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看海的孤独与浪漫
我推荐约翰·威廉斯的《奥古斯都》,由一百多个碎片写成的具有好莱坞大片感觉的罗马历史小说。希望你知道奥古斯都就是屋大维,罗马时代后三巨头之一,也是最成功的那一位。终结了罗马共和,开创了罗马帝国时代的人物。我是从西非推荐的盐野七生所写的《罗马人的故事》知道奥古斯都这个罗马帝王的,还有他后来的那个写《沉思录》的奥勒留的皇帝,但我仍然觉得他与中国古代帝王不是一个概念,与开创中国帝制时代的秦始皇没法比。也不是我现在的这几句表述能够说尽的。我要说的是,因为帝王的孤独,我知道了一个人看海的孤独和浪漫,也只有自己一个人能懂,只有自己笔下的文字能够理解和传达好自己那一份独特的孤独。孤独并不神圣,也不傲娇,孤独只是内心、内心的一份心态,一份无法融入滚滚红尘的落寂心态。男人心里面到底在想些什么东西?啊,男人。谁也不可能突然之间就放下了所有的执念。放下执念之前的煎熬,只有放下的人能懂。那并不是一份所有人都能走过来的煎熬,很多人就在那煎熬之中殒灭了。我也差一点在放下执念之前先放弃自己了。回到约翰·威廉斯,他最著名的那本小说是《斯通纳》,学院派小说,有点《围城》的味道,有点《沧浪之水》的味道,还有点《国画》的味道,就是一些明白语言、文字意义,并且能从中找到人生意义之人的一生之故事,人所经历的,他基本都经历了,并且证明人生并没有什么意义。他还有一本西部小说《屠夫十字镇》。我在翻找洛美三年的旧照片时看到了躺在旧日时光里的那个我,我手捧一本《屠夫十字镇》,满脸的胶原蛋白和做作的微笑,天真烂漫又傻里傻气,幼稚又心事重重,在人生的低潮期,一个人走在海边的沙滩上。那天海风很大,说不上来有什么奇特的感觉,只是觉得很自由,能和海浪对话,能和沙子言欢,能放空自己什么也不想,就那样静静地走了三四里,然后又走回来,太阳在乌云里躲着我走,身体里的负面情绪好像都被海风带走了。在那日后来的记忆里,我一个人回酒店,安安静静地洗了个热水澡,躺下,听涛声依旧;迎着第二天早晨的晨光起床,在咖啡因的作用下写作;写下梦中的我被心爱的男人爱抚,他的身体温暖轻柔,像海水在身上铺展又散开,他没有足够的力量进入我的身体,硬度不够,我的身体像我的思想一样苦涩,没有对他打开我的温暖和湿润,我感觉到了一种滞重和痛楚,有点情欲没有打开的不情不愿。写作完成后的时光,我觉得无比美妙。与自己的身体做朋友,有自己的文字做伴,还有喜爱的咖啡,机械键盘很好,美妙的敲击声像不但涌现的灵感,带我进入文字的奇妙世界;窗外的海风也很美,轻轻吹拂着海浪,带着盐粒的咸味进入我的鼻孔,也有沾在衣服和眼镜框上的盐粒结晶,一些细微的小颗粒。
人是生而自由的,却好像无往而不在枷锁中。在二O一三年,一个女人回忆一九五八年那个十七岁的自己,在那年的夏天发生在她身上、影响她今后人生的事件,并于二O一四年十一月、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两次回忆、写作她这些年的人生路。这就是安妮·埃尔诺的《一个女孩的记忆》。孤独是世界的尽头,但并非人生的尽头。
我看着照片中的自己,那片裸露的后背像一片妖艳的海,电脑屏幕丰富了旧日之我的色彩,清晰可见照片之中的那个我:拖鞋、斑马线、露背裙(开到腰线以下),阳光在身后肆意地绽放,女人的诱惑(丰胸、翘臀、全裸的后背)照片中的我全有,恰到好处的裸露,若隐若现的双峰和腹股沟,圆润的小腹,紧致的皮肤,丰满的嘴唇,正面、侧面、后背,回眸的诱惑,女人的清纯全在那一双大长腿上,还有那全裸的后背,一抹酥胸延伸过来的绸带,缠绕在后背肩带之下,轻轻一拉,酥胸全开……我被曾经的我迷住了。我想,是个男人都会为这张照片里的女人动心。我也曾在某一个时间点情不自禁,掩盖不了身体的颤抖,生理湿润自动涌出,泛滥在身体的欲望波涛里,身体不由自主的在为她张开。