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现象认知——2024121701
参与挑战的人可以在房内睡觉,只要遵守作息时间、不得遮挡面部等十余条规则,坚持到规定的天数,就能赢取奖金……近段时间,“自律挑战”凭借短视频的传播,受到不少人关注。奖金少则5000元,多则50万元,这样的“自律挑战”,你会心动吗?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类似的挑战不止一个,为了诱人的奖金倒贴不少本钱的参赛者也不止一人。这看似简单的挑战背后实际上充满了套路。首先,挑战是有附加条件的。例如,在某公司的《自律挑战10天》协议中一共有11条规则,包括每天开关灯只限1次,早晨6点之前必须开灯,如果超时未开灯视为挑战失败;挑战期间不可以任何形式遮挡面部,如产生遮挡动作超过3秒钟视为挑战失败,等等。这些规则看似不起眼,实则条条套路、处处挖坑,既有失公平,也不符合人体正常生理特性。更重要的是,活动全程无第三方监督,全部由主办方说了算。指望在这种情况下挑战成功,简直就是异想天开。说白了,你盯着那几十万元奖金,主办方则盯着你的报名费;你以为的“自律挑战”,就是别人的财富密码。太阳底下无新鲜事,所谓“自律挑战”早已有之,比如寂寞挑战、隔离挑战、禁闭挑战等,此番不过是换了个“马甲”。而所谓的自律都是精心设计出来的,打从一开始参赛者就基本失去了主动权。比如,不管参赛者因为何种原因,只要中途放弃,那就需要向主办方按天支付住宿费;有的主办方会在玩家快要成功的时候,找出各种理由判你违规。总之,奖金可没那么好拿。何谓自律?网上有个高赞的回答:不再被生活拖曳着往前走,重新找到对生活的主动权,一切有条不紊,靠自己的力量,慢慢靠近想要的生活。自律的真正意义,是能够突破、改变,是主动走出生活的茧房。就目前来看,所谓“自律挑战”其实并不能达到自律的积极效果,长时间的封闭甚至还可能造成焦虑、抑郁、狂躁等负面情绪。“自律挑战”剧本多是雷同的,不劳而获的陷阱换汤不换药。对此,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企业应加强自律,作为公众更需要一双看透把戏的眼睛和八风不动的定力,这样才能在面对所谓“风口”和“机遇”的时候,保持理性和冷静。——http://views.ce.cn/view/ent/202412/17/t20241217_39237285.shtml
套内建筑面积即专有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由此可以看出,新的计价标准已经排除了“公摊”的面积,由此这也被媒体视为“取消公摊”开始落地。事实上围绕公摊,一直以来都有着相当大的争议。一般来说,少有专业机构在业主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的监督下弄清楚每户的实际公摊面积,而购房者却要为此付费,这就造成了巨大的不透明。再普通的商品,人们都会问个货真价实,而房产作为多少人一生中最巨大也是最重要的资产,购置过程中却出现如此明显的灰色空间,显然是不合适的。公摊面积过大、导致得房率过低,甚至都酿成了社会新闻。如此巨大的“操作空间”,显然重挫了购房者的知情权,这必然会导致市场混乱——购房者无从得知真实的“商品质量”,当然会茫然无措,从而抑制自身的消费、投资愿望。从近些年的政策看,取消公摊渐渐成了一种共识。“所购即所得”“一分价钱一分货”,实在是再基础不过的常识,没有理由到房产这就不适用了。此前在网络上也流传过一些诸如反对“取消公摊”的说法,认为“取消公摊”会造成房价上涨。以具体的一套房产为例,总价不变的情况下,以无公摊面积计价,当然会显得单位价格更高。但这不等同于房价上涨,房价并没有上涨,而是计价单位发生了变化,而且由于挤掉了开发商上下其手的空间,反倒更有可能让价格回落到真实价值。所谓“取消公摊导致价格上涨”,是一种经济学常识的混乱,如果公摊有这么神奇的力量,那么房地产调控就针对公摊即可,调大调小即可以控制房价。最近一段时间,“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成了社会的高频话题。稳定房地产市场,一个重要的着眼点就是增强购房者信心,而“取消公摊”、保障市场透明,自然是有针对性的举措。人们对购房更有把握,购房结果更可预期,知情权得到更大的尊重,当然也有可能做出积极的投资决策。因此,人们也期待着“取消公摊”的措施能够更大范围、更快速度地铺开,尽快形成房地产市场新的行规,起到重塑业态的作用,进而形成一个更加健康、持续的产业运转模式。——http://views.ce.cn/view/ent/202412/17/t20241217_39237258.shtml
如果航班延误或取消,有自称民航局“工作人员”主动打来电话办理退改签手续,要多方核实,警惕骗局。机票退改签”类诈骗,往往抓住旅客出行前行程变动的紧张心理,再加上退款补偿等诱惑,旅客很容易上当。诈骗分子主要采取了如下套路:获取信息,骗取信任。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订票信息,能准确说出受害人姓名、身份证号、登机时间、航班班次等信息。在受害人临出行前,通过电话或短信冒充航空公司客服人员,骗取信任。提出理赔,设下陷阱。初步取得受害人信任后,诈骗分子谎称飞机故障、恶劣天气等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或取消,需要受害人改签或退票,并主动提出给予赔偿金,诱导受害人下载视频会议类App或指定的软件。屏幕共享,诱导转账。