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排污权交易政策试点DID数据(2000-2023)
数据简介
在过去几十年间的“高增长、高能耗、高污染”的经济发展背景下,随着社会各界不断反应高经济增长背后付出的巨大环境代价,中国政府将节能环保减排纳入长期政策规划治理中。在2007年,我国开始启动了二氧化硫(SO2)排污权交易试点政策,目的在于检验试点地区企业的绿色发展效率,即在实现显著的减排效应的同时,也保证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平衡。另外,近些年来随着环保与经济之间的相关话题在市场上越来越活跃,部分研究课题也偏向实证环保方面政策对企业效能的影响,作为主要或辅助论证。
本数据集参考了彭水军和吴腊梅等(2024)的做法,使用“排污权交易政策试点”的政策虚拟变量(Treat×Post)表征。若样本省市为试点省市,则赋值为 1,否则为 0;Post为年份虚拟变量,2008 年及之后取 1,否则为 0。
根据“2007年中央政府启动的(SO2)排污权交易试点政策”文件,江苏省、天津市、山西省、陕西省、浙江省、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河北省、重庆市及内蒙古自治区先后被批复为试点一级行政单位。
数据来源
人工整理,全部内容真实有效。
时间跨度
2000-2023
数据范围
省级层面
数据格式
数据格式为Excel形式
数据指标

数据展示

参考文献
[1]彭水军,吴腊梅,汪金,等.排污权交易政策促进了企业出口产品质量提升[J].经济学(季刊),2024,24(05):1656-1671.
[2]袁礼,周正.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与企业绿色专利再配置[J].中国工业经济,2022,(12):127-145.
获取详情见公粽號:Paper数据分析

注:素材来自网络,仅用于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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