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小说翻译《维莱特》Chapter 10 Dr.John 约翰医生
贝克夫人是一个非常坚韧如一的人;对全世界都很宽容,却对世界的任何一部分都不怜惜。她自己的孩子也无法撼动她那克己坚忍的平静。她关怀家人,对他们的喜好和物质的舒适十分上心;但她似乎从来没有意愿将孩子抱上膝头,亲吻她们玫瑰花瓣似的嘴唇,把她们揽入温暖的怀里,让她们沐浴在慈爱的抚摸和关爱的呢喃之中。
当孩子们和保姆翠妮特走在稍远处的小径上,我有时见到她坐在花园里,盯着远处的蜜蜂,脸上写满谨慎和警惕。我知道,她经常焦虑地思索她所谓的“她们的未来”;但是,如果最小的孩子,一个娇弱而讨喜的小可爱,偶然发现了她,从保姆手里挣脱出来,蹒跚地走下人行道,咯咯笑着迫不及待地跑过来,喘着气抱住她的膝盖,那么,太太只会平静地伸出一只手,以免孩子这突然兴奋的举止造成不便的脑震荡:“当心,我的孩子!”她会无动于衷地说话,耐心地让孩子在她身边站一会儿,既没有微笑,也没有亲吻,也没有通常哄孩子用的可爱叠音,就站起来,把她牵回翠妮特身边。
她对待大女儿的态度,同样地,在另一方面具有她的特点。这是个有毒的孩子。“德茜丽真是个调皮捣蛋鬼!这孩子简直是个恶魔!”这是加诸在她身上的评价,无论是在厨房里,还是在教室里。在她的其他天赋中,她吹嘘炫耀自己精湛的艺术技巧,带着挑衅,有时把她的保姆和女佣逼得几欲发疯。她会偷偷溜上她们的阁楼,打开抽屉和箱子,肆意地撕毁她们最好的帽子,弄脏最好的披肩;她会在餐厅吃自助餐时伺机捣乱,打碎瓷器和玻璃制品;或者盯上储藏间的壁橱,劫掠蜜饯,偷喝甜酒,打碎瓶瓶罐罐,还会想方设法把嫌疑推给厨子和厨房女仆。而当夫人看到这一切时,当她收到有关的报告时,匹配着一贯的平静,说出她唯一的看法:
“德茜丽需要特别的监管。”于是,她把一大捆此类大有前途的橄榄枝留在身边。我相信,夫人从未切实地指出过她的错误,解释这类习惯的邪恶之处,也没有演示这种行为必然导致的结果。监管行为必须对整个矫治起作用。当然没起作用。德茜丽与仆人们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但她转而嘻弄和剥削妈妈。凡是夫人的办公桌和梳妆台上的东西,只要她能够得着,就要偷走藏起来。夫人将这一切看在眼里,但她视若无睹:她没有能以自己的弱点直面孩子的诚实灵魂。当一件物品消失了,而它又价值不菲,她就会自然而然地认为是德茜丽在玩耍的时候把它拿走了,让她归还。德茜丽不会这么容易被哄骗:她已经学会用谎言来掩盖偷窃行为,并且会否认自己碰过胸针、戒指或剪刀。面对这种空洞的谎言,母亲会平静地装出一副相信的样子,然后不懈地监视和跟踪孩子,直到找到她的窝藏点—花园墙上某个小洞,阁楼或外屋的某个裂缝。做完追踪工作,她会把德茜丽和保姆打发出去散步,趁她不在劫掠抢劫犯。德茜丽不愧是她精明敏锐的母亲的亲生女儿,在发现自己的损失时,神情和举止从未泄露出一丝屈辱和窘迫的迹象。
第二个孩子,菲芬,据说像她过世的父亲。当然,虽然母亲赋予了她健康的身体、她的蓝眼睛和红润的脸颊,但她的道德感并非继承自母亲。这是个率真、乐观的小灵魂,也是个热情、温和、忙碌活跃的小家伙,很容易陷入危险和困难之中。有天,事后回想,人们认为她是自己从一段陡峭的石阶上摔了下来;当夫人听到那阵喧哗(她总能听见各种各样的吵闹声),从餐厅跑出来拎起这孩子,她平静地说:“这孩子的骨头断了。”
起初,我们希望情况不是这样。然而,事实确凿无疑:一条圆滚滚的小胳膊无力地悬在那儿。
“让小姐(指我)照看她,”夫人说;“马上去叫辆马车。”
很快她坐上了一辆马车,带着令人钦佩的冷静和镇定,去请外科医生。
看来她没有在家里找到家庭医生,不过没有关系:她不停地找,直到她的手抓到称心的候选人,把他一起带了回来。期间,我剪下孩子的衣袖,给她脱下衣服,放到床上躺下。
我想,当新医生走进房间的时候,我们没有一个人过多关注他(我说“我们”,是指保姆、厨子、门房,以及我自己,所有人都聚集在这间狭小闷热的房间)。我,至少还在努力抚慰菲芬,她的哭声震天动地,因为她有一副强健的肺。当那个陌生人靠近她的床时,她的哭声更响亮了;而当他抱起她,“放开我!”她用蹩脚的英语激动地又喊又叫(她和其他孩子一样会说英语)。“我不要你!我要皮尤尔医生!”
