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动迁分得的安置房,产权归谁所有?
私房动迁分得的安置房,产权归谁所有?
被安置人是否享有安置的所有权?现在法律法规中并未明显规定,各地法院在审判实践中除适用法律规定外,一般结合当时、当地的政策进行裁判。如果当时政策明确规定,拆迁补偿是以人口作为安置房屋面积计算依据的,一般认定被安置人对于安置房屋享有所有权;否则,一般仅认定被安置人仅享有相关安置权益,如:居住权、拆迁补偿款等。被安置人获得利益系基于与被拆迁人的身份关系或其他关系的一种纯获益行为,但该获益应当止于被安置人对拆迁安置房居住使用的权利,而不应当成为被拆迁人的负担。其次,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是一项基本的法律原则。从被拆迁人的角度来看,其合法所有老房被拆迁,那么,基于老房拆迁后安置所得的房屋应当当然享有所有权,保护公民财产稳定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应有之意。若认定其拆迁后所得的房屋属他人所有,无疑造成其被拆迁人所有财产的受损。这与上述法律原则不符。综上,薛律师认为被安置人无权对被拆迁人所得房屋确认所有权。如果涉及到以上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针对您的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法律,永远是受害者的靠山。法律只会保护懂法的人,懂法需要自己学习或者购买服务。如有疑问需要帮助,您可以来电咨询,详细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