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的前沿》摘要和笔记(20231028)
我将论证,对这三个问题中的任何一个,罗尔斯的理论最终都不能传递令人满意的答案,尤其是不能把它们作为基本的正义问题。
我相信,罗尔斯的正义论是我们所拥有的最强有力的政治正义理论。关于它所处理的主题,它提供了强有力的、引人注目的结论。它提出的两种正义原则是合理可行的。尽管我将对以此方式来制定原则的首要善理论提出一些批评,但是我相信它们基本上是正确的,而且我从不同起点所发展出的理论也和它们有很大部分重合。然而,从一开始就看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前面所提到的三个未解决的问题没有提供丝毫原则,这一点很重要。
原则本身或一些和原则非常相似的东西,不仅对那些罗尔斯把其应用于其中的情形,而且对那些他根本没有提出原则的其他情形,是好的原则。而且,这些原则所体现与明确传递的公平和互惠理念,本身是极其具有吸引力的伦理理念。把这些原则和理念扩展到我们尚未解决的正义问题,会是很好的。尽管当我们抓住我所关注的这三个特定问题时,原初选择状况包含着严重的问题,然而在罗尔斯把其所应用于其中的领域却做得很好。如果我们能够通过另一进路达成与罗尔斯的那些原则相关的原则,正如我将要做的那样,通过适当的扩展互惠和尊严的观念,那么我们将能够把那些原则扩展到那些罗尔斯相信他自己的理论不能触及的情形中。
社会契约传统是复杂的。它包括一些人物,例如让-雅克·卢梭,他不把社会契约看作一种独立个体之间的契约。
社会契约理论家坚持,对基本政治原则的寻求,不会出现在随便哪个和每一个环境中。对那些认为基于政治社会原则聚集在一起是有意义的人而言,他们不得不发现自身处于一种特定类型的状况中。对这一状况的描述是罗尔斯的绝对中心,正是在其关于原初状态的讨论的开始,他介绍了这一描述。遵循传统,罗尔斯认为,这些环境体现了“在其之下人类合作既是可能也是必需的正常状况”;除非这些环境已被获得,否则,“就不可能有正义的美德,就好像如果生命和肢体没有受伤的威胁,就不可能有身体的勇气”。
跟随罗尔斯,我们能把环境分为两种类型:客观的和主观的。各方进行讨价还价的客观环境基本上是那些使他们进行合作得以可能和必要的环境。
社会契约传统的理论家相信,人们确实能发现他们自己置身于这些环境中——至少如果我们抽去财富、社会阶级和现存政治结构的人为优势。因此,自然状态的神话——这已经被明确表达为一种想象的假设,而不是对遥远历史时代的解释——只不过被视为对真实世界中的一些尤其重要的人类相互行为特征的一种诚实的解释。
罗尔斯对正义环境的解释包括签订契约各方的三个特征,……第一,签订社会契约的各方是自由的:没有人拥有任何其他人,没有人是任何其他人的奴隶。自然自由的假设是传统攻击各种形式的专制和暴政的最重要的方面。
传统的这一特征(自由)看起来很普通,而且它实际上确实具有非同寻常的道德和政治重要性。但是,在我们问及,当自然自由遭遇那些严重精神不健全的公民生命,和以一种截然不同的方式让它遭遇非人类动物的生命,自然自由预先假设了什么能力时,它就变成潜在的问题了。……我们应该意识到,为了充分的处理这些问题,我们应该要求更新和扩展自由观和它的必要条件。【所以这一自然权利固然不能仅仅坚持平等的自然能力,还应该从人的本质上去考虑,以人的本质和人性作为这一权利存在的基础。】
社会契约教义坚持各方在一个大致平等——是权力和资源的大致平等,而不仅仅是道德平等——的状况下开始讨价还价。由财富、出生、阶级等创造的人类之间的优势和等级都被设想为消失了,因此,仅仅剩下赤裸裸的人。正如此传统中的思想家经常评论的那样,人类在基本权力、能力和需求上没有巨大的差异。
把这种权力和能力的大致平等与道德平等区分开来很重要,尽管传统的思想家几乎未在两者之间做出任何清晰的区分。一个不赞同生物在权力和能力上大致平等的人,可能赞同它们是道德平等的。……即使他们不承认权力和能力的自然不平等在人们生活的基本道德领域中实际上会对人类予以差别对待。罗尔斯的巨大贡献就在于他仔细的区分了这两种类型的平等。然而,我们不应该忘记,为了让其理论顺利展开,他既要权力和能力的平等,也要道德平等。
在理解各方为何要相互签订契约、在第一步为什么他们能够制定契约、从社会契约中他们希望得到什么这些问题上,各方的大致平等至关重要。
社会契约的各方被设想为独立的,即个体不会处于任何他人的控制之下,或者不对称的依赖任何其他人。……核心观点在于,每个人被设想为同样受到尊重的独立体,并且每个人都是各种诉求和事业的独立来源。
为了寻找一种共同利益,各方被设想为相互合作,没有合作,就不能获得一些东西。基于各方在社会契约中所处的位置,罗尔斯回避了利他主义或仁慈的假设。
追求互利和一个人自己事业的成功,至少对所有人类的福宁有一种同情心的义务;这仅仅是不同的。它进入了一个非常不同的方向——除非假设所有各方都把所有其他人的福宁视为他们追求其自身福宁实现的一部分。……要避免一种强烈的仁慈的假设,并且应该从既具有较少需求又具有较多限定的起点出发来抽出政治原则。——“第一章 社会契约和三个悬而未决的正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