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需要废除死刑吗?
“死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在所有的惩罚中,死刑无疑是最严重的,因为,死刑剥夺的是一个人的生命。 我觉得在外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需要废除死刑。 需要定义一下我认为必须的几个外部条件,①司法程序的公平公正,不存在贪污腐败,假公济私的情况。②制定法律的统治阶级,对法律的普及充分完备。③对法律的执行可以被社会公众充分监督,任何破坏司法公正的人和事都可以被及时的纠正。在这样的外部条件下,我觉得我们需要废除死刑。 废除死刑,很多人首先会想到如果有了冤假错案,那犯人的生命即无力挽回了。我想说,即使在没有冤假错案的理想状态下,我也觉得需要废除死刑。因为,在我的设想中,我们任何人,都没有权利,以任何名义,剥夺他人的生命。 如果我们可以以法律的名义剥夺别人的生命,那我们是不是可以在法律之外,以正义之名剥夺他人生命呢?如果我们觉得法律没有给到我们公平,我们是不是可以跳开法律,单独完成我们认为的正义呢?100个人心中有100个哈姆雷特,也有100种正义,那也一定有100种对法律的解释。法律真的可以满足每个人心中对正义的渴望吗?如果不行的话,个体以正义之名做的践踏法律的行为,我们又当如何选择呢? 举个例子,在我们朴素的世界观里,杀人偿命。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案件,情节不是很恶劣,不逃逸,刑法的最高处罚就是3年有期徒刑。如果你是事故被害人的家属,你会认为这个法律是公平的吗?这个肇事者是不是杀人犯,是不是需要死刑呢? 我相信,废除死刑,一定需要更普遍的教育,更透明的判决和管理。而废除死刑,也应该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大家不再以简单的朴素的“杀人偿命”的世界观来看待问题。而是更多的去思考,我们怎么避免出现那些会危急别人的犯罪行为。即使有些行为会带来更高的执法成本,但这不就应该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吗?还是说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不是可以增大刑期,来威慑司机?每辆汽车上是不是可以装一个装置,让司机在启动前测试是不是酒驾药驾,减少事故机率? 我从来觉得,法律的意义不是为了执行惩罚,法律的意义更多的应该是震慑,是让人在心生恶念的时候想一想,停一下。死刑,可能可以满足受害者家属的愤怒,可以平息群众的民愤。但是死刑,却未必是最好的震慑。我觉得让一个人永久的失去自由,比永久的失去生命更有震慑力。 还有那些以法律的名义,去执行死刑的人,即使他的操作很简单。他会不会痛苦,他会不会有负罪感,他的心灵是不是受到伤害。他们的感受有没有人顾及呢? 中国古代的死刑,有砍头腰斩,有五马分尸,有凌迟处死。在当时的条件下,统治者可能认为这样的处罚是可以最具有震慑力的。那为什么这些死刑的方法被废除了呢?因为我们认为这样不人道,我们把死刑的方法改成了枪决改成了药物注射,那我们有没有想过,死刑本身就是不人道的呢。 所以,在外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我觉得需要废除死刑。
文末是媳妇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