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调查——野生动物
本文关于暴利的野生动物贸易,以及调查员的工作内容,分三篇文字发出:制品和实验猴;野生动物(本篇);调查员。
制品、实验猴:www.douban.com/note/863096818
调查员:www.douban.com/note/863238129
野生动物贸易的链条上有很多环节,源头的卖家与终点的买家不容易对接上,也不需要,都是代表买卖双方的代理、中间人在接触,比如进出口公司可以成为动物园的代理。有些动物园、养殖场的老板也有进出口公司,可能先有动物养殖公司,也可能先有进出口公司。两者的结合让老板能做到囤货,可以将暂时没获得其他动物园订单的动物进口到自己的场子,做观赏或繁育用,等待高价交易。
若自己没有场子,进口商就只能根据动物园订单上的数量来,在与卖家交流时也少了在价格、物种上协商的余地,比如卖家想便宜地出更多,或是搭着一些动物同时出掉。当然这一切都是在动物园、养殖场有驯养繁殖特定物种的资格且获得了进口许可的基础上。
贸易链上的价格是不透明的,属于商业机密。合同上的数字也不一定就是动物的价格,可能还有涉及其他动物或资产的交易。对于动物的死亡,它与其他货品的损坏没有太大差别,会有相关保险保障,也有合同保证贸易链上各个相关方的利益。感兴趣的话可以在企业查询平台搜动物园相关的合同纠纷来看。
动物被视作商品,商人要利益最大化,这就可能会造成大量动物的死亡。血统好、健康的动物自然价高,而动物的问题基本只有卖家和行家知道。生意场谈钱却也不只有钱,有时人们有钱也买不到好的动物,卖家不喜欢买家的设施或国家就不愿意卖给对方。
比如南非某长颈鹿养殖场的老板讨厌(或歧视)中国人,觉得他们人傻钱多,急功近利,养不好动物,就只出不好的动物给中国。结果就是动物死亡率高,很多没出检疫就没了。或是他们想要淘汰一批动物,有问题的、挑剩下的,便打个包要求一起出。就像在卖水果,好水果可能提前一年就被定了,整棵的后代都被提前包了,而坏水果不搭着好的一起就卖不出去。当全世界都知道某国急需动物,市场供不应求、合法渠道极少的时候,人们就少了讨价还价的资格。
贸易链上的每一环都很重要,每一环都依赖靠谱的人。但归根结底,每个人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在工作,更多不是动物的福利。
若想利润最大,无疑要从野外捕捉动物。而那前提是要在当地建立养殖场,让自己成为供货商。在落后地区建厂、建贸易链并不难实现。有了野捕的动物和养殖场,然后再通过当地的公司获得合法许可,就可以将动物洗白,出售到世界各地。
但并不是谁想出谁就能出得过去,或谁想从哪儿进就能进得来的,出口国、进口国和物种是相对应的。比如B国有丰富的物种,没有几头海狮,但A国只能从B国进口海狮。甚至是,C国没有实验猴,也没有野生食蟹猴,A国从C国只能进口实验猴。类似的规定是在限制贸易的发生、加大非法贸易的成本,它多是此前几年非法贸易、洗白猖獗造成的结果,导致进、出口国贸易的关闭。
这里能自然看出的漏洞是,既然能从某国进口某种动物,那就可以在某国进行洗白。当一些人建立了洗白途径、买通了官员,能大量出口动物时,一条渠道也就打开了。但这种非法渠道会在几年后被发现,人们会想法设法在那之前进行大量贸易。