相像他的进入,进入之后的惊叹、无限沉迷,那里温暖如春,温润如玉。在写作之中回忆过去的自己,我没有怪那个过去的自己,那个时候的我也曾经站在雾里迷茫。徘徊在万米高空的云山雾海,像找不到回家之路的伊朗总统莱希。写作就是回望走过的路、跨过的坎、淌过的坑。写作不是为了今后不再走这样的路,而是为了今后走这样的路的时候,告诉自己什么样的路都会有尽头。我在坚持中坚持,在躺平是躺平,内化身体的焦虑。我会根据我自己的身体情况选择坚持或躺平,舒缓焦虑。每个人的花期都不一样,一觉睡到天亮的幸福很久没有光顾我的身体了,即使裸睡也起不到半点作用,今天我只能在文字里沉睡,毫无节制地沉迷于我编织的故事里。爱情像无性女人的性爱。我记得我心爱的男人曾经在做爱之后对我说,我的嘴唇和我的乳房一样清凉。像盛夏的果实经历漫长的季度之后来到冬天的餐盘。我在我的这些记忆里微笑。在我拥有清凉嘴唇和清凉乳房的岁月的四月天里,我们在爱意浓情之后的清晨,在暖意融融的睡意中醒来,醒来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再一次抚摸那在灼热消退变回清凉的身体,又一次浓情袭来,再一次翻云覆雨、酣畅淋漓,然后精神抖擞地去外面的四月天里游逛。鲜花像精液一样开满整个世界,飘浮在空气之中,等待爱的卵子。空气中到处都是植物交配的气味。四月是一个发情的季度。动植物都在尽情开放,寻找一冬的等待。
有一张昨日的照片,孤零零地矗立在那里,像一张别样的孤独,照片里是微笑的我。昨日的我。今天,我在那微笑中发现了忧伤。那忧伤在今天的我看来,有享受孤独的快感、不计后果的冲动、忠于灵魂的坦然。我在欣赏《虚掷的夏日》时,同时也在欣赏马尔科姆·劳瑞的《火山下》。《虚掷的夏日》里有一个情节,男主雷奥送了一本书给女主阿丽安娜,是马尔科姆·劳瑞的《火山下》。在我的书架上还躺着艾丽斯·沃克的《紫颜色》,旁边是梅·萨藤的《独居日记》、《海边小屋》和《过去的痛》,几本女性主义的书。靠欲望和热情是没有办法支撑人走完一生的。两具相爱的肉体也有做到爱不起来的时候,勃不起,进不去。他软,她涩。爱的润滑剂已经干涸,生理勃起已经消失。北海辽阔漫无边际。几句毫无关联的话被我写在那一起。我也不知道它为什么会跑到我的指尖,借助指尖的力量出现在我的面前。科学技术真是一个好东西。
没有人知道我的夜晚是怎么过完的?可能也没有多少人想知道我的夜晚是怎么过完的?原来我还想贩卖一下我的失眠。后来我发现,我想让别人来共情我的失眠是多么可笑的一个幻想。一个人的痛苦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别人即使知道了也不会有多大的感受,更不要说共情了。一个人的失眠只有自己一个人去体会和承受。没有人陪你在凌晨的失眠里到处转悠。那是别人的睡眠时间,香甜、惬意,充满肉欲。
我喜欢他从后面抱着我的屁股进入,那种感觉太美妙,有一种被侵入的感觉,胀满我的身体,摩擦着我身体里丰富的神经。他在我的呻吟声中长驱直入,坚定而又威猛。他说过他喜欢的呻吟。他说我的呻吟像他的春药。我喜欢他的肆无忌惮,用微颤的甜蜜声音,吐出乐天的断章取义,两腿滑开,迎接他的到来。在城市漫步,行走在江边森林里,漫步在城市步道上,穿街走巷,跨江钻山,并非为了寻找什么,只是毫无目的的漫游。在有他的黑夜里,我喜欢他的拥抱和侵犯。那里面有安全感和痛楚,一种人类存在的方式。一种被他需要的方式。爱的方式。身体还是活的,年轻的,充满欲望的。太阳出来之前的沙尘暴天气,像历史中雾霾天气的北京,又像时间长河里浓浓烟雾笼罩的伦敦,更像《香水》世纪时的腥臭巴黎。聚斯金德。一个德国作家。一个写过《夏先生的故事》和《鸽子》、《低音提琴》、以及《香水》的男人。雾霾在地球上从未消失,只是不停地转换地方。今天在这里,明天在那里。昨天还在朝鲜半岛闹腾,今天就换到撒哈拉沙漠撒欢。大西洋对面的巴西也能感觉到它的存在。花开有期归无期。城市的层次在我的脚下延伸,像迷宫,又像是攀登山峰,这就是我所爱的故乡重庆。