以“转账验证账户安全”“转账确保理赔通道畅通”等借口,通过屏幕共享等方式,套取受害人银行卡账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后转走资金,或用话术诱导受害人转账等完成诈骗。除了“机票退改签”类骗局,广大旅客在购票环节也要提高警惕,拒绝各种非正规购票渠道“超低折扣”机票陷阱,防范“财票两空”,影响出行。如何防范机票陷阱?1、订购机票要通过官方途径、正规平台,尽可能避免信息泄露;2、当被告知航班延误或取消,应通过航空公司客服电话、官方网站等多方渠道核实;“机票退改签”等理赔务必登录航空公司官网或购票平台进行操作;3、验证码和各类密码要小心保管,不要透露给任何人;不要随意下载会议软件,不要和陌生人共享屏幕。——http://news.youth.cn/sh/202412/t20241216_15714522.htm
“商拍”团队进入景区拍摄的确带来诸多问题。其携带的三脚架、反光板、化妆箱等设备,有的占道,有的占据拍摄点,给其他游客正常游览带来极大影响,而且,一些不文明“商拍”行为还可能给景区文物造成损害。从属性看,国有景区、公园都是公共属性,而“商拍”显然是一种盈利行为,与景区的公共属性相背离。不过,景区禁止“商拍”的同时,还有一些问题不得不关注。比如,被景区拒之门外后,“商拍”何去何从?从常识角度来推测,有的商业拍摄团队可能会转战未禁止“商拍”的景区,有的可能“以整化零”绕过景区道道关卡,与景区工作人员玩起“猫鼠游戏”,来达到牟利目的。禁拍前,“商拍”团队有明显的特征,如团队行动,设备凸出,甚至有专门工作服。而禁拍后,“商拍”团队就有可能乔装打扮躲避景区管理。因为依据现有法规,景区只能制止“商拍”并劝离,无权没收相关设备。在景区很难精准甄别“商拍”,且无权处罚相关人员的情况下,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要完善相关法规,增加相应细则;另一方面,也要合理疏导“商拍”,比如有的游客独自旅行,为了留下美好记忆,会找“商拍”团队拍摄,对游客的这种诉求也要考虑和满足。例如,在不影响其他游客正常游览、不伤害文物的情况下,可适当留个“出口”,拍摄机构经过登记和获得许可后可进行“商拍”。至于景区是否有必要向“商拍”团队适当收费用于景区公共设施维护,也值得探讨,毕竟“商拍”是一种盈利行为,不能钱“商拍”团队赚走了,景区却为“商拍”造成的损毁现象买单。——http://views.ce.cn/view/ent/202412/17/t20241217_39237262.shtml
流感有哪些症状?有无特效药?如何预防?哪些人应接种流感疫苗?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分为甲、乙、丙、丁四型,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一种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流感病毒主要通过飞沫传播,其次也可经口腔、鼻腔黏膜等直接或间接接触传播,比如手触碰被病毒污染的物品,再接触口鼻也可引起感染。轻症流感常与普通感冒表现相似,但发热和全身症状更明显。普通感冒以打喷嚏、鼻塞、流鼻涕、咳嗽为主,而流感全身症状较重。主要有以下三个明显特征:高烧明显(38.9—40℃),短时间内体温快速上升;疼痛明显(主要表现为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疲劳乏力感明显。多数人患病后表现为轻症,通常在一周左右自愈。但是,流感也可导致部分人,尤其是高危人群发生重症,甚至死亡。治疗流感有特效药吗?首先要说明,并不是每个患流感的人都必须服用抗病毒药物,建议在重症风险较高、症状较重的情况下早期使用,且绝大多数流感抗病毒药物是处方药,需经医生评估才能用。目前,国内可用的流感抗病毒药物主要有奥司他韦(包括颗粒和胶囊)、扎那米韦、帕拉米韦、阿比多尔和玛巴洛沙韦等。注意,抗病毒药物不能代替每年用于预防接种的流感疫苗。奥司他韦只对流感病毒有效,针对其他病毒皆无效。不论成人还是儿童,均需经医生评估才能服用。对儿童来说,出现高热、肌肉酸痛等典型症状,结合流感病毒检测阳性,才需要使用奥司他韦。无法满足流感病毒检测的情况下(核酸或抗原),需评估特殊流行病学史决定是否启用该药治疗。奥司他韦有一定副作用,常见有恶心、呕吐、腹痛等胃肠道症状,如患者服用后出现问题需前往医院评估,必要时调整用药。得了流感后,很多人尤其是孩子,会出现咳嗽症状且迁延不愈,这时会有人着急吃镇咳药。但吃药前,要搞清楚为什么会咳嗽?通常,人们在感染呼吸道病毒、细菌及支原体等后,易出现感染后咳嗽,可持续3—8周。这是由于气道上皮细胞受到呼吸道病毒攻击后,黏膜损伤,屏障功能受损,进而诱发气道炎症,导致气道黏液分泌、敏感性增高,使咳嗽加剧。一般而言,轻度咳嗽不需要药物干预,感染后咳嗽多表现为刺激性干咳或咳少量白色黏液痰,具有一定自限性,通常能自行缓解。若咳嗽频繁且影响日常生活,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相关药物治疗。部分患者咳嗽顽固,甚至发展为慢性咳嗽,如咳嗽超过8周,建议前往医院排除可引起慢性咳嗽的常见原因。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减少流感相关重症和死亡的有效手段。那么,什么人需要接种流感疫苗?《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23—2024)》建议所有≧6月龄且无接种禁忌的人都应接种流感疫苗。