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借款,法庭相见
书记员生涯碰到过一次难堪的庭审,是兄弟之间的官司。案情简单,原告称被告向自己借款,第一次通过建行贷款的方式,以一个家具店刷卡消费的方式给了被告十多万元,有两次是通过农行贷款给了被告十多万元,还有一次是现金给了被告一万多,被告写了一张总的二十多万元的收条。现在银行催收款项,实在没办法了,只能起诉到法院。
被告的答辩是收条不是自己写的,数字是对的,但只拿到约十五万元,且给了很多利息,统计到二十多万元。也提交了证据,是自己转给原告的款项。原告对被告的证据意见是双方有许多的款项往来,被告的证据涉及的款项与本案无关。之后法官问原告的职业,原告说自己是一个矿的工人,后来在运转工区,月薪四千多,然后法官问双方是什么关系,原告说是兄弟关系,母亲抱养了被告。法官问为什么借款给被告,原告说被告是做工程的,需要资金周转,被告回属实。后来法官问被告到底收到原告多少钱,被告说十五万左右,一个借款中的八万元没有收到,至于收条上的二十多万元包括了利息,利息是伍分。然后法官问被告还了多少,被告说还了差不多九万。原告反驳的内容和前面说的差不多,说原被告双方有很多交易往来,之前也借过不少还了不少,收条是之前的借款形成的总的收条。
在辩论阶段,原告说先前也提起过诉讼,考虑到双方是兄弟关系,给了被告筹款时间,但是现在确实没办法只能起诉了。对于这类账目不清的借贷纠纷,法官一般写判决要掉不少头发的,幸好最后还是调解了,可能也是因为双方是兄弟关系吧。调解内容是双方确认被告欠原告12万元,分期偿还。案件就这样结束。
我和我哥哥关系没有太亲近,只是偶尔有话说。最近我换了个工作,和哥哥聊了不少东西。说希望天上的爷爷继续保佑我们,真心希望我们越来越好。这是我当时的真心话,好像先前亏欠的交流,变作了当时的真情流露。但我知道那偶尔的交流是无法弥补先前兄弟感情的缺失的,但事已至此,往前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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