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学》摘要和笔记(20240914)
社会与技术的关系就不再能用经典的技术概念加以审视,或以目的/手段的图式加以把握。同样的,质问技术的副作用与无意造成的影响之风险,也不能把握住问题。这些问题当然不会消失,但它们把注意力单单转向了更多的计划、更多的小心谨慎、更多的附加装置——更多的技术。结构性耦合的概念不同于此,它阐释了在于技术打交道的社会领域中发展对应的社会形式,这些社会形式都正确的反应了日常生活经验。这包括比如偏离于规定并用任意方式加以保护的实践,这些实践自身总是承担了可见或不可见的风险。即是在与高风险技术打交道时,一种与此相匹配的实践也经常导致用先前的经验视角去阐释警告,顾忌风险转换的程度,进而导致忽略这样的警告。……这就是说与技术打交道的社会系统陷入了“结构漂移”中,并使用经验、能力、规定的修改、习惯以及有先前经验作为保障的论据,这些论据,这些论据都是易于理解且让外人难以反驳的——直到不曾预料到的事情发生了。那么之后一切都变了,之后都是“人为错误”,接着人们会有负罪感,之后人们改变了规定——但结构性耦合并没有改变,这导致了事件在其他的部分语境中反复,也导致了其他的适应、经验与风险。【这是新技术与社会耦合过程中必然现象,社会的改变总是滞后于技术发展的要求,其间会形成各种错位、风险,这是社会适应过程的代价。】
社会与技术的结构性耦合有大量不同,部分还彼此冲突。社会在很多领域中有赖于技术日常发挥功能,并在这一前提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其自身结构。其次,这对于直接与安装技术打交道也是适用的,包括用以拦截风险的技术安装。……人们可以从三个方面确定并提议:(1)降低社会对技术的依赖性;(2)把研究与组织的注意力转向“非正式”以及与安装技术打具体交道的冒险方式中;(3)省去那些过度的恐惧与骚乱,不要任由这些情绪引发已经得到预防的不幸。……社会学分析只能对得出解决方案与预估做出一点微小的工作,但它更多的是关注社会在这样的结构性耦合情况下,是如何改变其自身结构这一问题。——“五、高科技的特殊情况”
在风险的情况下,可能在未来出现的损失被归因于决定。这些损失看起来都像是决定的结构,虽然不是好的结果,而是被当作成本加以辩护。问题既不在于决定的类型或损失的类型,也不在于结果产生之可能性/不可能性的程度。……这个问题所关涉的是对可能性与损失程度的敏感性程度,也就是关系到受制于时间影响的社会性构造。
从这些方面来看,风险概念保持开放,同时对观察社会关系及其历史沿革来说也是必经之路。然而,风险概念与危险概念泾渭分明,后者指的是未来的损失看起来完全不是一个决定的后果,而应该被归因于外部。用我们所选的概念性术语来说,风险与危险的区别是风险的“形式”,也就是标记一个边界,跨越这条边界便会导向对立的情况以及完全不同的前提条件与连接可能性。
第一个假设是,发展社会性团结的不同形式取决于以风险还是危险的视角感知未来。……在危险的情况下,社会面对一个问题:伤害并非自我制造的。这要求不同于风险的另一种注意力与同情心,更坚信理性的自我调控。在其中任意一种情况下,人们都不能指望完全的保护与优缺点所构成的社会性平衡。这才让作为平衡机制的法与经济变得必要。甚至损失也会以不同方式出现。……在社会的统治结构中,人们却建立起了互惠的、互助的以及对那些个别不可预见的损失进行时间平衡的规范。
风险与危险的分配是无益的。未来被以讲来决定的形式给出,而内部组织的不稳定性被法律在一定程度上纠正。对承担者而言,其中存在的首先不是风险,而是危险。……危险在于,组织也能通过决定改变前提条件(决定程序),而组织也正是根据这些前提来批准提议的。对提案人而言,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在于其依赖于这些前提的延续,并以此设定自身的生活规划。这一风险接着便刺激了人们致力于法律形态的保证或政治沟通,如有必要的话,人们通过这些保障能够避免前提条件的改变。
风险是对决定进行观察的方方面面,包括来自决定者自身的观察(自我观察)。……世界政治系统通过国家建构形成的区域差异暂时是不可放弃的,而这种差异同时也意味着战争的危险。……因此,受波及就是决定的一个对立概念——或至少阐释了这个词在当今语义学沿革中的位置。如何区分受波及者与未受波及者乃是一个社会性构造的问题,正是这一构造有待于被研究。……接下来的思考只满足于决定者与受波及者的区别。我们可以称之为决定的一种“形式”,是它产生了波及。
就像所有形式一样,这一形式也有两面。在决定的一面,人们能够寻找优化的可能性,也就是将之理性化、进行复杂计算、置入电脑;或反映受波及者的视角。
决定者可能将受波及者当作决定的观察者来观察,而受波及者则有可能将决定者作为波及的观察者来观察。……即使是最善于反思的观察者也不能看见他所不能看见的,他使用一种区别来观察,在使用时他使无法区别这一区别的。观察操作不能自我观察,而只能观察其作为操作加以区别的内容。
我们面对的是一个经典的社会悖论:风险是危险,而危险也是风险,因为其所面对的是同一个事实,用一个区别对事实进行观察,而这一区别要求两面的差异。同一个对象是不同的。
人们将冲突理解并解释为社会关系的结果,而不是受迫于自身观察方式去选边站。人们能更准确的分析现代社会中哪些结构与技术的发展,导致了风险/危险综合征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注意力与越来越多的沟通。【风险被归因于决定,而危险被归因于外部,这种区别只在一阶观察角度里有效,到了二阶观察角度,决定者与受波及者的区别已不存在了,两者都会作出决定并相互影响。所以这种区别只在技术层面有效,在社会结构层面两者没有本质区别。】——“六、决定者与受波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