除“一老”(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和“一小”(6—59月龄儿童)外,还优先推荐以下人群及时接种:医务工作者:如临床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等;慢性病人群:罹患一种或多种慢性病人群;养老机构、托幼机构、福利院等人群聚集场所脆弱人群及员工;中小学教师和学生;孕妇;6月龄以下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符合接种条件的个人,可在居住地附近就近选择接种点预约接种,也可留意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医院的小程序、公众号等发布的消息,通过线上平台进行预约接种。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勤洗手并注意正确洗手。平时不要用脏手触摸眼、鼻、口。掩口鼻,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屈肘遮住口鼻,用过的纸巾应及时扔进垃圾桶,并及时洗手。少聚集,流感流行季节,老年人、儿童、孕妇、慢性基础病患者等高风险人群应尽可能减少去人群聚集、空间密闭场所,如必须前往应佩戴口罩。勤通风,每天开窗通风至少3次,每次至少半小时,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增强免疫力,增强体质与膳食平衡。保持科学饮食起居,积极锻炼身体,提高机体免疫力。接种流感疫苗是最有效的预防措施,若出现持续三日39℃以上的高烧,或憋气、呼吸困难等症状需立即就医。——http://news.youth.cn/sh/202412/t20241217_15715892.htm
如何保障劳动者“敢休能休”?单从政策来看,旨在让劳动者更加灵活地兼顾工作和照料父母,出发点无疑是好的。尤其是在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的当下,部分劳动者同时肩负着两位老人甚至夫妻双方父母的养老重担,压力不可谓不大。今年上海两会期间,就有政协委员提交关于《关于为父母60周岁以上子女增设护理假的提案》,希望进一步推动上海为父母60周岁以上的子女增设护理假,增强家庭养老保障能力,社会反响热烈。从这个侧面也可以看出,社会对于增加护理假的呼声是越来越高。目前我国已有多个省份通过地方立法建立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其中有一些地方拟取消或放宽“独生子女”等限制条件,但现实来看,“不敢休”“不能休”的担忧并非无中生有。换个角度来看,“父母护理假”升级,意味着企业人力、管理等成本的增加,劳动者休假的阻力和成本也可能随之上升。正因此,近年来出于个人职业发展、单位人手紧缺或是职场氛围等因素考虑,不少劳动者便选择了“非必要不休假”。近期一项针对企业年假制度和职场休假现状的调查问卷就显示,近七成职场人未休完年假,而且主动放弃者增多。合理休假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但在内外部因素叠加之下,职场越来越“卷”之时,“请假羞耻症”就会“找上”打工人。从年休假、探亲假,到护理假、“痛经假”,这些年劳动者休假难题一再引发热议,但由于缺乏具体的落实和保障政策,导致一些“纸面福利”难以照进现实。而对于护理假本身而言,休假对象从“独生子女”扩展到“非独生子女”是必然趋势,作为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一种奖励性措施,有必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在新时期缓解子女赡养和看护老人的压力中更好发挥作用。既然如此,就应想方设法细化政策“颗粒度”,把红利落到实处。对此,一方面,要“立”,通过及时总结各地做法和经验,不断完善护理假制度安排和具体细节,提升可行性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要“破”,想方设法破除阻碍劳动者合理休假的制度因素和现实因素,如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休息休假制度,设立清晰、严格的罚则等,让“不敢休”“不能休”成为过去式。总体来看,保障劳动者的“休假自由”受多方因素制约,需要坚持长期主义、协同推进,并非一日之功。——http://views.ce.cn/view/ent/202412/17/t20241217_39237314.shtml
跟团游太累,自由行太贵,近年来“小包团”逐渐兴起。“小包团”日渐火热的同时,不少问题也随之暴露,一些经营者利用社交媒体和网络平台引流,使用虚假宣传、不实承诺等不法方式推销旅游产品,组团成功后小团变大团、擅自转团,服务大打折扣,使得不少选择“小包团”的游客权益受损。“小包团”旅游的兴起反映了市场对个性化、自由化旅游需求的增加,但现有行业乱象暴露出法律、监管和服务体系存在不足之处。对此应当加强行业监管、畅通维权渠道、加强行业自律,实现行业规范发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与安全。一些“小包团”基本已形成固定套路:网红领队或客服在社交平台上发布吸人眼球的软广告,等待游客上钩;随后,旅行社作为中间商,进行对接分包,将这些网上吸引来的游客资源“转包”给其他旅行社;最后,这部分客源再次被分包给整个服务链条的末端——拼车司机,由司机充当陪伴游客的“导游”角色。