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被蚕食和被出卖的业主利益
我们作为业主,交了物业管理费,由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承担起整个小区的管理责任,我们和物业之间就形成了一定的权责关系。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约,双方都要履行约定的条款,业主按时交费,并按照条款里对业主的规定履约,而物业要负担起对全体业主的服务和行为限定的责任。如果有某一业主的行为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利益,物业方应该第一时间进行制止,但是每次这种行为发生都是其他业主提醒物业,而物业方的态度呢,十分令人琢磨不透。按理说,物业是秩序的维护者,业主的违建侵权行为违背了他们的管理,物业方应该明令禁止,可是微妙的地方就在这里,为什么屡次三番出现的违建侵权行为,物业都是帮着开脱呢?各种巧言辞令,或者无视其他业主的抗议,或者粉饰违建行为。这是为什么呢?一个简单明了的解释瞬间弹了出来——权钱交易!违建者的行为非但没有被制止,而且被维护,那么物业这种行为不会是平白无故的,根据奥卡姆剃刀原理,最简单的就是最接近真相的答案,我们可以合理怀疑这种不正常行为背后有着不正当的交易。但是业主没有证据,因为这种肮脏的地下交易只有当事双方知道,他们作为行贿者和受贿者,是利益共同体,外人是没有办法取得有效证据的。
直接跟业主对接的物业基层服务人员更加无辜,他们被双方的对峙夹在中间,作为物业员工他们无法脱离物业方的立场,而他们并不是既得利益者,却要承受业主的责难。
那么作为被侵权的业主呢,既被蚕食了公共区域,又交了物业费,然后被物业出卖,他们如果想维权,只能叠搭上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成本,而物业方和侵权方几乎没有任何这样的隐形成本,所以他们根本无视其他业主的投诉。这个时候,政府职能部门就是最后的希望了,但是投诉一样要搭上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成本,业主们都是有正常生活和工作的人,没办法长时间这样投入,这就造成了物业的肆无忌惮,难道就这样听之任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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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lendid 💯 赞了这篇日记 2025-01-14 19:4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