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林外史》精读之荷花:女奴的生存状态
荷花是乐清县一个大户人家的婢女。她的命,在被卖入这家大户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不是自己的了,只是,她起初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当发现主人一家并非善类时,她毅然决然选择了出逃,准备独自去寻找自己的人生价值。
她并不确定要逃往何方,只知道这里不能留。然而她不知道的是,出逃才是她噩梦的正式开始。
她来到钱塘县,以为终于从奴隶的命运中挣脱出来了。岂料刚出狼窝,又入虎口,几个光棍流氓见她颇有姿色,将她掳到荒郊野外,痛痛快快轮奸起来。此刻,荷花沦为他们泄欲的工具。
钱塘县衙门里的捕快正好撞见了这一幕。光天化日之下如何容得下如此兽行?捕快把这几个光棍抓起来报了官。
荷花算是得救了吗?并不!几个光棍每人挨过几十板子后,就被释放回家了。而荷花,得被押着送回乐清县她的主人家。衙门并不为保护弱者而设,它优先保障的,从来都是钱权阶层的利益。
此时,杭州附近有一个姓胡的乡下财主,也看上了荷花,愿意出几百两银子将她买下。
照理,荷花的卖身契在乐清县主人的家里,胡财主想买她,得跟乐清县的主人家交涉。但那太麻烦了,更何况对方并不差钱,不一定愿意卖。既然荷花尚未被送达乐清县,目前还在差人手里,事情就好办得多,花钱周旋一下大概就可以了。果然,一闻到铜臭味,一群中间商就蠢蠢而动了。
身在布政司里充吏,实则是黑社会老大的潘三,揽下了这个肥差。他私自让人写了一张回批,以证明荷花已经到了乐清县,用豆腐干刻成的假印盖了章;再让人写一张赶回文书的朱签,也盖一个假章,以证明荷花已经被钱塘县送出。这样一来,人口一出一进的证件齐全了,对上头就好交代。至于人实际到了哪里,像荷花这么一个命如草介的弱女子,谁又会去关心呢?
二百两银子轻松到手,参与其中的开赌场的王老六,押解荷花的差人黄球,假回批和假朱签的写手匡超人,每人都分到了一杯羹。此时,荷花是一只可以炖出鲜美肉汤的羊羔。
从一个深渊被拎出来,再被抛入另一个深渊,大概就是荷花人生的真实写照。
她被胡财主买去做了妾,也仍然没有脱离女奴的命运。
后来胡财主搬家去了南京内桥,做了没多久的布政司小吏便死了,从此,荷花成了胡财主女儿胡七喇子的贴身丫头。
胡财主不在后的胡家很快败落,性情大变的胡七喇子每天变着花样折磨丫头。除了一刻不停地把丫头们使唤得团团转,半夜三更还不让睡觉,得给她捶腿,一点不如她意就非打即骂。
再后来胡七喇子得了失心疯,治病耗光钱财,荷花便又被当做货品卖给了下家。
荷花的一生,就这么在被买、被卖和被凌虐中过完了。这可真是漫长的一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