根据相关规定,旅行用车、司机、导游均需具备相关资质,但多名受访者向记者反映,被“转包”后,实际旅行过程中,一直联系的导游不见了,只剩下司机又开车又带队,“介绍景点、带人游览都很敷衍,还经常疲劳驾驶,一上路就是好几个小时,非常不安全”。一定要找本地的旅行社,有资质签正规电子合同,和客服交谈时开启位置共享功能,如果客服位置不在旅游目的地,那就可能是外地的运营商,易发生收了定金后就把游客‘转卖’了的情况。这种擅自“转包”的情况在“小包团”里比较常见,利用的就是一些消费者对向导的轻信以及在事前不会签订合同。旅行社需要对旅游业务作出委托(或转包)的,应当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征得游客的同意。如果“小包团”中存在游客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旅游服务转包,或是接受转包的旅行社不具备相应资质,均构成违法。违法转包行为不仅违反合同义务,还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网红客服”或“网红领队”如果没有旅行社的经营许可资质,则其订立的合同可能因存在欺诈情形而可撤销,如若游客撤销合同,可以向这些主体主张缔约过失责任。如果合同没有被撤销,游客也可以要求经营者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一些旅行社在宣传中承诺提供高品质的服务和丰富的行程安排,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大打折扣。“小包团”旅游中,事先承诺的团队人数、食宿、游览行程等安排与实际游玩时常常不符,这种情况既构成虚假宣传,也构成合同违约,除应承担民事责任外,商家还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签订合同时,如果旅行社利用格式合同误导消费者或推脱责任,格式条款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效。在“小包团”跟团游期间,发现旅程安全存在较大隐患。旅游过程中多项体验都和事先承诺不符,结果全以客服‘说了算’,不断变更服务内容、找借口推诿敷衍,而我们参团后只能按照向导的节奏走,无力抗争,体验感极差。行程结束后,她多番尝试与旅行社沟通维权,但至今未果。很多消费者并不知道“小包团”向导、领队需要具备怎样的资质,对于该如何与旅行社或向导签订合同、签订怎样的合同也不清楚。不少人只是在社交平台上看到该账号名称是“××旅行社”,或看到有其他人推荐相关旅游产品,就轻信并下单。游客在作出选择前,必须注意“小包团”应具备以下资质:领队必须持有有效的导游证、2年到3年以上的导游经验,具备良好的文化旅游知识储备、优秀的突发事件应变能力以及紧急安全救援能力。如果乘坐的是汽车,从事道路客运经营需要获得相应的经营许可。在旅行前,组织方要与游客签订正式合同,规定行程安排、服务标准、服务费用等,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向游客宣讲安全注意事项和自救互救知识;对领队和导游进行专业培训,确保他们熟悉紧急情况的处理流程等。在旅行过程中,要确保全程有专业的领队和导游为游客提供服务,注重询问游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质量,确保所有活动均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等。组织方应当全方位考虑并落实各项准备工作,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游客的利益和安全。消除“小包团”乱象,促进旅游市场健康发展,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才能让“小包团”成为惠及游客的“大福利”。针对“小包团”旅游中的问题,应尽快出台相关监管规定,明确组团社“首接”的法定责任和义务,禁止规避、转嫁责任,发生纠纷后,应与后面的环节共担责任。对网上带节奏的“假种草”现象和网络虚假广告、推广乱象,相关平台和部门应及时清理和治理。行政部门应强化监管执法。将“小包团”“网红带队”等“擦边行为”纳入多部门联合监管范围,由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与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多部门形成合力,加大对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和惩戒机制,同时主动作为,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及公开处罚信息,形成有效震慑。此外,相关部门可以探索各项技术手段创新,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行为,如建立旅游经营数据平台和“转包”电子备案机制,要求旅行社将服务合同、实际服务记录备案上网,通过电子备案系统追溯责任链条,防止层层“转包”导致责任不清。