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夏夜的风
(一)
这座城市的仲夏是我所钟情的,她这么想。这座城市她曾经来过,几年前和爸妈一道,却是在隆冬时节来看冰灯雪雕,这座城市以严寒和冰雪著称,然而她并不喜欢它的那番面目,对那次经历也已印象模糊,只记得裹得严严实实的,呼吸不顺畅,活动不方便,连上个厕所都费劲,真叫人憋屈,一如现实生活中的自己,处处受到限制与约束。她出生于高知家庭,从小就听爸妈被人“专家”“教授”“学者”地称呼着,这样的家庭自然是家风甚笃,家教甚严,她打小就被寄予了厚望,然而因为存在着数学这门学科,她的成绩只能是无奈的一般,就读的大学名不见经传,这让爸妈很没面子,后来勉强上了本校的研究生,可距离人们对她的期许仍旧很远。她有她的荣光,但没什么人知道,她也不想让多少人知道,或许其貌不扬便是原因之一。自己还不至于长得难看吧,每每对着镜子她都要这般安慰自己,即便如此,可瞧着镜子里的自己她还是会沮丧,脸不够小,下巴不够尖,眼睛不够大,鼻子不够挺,皮肤不够白,身材不够好,瘦倒是挺瘦的,四肢伶仃,盈盈一握的,但她的瘦却是那种有缺陷的瘦,无胸无臀,一马平川的。更要命的是她戴了一副和瓶底一般厚的近视眼镜,这是由于长年累月码字看书造成的,对此她并无悔意,雪上加霜就雪上加霜吧,毕竟还有自己未曾感到意兴阑珊的事情,实属难得。说起她的日常生活,只需两个字便可概括,那就是“单调”,除了之前为了父母之后惯性使然地努力学习外(是的,她曾为数学绞尽脑汁,抓破头皮,可分数仍然只是略高于及格线)她几乎同任何兴趣爱好都不沾边,偶尔听听音乐和看看电影只能算是消遣,唯一擅长的运动是走路,这能算吗,做过的家务仅限整理自己的东西,也没什么朋友,能说上话的就那么三五个,这还常常使得她疲于应付。长这么大她从未尝过恋爱的滋味,她始终觉得,如今这个社会,完美的男人只存在于女生的幻想当中,对于异性,她只是观望着,于是落得个24年的人世生活无非是日日的波澜不惊,乏善可陈。很多时候她会觉得自己一无是处,然而她又深知绝非如此,对于自己那极其隐蔽的另一身份,她是相当自负的,即便存在颇多争议,但谁都无法否定她在那一领域取得的骄人成绩。
这次来这座城市原本是为了一篇论文的需要,她的研究对象是中国近代女作家,生长于此的那位著名女作家自然是绕不过去的,但她不喜欢她,她觉得她过于滥情,而且长得也不美。
然而这儿的仲夏时光实在是太迷人了,没有梅雨的潮湿但也不干燥,没有蝉声的聒噪但也不死寂,不溽热也不阴冷,那些轻飘飘的云,那些凉悠悠的风,那些异国情调的建筑,那些情欲浓烈的男女,无不让她心生眷恋。在完成论文后,她不由得地想在此多待些日子,直至所剩无几的假期结束。
(二)
她大半夜睡不着,索性跑去江边看水,岸上几无人影,江风呼呼作响,吹得魆魆江面上的灯火倒影晃晃荡荡,不知从哪飘来的屡屡笙歌袅袅渺渺。不远处有脚步声传来,她并未提高警惕,只一门心思坐在岸边风里看江水滔滔。那脚步声越来越近,直至在她的身后停住,她这才回过头来,只见一个男人正站在自己身后。“姑娘,没啥事吧。”那人问道。她一时反应不过来,只是透过厚厚的镜片直直地打量着眼前的这个男人,很帅,30来岁,应该不是坏人,这些念头在她脑中纷至沓来。她的这些判断都很正确,他的帅气在朋友圈里是被公认的,五官精致,脸型好看,身材适中,配以健康的肤色和清爽的短发,像极了梁朝伟,而且他们的气质也很接近,儒雅之中透着一丝邪魅。他今年39了,却只看得出30才出头的样子。他刚打完麻将从朋友家出来,还不是很困遂到江边走走,就发现了她,起初他以为这姑娘有啥事想不开,打算轻生呢,不能见死不救啊,便上前询问。她甫一回头,全身上下便在他的眼中过了一遍,相貌平平还素面朝天,那副眼镜真丑,穿着一套浅灰色棉质NIKE运动服,对她他是毫无感觉。他看女人总是这般地不露声色,迅速而精准。
他被她看得有些不自在,再帅也不能这么盯着啊,“姑娘?”于是他又问了一遍,“哦,哦,没事,没事。”她这才反应过来,外地人,他一听口音便知道。“大半夜的,还是别坐这,风大容易出事,年年都有人一不留神就滚到江里去了。”听他这么一说,她也就机械地站了起来。“你住哪啊,我送你回去吧。”他接着说道。她没作声,他有些窘,怕她误会,赶紧解释:“我没别的意思,只是看你一个姑娘家,又大半夜的。”“不是,不是。”她窘得不行,脑子里却水泄不通,男主角应该像金城武啊,怎么会是梁朝伟,幻想的画面与眼前的景象扭打在一起。这姑娘真有意思,迷迷瞪瞪的,他瞅着她那样子很想乐,又不好喜形于色。“XX宾馆。”半饷她又补了一句。他噗嗤一声笑了,这下她更手足无措了,恨不得滚到江里。“妹妹你太逗了,我家就在XX宾馆后面,正好顺道,一起走吧。”她心里嘀咕:这话怎么不像好人说的啊。“你要是不放心,那我先行一步了啊。”说完便转身走了。她还愣在那,双颊通红燥热,为自己的想入非非与木讷反应。等她回过神来,他已走了好长一段距离,正是沿着她来时的路。她也跟着回去了,紧赶慢赶可就是追不上他,两人一前一后的,他的背影因为路灯的间隔忽明忽暗,光亮处能看出他穿着浅蓝白竖条纹衬衫,藏蓝色休闲裤,但她没注意到他给自己配了双浅蓝白横条纹的帆布鞋。而她穿了双桃红柳绿的拼色阿迪跑鞋,是她全身上下唯一一处鲜活,似乎踏足之处便能生出红花绿草来。
他的背影消失在转角处,她也到了旅店门前。她想撵过去看看,又觉得不妥。有些失落地上了楼进了房间,旋即往床上一倒。世界变得又软又弹,她似乎随着床一同陷入了地底。她颇觉奇妙,一如今晚的遭遇,一个陌生男人的善意,却被她如此糟糕地应对,想来也很羞愧,自己太耽溺于幻想,为什么非得是金城武,梁朝伟不好吗?啊,啊,想得太多啦,什么金城武,梁朝伟的,他只不过一个陌生男子,萍水相逢缘悭一面的,哪来那么多花里胡哨的东西,现实不是小说,那件事情真是荼毒无穷啊,敢情你明天住进城堡里得了,可你穿得上水晶鞋吗?睡觉,睡觉。她感觉陷入地底的自己又升到了云端,虚飘飘,晕沉沉的。