前面提到,买卖双方或代理的对接不容易,这是由于有大量贸易链外部的人存在于市场中,很多骗子和保护人士。社交媒体上有很多信息,Facebook或Whatsapp群,国内的话有抖音和微信群。群里会有全世界贩子发的信息,时刻更新,卖各种动物的信息。当然群里也有骗子和调查员。
人们能在平台上看到各种倒卖动物的视频,有些拍自村落或是极其简陋的活动棚。人们在捕捉到动物后会就近饲养起来,然后将消息放出去,等待买家。此类野捕营地或养殖场是偏远、隐蔽的,不欢迎任何人。卖家只想对接严肃的买家,不希望外面有一堆人拿着他们的影像招摇撞骗,或引起调查员关注。但卖家也没精力去审查世界各地的人,因此活跃的都是代理、中介。
代理、中介、贩子,这些词不细分了,他们都是买家、卖家中间的环节,负责找到真正的供需方,中介资源以及后续协助处理进出口、运输和手续等问题。只是有些人有自己的公司,能代理做手续、安排运输等工作,而有些人单纯是牵线搭桥,线上对接各方相关人。有些卖家代理选择的筛选方式是付订金。订金或定金,或是信息费,也都无所谓,人家说什么就是什么。人们都十分谨慎,因为他们接触过太多来自西方国家的保护人士。保护人士渴望获得违法证据,有些人会花几千美元在某个贩子身上,即使他可能是骗子。
外人想要真实地看到境外养殖场的动物,了解动物的情况,是不太可能的。付过一些钱后,买家代理大概能获得卖家的联系方式和视频,视频上会写有日期、代理姓名和联系方式。这时动物和买家就建立了一些联系。买家代理会再将视频发给买家,即想要买动物的客户,客户看到视频日期和动物便能了解动物的大致状况,看到代理的信息和联系方式便知道视频是代理对接卖家获得的。骗子会盗用或骗取卖家的动物视频,发到网上以骗取订金,甚至是签预定、优先购买合同。钱到了,人就消失了。被骗自然是代理、中介自己的事,与他的客户无关,动物园此时还没在链条上。
人们知道可能被骗,订金很可能打水漂,有些活跃的贸易商一年可能被骗几十万美元。那为什么还要给钱?因为暴利的存在,若是贸易达成,被骗的钱一下就能回来,订金可以忽略不计。合同签订后,代理会去处理一切事宜。但在很多情况下,动物可能因政策和动保等原因而无法出口。这里提一种动物,大猩猩。大猩猩是引进难度最高的动物之一,国内的大猩猩基本是欧洲来的。至少有两家动物园(公司)与非洲某国机构签了合同,但大猩猩也没能进来。保护组织甚至获得了企业、官员之间商议援助(贿赂)的对话,金额约一百万美元。这是十年前的事了,钱自然打了水漂。
一条非法贸易链的建立很不容易,两国无法直接贸易就要引入其他国家的繁殖场。比如有几年大部分的小灵长类出口自刚果金,当地没有的物种也都集中到该国出口。一个国家无法从原产国进口野生灵长类,进口代理就需要将野捕的动物进口到第三国,与第三国的繁殖场合作洗白它们成圈养繁育的,然后再进口到自己的国家。这里提到的是两次独立的进出口贸易,涉及两张独立的进、出口许可。CITES许可中有一种再出口(re-export)许可,一批动物或货品要经过一个中转国的机构,这其间自然也有很多非法贸易的内容,但这里就不说了。
对于贸易商,他们最大的敌人是保护组织。根据一些老调查员的说法,在亚非洲几乎没有不做非法贸易的动物贩子(养殖场)。而与其他类非法贸易不同的是,动保领域有一大群热爱动物的志愿者,很多双眼睛在盯着活跃的贩子们。
