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环杀手行为残暴等级的加深机制
“为什么一个连环杀手在实施了第一起犯罪之后往往会接着进行更加残暴的犯罪?”
1·从犯罪后果的角度考虑
在实施系列杀人的第一起案件后犯罪人会产生一种明显的后果假设,那就是自己已经完成了去常化,已经是个杀人犯,只要他没有被捕,那在这之后实施的每一起案件都属于一种让人满足的“过度化收益”,这是一种类似于 “能再多做一起都是赚的”的心理,这对于反社会人格支配下的犯罪人极为有刺激作用,会产生源源不断的犯罪动力来源,即“罚有限,但吾罪可以无限”,对其的犯罪心理结构恶化、犯罪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
2··从需求结构变化的角度考虑
一个性需求支配的连环杀手最开始通常不会直接进行系列杀人,比如他会先控制不住实施了一起强奸犯罪,而犯罪之后他没有被抓获,这为他进行更加残暴的犯罪行为做了谁备:
——他会产生习得效应,获得犯罪经验,同时会回味犯罪的过程,思考“哪里还可以做得更好”,这其实就是为下一次更严重的犯罪埋下伏笔。
——他的犯罪心理结构会沿着某种方向继续发展,需要获得比仅仅对被害人进行性行为更多的内容。
这种发展一般有“一变多”、单一程度变化等类型,而最常见的“一变多”应该是这样的:
强奸(性需求的第一重机制)
↓带有其它意义(比如奸尸、毁尸等)的强奸杀人
↓挑衅行为(通过挑衅警方、公布自己的犯罪事实等方式获得关注感和扭曲的自我认同感)
之所以连环杀手的犯罪心理结构会产生这样的变化,是因为很多人格障碍(比如极端的性欲倒错障碍、反社会人格障碍等)自身就具有不断发展的特点,而一般性的犯罪行为会反馈于这些不良结构,刺激其变得更加极端,继续催化出更加极端复杂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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