“皮尤尔医生是我非常好的朋友,”他回答道,是非常纯正的英语;“可是他在三法里以外的地方忙着呢,所以我替他来了。所以现在,当我们稍微平静下来一点儿,就必须开始工作了哟;然后我们很快要把那只可怜的小胳膊好好地包扎起来,让它快快长好。”
他随即要了一杯糖水,给她喂了满满几茶匙甜甜的液体(菲芬是个不折不扣的吃货,所有人都能通过征服她的味蕾从而赢得她的心),许诺手术结束后再给她吃更多,接着马上投入了工作。需要帮忙时,他要求厨子,一个身材健壮,手臂有力的女人从旁协助;但她,还有门房和保姆,立刻逃走了。我不情愿触碰那条受着折磨的小小臂膀,可是思及别无选择,我的手已经伸出去做了必要的事。如我所期,贝克夫人伸出了自己的手:她的手很稳,而我的颤抖不止。
“这样更好,”医生说着,从我这边转向她。
他的选择显示了他的智慧。我这边是假装的淡定,勉强的坚忍。她那厢既没假装,也不勉强。
“谢谢,夫人;很好,非常好!”手术者结束后说,“这是非常及时的冷静沉着,胜过一千次不合时宜的多情善感。”
他赞赏她的镇定,她满意他的恭维。很可能他的整个外表,他的声音、风度和举止,都给人留下了不错的印象。确实,当人拿了一盏灯进来,你再仔细看看他—因为已是傍晚,暮色渐浓—你会看到,除非贝克夫人不是个女人,否则不可能会是别的情况。这位年轻的医生(他很年轻)仪表不凡。在这方小房间里,在那群土生土长的荷兰女人中间,他的身材显得异常高大;他的侧影清晰,优美,富有表现力;或许他的眼睛从一张脸扫向另一张脸时,有些太生动、太快、太频繁;不过,它有最友好可亲的特征,他的嘴也是如此;他的下巴饱满,有凹口,完美的希腊式。说到他的笑容,人们一时还找不出恰当的修饰词来形容它;其中有一些使人愉快的东西,但也有一些使人的所有的缺点和弱点都涌上心头的东西:这一切都能让人开怀大笑。然而菲芬喜欢这个可疑的微笑,觉得此人和蔼可亲:尽管他刚刚弄疼了她,她还是伸出手,友好地向他道了晚安。他亲切地拍了拍那只小手,然后和夫人一起下了楼;她兴致勃勃地讲话,流利又健谈,他带着和善而愉快的神态听着,夹杂着几分无意识的淘气狡黠,我难以形容。
我注意到,虽然他法语说得不错,但英语说得更好。他也有英国人的肤色,眼睛,和体形。我还注意到更多。当他从我身边走过,要离开房间时,有一刻他的脸转向了我的方向—不是面向我,而是对夫人说话,可他站得这么正,我几乎一定得抬头看着他—自我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以来,一直努力在记忆中搜索拼凑的回忆,突然间完整了。这就是我在市政厅前与之说话的绅士;在行李风波中帮助过我的人;引导我穿越黑暗、潮湿的公园的人。我听着他穿过长长的门厅走到街上,认出了他的脚步声:那就是我曾在滴哒着雨水的树下所跟随的、同样坚定而匀称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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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断定,这是这位年轻的外科医生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到福塞特街来。受人尊敬的皮尤尔医生次日就要回来了,似乎没有理由让他的临时候选人再次代替他;可是命运之神下达了相反的裁决。
皮尤尔医生被叫去布昆-莫西古老的大学城,为一个年老而富有的疑症患者诊治;按照他的处方,换换空气、四处旅行是治疗手段之一,他被留下来陪这位敏感的病人做为期几周的旅行;因此,只剩下新来的医生,只好继续留在福塞特街。
他来的时候我常常看见他;因为夫人无法放心地把小病号托付给翠妮特,反倒要求我大多时间待在育儿室里。我认为他很有技巧。菲芬在他的照料下恢复很快,但她的迅速康复并没有加速他的解雇。命运和夫人似乎结成了同盟,两者都判定他应该从容地去熟悉福塞特街的前厅、私宅的楼梯和楼上的房间。
菲芬刚从他手中解放出来不久,德茜丽就宣布自己生病了。那魔鬼附身的孩子极有模仿天赋,她被病房里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纵容迷住了,于是得出结论,生病是一件美好的事情,随即理所当然地卧倒在床。她演技很好,她的母亲更胜一筹;虽然整件事情对贝克夫人来说一目了然,她却以令人惊叹的郑重又诚恳的信任态度来对待。
