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胡适杂忆》
唐德刚的《晚清七十年》我早在博士阶段就读过,感觉他是个老顽童,写历史写得如此诙谐幽默、趣味横生的并不多见。这本《胡适杂忆》亦是这一风格。他不停地吐槽胡适,吐槽完之后,又说,他已经很厉害了,谁又能比他好到哪里去了。好歹继承了史学评价不刻意贬低,不恣意赞美的实事求是的精神。
唐德刚还邀请了周策纵与夏志清先生给他写序。作为老友的周策纵对他还比较客气,不过,他对唐德刚将胡适闺女起名“素斐”,说是为了纪念陈衡哲,即著名的莎菲女士。他对此并不认同。另一位好友夏志清先生写的序则更长,他认为胡适娶江冬秀并不幸福,很难有精神上的共鸣。唐德刚则认为胡适很不错了,在五四新文化运动那会,多少留学归来的甩掉自己的原配觉得天经地义,而胡适之先生却不违母命,娶了不识字的小脚婆娘江冬秀。不过,这位胡师母在这位新文化运动领袖的滋养之下,也呈现了不同的气象。根据唐德刚所说,胡师母晚年居然也写起了自传,虽然错别字连篇,但却感情真挚,毫无渲染,别有一番滋味。胡师母其实也很厉害,她能够烹饪一手好吃的安徽菜,或曰徽州菜。她喜欢打麻将,但是一定是先做完菜才去打麻将。这就好比一位能够先把作业完成再去玩的小学生那么讨家长喜欢。而且,人家的麻将水平也是出神入化,赢到手麻。胡师母的麻将收入也是胡家收入的一份重要来源。人生哪能没有遗憾,这样的妻子,至少解决了胡适做学问的后顾之忧,倘使换了韦司莲或者陈衡哲,估计很难有这样的一个局面,当然这也是唐公的一番想象罢了。
该书还提到一些人物。这里挑一些有趣的稍微说下。陈独秀,他不仅是新文化运动的旗手,而且也是CPC的扛把子。根据胡适所说,他当年喜欢流连当时北京的“天上人间”——八大胡同。陈当时可是北大文科学长,也就是人文学院院长,当时的文科院系就这一个。这个消息传出去,当然引起保守派、国粹派的严重不满,故而陈独秀不得不灰溜溜离开北大。而一个人越是境遇不佳,越是愤世嫉俗,越容易往“左”转,这也是胡适所抱憾的地方。之前看过一些书说陈公有点“小变态”,说咬伤妓女的“乳头”,这个恐有造谣之嫌。唐德刚这本书则说是因为争分吃醋造成的风波,这倒是很有可能。五四时期,一帮反传统的斗士们,私生活从伦理道德的角度而言,很多是不堪的,不仅对妻不忠,而且很多并没有尽到家庭的责任。陈独秀抛弃自己老婆,转而与小姨子同居,担任总书记拔个牙都能跟女医生厮混,上演了CPC历史上著名的剧目:“總書記哪里去了”。一直遇到小29岁的女工潘兰珍他才收了心。
该书还有一段描述方东美的文字,堪称神笔,把方老夫子的形象刻画得惟妙惟肖:记得在一个灯光暗淡的教室里,我们咬笔静候。忽然门声一响,方老师拖着个又粗又大的手杖,抱着一大叠试卷,面目森严地走了进来。想起“龙树”。我们早已冷了半截。再经方老师那两只黑白大眼,从那大黑框的眼镜里向我们左右一扫,顿时全场阴风惨惨,教室四周几乎都站满了牛斗马面。这时一位漂亮的川籍女学生,忽然大叫一声“哎呀!”自座位上扑倒地下。全场数十人,没一人敢一声气。幸好有位胆大的勇士,似乎是李毓澍,轻轻地拉着我们走向前去,抬头抬脚,把那位吓昏了的女同学,像死狗一样拖出了教室,抬回女生宿舍。回来“龙树”未了,我已经周身冷汗涔涔!
2005年,李敖先后到北大、清华、复旦三校做演讲,再加上他在凤凰台做节目的粉丝效应,一时红遍大江南北。我看过李敖的东西,他更多是个“怪才”,所写的东西更多是炫耀才华的东西,当然他那口才就更明显了。儒家讲“巧言令色,鲜矣仁”还是很有道理的。他的情感史也是一部风流史,差点毁了正红的发紫的大明星——胡因梦。那次来大陆演讲,刻意奉承我们这边的CPC,你看他在台湾的讲话,一个一个“匪”。我拜访韦政通先生,八卦了一下他是否与李敖有来往。韦先生说,这个人很有趣,跟我们在一起,一定带录音笔,说,要是我们哪一天,做不成朋友,这可是我打官司的证据。”如果交朋友带着这种心理交往,恐怕也很难交心,如何成为真朋友。唐德刚这本书说“爱惜羽毛”的胡适,也吃了李敖的亏:“就因为看重身后之名,所以胡适之对那些足以为他传身后名的“文人”,尤其是那些和他同样“考据癖”的文人是礼遇备至。他回台湾之后,连那个大学刚毕业的小李敖他也要去惹他一下。结果胡公羽化之后,李敖反叫他一声“小嫖客”,这也该是胡氏生前所未曾逆料的罢了。”
里面还有一些文字涉及郭沫若、任鸿隽等人,不妨读读,可以在唐公幽默的笔锋之下感受近现代文人独特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