(三)
醒来却是躺在床上,昨晚风大,她有些着凉,鼻子塞住了,嗓子也不舒服。室外阳光正好,照得窗帘像是金丝银线织就的,她爬起来喝了点水,掀开窗帘的瞬间,阳光扑面而来,恍若一床蓬松厚实的棉被盖在了身上,能嗅得着新产的棉花经过曝晒的味道,鼻子痒痒的,她打了个喷嚏,顿时通畅多了。在眼睛也适应了这光照后,她发现对面楼上的面孔似曾相识,昨晚的画面旋即闪回,原来是他。他也注意到了她,笑着对她说:“姑娘,我没骗你吧。”她也笑笑,“你今天有什么安排吗?”她摇了摇头。“那今天中午我请你吃正宗的东北菜,可好。”如此殷勤,是因为他觉得这姑娘应该比自己上高二的外甥女大不了多少,蛮有意思的,虽然他很确定自己对她没任何其他意思。能够认识也算缘分,反正自己闲来无事,权当尽地主之谊。这一过程中,她的动作与神情似乎都是不由自主的,他如同一个强大的磁场,而她像置身其中的铁皮人儿,一切都遵循着他的意愿。“不做声就代表默许了啊。我在旅店楼下等你哟。”随后他隐没在了室内的暗影中。她想着是否该打扮打扮自己,可自己压根就没带化妆品,还是算了吧,化了妆也还是那样。洗漱过后,她翻了翻行李箱,拣出最好的衣服,却也是衬衫仔裤平底鞋的搭配,她有些失望,将就着换上了,照了照镜子,她没看脸怕失去下楼的勇气,深蓝白格子的衬衫套在浅蓝印有白色字母和小人的T恤,蓝色水洗仔裤,宝蓝色平底鞋,倒与他昨晚的衣着颇为呼应,还行。没再多想便蹭蹭蹭下了楼,他已等在那了,他穿了件白色印有金色小熊的T恤,米色休闲裤,白色NIKE板鞋,logo是黑色的。她寻思着:他这是在扮年轻吗?他则想:这姑娘是真心不爱打扮自己啊。
是他朋友开的菜馆,就在附近。店里生意颇为红火,朋友将他俩带进一间包厢后同他耳语了几句,他把他那人高马大的朋友推了出去,并说道:“想多了,忙你的去吧。”她隐约知道他朋友在打趣她,他对她笑笑,她有些难为情,低头抽出椅子坐下,之后又去瞟他,他倒一副轻松自如的样子,落座,斟茶,行云流水。她想着自己干嘛要心虚呢,不过吃顿饭而已,于是将身子挺了挺,但仍不敢直视他,只是盯着桌面,仿佛那儿有个缤纷的世界,引得他也想去张望,却是空无一物。“你紧张什么啊,我长得也不凶神恶煞呀,菜马上就上,先喝点水吧。”“我没紧张。”她还嘴硬,并抬眼凛然地看着他,“好,好,好。”他也看着她。她一下子又泄了气,脸颊赤热,只好低头去看自己的餐具,手搁底下用力绞着桌布,桌面被拽出了梯形的褶皱。菜上桌了,锅包肉,小鸡炖蘑菇,酸菜炖粉条,大拌菜,都是盆满钵满的。“吃啊,别客气。”说完他自己便开动了。东北菜粗犷有余,精细不足的特点她算是领会到了,她口淡,夹了几筷子就没了胃口,他却吃得津津有味。吃着吃着他也注意到了她没怎么动筷子,便问:“是不是吃不惯。”她点点头,“我给你叫点别的吧,你饿着肚子看着我吃这多不好意思啊。”“不用了,我本来就吃不了什么。”他索性也放下了筷子,“你吃啊,看着你吃也挺有意思的。”“是吗,为啥呢。”“觉得你平时挺注意形象的,吃起东西来却形象全无。”“哈哈,被你说中了。”她一下子自在起来。“你学着我的样子,保证也吃得香,试试。”“好吧。”说完她又反悔了,自己这是咋了,怎么啥话都不经思量就脱口而出了。他在看着她,以一种鼓励或者说怂恿的神情,她不情不愿地举起筷子,深仇大恨似的朝大拌菜盘里一顿夹,也不看是啥就都统统塞进了嘴里,她有些想吐但还是食不知味地咽了下去,动作近乎生猛。他不忍卒睹,埋头笑着,而她豁出去了,又是一大筷子酸菜粉条,他连忙制止了她,“傻瓜会反胃的。”被他这么一说,她倒真觉得胃里一阵翻涌,酸的辣的搅合着。“不是让你吃得豪放,而是让你吃得有滋有味。”他接着对她说道。“嗯呐,我只学了皮毛却丢了精髓。”她怏怏地答道。他夹了一块锅包肉给她,并说道:“你试着看能不能吃出那种酸甜包着滑嫩的滋味来。”她夹起那红亮剔透的肉块搁到嘴里,试着像他说得那样细细品着。她素来觉得吃饭只是一种需求而非享受,别人趋之若鹜的麻辣酸甜于她却是嘴和胃的折磨,她是理解不了身边那些无辣不欢,嗜甜如命,信奉唯有真爱与美食不可辜负的一众吃货们。“咔嚓”是咬开糖衣的酥脆,甜与酸在口腔里弥漫开来,牙齿触着了肉的质地,弹软多汁,别有洞天,或许是自己之前吃东西太不留意了,一道菜竟然有着如此复合的味道,她颇觉惊奇。“怎么样?”他问道,“很不错”。“再尝尝其他的。”“好咧。”这顿饭吃得极像一次味觉经验的传授,她受益匪浅,想着自己的笔端从此就又多了一种题材,美食一如华服胜景。
作为回馈,下午她请他去星巴克喝咖啡。这家在本土走平民路线在中国却略显高端的咖啡店此时还未在这座城市普及,只有寥寥两三家门店。这还是他的第一次。她给他点了拿铁,自己的则是基本款黑咖啡。她的很多午后时光都与咖啡关联,指尖在键盘上敲击,阳光、雨滴似乎也随之跃动,她为之或欣喜或纠结。
一处角落,灯光是暗暖的调子,时间是辆马车,并不赶往哪里,只是信步走着。“很好喝,谢谢啊。”“我喜欢这里的氛围,往往一坐就是一下午。”“挺安静的。但让我坐一下午我可坐不住。”她笑笑。“你这个时候和之前不大一样。”“怎么不一样啊?”“傻傻愣愣的感觉没了,反倒很有气质。”“是吗?”“是啊,就像在一瞬间成长了几岁。”“啊,那不是老了吗?”“怎么会,你多大啊?”“24了。”“我原本以为你比我外甥女大不了多少呢。”“你外甥多大啊?”“她下半年上高二,十七了吧。”“我都研二啦。”“看不出来啊。”她又笑笑,接着问道:“你多大岁数了。”“你猜猜看。”“三十一二?”“离那个岁数都过去好多年了。”“四十?”“还不到四十,我今年三十九。”“那和四十差不多嘛。”“三十九和四十可不一样。”她没想到他会在这一岁之差上较起真来。“好吧,只是奔四而已。”他勉强接受了这个说法,似乎对四十这个数字心存芥蒂。“你是不是还单身着啊。”她本想岔开年龄话题的,可话一出口她又有些追悔莫及,怕又会触着他心头的某处隐患。这次他倒很坦然:“那当然了,否则我怎么可能有如此大把的自由时间。”“单身贵族啊。”“贵族谈不上,但我很享受这种生活。”“哦,想起来了,今天不是周末啊,你咋没上班呢?”“这都被你发现了,我没工作。”“啊,你哄我吧。”“你又不是小孩子,我哪能骗你,我都好几年没工作了。”“看你的样子,也不像失业啊。”
