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朝花夕拾》,观迅哥喜好
最近读鲁迅的《朝花夕拾》读出了不少有意思的东西,不过这些都是我读出来,学生似乎停留在了散文的片段上,他们感兴趣的是那些荒诞、神秘的东西,尤其是鬼怪之类。不过从书本来看,写人记事,写了不少亲友也有他冷眼相看的人,这两类后来我们将他们概括为温馨的怀念与理性地批判。
鲁迅是个爱读志怪小说的人。为什么那么说呢?他问寿镜吾老师“怪哉”虫(用酒一浇便消释);他喜欢白无常,仔细读过佛教记载鬼怪与往生世界的《玉历宝钞》;他写仁厚黑暗的地母永安阿长的魂灵;他曾写下阿长口中百草园美女蛇的故事。他写了一本书叫《故事新编》,单看情节就很有意思,与庄子对话的骷髅,后裔新编,可以说他算是当时写创意改编的第一人了,从这些看他并不是中国传统意义上只看“正书”的文人。
他是个杂家,尤其爱画画。鲁迅有一照很经典的肖像照,那是一群青年坐在沙发上环绕着先生,每个青年身上都容光焕发,有一位青年托着双腮倾听先生讲话而先生则是哈哈哈大笑。这是鲁迅创立版画社与青年们交流的场景,当时的氛围和睦,青年们对版画创造充满了热情,氤氲出一股热气。多年前在寿镜吾课堂上描的绣像画似乎正中鲁迅的眉心。
他是个杂家,抄写不少墓志铭与金石文字。有人批评他,你不是最反孔子,怎么做上了这汲古的事,这不就是倒退,这不就是与你推崇的白话文运动相悖吗?北平城郊,草木萧条,或阴云密布时,有一身影藏匿荒山野地。一袭长袍,手拿随记本,不停抄录碑文,空山鸟鸣,悲怆凄清,难遇行人,就这样坚持了好几个月。认识他的人不解,不认识他的人觉得他是个“狂人”,可他会在意吗?
正是因为无望,总要做些事情吧。
你坐在路旁餐食店,向绍兴老乡点上了一两故乡的黄酒与一碟浅浅的茴香豆。北京的物价自然不能与绍兴比,茴香豆在北京变得金贵不少。不时人群骚动,有人高声呼喊,在时局震动的那年,在中国的信息最迅疾的核心区域,它还是触动了你。你起身,掀开长袍一脚,往主街走去,人群喧闹像浪潮般起伏。影影绰绰间,一声巨响划破了天空,留下中央的红点,人作鸟兽散。在荒诞与落寞之间,在好友的劝慰下,他开始着手写文章,写些现实现状的文章。
如果说杂文是后来鲁迅生活抗争的主战场,那么《朝花夕拾》最能看到鲁迅来时的路与未来的路。
少时看《朝花夕拾》总是匆匆一瞥,而今看觉得人类的苦闷与落寞总是相同,有的人找到了前途的方向,就像迅哥染墨为剑,划破苍穹;有的人就像迅哥笔下未觉醒的人,等待一个契机,或许有的人就一直迷迷糊糊地渡过。
醇香之酒不会因时间变淡,时间越久便越来越浓,那些晦涩难懂的句子,是冷峻、是克制,是不愿多说,时间到了就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