痛苦、被迫做不愿做的事情、人权受到威胁的事件。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道德上,肉体暴力都是违反规则的。换句话说,如果改变规则,就会被允许吗?在战争中,不是民间人而是战斗人员在不违反战时国际法的情况下,以正当的理由进行的杀戮难道不是暴力吗?或者“卡涅阿德斯船板”怎么样?船失事,船员们被扔进大海。一名船员抓住了漂浮在波浪中的木板。这时,另一个人飘了过来。如果两个人抓住木板,可能会因无法支撑重量而下沉。船员把后面来的人撞飞,淹死了。关于这种紧急避难,根据《刑法》第37条第1项,不作为处罚对象。
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在道德上是不允许的。但道德不是会随着时代而变化吗?20世纪80年代中期,性暴力(性骚扰)这一概念开始在日本普及。在此之前,应该也有把性侵犯视为精神暴力的想法吧。但是,围绕性骚扰的民事审判发生了很多,《男女雇用机会均等法》规定,事业者有义务防止性骚扰。作为权力骚扰被一般化,成为判断劳动环境存在方式上不可缺少的观点。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判断是否将特定行为视为暴力时,“不懂规则”这种借口是行不通的。性骚扰这个概念刚开始传播的时候,对于什么样的行为才算是性骚扰,曾有过混乱。就像在公司里有恋爱关系的男女,分手后为了泄愤而提出性骚扰的事例一样,第三者很难知道谁是受害者。
换个角度,为了管制暴力而使用的暴力又如何呢?酒井隆史在《暴力的哲学》中指出,试图消除暴力的举动反而会招致更大的暴力 *3 。
一般来说,日本人所认为的“非暴力”就是这种疑似非暴力状态。也就是说,这只是对我们无力,因此“没有风波”或“不会起风波”的状态的肯定。这也是尼采所说的驴的“作用”。我们越是无能为力,这种非暴力状态就越被强化,越是如此,国家对暴力的垄断和行使就越被强化。本文开头所述,“暴力不可以”的呼声越高,要求死刑和希望战争的暴力肯定的强度就越高,解开这一悖论的关键之一就在这里。也就是说,越是肯定伪非暴力状态,支撑这种状态的暴力行为就越得不到确认,变得越放任自流。
—— 『暴力の哲学』p.197
1991年,黑人青年罗德尼·金遭到白人警察的暴行。这一幕恰巧被拍了下来,后来在全美被广泛报道。第二年的审判中,警察们被无罪释放。以此为契机的洛杉矶暴动在五天内造成五十五人死亡。这次审判的十二名陪审员中有十名是白人。警察们的律师团提出了对金施加暴力的录像作为证据,分析金有抵抗的意志。“白人警察对黑人青年施暴”的影像变成了显示“如果不施暴,警察们就会被施暴”的影像。
这里有一种奇怪的颠倒,使用暴力的一方害怕暴力,因此才会使用暴力。请注意,这不仅仅是国家这个大框架的问题。一种暴力的背后隐藏着其他暴力的更大的结构性问题。四岁的女儿被母亲反复虐待致死的新闻,希望大家都能理解。他当然会觉得母亲太过分了,没有做父母的资格。那么,处罚那位母亲就能解决问题吗?