“那失业者是啥样子的呢?”她想当然地将失业者与穷困潦倒、愁眉苦脸等形象联系到了一起,过后又觉得自己的这种联想实在是很可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我自己辞得,身体的缘故。”她不好再问下去了。于是沉默弥漫成海,咖啡机的轰鸣是海面上船只的声响,其他人的低语是海水中鱼群的唼喋。
两年前他被查出患有颅内肿瘤,经过一年的治疗得以康复,正准备重返工作岗位,他的公务员姐夫却在这时猝死在了酒桌上,这事极大触动了他,他索性把那份不错的工作辞了,靠之前的积蓄一个人过起了小日子。他笑称自己这是座山吃空。
西洋风格的建筑,方石铺成的路面,在岁月的凝视与摩挲下,显得古朴而悠远。斜阳微风里,他们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去往江畔吃烧烤。 她从不吃这种烟熏火燎的东西,何况是在露天的街边摊上,但又一次招架不住他三言两语的邀请。
天边的余霞散作绮,江面有縠纹道道。人们赤膊露背,笑语喧天地大口吃着串,大腕喝着酒。
挑了一家人气最旺的摊子,挤挤挨挨地坐着,别人身上的味道与热度近在咫尺,有风吹着,倒也凉快。他点了不少,并问她:“要不要喝酒。”她想来都来了,何不彻底放开呢?便说要。服务员竟端来了一打。她听他说,这儿的人最喜欢的便是吃烧烤,喝啤酒了。烤好的串陆陆续续上了,他事先吩咐过少放些料,口味轻点。两个人也就吃上喝上了,他说:“吃这个就更不需要顾虑什么形象了。”她点了点头。她其实不胜酒力,也不习惯啤酒酸涩的口感,却硬要学着众人的样子同他一起仰着脖子咕嘟咕嘟,不是逞能,至于是不是放纵,她自己也概念模糊。内心的小兽过去被圈养着,突然被释放,进了莽林上了险峰,它要嚎叫,它要撒欢。于是一罐接着一罐,从微醺到沉醉。他没想到这姑娘今儿是豁出去了,她比他喝得还多,舍命陪君子啊,也不知道自己这君子当得合不合格。她开始手舞足蹈,满口嚷嚷,叫着不知谁的名字。街灯霓虹纷纷亮了,食客游人渐渐散了。她也差不多闹够了,还好有他照看着没出什么乱子,周围的人则当是看了一场热闹。
他扶着她回去,歪歪扭扭地没走几步就要往地上赖,他没得法子,只好在路人的帮助下将她背起。方石路面在脚底有起伏之感,头顶的缤纷灯饰像极了五彩祥云,背上的人儿已憨憨睡去,他切身感受着她的平与轻。这条街看起来挺长的,然而走走尽头即在眼前,他回头望了望,却是酸风射眸子。
(四)
这座城市地理位置偏东,拂晓时分天光就已大亮。她艰难地醒来,只觉得口干头疼,睡眼惺忪地发现自己正置身于一个完全陌生的房间中,她猛地一激灵,赶紧检查自己的全身上下,除了鞋子被脱掉了之外,衣衫完整,还盖着一条不厚的毯子,应该没事,她松了口气。而他就睡在自己的身旁,盖着另一条毯子。她起来喝水洗脸,回房间时,他也醒了,对她说道:“我不晓得你宾馆的房间号,只好把你弄到我家来,就这一张床,所以呢····”他心想自己这君子当得还算合格。她问他:“我昨晚没出糗吧?”他怕她难为情只说她喝得人事不知,并没胡来。她舒了一口气道:“那还好。”他憋着不笑,虽然也很想知道她昨晚叫的那人是谁,但终究没问。他指了指自己的睡衣说:“平时我一个人在家不穿这玩意的。”“真不好意思,给你添麻烦了。”“那给我做顿早餐吧。”“我不会啊。”“好吧。呀,想起来我今天还有事,得赶紧起来。”说完就起来了,速速去了卫生间,出来时他给她拿了一条新毛巾和一把新牙刷。她洗漱方便完,他已煮好了面条,正在煎鸡蛋,她在一旁看着。
吃过早饭,他在收拾厨房,她则在屋里转了转。不大但收拾得还算干净齐整,对面便是她住的宾馆。她对他的书房很是好奇,便进去看了看。折尺形的办公桌,竖着的一侧摆放着台式电脑,横着的部分正中搁着一盏碧色陶瓷小盘,靠外的盘口处坐着一尊石雕佛像,小巧玲珑,惟妙惟肖,靠内的盘口处则是用来插香的小孔。盘的左侧是黄铜三足香炉,擦得锃亮,右侧则是几本书,都是关于易经和命理的。“我待会儿得出门,你呢?”他站在书房门口对她说道,她转过身来,发现他已换好了衣服,棕色红黑格子长袖衬衫,黑色仔裤,配以暗紫色的newbalance跑鞋。“你要去哪啊,能带上我吗?”“庙里,你去吗?”“去啊。”
打的过去,车上她问他:“你是佛教徒吗?”“不算是吧,只是信仰而已。”“信仰不就代表是吗?”他想了想说:“在我看来佛教徒是应该遵守清规戒律的,但我没有,所以觉得自己不是。”“那你信仰的是什么呢?”他笑笑说:“看来你是要揪着这个问题不放了。”“想了解了解。”他想了想才做回答:“我想我之所以信仰是希望佛啊菩萨啊能保佑自己以及家人吧,还有就是能给自己带来一种内心的安宁,人难免会浮躁。”“嗯。”她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或许大多数人的信仰便是一种希望一种寄托吧,命运、世事难料,信仰能给人带来力量与依靠。”她又想:“这种只求获得与回报的信仰是不是肤浅表面了点呢?或许信仰本身就是一种付出与奉献吧。”只是没说出来。“有学问的人说话就是不一样。”“啥呀。”“我也觉得你说得很对。”这时的哥插话了,“我们天天在路上跑,信点佛也会觉得安心些。”她注意到师傅前窗顶端悬着装有平安符的黄色锦囊,锦囊上绘有大红的莲座与“佛”字,锦囊的下面是一尊鎏金佛像,慈悲安详。