让我惊讶的是,约翰医生(这位年轻的英国人教菲芬这么称呼他,我们都跟着菲芬这么叫,直到这个名字人人皆知,变成一个约定成俗的习惯,在福塞特大街也没有别人认识他了)—约翰医生心照不宣地默许夫人的策略,并配合她的行动。是的,他的确流露出一瞬滑稽的怀疑,目光在孩子和母亲之间飞速扫描了一两下,沉浸到短暂的自我较量中,最后还是很有风度地顺从了,在这出闹剧中扮演了自己的角色。德茜丽吃东西像只渡鸦,日夜在床上欢嬉跳跃,用床单和毯子支起帐篷,像土耳其人那般懒洋洋躺在枕头和靠枕堆里,朝着保姆扔鞋子,对着妹妹们做鬼脸,以此来消遣度日—一言概之,精力过剩,有着病人不应有的健康,以及邪恶的灵魂;只有当妈妈和医生每天来看她的时候,她才感到虚弱。我知道,无论付出什么代价,贝克夫人都很乐意让她的女儿躺在床上,免得惹是生非;但我奇怪的是,约翰医生对这种工作竟没有感到厌烦。
每天,这个不过是出于某个不纯动机的借口,让他有理由准时到场;夫人总是以同样的热诚接待他,对他同样的风和日煦,对她的孩子也同样地装出一副令人羡慕的关怀模样。约翰医生为病人开出几副无害的处方,用机灵的发亮的眼睛瞄着她的母亲。夫人捕捉到他炽热的眼神,并不反感—对此,她有着极为明智的判断。尽管这位年轻的医生看上去唯唯诺诺,但人们无法轻视他—这低眉顺眼的部分显然不是为了迎合雇主的喜好而设计的:虽然他喜欢自己在寄宿学校里的工作,常奇怪地在福塞街一带踟蹰徘徊,但他是独立的,在那儿的时候几乎不注意仪态;然而,他也经常一副思虑重重,魂不守舍的样子。
也许我不该去观察他神秘的举止,探究它的起源或目的,这不关我的事;但是,处在我那样的位置上,我几乎没有办法不这么做。他把自己完全暴露在我的观察之下,我在房间里的存在感,引人注目的程度,正是像我这样其貌不扬的人习以为常的结果:也就是说,不比那些不起眼的家具得到的关注多,比如普通木匠做的椅子,以及没有醒目花纹的地毯。在等待夫人的间隙,他常常沉思、微笑、观察,或倾听,就像一个自以为孤独的人。与此同时,我可以自由地揣摩他的表情和动作,纳闷儿他那种古怪的兴趣和迷恋究竟意味着什么—这一切都夹杂着怀疑和古怪,莫名地被某种支配性的魔法所控制,把他紧紧地拴在这所隐蔽在首都核心城区的半修院里。我相信,他从来不记得我的头上长着眼睛,更别说眼睛后面长着脑子了。
要不是有一天,当他坐在阳光里,而我正在观察他的头发、胡须和皮肤的颜色,他永远也不会发现—有着如此色调的整个人,带着某种危险的力量,正如一束光芒四射的强光(事实上,我还记得我不知不觉在脑海中把他那闪着亮光的头,与尼布甲尼撒王曾树立的“金像”做比较),一个突如其来、令人心中一惊的新想法,以一种压倒一切的力量和吸引力攫取了我的注意力。直到今天我都不知道当时自己是怎么看他的;惊讶的力量,以及笃定的确信,使我忘记了自己;当我看到他注意到我,而且我的一举一动,都被一面固定在窗台侧边清晰的椭圆形小镜子捕捉到的时候,我才恢复了常态—借助这面镜子的反射,夫人常常偷窥在楼下花园里走动的人。尽管他生性快活乐观,却并非没有敏感的神经,在别人直喇喇探询的目光下,不免有些局促不安。讶异于我的目光,他转过身来开口了,用一种虽然彬彬有礼,却十分冷冰冰的语气,以显出一丝恼怒的气息,同时使所说的话带有责备的意味:“小姐没有无视我;我还不至于自负到以为是我的优点吸引了她的注意;那么一定是哪些缺陷了。我能斗胆问一下—是什么吗?”
正如读者所猜想的,我有些狐疑,但并不是无法挽回的困惑;因为我明白,自己遭受这种责备,既不是出于轻率的爱慕,也不是出于无礼的探询。我本可以当场澄清自己,但我不会这么做。我没有说话。我不习惯和他说话。于是,任凭他想什么就想什么,想怎么指责我就怎么指责我,我重新捡起刚刚已经放下的工作,在他待在这儿的其余时间里,我一直埋头苦干。怀着一种反常的心境,被误解没有激怒我,反而让我感到安慰;我想,在别人永远不认识我们的地方,我们会因人们完全无视我们而感到快乐。哪个诚实正直的人不经意间被认作入室行窃者,会对这个误解感到好笑,而不是恼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