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因果律到生成机制
如果不像经验实证主义那样把世界仅仅局限于认识论(epistemology)的范围之内而仅仅承认一个经验世界(empirical world),而是承认在人的意识之外存在一个独立运行的世界因而承认本体论(ontology)的时候,那么我们在具体化(reify)因果的时候合理的作法不是具体化因果律本身,而是具体化为事物的因果。因此在我们说A导致了B的时候,等于说因果是由A作为施动者(causal agent)而导致了B,而不是像经验实证者那样认为的那样A与B是持续的共联(constant conjunction)。因此在因果上说A导致了B等同于在本体论上说A生成了B 。因此因果律(causality)等同于生成机制(generative mechanisms)。
用传统中国理学的范畴,A在因果上导致B,相当于体A之用生成了体B。即本体论上的因果律即体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