女孩的父亲和其他亲属都做了什么?附近的居民什么都没发现吗?政府机关的介入是否能阻止悲剧的发生呢?直接地害怕暴力,只对违反规则的人定罪,对臭的东西盖上盖子,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暴力问题。那么,只要谁都不违反规则,暴力就不存在了吗?想象一下年纪大的兄弟吵架的情景。上初中后体格健壮的哥哥和还不到十岁的弟弟。如果这样的两个人打得不可开交,应该教导哥哥给弟弟优势。游戏必须在公平的条件下,谁也无法预测谁会成为胜者的情况下进行。
如果是兄弟吵架,倒也令人欣慰。回顾受到歧视的历史经纬,对黑人、少数民族、女性等给予优待的政策,反歧视行动 affirmative action怎么样 *4 ?谢丽尔·霍普伍德在1996年向联邦法院提出,自己受到了逆向歧视。她主张说,身为白人的自己没能考上得克萨斯大学法学院,是因为得克萨斯大学优待了非洲裔和墨西哥裔美国人。事实上,即使学习成绩和考试得分与谢丽尔相当,少数学生也被录取。“穷忙族”的工作强度很高,生活水平却得不到改善。艰苦的工作环境剥夺了提高技能的机会,也阻碍了他们转向工作条件更好的工作。因为生病或事故等不幸而无法继续工作的话,就会被逼到露宿街头或自杀。生活保障等社会安全网应该如何构建,需要多种多样的讨论。公平贸易旨在通过对发展中国家进行公平贸易来消除南北之间的经济差距,如何缓解不利条件也是全球性的问题。
我们来整理一下上文所述的内容。在思考暴力时,有以下观点。另外,这些都是为了下一章的作品论而准备的,并不是考虑暴力的全部观点。
观点一, 给定规则
观点二, 语境多重性
观点三, 不利条件与公性
直接来说,暴力就是违反某些规则。共同体的成员受到规则的束缚,不允许越轨。规则在变化,个人甚至赶不上世界的变化。即便如此,共同体也会事后协商规则,判断被认为有问题的行为是否属于暴力。小暴力的背后隐藏着大暴力。就像矿山里的金丝雀一样,正因为有难以看见的巨大扭曲,暴力才会在裂缝中显露出来。A对B的暴力可能是B对A的暴力,也可能在哪里有连名字都没出现的坏人。
直觉上,暴力是内心的表露吧。愤怒、傲慢、嫉妒、轻蔑。丑恶的感情化作拳头伤人。但是,如果有其他可行的手段实现自己的愿望,恐怕很少有人会因为害怕处罚而破坏规则。如果不以过大的差距为好,用光明正大的规则来保证公平的话,暴力的受害程度就会减少。与暴力相对的概念,或许就是公正。不采取大家都认可的正确手段,也可以定义为暴力。换句话说,就是游戏的破绽。在对等的条件下,享受着不知胜负的胜负,这种样子不叫暴力。
前面列举的三个观点,反过来说就是博弈成立的条件。观点一和三,即规则和公平对游戏来说是必要的,这一点无需说明。观点二,例如政治压力等盘外的事情与胜败有关是不可取的。我们希望游戏是排除语境多重性的封闭体系。也许有人会批评说,到此为止的理论“太过于把任何事情都包含在暴力中了”。肉体上的暴力、精神上的暴力还可以理解,但把治安体制的存在方式和全球经济都用暴力一词来概括未免有些牵强。如果将结构性暴力等难以看到的东西、模糊的政治性的东西包含在内,焦点不就变得模糊了吗?
比如把暴力限定为观点一、违反规则的话就容易理解了吧。以前面提到的罗德尼·金的案件为例,由于法庭认定白人警察是出于正当的自卫而采取的行动,所以称其为暴力并不恰当。当然,种族歧视是不可取的,审判过程中可能存在不正当的压力。但是,如果有人认为这和暴力的定义是两码事,也不奇怪。将和平主义写入宪法、持续了七十年的安宁日子称为“疑似非暴力状态”,这与普通市民的感情过于脱离了。沾染了政治意识形态的措辞,或许并不适合推理小说评论。关于这个问题,我想把它作为第三章的作业。
...……从这里进入作品论…...
·第三章 表现的暴力
有一段时间,我经常看到“非实际存在青少年”这个奇怪的词。这是2010年2月东京都青少年保护条例修正案中使用的句子。即使是在漫画、动画、游戏中描绘的空想人物,只要是未满十八岁的“非实际存在的青少年”,就不能被定性为性对象。规制的范围不明确,广泛的创作活动有可能被任意的判断所压制,因此引发了强烈的反对运动。也许是因为当时的热情还留在我的印象里,几年后,当我知道“仇恨言论”这个词时,还记得当时的困惑。这是对特定的民族或人种等难以用自己的意志改变的属性的憎恶表现。2016年,大阪市实施了日本首个遏制仇恨言论的条例。
