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孙先生的灵感:11
这篇内容是虚构创作
#11 “一个人尽管可以完全不相信诸神的存在,但若他仍旧具有天生公义的气质,那么他会憎恨恶人,这种憎恨使他拒绝做错事,会躲避不义而走向正义。” 小吴:“那为什么既然走向正义了这个人还继续忽略正义的神的存在?” 孙先生笑了笑。 第十一卷开头,“为人们相互之间的商贸关系制定专门的法范。” 小吴问:“从商是极易犯罪的么?” 孙先生:“按照我的经验是不可能的。” “监护人对孤儿的供养和监管问题” 小吴:“对女性的不公正待遇几乎贯穿了整部法篇。” “惩罚的目的不是为了取消罪恶——已经做过的事情是不可能消除的——而是为了使罪犯以及所有看到他受惩罚的人在将来可以不再犯罪,或者至少大部分人不再陷入如此可怕的状况。” 禁止歪曲正义或煽动这样的歪曲。 对盗窃和抢劫罪行的处罚。 关于军队组织的建议。 “无政府主义——缺乏指挥员——应当从人类生活中根除” “矫正要总是针对恶人,使他们变好,而不要针对不幸的人,这样做是浪费时间。” 小吴:“我觉得整部法篇前11卷引入公平性原则,譬如男女平等、夫妻平等,不同宗教信仰者平等,也许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了。我觉得应该不会有人希望看到摩西律法和柏拉图全集的法篇PK。” 孙先生:“没有一种信仰有权宣称自己优人一等。”
参考资料:《柏拉图全集》,柏拉图著,王晓朝译,人民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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