建立和完善旅行社和旅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将没有相关资质经营、虚假宣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主体列入行业“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从而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震慑。行业协会应推动行业自律。相关行业协会应制定针对“小包团”旅游和转包行为的自律规范,促进行业内部对违法行为的监督、纠正和惩戒。游客的风险意识也需要增加。应该加强对游客的宣传与普法教育,提升其辨别违法转包、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的能力,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让游客了解自身的知情权、选择权以及在权益受侵害时的维权途径。——http://news.youth.cn/sh/202412/t20241216_15714794.htm
随着消费模式的不断创新,一种看似颇具吸引力的“先享后付”消费模式在预付费行业悄然兴起。这种模式表面上似乎为消费者提供了一种便捷的消费体验,然而,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近日的报道,却揭露出其背后让众多消费者防不胜防的套路,不少消费者甚至因此稀里糊涂地陷入了经济困境,“先用后哭”成为了他们的真实写照。“先享后付”,是给予消费者先享受商品或服务,而后再付款的便捷消费体验。消费者可以在无需一次性支付高额费用的情况下,提前体验产品或服务的价值,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商家卷款跑路的风险,而商家则可以借此吸引更多顾客,扩大市场份额,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美好。“先享后付”模式的本质在于其诱惑性和隐蔽性,消费者在享受服务时,往往被“先享受后付款”的承诺所吸引,认为这是一种无风险的消费方式。然而,许多商家在推广这一模式时,往往会隐藏不公平的条款,让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协议。以祛痘门店为例,一些不良商家在推荐“先享后付”时,故意模糊关键信息,诱导消费者签订不合理的分期协议,并利用消费者对还款压力的担忧,劝说其选择更长的分期,而刻意隐瞒其中可能存在的诸多限制与风险。这种隐蔽的消费陷阱,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先享后付”乱象层出不穷,其背后的运营公司更是“套路”满满。某些所谓的“先享后付”公司,打着各种旗号,实则是“擦边”宰客。他们将强制扣款功能作为保障商家利益的“利器”,却把消费者置于极为被动的境地。一旦消费纠纷产生,消费者不仅要承担违约金,还得看商家脸色才能解约,否则就会被持续划款。而且,这些公司为规避法律风险,将重要条款以小字标注在页面下方,利用消费者的疏忽大意和专业知识的欠缺,使其在不知情中陷入“陷阱”。更有甚者,通过与支付平台的某些合作,强制消费者绑定信用卡还款,将消费风险转嫁给消费者,还可能影响其征信记录。这种行为,无疑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公然漠视,也是对市场秩序的严重破坏。不仅如此,“先享后付”市场存在的接口乱象,更是搅乱了整个行业生态。一些公司虽并非支付平台的认证服务商,却能通过各种手段获取“先享后付”服务接口,开展贴牌经营。他们以发展下级代理为主要盈利模式,下级代理为了赚取手续费流水分润,便极力向商户推广这种“包装精美”的支付模式,而不顾其是否真正合规、是否对消费者有利。这就导致了大量商家在利益诱惑下,纷纷采用“先享后付”,进而诱导年轻消费群体过度消费、超前消费,与该模式推出的初衷背道而驰。本质上讲,如今的“先享后付”模式呈现出了一种“三不像”的尴尬局面,即像预付式消费、像信用卡分期、像信用贷款,但又不完全具备其中任何一种的明确性质与规范监管体系。这就使得它成为了监管的“灰色地带”,一些电商平台、支付机构正是看中了这一点,大力推广该模式,而忽视了其中潜藏的巨大风险。长此以往,不仅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也将受到严重威胁。因此,支付平台主动承担监管、监督责任是极为关键的一点。支付平台作为资金流转的关键环节,有能力也有义务对“先享后付”业务进行严格审核与监督,确保合作商家合法合规经营,保障消费者的资金安全与合法权益。同时,金融监管部门更应尽快明确“先享后付”的行为规范,制定详细的监管政策与法规,使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于那些故意钻监管空子、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以维护市场的公平正义与良好秩序。而消费者自身,在面对各种新型消费模式时,也应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量力而行,做到明白消费、理性消费,不被看似诱人的“馅饼”所迷惑。“先享后付”不应成为商家与不良运营公司设局坑害消费者的“温床”,而应在规范监管与合理运营下,真正成为促进消费升级、推动市场繁荣的有益模式。相关各方必须行动起来,让“先享后付”回归正轨,莫让消费者的权益在套路中“哭泣”。——https://hlj.rednet.cn/content/646856/50/14546435.html