原来如此,说出带有歧视性的谩骂是不好的。但是,如果公共权力禁止这种行为,那就另当别论了。伏尔泰不是有句名言吗:虽然我反对你的意见,但我会赌上性命捍卫主张的权利 *5 。有一个叫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 Holmes的人,年纪轻轻就在南北战争中自愿参军,后来被任命为联邦最高法院列席法官 *6 。1919年,针对查尔斯·申克散发反对征兵制度的传单的行为,他提出了不会违反保护言论自由的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意见。不要在拥挤的剧场里喊着“着火了!”制造恐慌。并明确表示,不允许出现明显且产生目前的危险的表现。
同年,在艾布拉姆斯诉美国案中,他反而对分发传单有罪的判决表示了反对意见。政府不应该限制言论,应该给所有人发言的机会。通过竞争原理,期待优秀的意见自然留存下来,提倡了思想的自由市场。在此,也有人认为表现的自由本身不需要限制,只有在与其他权利发生冲突时,才可以个别讨论应该优先哪个。
例如,假设小说家以实际存在的人物为原型,将取材得知的逸事写成作品。出版后,因其原型人物擅自透露了自己的隐私而闹上了法庭。小说家有将现实事件升华为虚构作品并发表的权利,但这也不能免除名誉毁损罪。言论的自由固然要得到保障,但言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当权利和责任的范围超出个人的范畴时又如何呢?文章有时会脱离表现者的手,像寄存了意志一样砍向不特定的多数人。
仇恨言论就是如此。比如,你只因为喜欢推理小说,就被人背地里说坏话。在车站前用扩音器听到不堪入耳的辱骂,不经意间说了一句话,在公路上可能会遭到围殴。虽然你每天都过着充满不快和恐惧的永无止境的日子,但那些人并不憎恨你。攻击的矛头是集体属性,不是你。那种无力感、尊严被剥夺却无处发泄憎恨的空虚感会是怎样的呢?也就是说,表达的自由,就是相信能带来某些好处的表达的自由。但是,这个好处是什么呢?不能在拥挤的剧场里说谎“着火了!”。表现的自由并不是为了让人们看到惊慌失措的滑稽模样而存在的个人欲望。那么,只有公正的表达才被允许自由吗?
我想说一个危险的发言。我在大学时代就考取了驾照,但二十多年来一直都是“纸司机”。如果有机会的话我想开车看看。那么,开车的话,发生人身事故的概率当然不是零。刚才的文章公正吗?在政府统计门户网站e-Stat上确认了一下,平成二十八年全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三千九百零四人,平均每天有十多人。但是,从未有过废除汽车的运动。目的使手段正当化。如果对整个社会都有利,人们就会接受每天杀十个陌生人。驾驶汽车是被社会认可的行为,只要遵守交通法规,接受面向司机的培训,就不会被认为是危险的。
即使有风险,只要有利于社会整体,就是公正的表现。如果效用明确,就会以功利主义的态度圆满收场。那么,在不明确的情况下又如何呢?谁能保证淫秽内容不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围绕东京都青少年保护条例修正案引起骚动时,我曾看到过反对意见,认为强化表现形式的限制与性犯罪的发生数量呈正相关。本文充其量不过是推理评论,在此无法得出结论。我想说的是下面的事情。即使没有统计依据和科学依据,无法证明其客观性,人们也有权利阐述自己相信的正确性,并与他人发表意见。换言之,言论自由也是政治信念的自由。
电车里响起了婴儿的哭声。年轻的妈妈拼命地哄她,可还是哭个不停。母亲旁边昏昏沉沉的中年男子被刺耳的声音弄得脸都扭曲了,终于对母亲说了一句。能不能考虑一下别给其他人添麻烦?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最暴力的人是谁呢?是带着婴儿来公共场所的母亲吗?如果一个母亲没有身边可以暂时托付婴儿的人,不得已才把自己的孩子带到电车里,难道不值得同情吗?