“到了。”“师傅再见,一路平安。”是她说的,他看了看她。
这座寺庙也已历经百年风雨。踏入朱红色寺门,映入眼帘的是绿荫匝地的婆娑世界,高大的垂杨,花期已过的丁香,遒劲的松柏。绿荫之下是如潮的信徒游人,诵经之声,香烛之雾如祥云般笼罩。那天是农历的六月十九,观音菩萨的出道之日。
他拜着佛,她则看着他。他一改之前那种闲适散漫的样子,神情肃穆,姿势虔诚,双手合十,口中默念,拜了又拜,在他伏地之时,他油亮的短发,脊背的弧度,微撅的臀部,竟撩起了她心头的情欲,这是从未有过的感受,她感到一阵燥热,下意识地去瞥了一眼佛祖,佛祖似乎在含笑着端视她,她一惊,不敢再乱想。
这之后她就不怎么说话了,他问她什么她也答得心不在焉,他自然觉察到了,心想女人们的情绪波动可真大啊,原来她也不例外,刚还好好的,一下子就变了。
这座寺庙的最里面有间小阁是专门用来供奉观音菩萨的,拜的人特别多,一拨接一拨的。她也随他拜了拜,内心却是五味杂陈,求菩萨保佑自己什么呢?一份姻缘还是一份安宁。他买来佛具去求法师开光,她推说累了,没有跟去而是在这观音院等他。起风了,吹得藏经阁檐角的风铃丁零作响,清越无边,即便寺内寺外一片嘈杂之声。她听得有些出神,想到也会有那么一个人在茫茫人海中与自己邂逅,一如在这众声喧哗里听到的风铃吟唱。他回来了,给了她一串佛珠和一道平安符,“给你求的。”她在说“谢谢”时却不去看他。她并不知道,在她听着风铃发呆之时,他越过攒动的人头看了她好一会儿,如同隔河眺望对岸。
中午两人吃的素。下午他带她去逛中华巴洛克,她渐渐把心绪调整过来。这儿的老街沧桑多过繁华,一径的灰墙,一墙的斑驳,她很喜欢这种古旧的感觉,像走进了老照片里。路过一家书店,她想进去看看。店家在最醒目的位置贴着《佳人3盛放》的海报,畅销书的展架上,这本书以及较早出版的与之构成《佳人》三部曲的《空谷》《惊艳》摆得满满当当的,展台上的则垒成了高高的一摞,不时有少男少女前来翻阅并购买,见到眼前的此番情景,她的脸上泛起了较为满足且得意的神色。他问她啥事令你这么开心啊,她故作淡然地说没啥事呀,他忽然觉得这个女孩还挺让人费解的。这时他想起了一件事来,外甥女再过几天就要生日了,早就央求他给她买这套《佳人》了。见他拿起了这套书,她好奇地问:“你喜欢?”说完又觉得自己这是啥意思,人家为什么不能喜欢?“不是啊,买给我外甥女的,她过几天生日,早就吵着要买了。”“好吧。”就知道只有男孩女孩们喜欢,她小小地失望。“老板,这套书有精装版吗?”“我来拿。”她扫了一眼,精装版的封面极其精美,再翻了翻,纸质与印刷都十分的精良,她想:这才对得起作者的辛勤付出,多少个冥思苦想,双目圆睁,手指纷飞的日与夜啊,几乎都要将凳子坐穿,将键盘敲碎了。阖上书,她又看了几眼作者“阡陌草生”四个黑字。知道她是谁的人屈指可数吧。
傍晚时分,他带她去一家老字号吃驴肉饺子,这又是她破天荒的第一次,同样又是一次小心试探后的大快朵颐。饺子上桌之前,她趁他去了洗手间,迅速用桌上的签字笔在三本书的扉页写下了“阡陌草生”这个名字。而他则一直在纳闷,这套书腰封上男主角的名字自己好像在哪听过,就在手触着水的刹那他忽然想起不正是昨晚她喝醉后嘴里喊得那个名字吗?看来这姑娘沉迷于这类风花雪月的小说啊。
回去时,月亮已上柳梢头。她执意要坐公交,等了一辆乘客稀少的,车厢后部的座位大多空着,昏黄的灯光下,他们并排坐着。她要他给她测测八字,他问她:“你怎么知道我会这个?”“早上看到你书桌上有这方面的书。”“眼还挺尖的啊,一般人我是不给测得,泄露天机可是会折寿的,今儿就为你破例了。”他故弄玄虚地说道,其实他也只是对此道感兴趣,而非精通。听她报完出生年月日时辰后,他像模像样地掐指一算,然后徐徐悠悠地说道:“天机只可泄露一点。”“哪一点啊?”“你将会嫁一个大富大贵的丈夫。”“切。”她表示不屑,却发现他在看她,她的脸刷得红了,低下头去看自己的双手互相绞着,他也把视线投向了窗外。此刻的光景如同置身于一艘夜行船中,河面之上萤火点点,两个人的内心浪静而潮生。半饷她开口问道:“你啥时候开始对这些东西感兴趣的。”“什么?”“你啥时候开始对佛教还有易经感兴趣的”“辞掉工作之后。”“哦···”她还没“哦”完,车就到站了。下车时,一辆抢客的出租车擦着他们的身子驶过,差点就将她给带倒了,他冲那个已把车停在前面准备载客的的哥吼道:“你他妈的没长眼睛吗,想钱想疯了,是吧。”“算了,我们回去吧”她内心其实是欢喜的,没想到他会为她如此动怒。“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我会很过意不去的。”她又愣愣地不知如何应答,他倒笑了:“迷瞪。”“呀,我貌似把房卡什么的都落在你家了。”“说你迷瞪吧。”
上最后几级楼梯时,他发现爸妈来了,正在门口站着。“爸,妈,你们怎么来了啊。”他母亲答道:“给你送些吃的来了。”这时老夫妻两也注意到了他身后的她,而她在想自己是不是该趁机溜掉呢?显然为时已晚,正不知所措呢,他却抓住了她的手,甩开又似乎不妥,他爸妈正看着,还眼里满是惊喜,只好硬着头皮跟他上去了。内心忐忑得像丑媳妇要见公婆,呸呸呸,什么呀,她暗暗骂着自己。“爸,妈,她是碧柔。”直到牵手的那刻,他这才想起自己还没问过她的名字,好在他一时机智想到了那套书的女主角的名字,于是她便成了他的碧柔,她真是服了他。“你好。”、“你好。”他父母问候道。“伯父伯母好。”说完她又尴尬地笑了笑。
进屋后,他妈就迫不及待地开始问这问那,她知道要是不直接问这姑娘,儿子肯定是啥也不会透露的,幸好这次让他们碰了个正着。他连忙递眼色给她,示意她要配合,他爸则在一旁听着。
“孩子,你多大了啊?”
