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记2024(主观没过版)
2022年初夏,从太谷回太原的火车上,我看完《走路:独处的实践》。作者在后记里写:“做一件超过的事——每年至少要做一件可能超过自己能力或耐力或心力的事——是我六十岁时期许自己的功课。六十岁那年,去担任文化部长,负重任劳,是一个不容易的决定。六十五岁,再攀北大武山是那一年的立志。七十岁,电绘配文章,也是在磨感觉、炼胆量。”
当时看到这里,我心想,自己才二十多岁,如果每年都能做一件想做而未做的事,几十年后回头看,人生该多么丰富。之后我学翻译、学开车,包括今年学法律,都是在实践这个。朋友说,学法律看看书听听课就行了,干嘛非考试?我说我深知自己的惰性,如果不用这种方式约束着,很容易半途而废。
前前期
起初不知道自己是否有报考资格,于是咨询了一位法考机构的招生人员。对方说,2018年之前本科入学的,法考不限制专业,我符合条件。不过去年我在学法和学车之间选择了后者,而且要做兼职,时间不够。年底兼职结束,又接到翻译任务。
翻译任务持续到今年5月,交稿后,我找之前辅导过的警校学生K取经。




前期
得到K的鼓励,我开始学习,某站有免费的课。学习进度记录在豆瓣的“国家司法考试”小组里。
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306742166/?_i=9495875Wn2rQ-g
法考客观题共八门,我从民法开始学,因为之前在学者江平的书里看过,民法典是整个法律制度的核心。应民法老师要求,我去图书馆借了本红皮的民法典注释本,放在手边随时翻。

万事开头难,由于此前没有接受过任何法律训练,我对法言法语非常陌生,消化起来也慢,加上对自己的翻译不满意,把译稿又改了一遍,所以整个5月只听了17节课。
之前听商务翻译老师讲,“善意交易”指“合法交易”,“善意持票人”即“合法持票人”,我就以为法律中的“善意”全都表示“合法”。然而在民法中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学了几节课才调整过来,民法中的善意表示“不知情”。还有送别人东西这个行为,我习惯用“赠予”来表达,而法律上用的是“赠与”,这个字也花了点时间才改过来。至于老师让记的“强、公、主、意”的含义,最开始只能硬着头皮背,后来随着课程慢慢推进,才潜移默化地记住。


民法老师反复强调,法考不考原则考例外,不考常态考变态。我想起何帆在美国司法观察笔记中写过:“司法的魅力,不在于机械重复,而是不断遭遇例外,以此考验法官的法律解释能力。”虽然中美法系不同,但“司法的魅力不在于机械重复,而是不断遭遇例外”对双方都适用。
中期
从5月买书到7月13日放暑假,中间改译稿、写论文、参加各种比赛和考试以及处理一千零一件杂事,法律只断断续续学,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13日正式开始全天候学习,等听完民法基础班课程已经7月30日。这段时间是学习最舒展的阶段,每天在银杏园听课,中午、下午步行去香樟餐厅吃饭,两个来回一万多步。
这段时间印象较深的知识有:
1.知情是个陷阱。知情≠恶意串通≠无效。
2.以物抵债不能反悔,交付前反悔也不行。
3.瑕疵担保责任不是担保责任,而是违约责任。
4.无效合同不存在解除权问题,典型例子是违法建筑的租赁合同。
5.合同被撤销,合同自始无效;合同被解除,不影响合同效力,不影响违约责任,不影响担保责任。
6.违约金超过损失30%即过高。
7.不可抗力一定是风险,但风险不一定是不可抗力。
8.夫妻之间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
9.老师说他老婆经常给他的课程提意见,因为从法律上来讲,他讲课挣的每一分钱都有他老婆的一半。另外,结婚以后买的房子,不论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10.侵权行为不一定是违法行为,比如车撞人,即使无过错也要承担侵权责任,这叫“无过错责任”。
后期
7月30日只把民法基础课程听完,8月5日起就要到翻译公司上班,9月22日考客观题,根本来不及。来不及的时候,心态就会出问题,所以9月、10月特别狼狈。原本还能温故知新,每节先复习笔记再学新知,后来破罐破摔,不温故了,倍速播放课程,嗖嗖嗖狂赶进度。
回头看,客观题备考阶段在民法上花的时间太久。可能那时有一种新手的求全心态,想事无巨细全部学一遍,其实从备考的角度来讲,这样效率很低,不如直接听浓缩过的冲刺班课程。从求知的角度来讲,只听课也吸收不了多少,关键在于做题。后来民法、刑法的真题都是在地铁八号线上利用通勤时间做完的。