或者是被打扰了睡眠的中年男性?但是,那个男人或许也有自己的苦衷。由于工作繁忙,睡眠持续不足,不由得说了注意事项。在缺乏对他人情况的想象力这一点上,指责中年男性不是同样的错误吗?不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设置面向家庭的专用车厢,即使精神饱满的孩子们发出怪声也没关系。没错,拥有制定电车规则的权力却不采取措施的铁路公司才是暴力的元凶。
咦,有谁忘记了吗?那些旁若无人的行为,让电车里无辜的乘客感到困扰的坏人。那就是婴儿。践踏公共场所应保持安静这条规则的,就是那个拼命哭喊的婴儿。不用说,谁也不会想到婴儿会使用暴力。人会随着成长记住世界上的规则,不能期待刚出生不久的婴儿遵守规则。婴儿处于暴力和生命/生活乖离开始前的状态,是零点。应该被允许按照自己的想法生活。
酒井隆史在《暴力哲学》中介绍了向井孝的《暴力论笔记》,将非暴力视为人们日常的生活状况和生命本身,并写道。
[略]首先,如果人类想要拼命活下去,就会产生肉体冲突,这是理所当然的,在此前提下把握并活用规则,还是说认为肉体冲突本来就是不应该发生的,从实际上也可以消除的“规则的乌托邦”开始,把遵守规则作为人类的生存方式的最初状态?也就是说,我们的人生先于规则,还是因为规则才有了我们。毋庸置疑,现在的日本社会已经被后者的思维所渗透。[中略]但是,在此之前,我想问的是,人活着的实际情况——如果人活着,婴儿会哭,会因愤怒而失去自我,会有冲突,之后垃圾也会散落一地。墙壁也会被刮坏,也会有人乱涂乱画,诸如此类——总之,把“上级认可的规则”作为行为起点的想法,发展到这种全盘化的地步,是特定的、过时的倾向的结果,虽然占主导地位,但也只是一种趋势——变化并非没有可能(请参考福柯的章节)。我认为不以暴力为代价的“礼仪”,只能建立在始于人的实际生活状态的方向性上。本来社会中就存在着多种性质不同、有时悖反的要素。就像我们的身体里共存着各种病菌和病毒一样。某种病毒要表现为特定的病理,需要多个条件——当然其中也有“体质”等要素,但这只是必要条件,并不是充分条件——这必须要进行分析。
—— 『暴力の哲学』p.206
终于可以交作业了。原来如此,如果现世是规则的乌托邦,可以计算所有效用,可以根据没有矛盾的规则来判断善恶,那么只把违反规则视为暴力就足够了。但解谜物语中的名侦探们有时会同情犯罪者,对不合理的世界做出小小的抵抗。只有被承认的规则才是绝对的,不去怀疑,只是为了论的确定性,把暴力的定义限定在违反规则上,这不是逃避世俗的态度吗?刚才关于表现自由的思考,也适用于暴力与生活的关系。人不是全知的。虽然说出来的话要负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说有风险的话的人就是笨蛋。暴力也是一样。每个人都能从零分出发,掌握应有的正确行为方式。但是,规则的乌托邦还没有实现,早上十一点只要说声早安,小小的混乱就会降临。暴力没有外部。填补实际存在与世界之间的不一致【齟齬】的工作永无止境,但也无法逃避。
请大家回想一下第一章中列举的关于暴力的三个观点。这也是让游戏成立的条件。那么,被比喻为解谜游戏的本格推理小说又如何呢?第一观点是,大多数侦探角色不会采取严重脱离公序良俗和法律范围的调查手段。但是,凶手呢?愿意和侦探角色玩游戏的,应该是自信十足的人吧。很多罪犯为了不留下任何线索而绷紧神经,如果可能的话,希望完全犯罪。
也许有人会指出,解谜游戏是作者和读者之间的竞争,规则的维度不同。不隐瞒线索,叙述内容不说谎。为了让这种公平竞争得以成立,不都遵守了规则吗?但是,推理小说也需要意外性。读者追求新奇的诡计、新颖的骗局、奇妙却合情合理的逻辑。如果期待意料之外的机关的心情作为体裁的特征不能忽视的话,那么对于本格推理小说来说,遵守规则就很难说是全部。
第二种观点也很可疑。既然是小说,就有活生生的人。犯人是为了某些好处而作恶,并不是为了和侦探游戏而犯罪。侦探角色对犯人、读者对作者的双重对立,光是这样就有多重脉络。
公平竞争这一第三种观点应该没问题吧。在大多数的棋类游戏和体育比赛中,敌我双方在相同的条件下进行竞争。同一部猜犯人小说的问题篇由多人挑战时,参加者之间的条件可以说是对等的。但猜犯人只不过是本格推理小说的一部分,说到解谜游戏,一般指的是作者对读者。知道答案的一方和不知道答案的一方之间存在着不可忽视的不均衡。
我并不是主张本格推理作为游戏不成立。只是在娱乐小说这一形式上,难免有脱离封闭体系的剩余。如果允许浅显易懂的说法的话,就是这样。所谓的本格推理小说只不过是一种狗屎游戏。在此,我们再来颠覆一下看法。规则就是游戏的全部吗?游戏脱离了游戏,感觉宇宙的真理仿佛在棋盘上显现出来,有时还能发现人与人之间的羁绊和人生的意义,这不正是游戏的妙趣【醍醐味】之一吗?