《黑神话:悟空》自发售以来销量和口碑双丰收,连续斩获多个奖项,使许多人更加期待大圆满、大丰收的结局。正如儿时最喜读《西游记》,只因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后,师徒四人终能取到真经。至于未能获得最终的大奖,倒也不必过分失落遗憾,因其留下了更多思考的空间,让先行者理性,使后来者勇毅。《黑神话:悟空》的制作谈不上完美,但确实是许多人心目中勇敢的“先行者”:横空出世,让更多人关注到蓬勃发展的国产游戏;向下扎根,标记了文化产业的深厚底蕴;梦幻联动,为多地文旅带来“泼天富贵”;乘风出海,收获来自全世界玩家的喜爱……作品热度不减,自然会听到各种各样评判的声音,但正如游戏中“金池长老”的剧情让人印象深刻——证明一款好作品,怎需要那件华丽的袈裟?行将向前,又怎会囿于一间小小的禅院?“踏上取经路,比抵达灵山更重要。”荣誉之外,更引人瞩目的是不断进步、不断挑战的中国游戏产业。近七年的开发周期里,《黑神话:悟空》的开发团队经历的困难绝不止“九九八十一难”;游戏上线后,其在海外的传播度和影响力与日俱增,背后也有玩家、媒体和相关企业的不懈努力。除了游戏流程的“打怪升级”本身,似乎其中的文化底蕴更受网友们青睐——你或许还没购买游戏本体,但孙悟空的故事你一定不陌生;你或许已经通关游戏“二周目”,但其中还原的景象和文物恐怕还未曾亲历。无论是见证国产游戏一路风风雨雨的老玩家,还是首次“入坑”、甚至是刚摆脱偏见的“纯路人”,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认可,共同构成了作品价值的完整内核。更何况,这条“取经路”还远远没有走到头,仍有更多内容值得挖掘。对于爱挑战的玩家而言,《黑神话:悟空》的游戏内容还在不断更新,“天命人”仍在继续着自己的旅程。对于开发者和创作者而言,这既不是第一款也不是最后一款成功“破圈”的作品——即将过去的这一年里,近1300款游戏在国内获批版号,精品力作持续涌现;国产游戏海外实际销售收入185.57亿美元,同比增长13.39%。取经路上,四人一马相伴同行,缺一不可;站在文化传播的角度上,激活业态联动,不能只靠“悟空”。陕北民谣“魔性洗脑”,佛寺古迹游人如织,“大圣化身”现身展会,西游故事传播更远……电子游戏正在成为驱动文化消费、助力文化传承和发展的新触点,也扮演着推进文化出海、讲好中国故事的新角色。从游戏“好玩”的属性出发,为其注入更多文化内涵;在销量和业绩之外,挖掘更广泛的社会价值,我们也期待并相信会有更多“天命人”不断涌现,历经千锤百炼,最终取得文化传承与发展的“真经”。——http://views.ce.cn/view/ent/202412/17/t20241217_39237310.shtml
“套娃收费”这一策略,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然后不断推荐额外的付费服务,使得最终费用远超消费者预期,最后却不能保证消费者的需求被满足。这种策略利用了消费者对于低价课程的渴望和对考试通过的迫切心理,以及提供的课程质量信息不对称,从而实现了隐蔽的盈利。这种现象在许多在线教育平台上普遍存在,成为行业的一种顽疾。消费者之所以会被低价课程吸引,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信息的不对称和“锚定效应”的影响。许多人对于在线教育市场的运作机制并不了解,容易被低价所迷惑,而一旦投入时间和金钱,往往难以将其割舍,即便发现课程质量不达标,也可能因为前期投入过大而选择妥协。面对此类收费问题,消费者往往感到无助。现行法律并没有完全覆盖这一领域,消费者的权益需要得到更进一步保护。然而,消费者并非无计可施: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帮助;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提起诉讼。此外,还可以通过社交媒体曝光,引起公众关注,迫使平台改正。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在线教育市场的监管,推动行业透明化,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教育不仅是投资知识,也是投资时间和金钱的过程,理智消费、明白消费显得尤为重要。希望未来在线教育市场能够更加规范,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透明的服务。这起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在线教育市场虽然带来了便利,但也存在不少陷阱。作为消费者,我们需要提高警惕,避免盲目追求低价而忽视潜在的风险。在购买课程前,应详细了解课程内容、评估教学质量、谨慎选择平台,并明确退款政策。同时,作为在线教育平台的用户,我们选择教育平台应从获取知识的目的出发,并配合自身系统地学习达成目标,而非将其作为短期内通过考试或考核的捷径,否则不仅会造成经济等方面的损失,最后的结果也会适得其反。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这样,才能在当下知识付费的浪潮中游刃有余,实现自我提升的目标。——https://hlj.rednet.cn/content/646856/50/14546523.html