“24了。”
老太太心想在年龄上是不是差得有点多,但还是接着问:“孩子,你是做什么的啊?”
“还在上学。”
“还是个学生妹。”老太太的心头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臭小子行啊,可长久的了吗?上次就吃过亏了呀。”老两口都不由自主地抬眼看了看儿子,他却假装去瞟天花板。
“孩子你是哪里人啊,家里几个孩子啊,你爸妈都是做什么的啊?”
他有些急了,便没好气地对他妈说道:“妈,你这是在审犯人吗?”
被儿子这么一说,老太太也觉得唐突了点,可她实在是心急,都多大岁数啦,还孤零零一个人,让做父母的操碎了心,从小就是。
“没事,没事。”她连忙开解道。“伯父,伯母,我是北京人,我家就我一个孩子,我爸妈都是老师。”她想着查户口就查户口呗,又没什么不可告人的,只要两位老人开心,何乐而不为呢?只是她不想说爸妈都是教授,给人一种高不可攀的感觉,何况教授不也是老师吗?
老太太寻思着她家这是要招上门女婿吧,自己舍得吗?可转念一想,现在交通发达,北京也不算远,只要别像小的那样跑到美国去,三年五载都不回来一趟就成。老师好啊,都是同行,也谈得来。
“我和你伯父也都是老师,赵佑他姐也是,她教高中,我们教小学。”原来你叫赵佑啊。
“哦哦,伯母,您家真是当之无愧的书香门第啊。”她奉承道。老太太听得喜上眉梢,他却不大高兴,学啥不好,嘴甜卖乖。
“孩子,你认识赵佑多久了?”这回是他爸问的。爸,你老人家听着就好,怎么和妈一个样呀?
她想着可不能说两天:“两个月了。”他想笑,但憋住了,妹妹,看来你挺能扯谎的啊。
“觉得我们家赵佑怎么样啊?”老太太觉得都交往两个月了估计不只是玩玩,儿子后来谈过的女孩就没一个维持到两星期的,于是她试探地问。
她瞄了一眼他,他竟难为情了,她也想笑。“他挺好的。”自己真这么觉得吗?
“你看得上他就好,他虽然比你大一些,可都说他显得年轻,而且从小就被人夸长得精神,像我,他弟长得像他爸,他书读得没你多,但能力啥的都强,工作是他自己要辞的,拿的工资可不比人家高学历的低。”老太太竹筒倒豆子一般,她很喜欢这个素素淡淡的姑娘,也和她一样戴着眼镜,一看就知道是有文化的人。他想:娘啊,什么叫她看得上我就好。
“真不是我这个做娘的觉得自己儿子有多好,我的那些老同事,好朋友不知给他介绍过多少女孩子,都挺中意他的,可他就是一个也瞧不上,都怪他之前的那个。”老太太还想说下去,却被他打断了:“好了,妈。”他有点恼,她注意到了。
“嫌我话多是吧,你少让我操点心不就行了。”老太太也恼了,她赶忙打圆场:“伯母,赵佑今天特自去了庙里,给二老求了佛具保平安呢。”这下轮到她给他递眼色了,他于是拿出了上午求来的念珠和平安符,一共四套,“你两一人一套,另外两套给姐和悠悠。”姐夫去世后,他姐和外甥女就在爸妈那住。
“给你炖了排骨煲了鸭汤,记得搁到冰箱里。”老太太叮嘱道:“还有别忘了明天雪雪的婚礼。”
“知道。”
“时候也不早了,咱们回去吧,别耽误孩子们休息。”他爸起身说道。老太太不大情愿,恨不得立马就将他们送入洞房,花烛高照的。
送二老出门时,老太太欢欢喜喜地将她看了又看,喜欢,真是喜欢,不妖不娆的,现在这样的姑娘难寻哟。
“伯父,伯母,再见。”
她隐约听见,两老口边下楼梯边议论她,“我看这姑娘行。”“好是好,可他们在学历和年龄上都差了啊。”
进屋后,他打趣她:“在我面前迷迷瞪瞪的,糊弄起老人来倒是挺在行的啊。”
“我说的大多是实话啊,除了夸你挺好的那句,你坏死了。”
“咋坏了。”
“什么碧柔啊,真服了你,我叫陈清,还有谁让你牵我手的。”当时情况紧急,来不及多想什么,此时回忆起来她的脸却红了。
他一时语塞,又想去牵她的手,之前更多的是为了做给爸妈看,这次的手却是从心里伸出来的。她意识到气氛不对,“我也回去啦。”说完就跑去卧室拿自己落下的东西,她的心跳得有些突突。他刚伸出的手收回后搁裤子上蹭了蹭。
她拿好东西出来后,他又恢复了镇定。“我送你吧。”她没做声,两人便一前一后地下了楼到了宾馆门口。“碧柔。”“什么?”“求你个事呗。”“说。”“明天能陪我一起去参加我堂妹的婚礼吗?你就当是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了。”“我考虑考虑,明天早上7点钟在你家阳台等我的答复。还有我叫陈清。”“好的,陈清。”
(五)
早上一醒来,她就想告诉他她愿意,可时间尚早,如果此刻就去掀窗帘看他是不是在那等着了未免显得自己太心急了,显得自己对他太在乎了,答应陪他去就足够给面子了。他会一大早就在那等着自己吗?自己是不是希望他已在那等着了,显得他很心急,很在乎她。
管他呢,掀就掀了,不在也理所当然,是自己说七点的,在呢?就意味着和自己心有灵犀吗?那又如何呢?不还是身无彩凤双飞翼,更隔蓬山一万重吗?