在体育转播节目中,只关注球的运动轨迹的观众很少。与自己的身体比较,感叹选手超人的动作。在采访中对欢庆胜利的名球员的声音产生共鸣,为当地球队加油,与体育场的广大观众成为一体。仅通过解读棋谱就能感受到下棋人的性格和为人,在交换卡片时,回想起平时的行为举止,试图通过表情来解读对方的心理。游戏产业中有一个术语叫“叙事” *8 。虽然每个人的定义都不同,但大体上都是指玩家通过操作游戏而产生的主观体验。例如,小说的故事没有分歧,所以读完后谁都有共同的故事体验。游戏根据对话操作体验的内容不同,制作者想要传达的故事体验和玩家的自由度如何兼顾成为问题。
例如,想告诉玩家勇者奉王之命击退龙的故事。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用影像或文字来表达。但是,这样一来,玩家就只能漫不经心地看着显示器,无法体验到自己击退了恶龙。允许自由的操作,但是在通关了游戏的玩家的心中留下故事。如果游戏只是规则的集合,就不会产生叙事的问题。遵循规则的行动与其他的脉络联系在一起,人们才会感到满足。在每次比赛中不断提高的分数不仅仅是数字的罗列,更是成长的证明。
让我们再回到《東京結合人間》。正如在第二章中详读的那样,在这个作品的世界里,推理是容易被破坏的。对线索的解释多种多样,编织的逻辑很容易被矛盾打破。连正常人到底有多少人的前提,在故事结束后也无法确定。我觉得作者描绘的是一个登场人物谁都无法到达真实的绝望世界。但是,也许恰恰相反。所谓逻辑,原本就是在暴力与生命/生活的夹缝中产生的东西。有两个极端。被绝对的他者性支配,没有任何自由的暴力领域。为了欲望而不去反思他人,贯彻自己的独善其身。规则、道德、法律、良知、礼仪、一般常识。人作为人应该保护的绝对的,但有时也应该怀疑的那些,产生于暴力与生命/生活的毫不妥协的冲突。只要不填补存在与世界之间的分歧,规则的乌托邦就永远无法实现。
随心所欲地伤害别人,害怕别人伤害自己而四处逃窜,即使失去朋友失去希望,也无法放弃生活。从心底体会到暴力的恐怖,尽管如此,但为了守护女儿的生活,为了给女儿一个活下去的理由,还是顶着刀子一起站起来。正因为描写了他者性和自我这两个绝对不可能结合的无休止的冲突,这个故事才充满了逻辑吧。
[*1] 『顔の剥奪 文学から〈他者のあやうさ〉を読む』著者 鈴木智之 青弓社 二〇一六年七月
[*2] 『東京結合人間』著者 白井智之 角川書店 二〇一五年九月
[*3] 『暴力の哲学』著者 酒井隆史 河出文庫 二〇一六年一月
[* 4] 关于谢丽尔·霍普伍德提出的审判,我参考了マイケル・サンデル『これからの「正義」の話をしよう いまを生き延びるための哲学』(訳者 鬼澤忍 早川書房 二〇一〇年五月)的第7章。
[* 5] 这是谎言,伏尔泰本人并没有留下这样的话。这是在比阿特丽斯·霍尔的著作《伏尔泰的朋友们 The Friends of Voltaire》中,用来概括伏尔泰对焚书事件的态度的词语。
[*6] 关于福尔摩斯法官,主要是参照了在 ジェレミー・ウォルドロン『ヘイト・スピーチという危害』(谷澤正嗣・川岸令和訳 みすず書房 二〇一五年三月) 以及 アメリカンセンターJAPANのサイトにて公開されている国務省出版物「権利章典」の第三章「言論の自由」(https://americancenterjapan.com/aboutusa/translations/2654/)
另外,福尔摩斯法官的父亲也同样名叫奥利弗·温德尔·福尔摩斯,既是医生又是著名诗人。在亚瑟·柯南·道尔的『緋色の研究』(訳者 深町眞理子 創元推理文庫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的解答中,户川安宣说,他可能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名字的由来。
[*7] 一例として「山本弘のSF秘密基地BLOG」における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の記事「『非実在青少年』規制:目に見える形で反論を提示する」(http://hirorin.otaden.jp/e92767.html)がある。
[*8] ゲーム産業におけるナラティブについては株式会社インプレス運営のサイト「GAME Watch」の記事「【CEDEC 2013】世界で注目される概念『ナラティブ』とは何か?」(http://game.watch.impress.co.jp/docs/news/612286.html)などを参照し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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