在直播带货的各种品类中,电话卡流量卡是成交量较高的品类。近期本端接到多位消费者投诉,反映这类直播中主播自称是几大运营商的官方代理,但卖卡时宣称的“低价套餐”“大额流量”“0元购”“1分钱领卡”,实际却货不对板,要求高价充值,甚至暗藏隐性消费。直播卖卡“0元购”骗局十分普遍,用户多有被坑经历,维权却困难重重。即使被频频投诉,此类套路仍屡禁不止,原因为何?成为代理商的门槛极低,只需一张身份证就能做“正规代理”。门槛低、缺监管,导致直播卖卡乱象频出。很多消费者都有此类被坑经历。卖卡主播往往声称“官方营业厅直发”,出售的流量卡以超低价格和超高流量为噱头,打出“这羊毛不薅白不薅”“轻松实现流量自由”的口号,并且明确表示不想用了随时可以注销,没有任何成本,“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然而,正是这番套路,让消费者误以为自己在“薅羊毛”,实际却是被“割韭菜”。号卡虽然便宜,甚至能“0元购”,却需要高价激活。主播们虽然声称“收到货不想要可以不激活,无任何损失”,但事实上,作为消费者,他们收货时很难发现有问题,只有充值激活后才能看到具体信息,才能得知买到的号卡货不对板。货不对板为何频频出现?直播间内宣传的套餐从未成功发货,总是显示“审核失败”,因此商家总是寄出另外一张减配的新卡。问及具体原因,商家含糊其词,有的称是系统出现问题,有的直接玩失踪不予回复,有的则表示审核由运营商负责,商家并不清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一张身份证开卡不超过5个、不存在恶意欠费记录,都不会出现“审核失败”。但商家也表示,有些特殊优惠套餐确实会有限制条件,如地区竞争限制、名额超出数量、本月已经下过一单、非办理地区证件、详细地址填写错误、年龄不符合办理标准、信息存在安全风险等。不论“审核失败”是否是借口,都会让消费者极为不满。有消费者称:“既然审核失败,为什么不通知我,而是直接给我发来一张新卡?”还有消费者疑惑:“是不是就为了让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充值激活?”此外,多数主播一旦卖出号卡,便对消费者的售后问题不再理会。更“巧合”的是,仅仅过去一个月,原本每天不间断开播的主播无一例外全部不再直播。既然是“官方代理”为何套路如此多?这些所谓的“官方代理”实际上几乎人人都能当。几家运营商均称,若开卡激活后,在营业厅或电话咨询可以查到相关号卡套餐,说明该号卡确实真实有效。但这类特殊的优惠套餐在官方平台和线下网点一般不发售,多为合作方在特定平台针对新用户推出的限时活动,不同地区的活动不同,且代理商可能有单独补贴,导致整个市场的套餐内容纷繁复杂。代理商直播卖的号卡可能就是这一类型。而要成为代理商,更是几乎不需任何门槛。许多公众号文章宣称“零成本创业”,“兼职轻松月入过万”,甚至发出手把手带教的“保姆级”教程,招募“号卡合伙人”。超低资费、超大流量、“0元购”只是噱头,一些商家虚报资费流量吸引消费者,审核未通过却仍寄出其他卡替代,或许就是为了骗取消费者充值激活,从而赚取佣金。代理商销售网庞杂而混乱,几乎没有任何准入门槛,导致代理商良莠不齐,出现问题该由谁来监管?带着网友的疑问,记者咨询了各大运营商及直播平台。移动客服人员表示代理商的具体宣传行为难以监控,如果是号卡本身出现问题可以联系官方客服。部分代理商售出一批号码后就会闭店,缺乏诚信,但运营商无法对其宣传行为进行监管。联通和广电客服人员则回复,不清楚代理商的行为,只能帮忙记录反馈。电信客服人员也回应称,代理商的活动更新一般不会告知官方,如有消费者遇到代理商虚假宣传等问题,客服人员可以帮忙反馈。然而多位消费者指出,“反馈”之后并无任何结果。平台仅提供接入信息技术服务的接口,不参与其具体业务经营,但会对其进行监管,如遇问题消费者可以向平台进行举报,若存在违规行为,经平台核实后将会对其作出整改、扣除信用分、下架等处罚。但一些消费者也表示,很多商家卖完就跑路,这种事后追责似乎有些“马后炮”。代理商直播卖卡时谎报流量任意换卡,本质是故意误导消费者、虚假宣传的行为。有些主播在直播过程中未说明套餐的实际情况,却在隐蔽处以极小字体标注解释,这并不能规避责任。“因为消费者在正常购买场景下很难注意到这些标注内容,这不符合法定的告知要求,因此仍然构成虚假宣传,代理商仍要承担责任。代理商准入门槛过低,会滋生不正当商业行为,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因此,建议运营商在授权代理商时应审核其身份资质信息,做好记录保存。当发生代理商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的情况时,运营商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出具代理商的相关信息,帮助消费者维权,这也有助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对代理商虚假宣传问题,运营商和电商平台均具有监管责任。运营商有责任保证自身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的宣传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消费者基于对运营商商业信誉的信任发生购买行为,运营商应当对代理商的销售行为承担监管责任,就代理行为提出具体的规范要求,保证代理商的销售、宣传手段合法合规。电商平台对于违法违规的销售行为应及时采取下架、罚款等措施,维护平台内健康的交易环境,并为消费者的维权提供代理商的相关信息等帮助,如因平台未及时履行监管责任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平台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在购买之前查看直播间相关资质,注意查看产品详情页的具体介绍,注意保存宣传内容截图、购买记录、实际资费等信息,如有维权需要可作为证据。