又是一场日光倾城,灿烂得简直偷天换地。她想起了那段倾城之恋,那双翻云覆雨之手是否也会为他们创造一点契机,她不想他只是觉得她很新鲜,一如她看待这儿的仲夏。
眼睛也像掀开帘子一般透过了层层叠叠的阳光,真有种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感觉,他在,穿一件白色薄衫,他对她笑了笑,她觉得无比会心。“我陪你去。”这之后一切都自然而然了,像一只熟透的木瓜搁进了一筐青柿里。
他穿一套灰色西装搭配白色衬衫出现在了她的楼下,棕色皮鞋与棕色墨镜上下呼应,由于天热并没打领带。她下半身还是前两天的牛仔裤和平底鞋,上半身换成了白底蓝条纹的POLO衫。想到她这是出门在外,也就没挑剔她的这身打扮。“陪我去趟商场,好吗?”她开口道,“你要买衣服?”“当然了,这一身也太随意了,无法给你撑面子,但也不能丢你面子啊,这边哪家商场最高档,快带我去。”
在普拉达专柜前,她选中了一条上半身为纯灰色下半身为灰白相间条纹的真丝及膝连衣裙,一件腰线以上为白色腰线以下为灰色的大衣式长外套,一顶白色绑有灰色缎带的宽檐帽和一双白色高跟鞋,这便是她今天的行头,另外她还在香奈儿买了件领口和裙摆印有宝蓝色十字形图案的连衣裙,以及给他买了条迪奥白底灰色细疏条纹的领带。她的举动让他有些瞠目结舌,她自己倒是风淡云轻。他想,她出手竟如此阔绰,难不成是富家千金,可昨晚她不是说父母都是老师吗?也不像是骗人的啊?要不然是榜上哪位大款了,可她貌不惊人的,小鲜肉倒也算,毕竟年轻,她看出了他的疑惑与诧异,对他说道:“我花的钱都是我自己赚来的,你放心好了。”你一个学生妹如何赚?这一下子就刷掉了三万多啊,他依然如在雾里,只是不想扫兴,便没再多说什么,就当她讲的是真的吧,街上捡到了金砖,买彩票中了头奖,也不是不可能。接着,她通过试用化妆品的方式为自己化了个精致的妆容,这是照抄碧柔当初的伎俩,因为那身衣服与提的名牌手袋,她完全没遭到服务员的鄙夷,她们甚至对她无限殷勤,推荐这推荐那的,与她穿着早上那套衣服进店时服务员对她爱理不理的态度截然相反。最后是将那副眼镜摘掉,改戴隐形眼镜。
虽说还不至于用惊艳来形容此刻的她,但绝对是大变样,要比之前好看多了。他不禁说道:“我还以为你不会打扮呢,这下真是让人刮目相看啊。”她的眼底掠过一丝忧伤的阴翳,“你知道吗?我的衣橱有两部分,一部分用来装寻常的衣服,另一部分则用来装高档的衣服(《盛放》中碧柔的每套衣服她都有),但那些高档的衣服我只在自己的房间里穿,化妆也是如此,一来怕爸妈批评,怎么就学会臭美了,更主要的是我觉得自己长得如此普通,穿好的用贵的简直是暴殄天物。别人被你的装扮吸引后自然会更加留意你的样貌,而我只想淹没在人海里,不被任何人注意到,免得让人失望。”她对他完全敞开了心扉,这些话她从来没对别人说过,就像她从来没在别人面前打扮过一样。他想着这姑娘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想法呢,打扮自己不正是为了弥补自己相貌的平凡吗?“但我还是注意到你了啊。”他说了这么一句。她想说:“那你失望吗?”但咽下了。他接着又说:“那今天真是难为你了。”“什么难为不难为的,要知道人是会变的,在遇到了一些人,经历了一些事之后。”“哦···”,小丫头片子,敢情给我上起课来。
他爸妈先到,见他俩成双入对地来了,欢喜得就如同是他俩的婚礼,当然老两口差点就没认出她。他俩的到来吸引了不少的瞩目与訾议,认识他的都在议论纷纷她是谁,不认识的则是为他们的赏心悦目。
宴厅的大屏幕上播放着新郎新娘这一路走来的沙画演示视频,相识的那年新郎高二,新娘初二,一个高考过后,一个中考过后,两人相约去了趟西湖,在那儿许下了执子之手与子皆老的誓言,三年后新娘和新郎一样上了本地的大学,再后来新郎去北京深造,硕博连读五年,第三个年头,新娘也考上了北京某高校的研究生,两年的厮守过后却是大洋的阻隔,新郎在入职一家著名央企之初就被公司派往了大洋彼岸的美国,而新娘则回了自己的本科母校任教。三年后新郎才归国,这之后他放弃了北京总部的职位,而是选择了来在该省的分公司。又过了一年多两个人才终成正果。配着王若琳的《I love you》看得台下的宾朋唏嘘不已。他还和她透露了一些更为具体的细节,比如最初他叔叔婶婶对女儿的早恋行为进行过极力的阻挠和打压,新郎在美国期间,很多人都劝他堂妹别等了,因为男孩的归来遥遥无期,而他堂妹则始终坚信男孩是不会抛下她的。
他们这一桌坐的都是新娘的本家,他叔叔婶婶,他爸妈,他姐陪新娘化妆去了,悠悠则要等放学了才能来,新郎新娘也坐这桌,他们的位子也空着,新娘化妆去了自不用说,新郎则忙着张罗和接待,没空落座。于是一桌人的目光与话题焦点都落在了她身上,她颇不自在,好在有他帮着周旋。
新娘在他姐的陪伴下盛装而来,两个人都是美人胚子,他姐很有风韵,新娘则显得清丽,于她还有种面熟,却一时想不起在哪见过,也不好冒冒失失去问。
“哥,你女朋友吧,好年轻呀。”新娘说道,“是吗?”“艳福不浅啊,你。”他笑笑,她却很不好意思。他姐则对她很和善地笑了笑,他爸妈昨晚回去肯定说了。“两位姐姐好,我是陈清。”“赵雪然”,“赵瑞”。他爸妈则摸不着头脑了,昨晚儿子介绍她时不是叫碧柔吗?咋过了一晚就成了陈清呢?而且样子也跟着变了,难不成换了个人,这臭小子搞得什么鬼。他心里也咯噔了一下,见爸妈脸上有些不对劲,连忙解释道:“只有我叫她碧柔,平时叫惯了碧柔倒把她真名给忘了。”她听他这么一说,也知道自己说漏嘴了,然后又觉得他的话好恶。“哦哦,这样啊。”老两口应道。新郎也过来了,高高大大很有气概。他们一大家子言谈甚欢,她这个外人则在那听着,像一大束紫罗兰旁的一小株蒲公英。