在野生动物贸易方面,动物园动物的贸易离公众是最近的。涉及的动物越是珍稀,非法贸易的成分也越高。而且它们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也多,总给人一种法不责众的感觉。动物园的非法行为非常多,只是人们看不到。很多动物园从不宣传自己最珍稀的动物,他们知道那些动物的来源有问题,有国内外的保护人士在关注。比如黑猩猩、红毛猩猩等类人猿,只要不是购自西方动物园的,几乎都是洗白的动物。还有部分动物是陆路走私进来的,没有许可。这些事圈内人都清楚,国外的贩子、边界上的人们更清楚,但只要不上热搜,此类活动就没人管。几乎不可能将非法来源的动物还回去。
与制品、实验猴的贸易不同,解释动物园贸易的非法性需要更多背景知识,要了解CITES公约的大量内容。比如前文提到过的表明动物是圈养繁育的来源代码C。这个C非常值钱,对于一些物种甚至明码标价,只因它能让贸易的通路打开,让很多无法进行的贸易变得可行。
对于CITES附录I野捕(来源代码W)的动物,它们不能被利用为商业性为主要目的的活动,包括涉及买卖、出租的活动,拍广告、在马戏团进行表演都属于商业性活动。来源和目的代码有很多,规定了利用动物的方式。有些动物只能用于繁育和放归,不能牵扯任何关于钱的活动,比如B码的亚洲象。但当动物来到进口国,外人就不容易约束所有者对动物的利用了。这就需要调查员收集证据提交公约组织,以限制利用和贸易的进行。
当野捕动物进入具有繁育资质的养殖场、动物园后,人们基本就难以调查出什么了。动物也就被洗白成圈养繁育的动物了。人们很难在动物园、养殖场找到动物是野捕的证据。对于走私、没有手续的动物,人们跑去动物园要求所有者出示进口许可,这可能实现么?走私的动物都难以取证,更不用说洗白的了。所以调查、保护的关键在于找到动物的源头,在出口前实现贸易链的切断。
对于大象这样明显的动物,圈养繁育极难、圈养种群急速减少的物种,人们都很难区分野捕W、子一代F1和圈养繁育C的区别,就不用说其他被洗白的动物了。调查人员拍到了老挝工作象与野象的交配,当地人都承认雌象只有与野象交配才能产生后代,而老挝可繁育的工作雄象没有几头,大多给过药无法用于繁殖,老挝也不可能有上百头子二代……人们有充足证据证明老挝出口的亚洲象不是圈养繁育的,但获得官方认可依旧非常困难。老挝被禁止出口大象是多年后的事了,人们早已非法进口了上百头大象。而那些动物是不可能被送回去的。
前面提到实验猴的贸易链,美国相关部门可能会说他们只看柬埔寨出具的合法文件,无权质疑、干涉、监管他国的官方程序。这话国内的官员、贸易商都说过。但对于CITES附录I的动物,比如上文提到的亚洲象,进口国就不能这样推卸责任了。进口国同样要对贸易是否危害原产国的野外种群做评估,这称为非致危性判定NDF。可是很多国家没有做。如果做了NDF,人们会轻易发现那些亚洲象不是子二代,而进口行为会危害当地种群的遗传多样性,因为工作象与野象共享基因池,当地有组织在做野放项目。
对于贸易链,有一环违法,整条链就都是违法的。还比如我国从南非进口黑猩猩,黑猩猩到达动物园时场馆还没建好,那专家是如何做出设施满足福利标准的结论并开具进、出口许可的呢?现实是,人们只需一些设计图或是其他园子的照片就行了,一切都很随意。这条链上涉及了那么多的审核机构和人员啊,包括政府部门、履约机构、科学委员会等。人们真正投入到每一笔贸易的关注有多少?
很多人提起CITES都说它是“肮脏”的组织,若制定规则的中心组织都是脏的,那各国的利益共同体能有多干净?
