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法修改参考
法律有后门
精神卫生法有一条规定,疑似精神病可以送至精神病院。精神病是一种大幅度现眼的病,"疑似病人"定义不清并且没有实质上的受众,是谁疑似精神病,谁提出的这个人疑似精神病?疑似对象有没有提出需要治疗,其疑似精神病的表现有没有告知本人有没有商讨周边实际情况?
法律与病房实质规定不一致
法律提出自愿住院原则,但是病房仍然按照陈年老规矩收治,并且配合法院做出了自己的收治范围。
法律只能事后诉讼
病房没有自我检视。住院时不让申请起诉,出院后往往是钱没了人没了加大维权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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