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自己的房间
(为朋友家的小朋友所作)
“一个女人如果要写小说,那么她必须拥有两样东西,一样是金钱,另一样是自己的房间。”
这是伍尔夫在阐述“女性写作”时的名言,许多年来,被许多和我同样质地的女性,奉为圭臬。
但我今天想说的,不是这些“正确的话”。
我也不是想要告诉你,作为一个成年女性,或者,抛开性别,作为一个独立的成年人,需要“搞钱”或者“买房”。
那些正确的、最优的解,说起来,太简单了。
我只想跟你说说我的故事。
十九岁之前,我没有自己的房间。
不要误会,我的父母并不是重男轻女的人,我家也不算太穷,所以,独立的房间,我是有一个的。那个房间,被当时十二岁的我,刷成了全屋淡粉色——在今天我要痛斥“刻板印象”的粉色。
我甚至在对着床的那面粉色墙上,贴了许多卡通贴纸。
床品也是粉色的,艳粉色,带有浅黄色的卡通图案——是小熊或是兔子,我已经不记得了。
吸顶灯,印着“小双星”的卡通图案,两个小天使,一个粉蓝,一个粉红。
我就在这样“少女风”的房间里,长出了不婚不育的念头。
就像这个房间本质上并不属于我一样,这个房间里长出的人,也未必要“属于”这个房间。
为什么说这个房间本质上不属于我?
因为我在这个房间里的行动,是被“注视”的。我写作业到太晚,或者在我妈的注视下假装睡下,半夜复又起来补作业或看书,我妈看看地缝里露出的灯光,或者阳台露出的灯光,立刻就知道了。
没有产权、没有行动自由的房间,不叫“自己的房间”。
在这个粉红色的房间里,唯有一样事情,我是自由的,那就是思考。我喜欢绕着床的三面,反复走来走去,自己和自己对话,想各种各样无法对人解释的问题。作业和考试控制我的行程,我妈控制我的作息,但没有任何力量,可以控制我的思想。我可以在书桌抽屉里藏一本民国野史的“禁书”,偷偷翻着看。到高三,我还学会了悄悄买把手电筒,在被窝里补作业。
会泄密的灯光,从此控制不了我。
大学宿舍,是我第一个“自己的房间”。是的,和其他三个女孩同住,但确是完完全全的“自己的房间”,因为行动不必再受监视。有了电脑之后,熄灯后,电脑的电量决定了我的最迟睡眠时间——作为一个夜猫子,那通常都在十二点之后。
我买了一个小桌板,常年放在宿舍床上,桌板上放着电脑。这样,没课的日子,我可以一整天不下床,食物有时由舍友带回,有时干脆不吃,或者只吃一罐黄桃罐头。
这是我妈眼里“大逆不道”的日子,却是我的好日子。
毕业之后,我来到上海,开始租房。先后有过两次合租的经历,总的来说,还算愉快。即使和人分享空间,但只要对方不会干涉我的生活,那个空间便是“自己的房间”。而后,在我三十岁到来之前,我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独居生活。
那是我人生中,除了大学以外,最好的日子。
是现在的我,做梦都想回去,哪怕再过一天,都“死也值了”的日子。
我独居的地方,有自己买的床,自己挑的沙发,有独立的厨房和卫生间。我不爱做饭,但偶尔也可以下厨给自己做点爱吃的——那是我的“独家秘方”,只适宜我自己的口味。衣服是可以随便扔在沙发上的,而床很大,随便带男人回来都可以。当然,我其实并不是很喜欢“带男人回来”。
因为,结婚、生子,本来就不是我喜欢的事情,而“结婚”的前奏“和异性交往”,如果不是抱着必须结婚的目的,我是根本没有什么兴趣的。
小朋友,现在和你说这些,也许对你来说,太早了吧。在你这个年纪,我每次对世界宣称“我不想结婚,不想生孩子”的时候,世界对我的反馈都是“你还小,等你长大了,会变的”。
而当我的岁数已经到了当年的三倍,我内心的喜好,仍然从没有改变过一丝一毫。
但我仍然搬出了独居的地方,结了婚,有了孩子。
我失去了“自己的房间”。
不是不能再一个人入睡了,也不是不能再有独处的空间,甚至房间的产权都是属于我的。但是,但是,再不会有“自己的房间”了。
你的房间,会有“他人”随时进来,因为他也是这个房间的主人之一。你的房间,里面的东西,会在你在或不在的时候,被孩子扔得到处都是。手串会变成散落各处的珠子,纸巾会变成一地的白玉兰花瓣。你可以关上门,把孩子和丈夫都赶出去——但你不知道门外的尖叫和怒吼,几时才会停歇。
这不叫“自己的房间”。我看过大海,不能假装没有看过。
但这已经是我现阶段和未来十几年,孩子离家之前,可以拥有的最高的“物理独立性”。并且,我还得谢主隆恩,感谢家人帮我带娃,让我的空间能够最小程度地被孩子侵入。
但是,我可以有另外的“自己的房间”。
我把年少时的爱好捡起来,写格律诗,写诗钟,写谜语。一年一年地攒着灯谜,在元宵那天发布。今年开始,我尝试着写同人小说——写一个我十八岁时,就在脑中演过的故事。
还记得我在那个粉色房间里做的事情吗?
对,那时的胡思乱想,现在可以挖出来,好好地编织成一个平行世界里的宇宙——一个我自己的房间。
我的手机备忘录上,开了多少个私人写作的文档,我就有多少个“自己的房间”。
无论多小,无论多么微不足道,无论有没有人看,我写,我表达,便是在这泥沼里,争得我自己的一缕呼吸。
我曾经在崩溃的边缘,咬着牙对朋友说:“我这个人,就算把我削成一只火柴,我也永远记得自己枝繁叶茂的样子。”
我会努力,把自己再活成那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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