疫情前几个月,我国停止了CITES附录野生动物的进口,一直到本文发布时。相关原因有很多,包括此前几年的进口过于疯狂,太多贸易涉及非法成分,大量动物死亡,以及涉及海关、检疫等多部门的腐败问题。我此前的一些调查可能是促成该改变的直接原因,引起了官方的关注。
进口暂停让一众贸易商的大量订单留在了国外,很多人赔了钱。但每年依旧有很多人在全世界乱窜,寻找货源、拉订单,包括在出行成本极高的疫情期间。人们深知,只要开放进口他们马上能收回赔掉的钱,欠的订单。中国的动物园依旧是全世界最大的市场,买卖动物的生意总是暴利的。贸易关闭接近5年了,大部分部门早已做好了进口的准备,只有海关总署仍没有下发开放进口的文件。询问相关人员,整套系统是否有任何的改变,是否能减少腐败和非法贸易的发生。回答是否定的,一切都没有变化。
在疫情前的两年,我对大象贸易做了很多调查, 接触了链条上的每一个相关方。当时调查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大象收容所,我期待在老挝接壤中国的区域做退役工作象的项目,以及保护和研究大象的野外营地。在调查中我对相关贸易的问题有了很多了解,下面具体讲下大象的贸易链。
链条上有几个利益相关方,包括大象所有人(象主)、出口方、中间人、进口代理、进口方(动物园),此外,收受贿赂的相关官员也是链条的一环。
大象是当地的工作象,价格低的原因是旅游业落后;出口方是当地的贸易公司,其拥有的象营从象主手中低价购入大象;中间人是活跃在老挝的中国人,该人也打算建立动物园和进出口公司;进口代理是国内的某个野生动物园,它与进口方动物园签订了代理进口协议从而开展进口活动,而同时它又与中间人签订了另一份代理进口协议;也就是说,其实只有中间人在负责大量的交涉和跑腿工作;进口方是国内某大型野生动物园。
为什么进口方动物园不直接对接老方出口商,中间要加入两个进口代理呢?这是贸易不透明、依赖关系、高风险等各方面造成的,只有极少数人有勇气、能力通过非法手段打通渠道。人们也十分清楚,这种渠道会在几年内关闭,可能就在下一次CITES会议后,在调查材料经过讨论和证实后。
在实地的调查中,我找到了当地的象夫,问了他们价格,幸运地看到了几份转让大象所有权的合同,得知了源头价格。然后我接触了出口方的老挝公司,获知了他们的报价。回到国内,我去了进口代理的动物园,获得了他们给动物园的报价。自然也去了链条的终点,进口方的动物园,得到了终点价格。对于合同中的数字,外人很难看到,只可能是听说。至于如何获得最可靠的信息这里就不具体说了。
疫情前,4岁幼象折合人民币的价格约是11万元(当时汇率,不是老币贬值后的),这是源头价格。动物园支付给进口代理每头幼象的价格超过300万,这是终点价格。协议还包括进口方动物园引进代理动物园的部分饲养员。在同年的另一笔订单中,进口代理支付给中间人每头象的价格是140万,这是个打包价格,包括不同年龄、性别的亚洲象。
象与象之间的价格是不同的,与年龄、性别以及是否善于表演技巧相关,会表演的幼象以及年轻的雌象是价格最高的。而老年象是最便宜的。我以潜在买家的身份拜访过进口代理方的王老板,在他的野生动物园里。当时我希望购买10头老年象,为它们养老。王老板给我的总报价是1400到1500万,CNF价格。交流中,他多次强调他是国内唯一的进口代理,但实际上他并不是。他还强调给一头亚洲象办理CITES许可要花16万美元,约100万人民币。办理许可并不需要花任何钱,那这个钱是什么钱?
