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明朝时,皇亲骄横,养斗犬作乐。家奴仗势欺人,常放犬咬路人,以此为乐。当地官府亦不敢言。
天启二年,曹学佺任广西右参议,刚正不阿。一日,皇亲奴才放狗要一路过的秀才,眼看命丧,冲出一屠夫,剁了狗头,救下秀才。皇亲家奴大怒,捆了屠夫与死狗送至官服,要求屠夫给狗偿命。
曹学佺判屠夫无罪,家奴赔偿秀才医药费。皇亲脸面不保,要求重申,暗中贿赂并恐吓秀才改口供。说自己和狗是好友,正在玩耍时,屠夫杀了狗,要屠夫偿命。
再审,秀才改了口供,曹学佺听后,拍案骂道:证据确凿,且屠夫救你一命,你不思回报,反而恩将仇报。认狗为友,天理不容。仗击秀才,秀才挨不过,招了如何被皇亲收买,案件大白。
后来曹学佺写下对联,流传后世: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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