不时有亲朋好友前来恭贺道喜。“小雪,恭喜了啊。”“谢谢楠姐俞主任。”她能感受到现场的氛围骤降,仿佛眼前的一男一女是冰山来客,裹挟着满满的寒气而至。他们应该是一对夫妇,那女的长得还可以,挺素净的,身材匀称。那男的则有些磕碜,头秃得只剩半圈,戴着比她还要厚的眼镜,身材发福得都已变形。她有意去观察他一家人的反应,想着这其中一定有着什么。他礼节性地对两位笑笑,那对夫妇也如此回应着他。他妈则像碰到了冤家似的,拉着一张脸,他爸也不咋高兴,只是不像他妈那般全写在脸上。“伯父,伯母,叔,婶,姐。”那女的颇别扭地将一圈人都叫到了。他妈嘴角抽动了一下以示不屑,他爸他姐没做声,他叔叔婶婶则将头点点。“她是佑哥的女朋友,陈清。”新娘忙着向那女的介绍她,“你好。”“你好。”她注意到那女的脸上露出欣慰之色,“也恭喜你啊,赵佑。”还不等他开口,他妈就呲道:“要你假慈悲。”“妈,刘楠也是好意。”“啥好意啊,她压根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新郎眼见情况不妙,赶紧起身安排那对夫妇到别桌就坐,他妈不依不饶,在他们转身后,又讽了一句:“也不瞧瞧自己啥样,真是歪瓜配裂枣。”“妈,好了。”“你还护着她,当初她甩你时可考虑过你的感受?”老太太始终觉得儿子后来一直都不肯再婚是由于被这个女人伤得太深。这个女人便是他的前妻。当年他送堂妹去大学报道,前妻是那所大学的工作人员,两人因此相识,前妻追得他,通过他堂妹。他当时岁数也不小了,东游西荡的,家里直催,或许自己也想稳定下来吧,加之她各方面条件都还不错,长得不算难看,本科学历,事业单位编制,而他在上完高中后虽然拿到了大专的录取通知书但他没去念,几经周折去了一家私企上班。结婚后,前妻忙着考研上课加之还得工作,就没要孩子,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分歧和越来越大的隔阂,等到前妻在职研究生读完,两个人已形同陌路,无话可说,他以为将就着还能过下去,前妻却提出要离婚,他也就欣然接受了,于是两个人和平分手。他倒没觉得什么,只是开始在工作上用心起来,这样也就有了不再结婚的理由和借口,工作忙没时间,这样忙了近五年,他已是部门经理,直到身体出状况 。然而父母却一直为他离婚的事耿耿于怀,愤愤不平,并归咎迁怒于前妻。两年多的婚姻生活使他深知自己需要女人,但不需要和女人一起生活。前妻其实人挺好的,要怪就怪那时的自己空有一副好皮囊,因为这前妻一直对他们的婚姻缺乏必要的安全感和信任感,从她后来找的那个秃头胖上司可见一斑。
“她是我前妻,我们离婚差不多有六年时间了。”他很坦然,“哦”她很释然,不必也不想再问什么。悠悠风风火火赶到时,新郎新娘已被请上台。
“我们很早相识,后又艰难相守,直至今日的花好月圆,这一路走来我们尝尽甜蜜与哀愁,要感谢很多人,当然也包括我们自己。”她听着心里却是另外一番情景,十几年后,男人开始嫌弃已人老珠黄的女人,包起二奶,养起小三,他们吵,他们闹,直至对薄公堂。不由得内心一阵凄凉。
悠悠贴着外婆的耳朵说道:“新舅妈好年轻哦。”老太太咧嘴笑着,顿时又心情大好。就餐时,老太太自己没吃一口,只顾着给她夹这夹那了。他看不下去:“妈,你自己吃呗。”“我筷子进嘴了就不好夹了,我不是怕人家姑娘认生客气吗?”“有我在呢。”她将老太太夹给她的菜肴都吃了,不想辜负了老太太的好意,结果吃得很撑。悠悠吃完饭就去上课了,她也就没能问成悠悠对于《佳人三部曲》的看法。
下午去那栋赫赫有名的东正教堂前合影留念,这座已有百年历史的拜占庭式建筑,由红褐色砖墙与墨绿色圆顶构成,雄浑优美。这是她在这座城市留下的唯一照片,她素来不爱拍照,唯恐自己的存在对良辰美景构成亵渎与破坏。在簇拥着新郎新娘的人群中,她显得有些无所适从,许多年后,那些笑容都已黯然,唯独她的神情木然熠熠生辉。可惜的是照片洗好后她已离开。
回去的路上,她翻遍脑海的边边角角,但仍是想不起来在哪见过那个新娘,隐约觉得貌似和妈妈有关。他还以为她又在闷闷不乐,郁郁寡欢。
几个要好的朋友嚷着要去他家打麻将,他们俨然是把她当做他家的女主人了。她笨手笨脚地给他们端茶倒水,倒也殷勤周到。她不会打也看不懂,一个人跑去阳台看他养的几盆草木,让他们有什么事就喊她。他的心思根本就不在麻将桌上,将牌打得一塌糊涂,朋友们忍无可忍,打了几局后就散了,然后一个个将他骂得狗血淋头。她回过头来看他们嬉闹,然后和他一道送朋友们下楼。接着两个人又去买了点菜,晚饭他决定亲自下厨。
香菇菜心,蘑菇鸡蛋羹,他妈昨晚送来的排骨和鸭汤。他系着围裙将菜一一端出时,坐在饭桌上的她都要鼓掌欢呼:“好棒。”她又将眼镜戴起来了,形象自然大打折扣。他嗤之以鼻:“表演痕迹太过明显。”“好吧。”然而确实很棒,简单的味道反倒可口。
吃完饭两个人就那么慵懒懒地坐着,天光渐暗,也不点灯,她对他说:“我假期要结束了,明天就得回北京了。”“嗯呐,我明天去送你。”也就不再说什么,彼此的眼里,对方变得面目模糊,开始轮廓绰约,最后只闻鼻息,像茧中的蝶变,呼吸加重,欲要挣脱飞出,他犹疑了片刻,摸索着起身开了灯,光亮的瞬间犹如雪崩,又湮灭了一切。窗外已是星原灯海,在漫漫夜色中粼粼璨璨。