后来,国内暂停了所有附录动物的进口活动。王老板有一些大象没能进来,遂与中间人李女士打起了官司,李女士需要返还王老板八头亚洲象的钱,接近一千两百万。该订单原本是12头亚洲象,只有部分完成了交接,但也不是很顺利。由于车辆翻车,五头象死了一头,因此只交付了4头象。由于山路弯曲,而大象体重庞大、重心难以保持,运象翻车不是罕见的事件。在该合同中,死象发生在老挝,还未交付给王老板,因此是李女士的责任,她需要偿还未交付的8头象的费用。
在无法进口动物的这几年,很多动物的价格翻了倍,大象也是。购买亚洲象幼象的价格达到600万,而租用一头大象一年的费用超过70万。疫情后,老挝的旅游业复兴,大象价格都翻了倍,幼象和雌象的价格达到了50万一头。
除上述链条上的人外,我还接触过圈内的两位女士,她们都经营着象营和贸易公司,其中一位的绰号是大象女王。从事活体贸易的她们都属于当地最富有的人。两位女士都提到了边境小路,走私大象到中国的小路,但我还未确认过任何走私象的信息。
再来说说亚洲象的“朋友”——非洲象。非洲象引进的是附录II的野象,不涉及开具C码的问题,在利用上的限制也稍小些。但对它们的贸易是敏感性更高的活动,任何信息、影像的流出都可能让贸易失败。由于当地动保组织的能力非常强,贩子不得不极其小心地行事。调查人员希望将人们捕捉、运输、安置、出口小象的整个过程公开给世界,以及贸易中间一切涉及金钱的活动,而利益相关方希望隐藏一切。
就像贸易商会贿赂官员,保护人士也会四处收买信息,其间牵扯大量情报工作,比如会跟踪相关人员以获取身份信息,还会拉拢牵扯贸易、运输的当地人,在其手机中安装昂贵的间谍软件。就像FWS在调查实验猴所做的事。而贸易方和政府部门也深知保护组织的行事方式,会采取严密的安保措施、调用军队来确保活动的隐秘性。
在非洲象近乎封闭的贸易环节中很少有影像流出,直到动物园决定展示动物。
国内大批进非洲象是近些年的事,有些动物园一次性进了20多头。相关的冲突在国外如同“战争”,在国内却是悄无声息的。我接触过该贸易链上的几个参与者,其中之一是中间人、代理出口过几批非洲象的中国猎人张某。张某驻扎非洲二十多年,也被保护组织重点关注了近二十年,只是由于他做事小心,人们没有获得关于他太多的消息。他在非洲赚了很多钱,至今仍活跃在贸易圈。
他说尽管他协助出口过几批小象,但每次都是无比紧张的,生怕中间发生什么事件或是闯出一群人让贸易失败。在小象落地国内前的那几天,他几乎都没睡觉。听到消息说30几头小象全部安全落地,他才能放下心来去休息。当时本有另一批小象要出口到中国,时间上很接近,但由于贸易的关闭,该贸易商损失了两千多万的订单。
在该贸易链上,两个价格被挖了出来。他国管理部门给出每头小象的售价是3万美元,而国内动物园支付的是12.5万美元每头。那批象共32头,两端总价差300万美元,再刨去80万美元的运输费,剩下的钱去哪里了?通常而言,所谓的援助、保护经费大部分会进入个人的口袋中。
小象落地后的某天,我与几位朋友去了该动物园做调查,想知道那些小象是否平安到达。在得知它们整体状态不错我们也就离开了。
当天我们还遇上了跟随小象一起来的非洲人,经询问饲养员得知了关于非洲人的事。他们的工作是指导饲养员如何照顾幼象,如果幼象在合同规定的几个月保护期内死了,出口方可能会承担一定的损失。饲养员还说他们的日薪奇高,一天几百美元(此处可能夸张了,或是某种不透明的合同),且无需付出什么劳动,每天就是出现一下就走了。他们住的是六星级酒店,一天三顿酒店的自助餐。后来我们也在该自助餐厅见到了他们。
一年后再去该动物园,我在打听非洲人时从某领导那里听到了个很可笑的故事。他说那些非洲人太穷,吃不上饭,每天来吃大象的零食——面包,走的时候还带走了很多回去作为礼物。实际上我认识其中一名非洲人,负责过不止一批非洲象的出口。如果他是穷人那非洲就没有穷人了。