重庆完全就是一个为城市漫步而存在的城市。穿街走巷,七弯八拐,上上下下,其实只是为了回家。不喜欢重庆的人有不喜欢的理由,喜欢重庆的人会喜欢到骨子里的狂热。这就像我喜欢他从后面抱着我长驱直入的感觉。并不是每个姑娘都喜欢他这样的方式。那个时候无论在何时何地,他都爱从后面贴上来,他都有办法脱掉我的内裤,他都有办法让我配合他的进入,他都有办法让我兴奋到高潮。我也高兴他在我身上的爱和肆虐,放松和舒展。我们各取所需。那个时间段的爱意和普通的男女最初的爱意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完完全全、随时随地、贴在一起,不吃不喝,灵肉交缠,就为了爱爱。那是一段完全释放本能的时间段,美好又不可思议,像两头发情期的动物。没有礼仪,也不懂廉耻,更没有道德这道枷锁。我在苦咖啡的加持下回忆那段过往,敲击键盘的手仍然是颤抖的。在无他的回忆里达到高潮。他留给我的身体太多的触感和历史记忆,男女情欲在回忆中肆意翻腾。在黑暗而深邃的夜晚有死神在徘徊。早晨的帕丽梅山间,白雾从草地上升起。我们的旅馆在一个小山山顶平台上。我起了个大早,踩着草地上的露水跑向山边断崖,眺望远处的加纳边境群山,听说那就是中国广西人挖黄金的地方,昨天清晰可见的谷底山村,完全处于雾气之中。今天我们准备驱车去加纳和多哥边境的一个隐藏在深山中的瀑布。我坐在历史的时间里,在重庆的阳台上,凝视着那个在洛美奔跑的我,窗外的重庆已经来到了黄昏的尽头,天色渐暗,暮色渐浓,太阳西沉,窗外的重庆一刹那转换为霓虹灯。黑夜和失眠折磨着那个时候的我,昨日的困惑又会在今晚折磨我的睡眠,看着昨日的我,好像在看我的一个遥远时空里的孪生姐妹,看着她踏上了一条没有尽头的旅途。我在梦里酝酿明天的写作。那里面肯定有噩梦和炎热,还有流动的人群,蓝色的岩石和峡谷,精致的葡萄园,梦像一个延伸到我想象之外的湖泊。高山草甸,低地灌木,四季流转的云彩,像草原上的羊群,从我的梦里飘过。很多个傍晚,晚霞都会燃烧我眼前的洛美天空,火红一片。那景色是我呆在洛美时唯一值得我欣慰的事情。滚滚红尘可能指的就是我眼前的这燃烧着整个天空的晚霞吧。城市墓园是一个城市的历史。城市墓园旁的写字楼是这个城市的现在和未来。它们完整地构建了这个城市的格局。这年冬天的下午,每一个双休日的下午,星期六和星期天,上午写作之后,我会收拾收拾自己,然后出门,漫步城市。我会去寻找一个我从未去过的地方吃饭,幻想能体验到不同的味蕾。重庆从未让我失望,洛美则从未满足过我的味蕾。一个人最重要的身份应该就是她的胃。我的胃是重庆的。洛美下午四点之后,黄昏到来之前的时段,午后的炎热滞留在空气中,被海风送进室内,混合着湿热的盐味,粘黏在倍受停电空调停摆困扰的汗水里,浑身像镀了一层保温膜。人在洛美工作的岁月,好像是被置入烘干机中的物质,慢慢地被风干了,失出了血色和活力。你能清晰地看见中国人的脸上,特别是爱美的女士脸上,慢慢地失去了在中国的水土里养成的水灵。眼神涣散目光呆滞行动迟缓,我们好像是被时光抛弃在异域的生物,在不适合自己生长的地方慢慢地凋亡。即使我看清楚了这个现实,我也无能为力。就像看清楚了自身命运的智者,也只能接受命运的自然安排。死亡是大自然对人类的终极安排。《苏格拉底之死》很好地解决了我心中有关死亡的困惑。在我写作这些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故事有时就像生命本身那样,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变老。故事也有变老的时候,这是一个绝妙的发现。我是在洛美一个炎热的周末下午五点十分看完塞巴尔德的《奥斯特利茨》,。我合上书,脱光衣服,来到浴室,冲了一个凉水澡。窗外是漫天肆虐的沙尘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