以前辅导过的警校学生小崔也在备战法考,他建议我,剩下几门直接听冲刺课。这个建议特别及时。
7月30日晚,开始听刑法冲刺课,8月10日听完。印象深刻的有:武松打虎在刑法中叫紧急避险;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大臣被迫自杀,皇上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犯罪时害怕当场被抓而放弃,是未遂,害怕日后被抓而放弃,是中止;偷银行卡本身不构成盗窃罪,把里面的钱取出来,才构成盗窃。老师还一再提到电影《我不是药神》,说主人公的行为不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因为这个罪要求达到“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而主人公的药有疗效。
行政法冲刺课,8月10日晚到8月22日晚。搞清楚了“辞职”与“引咎辞职”的区别,前者指辞去公务员身份;后者指辞去领导职务。老师也是山西人,所以举了孟学农当例子,孟非典时因为瞒报引咎辞职,后来去我们山西当省长,再次引咎辞职。另外,公务员的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都是表面罚,实际上不影响其现有的职务、职级、级别和工资,受到“警告”依然可以晋升工资档次。
民诉。8月22日晚到9月1日下午。这门课有个基础知识叫“诉的分类”:诉可以分为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变更之诉,又叫形成之诉。这个考点后来在客观题中考了好几道,但我没搞明白。
刑诉。9月1日下午到9月11日晚。还记得的知识:取保候审,对保证人的处罚由公安机关来做。和美剧里描述的不一样,我国没有讯问时律师在场制度。只要开庭审理的案件,同级检察院必须派员监督。
理论法,9月12日到14日学了五节后放弃,因为22日就要考试,干脆选择做题。刑法有个考点叫“死得越早,对兄弟们越有利”,其实法考这件事,开始得越早,对兄弟们越有利。后期时间紧张到一个地步,考客观题前,理论法、商经知、三国法都没学,真题也只做完民法、刑法、行政法三门,上考场时我没抱期望,所以能考过C证线非常惊喜。

主观
9月26日,查到客观题成绩后报名主观题、上网买书。等书的过程中背了行政法老师的“考前必背29句”。

拿到书后慢慢听课已经来不及,所以花了大量时间背诵客观阶段没学的《理论法》。《理论法》到了主观阶段,特别像考研政治题,主要以表达政治忠诚为主。


主观阶段仅有的积累就是《行政法》29句和《理论法》,最终成绩不佳也在预料之中。主观题总分180,我的成绩85,换算成百分制相当于47分。诚实地说,法考题目没有想象中难,考不过,主要还是自己基础不牢。我现在连法律的门都没有摸到,要学的还相当多。

最后
前段时间买了几本朱明勇律师的《无罪辩护》,给备考期间在知识层面帮助过我的前同事和前学生每人送了一本,以示感谢。

2024年堪称人生中最艰难的年份之一,面临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无法言说的困苦,即使幸福时刻也只感到无常。能走下来,主要依靠家人、朋友和网友的善意。有位网友说,学法律不仅学知识,也要学思维。照我朴素的理解,法律思维就是要敢于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民法老师说,法律不保护那些躺在自己权利上睡大觉的人;郝律师说,权利是用来伸张的,否则权利就只是一张纸。所以我今年最骄傲的是,面对不公没有妥协,做出了自己认为正确的选择并为之承受了相应的代价。我给罗老师发信息:“我不后悔。”她回复:“这是最重要的。”
我们学校有个乐团叫“当代乐手”,我在松林篮球场看过他们的演出,后来在网上找到他们的主页,把里面的音乐全部听了一遍,其中最喜欢他们翻唱自甲壳虫的With a little help from my friends:
我把这首歌放在这里,向今年帮助过我的人表示感谢。I get by this year with a little help from my friends. I'm not al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