多年前某动物园花40多万进了一头20多岁的某种猩猩,其老板说了这样的话,它一年不死我们不赔不赚,多活一年我们就赚一年。外人大概很难理解这句话,为什么花了钱反而会赚钱?为什么花几百万租用大象能吸引或留住游客?仅是展示就能产生效益,更不用说进行繁育、出售后代的活动。动物园的利润不难看到,节假日去转转就知道了。
对于合法贸易,从西方动物园进口动物,源头和终点的利润率可能只有不到50%,中间挤不了几个人。而野外动物的价格是什么,几乎为0。由于在贸易链的终点存在利润,且每一环都想利益最大化,人们才会涌向非法贸易链,去分一些回扣、佣金、代理费,链条上有大量暗流的金钱和势力。
在调查项目中,我接触过一些极其富有的人。在调查某种猩猩的贸易链时,我去到了一个中亚国家。接触了一位有超过30年贸易经历的老板,他能将来自热带的猩猩卖到世界各地。国内有好几对猩猩是从他那里来的。他家就像是一个城堡,依山而建、结构复杂,而他的一个繁殖场就在他家里。该老板找了一位说中文的外交官给我翻译,据翻译说,他家占地面积一公顷。
翻译报价猩猩是40万美元一对,自行繁育的猩猩45万一对。圈养繁育的更亲近人。参考上面说的走私、洗白,应该理解两者的区别。离开后,我将翻译与该老板的对话发给了朋友,朋友告知我该老板给的报价是35万美元一对。翻译竟给自己加了高达5万美元一对的佣金。翻译当时还讲了信息费的给法,说一旦收到订金便会转给我大约一对猩猩价格的钱。他说他也提供给了此前的中介。这不是暴利还能是什么?
当然,他们的话可能都是假的。商业领域的一切言论都可能是假的,人们只是为了获得信任和利益。另外,像上文所介绍的,看到动物不容易。他们要求我将兜里手机放在了会客室的明面上,而那次调查我没有看到猩猩,只有上百对鹦鹉,几十对巨嘴鸟,以及一些小灵长类。
类似的贩子还接触过几位,有巴基斯坦的、亚美尼亚的,据说有能力将大猿走私到世界各地。泰国是非法贸易的中间国,活跃着各国的贸易商。一次接触了一位法国贸易商,他有着32年的贸易经历。在交流中他无数次说他的工作经验比我年纪大多了,大家都叫他疯狂xx,但他从不做愚蠢的生意,只做高价、高质量的买卖。他还说自己无比富有,拥有27本护照。
对于很多贸易商,虽然调查员很清楚他们在洗白动物,比如偷拍到他们做了相关的表述,承认走私或是索要贿赂,或许也拍到了状态异常的动物,但它们都不算证据,可能起不到任何实际的作用。人们在谈生意过程中发生的交流没有太多参考。在另一方面,就我所知有大量偷拍视频的内容是不真实的,只是某种商业欺骗或是夸大,甚至是被诱导、剪辑产生的。摆拍更是普遍,尤其是在流行的纪录片、伪纪录片中。
即使证据看似确凿,比如FWS实验猴的案子,最后也可能不会被认可。若是证据材料足够充分,影响恶劣,国家不会等到CITES出面对其贸易进行限制,它们会自觉暂停相关贸易。但贸易商可能不会受到任何惩罚。对于证据确凿的犯罪分子,我也接触过几位,其中两位在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蓝色通报上,活动在刚果金、乌干达等地。他们涉及数起走私案,且仍在培养更多的走私者。他们都是当地最富有的人,被官员们保护得很好。
在大部分所谓的调查中,我的工作仅停留在线上,以买家身份交流些信息,问问价格、来源、许可等信息。能问出多少是多少。问多了,人家就会要钱了。
随着接触的人增多,我也开始相信此前不信的很多言论。确实有些贩子是无比有钱的,他们能做到很多事。几年前看了一部美剧《养虎为患》,讲了贩子们有多疯狂。调查中接触的人多了我发现,人们并没有夸大影片中的内容,确实有些人能做到只手遮天。更巧的是,大学时的我还曾给剧中的某个私人动物园写过邮件,表示想去那里做志愿者。该动物园具备邪教组织一切该有的特点。
在这个圈子里,什么样的人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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