“我也该回去了。明天见。”“好的。”“哦,对了,这个还没给你。”她从袋里拿出上午买的那条领带,“试试吧。”“好嘞。”“我给你系。”“行吗?”“当然。”在镜子前,她纤细的手指在他的眼底拨弄着,“我妈就常给我爸打领带,他俩平时客客气气相敬如宾的,唯有那个时刻才显出恩爱的样子,我常在一旁看着,看多了也就学会了。”两个人贴得如此之近,她找些话说免得气氛尴尬。他的呼吸有些重,热热的,她的手不由地抖了起来,便放弃了那条领带。他抱住了她,她自然而然环住了他的腰,意识模糊地想着:发生什么就发生什么吧,而他的欲望拒绝过多的思考,莺莺燕燕惯了,突然窜来这么一只雀子,还直撞胸怀的,怎么也得将她捕获啊。他的鼻尖触着她的额头,她能感受到他下体的反应。就在这时他却放开了她,她眼镜的冰凉触感给他沸腾的欲望浇了瓢冷水,理性随之釜底抽薪,一时冲动过后呢,就算是情不自禁那又如何,她或许还是处子之身,自己都要四十的人了,给得了她什么吗?她又是如此独特,一种他并不熟知的独特,但他能深切感受到,或许她便是传说中的青鸟,而他是片云,哪能生根土里参天成树,供她栖息,即便幻化成树,她也只能扑棱着翅膀踩在那些琼枝玉叶上,不久便会累了倦了,而他也会变形,心也就随之淡了散了。“对不起。”他说道,她的手也松开了,怅然若失,他终究还是看不上自己,眼里噙着泪水低头不让他看见,“你是个好女孩,我不能。”她很想说:“但我爱你。”但她并不确定她对他的感觉是否就是爱,爱在书里面千转百回,山盟海誓,在现实中却似是而非,不可捉摸。她没再说什么,而是将他的领带打好,他的心有些堵,明了自己真的爱上她了,颇觉不可思议,最初只是觉得她有些与众不同,挺有趣的,没有任何其他意思,或许那种与众不同,那种有趣便是自己的心动吧,只是自己不曾意识到。她便如清浅的一泓,在他涉水而过时才惊觉静水流深。他不敢看她,怕欲望又生,撇过头去,却见镜子里的她在很用心地将他的领带系好。于他,她就生在镜中,恰好他被照进去了,于是和她有了这段交集。
她不让他送,怕自己会像那些惯于撒泼的女人一般缠住他不放,他不是树,自己更不是藤。只说:“明天去送我吧。”出门后每下一级楼梯就像坠入一道深渊,他家成了危楼高百尺。而镜中她不在了,只有他,内心寂寥得手可摘星辰。
他在阳台上坐了一晚,她在窗台上坐了一晚,隐隐约约得像暗沉月影中的姮娥、老旧银幕上的伶人。
(六)
依然是从窗台与阳台间的招呼开始了这一天,然后他在楼下等她。她拖着行李箱,穿着昨儿买的那件白底蓝花的连衣裙,她把那副眼镜留在了宾馆房间内,也该告别了。而他穿一件深蓝色POLO衫,白色亚麻短裤,老蓝色镶棕色软皮的系带布鞋。两个人除了在着装颜色上颇为呼应外,相似的还有大大的黑眼圈,投射到各自的心头,晕开,如同李义山的诗情。去往火车站的途中,是一路的丽日和风和缄默不语。买好车票进站后,她问他:“你怎么和你爸妈说啊,他们会不会怪我?”“怎么会呢?”也不说再来做客,也不说留个号码,似乎他去到阳台,她掀开窗帘,便会重逢,便可问候。“要照顾好自己,起码得学会做早餐。”“知道了。”如此他和她已在检票口的两端,人海汹涌,卷入其中,再也无力游向对方,她想着还会有被称之为缘分的浮木漂来,他们能够一同拽着,泅过这因所谓的距离而掀起的滔滔吗?
告别了那幅眼镜,告别了他,接下来该告别的还有什么,在车上她想了很多。他却不去想什么,如此的大日头,风吹着,光线似乎也是一颤一颤的,是抚而不是射在人身上。她真会挑时间,过阵子也会热起来,汗津津的就啥都变味了。
到家爸妈也都回来了,她直截了当地说道:“爸,妈,硕士读完我就不想再念下去了,我根本不适合搞学术。”女儿从没如此对他们说过话,以至于他们都不知道该如何应答,她爸是国内现代文学研究领域的领军人物,她学得也是这一专业,他爸自然希望她能女承父业,他问:“那你干什么啊?”“我想写作。”“写作是要天赋的。”“我想我有,你之前撰文批评过的《佳人三部曲》就是我写的。”她爸一时失语,她妈说道:“傻孩子,你怎么不告诉我们呀。”“我知道一直以来我都挺让你们失望的,我也想成为你们的骄傲,《佳人》第一部写完出版后我本打算找个机会告诉你们的,可看了爸的那篇评论文章后,我就断了这个念头。”“是爸对不起你。”她妈接着说道:“傻孩子,你好好的我们就很满足,你怎么会觉得我们对你很失望呢?爸妈疼爱的是我们的宝贝女儿,哪是什么硕士,博士啊。”“妈。”她有点难过,“清清,你今天穿的真好看,怎么以前就不爱打扮呢,那副眼镜早就该摘了,妈还以为你喜欢那个样子呢?也就没说你,女孩子是该打扮打扮的。”“那等有空我们一起去逛街吧,我有好大一笔版税,早就想给你和爸买礼物了。”“好啊,妈妈可要好好沾沾宝贝女儿的光。”“哦,对了,妈,你是不是曾经带过一个叫赵雪然的学生啊,东北的。”“是,那女孩不仅人长得漂亮成绩也好,我对她的印象相当深,她还来做过客,当时你在不在家我都忘了。你这次去东北见到她了?”“嗯,还误打误撞参加了她的婚礼。”“是吗,我也收到了她的喜帖,这孩子真用心,还不忘我这个带了她两年的导师。”她爸则在一旁想着:“要是事先知道那部小说是女儿写的,自己还会大加挞伐吗?女儿的版税可比自己的多得多。”
(七)
两年后,她还是读了博士,只是想多学点东西。生活也在摆脱乏味,穿好看的衣服,化点淡妆,遍尝美食,试着去接触异性。有那么几次,在火车站、飞机场,当她看到有去那座城市的车次与航班时,内心就会生出想要立即赶往那儿的冲动,又总觉得缺一个去的理由,于是从未成行。新书《平凡女孩》也出版了,她爸还是提出了批评,现实意义不大,但不影响它的大卖,她也公开了自己的身份,“阡陌草生”真名陈清,签售的第一场她执意要求出版商安排在那座城市,每次低头她都会想下一个会是他吗,她要对他说:“我会做早餐了,你爸妈问起过我没?”直到活动结束希望彻底落空,她知道他压根就不会来,他那种人,怎么可能关注这种讯息,参加这种活动?她忽然觉得他就像那天晚上的风,来去倏忽之间,却拂去了她心头的流沙,留一片天光云影,让她照清自己。悠悠同样没来,上了大学的悠悠已不屑于追她的小说,她寻思着悠悠应该注意到了那个签名吧,小姑娘对此有何感想呢?那可是唯一的,一如那样的仲夏对自己来说也是唯一的啊。
而他常常会看看那张照片,照片上,其他人都虚化成了恍惚的背景,唯有她鲜活如初见,那夜的江风似乎还在耳边回荡,她一回头,那副眼镜真丑,自己都四十多了,那样的仲夏还会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