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畸形——小耳畸形
病因
耳有外、中、内耳三部分组成,小耳畸形是指由于胚胎时期发育异常引起的外、中耳畸形,表现为耳廓形态及体积异常,伴有外耳道狭窄或闭锁等。部分患者可能合并上下颌骨发育畸形、眼睑畸形、脊柱畸形及先天性心脏病等。
临床分型:
一、耳垂型:仅存留耳垂,其余耳廓解剖结构无法辨认,残耳形态不规则,主要近似花生状、舟状、条索状和腊肠状等。
二、小耳甲型:耳廓的部分解剖结构存在可辨认,耳舟与三角窝融合,耳廓上部形态明显缩窄,耳甲腔狭小明显。
三、 耳甲型:耳廓的各解剖结构基本存在可辨认,耳甲腔存在单稍小,耳廓总体轮廓(纵、横径线)较正常小,常合并杯状耳或招风耳等耳畸形。
四、临床无耳型:患耳仅为小的皮赘或分散的山丘状隆起,耳廓遗迹完全缺失、局部无任何解剖痕迹。
五、不典型小耳畸形:不归于上述4种类型的小耳畸形,包括外伤性耳部缺损等。
治疗方案:
一、非手术治疗:耳甲型及部分小耳甲型患者在出生后2-3个月内佩戴外戴耳畸形矫正器的保守治疗,为后期矫形手术创造条件。
二、手术治疗:
1.耳甲型伴有招风耳或杯状耳畸形的患者,可采用耳廓符合组织片游离移植术;
2.小耳甲型,如耳廓上部耳廓软骨卷曲、折叠的程度较轻,组织量较多,可选择I期舒展松解卷曲折叠的软骨,形成类似耳甲型的耳廓形态,超过一年后行II期手术进行复合组织移植调整双侧耳廓大小;如耳廓软骨组织折叠卷曲的组织量较小,明显不足正常耳廓的3/4,则采用肋软骨切取、耳支架成形的耳廓再造术。
3.耳垂型及无耳型,全耳再造手术方式分为两种——这一种是I期埋置扩张器,定期注水扩张皮肤容量,II期取出扩张器后,切取肋软骨雕刻耳外形支架,埋置耳支架塑造再造耳外形。另一种是I期直接埋置肋软骨雕刻耳支架,II期通过带蒂皮瓣移植或游离皮片移植等术式增加颅耳角高度,抬高耳轮。后期对于臃肿、不立体的耳外形不满意者,可通过多处手术改善耳廓外形,修整对耳轮上、下角及耳屏外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