运营商及电商平台均应加强监管,出现问题后积极帮助消费者维权。此外,他还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出台针对性的监管规定,对目前存在的违规行为做出明确规范。充分利用网络媒介发布典型案例、普法小知识等进行法制宣传,提高消费者防范意识。同时做好审查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共同进行监督管理。“多管齐下,才能更好保障消费者权益。——http://news.youth.cn/sh/202412/t20241216_15714290.htm
“新闻的生命在于真实”,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是起码的新闻职业道德。但自诩“新闻专业主义”,满嘴“新闻自由”“客观中立”的西方媒体,又是怎么做的呢?借助话语霸权,他们不断向全球受众灌输谎言、偏见与对立。比如,在“黑”中国方面,就有好几种套路或者说母题:信口雌黄。编造所谓新疆“强迫劳动”“种族灭绝”等世纪谎言,且形成了成熟的“黑金—黑论—黑嘴—黑法”产业链。阴间滤镜。在华采访视频原本色彩明亮,播出时必加以一层苍白灰暗,还得假装“摇晃镜头”以营造“拍摄受阻”的假象。极致双标。同是街头骚乱,报道香港修例风波时用的词是“民主人士”“美丽风景线”,到了自己家门口就成了“暴乱分子”“社会火药桶”。鬼畜剪辑。对专家学者、商界大佬的言论掐头去尾、剪辑加工,造成其敌视中国等假象,把双方架到火上烤。诅咒贴标。今天“崩溃”,明天“威胁”,西方媒体乐此不疲地预测中国发展,并笃定“这就是真相”,结果一次次被打脸……“他们知道他们在造谣,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他们在造谣”——这些年,几大西方媒体频频遭到中国网友群嘲:从“做人不要太CNN”,到“《纽约时报》驰名双标”,再到“BBC偏见广播”——所谓人设崩塌,莫过如此。西方社会长期以来所信奉并赖以凝聚社会共识的“真相”已经衰落,西方舆论进入了立场至上、自说自话,甚至随意造谣欺骗的“后真相时代”。换句话说,西方媒体的道德雪崩,根子上源于认知之乱、社会之乱。一是基于偏见的“不接受”。美西方骨子里的“西方中心论”根深蒂固,认为西方制度“天命昭昭”“包治百病”,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唯一衡量标杆。“这是我们的秩序,不是你们的秩序”,他们以此划线,判定是非对错、亲疏远近,赋予了中国“体制原罪”,抹黑中国成了“条件反射”“政治正确”。二是基于傲慢的“不理解”。作为一个没有按照西方政治经济模式发展的国家,中国怎么可以发展这么快?这么成功?西方一些人对此并不理解,也不愿去理解。“吃不着的葡萄一定是酸的”,在“西方中心主义”的傲慢思维驱动下,西方媒体便开始用虚构事实不断攻击中国,并愈发歇斯底里。三是基于霸权的“不甘心”。在“东方风景”对比下,美西方的政治攻讦、贫富分化、种族主义等问题更显扎心。沉疴在身,偏不吃药,上位者烦躁失落之余到处撒气,媒体就成了传播恶意的工具人。你可能在某个时刻欺骗所有人,也可能在所有时刻欺骗某些人,但不可能在所有时刻欺骗所有人”。拙劣谎言一次次被戳得底儿掉,在国际舆论场上,“需要更多非西方的消息源”的呼声日益强烈。谁迎风撒灰,灰就会最先迷了他的眼。作为社会观察者的媒体,固执地戴着有色眼镜不放,无异于自废武功。长此以往,其营造的“拟态环境”,更会成为西方世界的“眼罩”,使得一些人失去了应有的反思、批判和鉴别能力。这其实是更大的悲哀。苍蝇总在嗡嗡叫,但抹杀不了中国的发展成就,动摇不了中国人民的自豪自信,更阻挡不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当然,我们也要看到,舆论战其实是认知战,舆论斗争也是主战场。BBC们既然“黑”过来,我们也要怼回去。更要警惕他们在中国舆论场挖坑埋雷,挑弄情绪。美国前总统艾森豪威尔说过一句话:“在宣传上花1美元,等于在国防上花5美元。”去年2月,美国《战略安全》杂志也曾刊文:“认知操作可以是扩张的工具,甚至可以通过改变目标群体的观点、价值观和利益来实现特定的殖民化。”对于复兴路上的中国来说。对外,灵活讲好中国故事,鲜明传递中国观点是必须;对内,塑造清朗网络空间,斩断搅弄风云的黑手,同样重要。——https://feeds-drcn.cloud.huawei.com.cn/landingpage/latest?docid=10510161841572230659550283&to_app=hwbrowser&dy_scenario=recomm&tn=e54063894aea22dc6a0d932b94fa9b4a8c57de977bf13fc07354623d1ee4dbda&channel=HW_TRENDING&ctype=news&cpid=666&r=CN&pageType=26&share_to=weixin#/
甲醛,作为一种被明确知晓对人体危害极大的化学物质,长期食用被其浸泡的毛肚,会给人体的肝脏、肾脏等重要器官带来难以估量的损伤,甚至可能诱发癌症等重大疾病。在这起案件中,不法分子为了一己私利,全然不顾消费者的健康安危,将甲醛用于毛肚保鲜处理,使得原本应该是餐桌上美味佳肴的毛肚,沦为了隐藏在人们身边的 “健康杀手”。这种行径严重违背了基本的商业道德与法律底线,其带来的恶劣影响不仅仅局限于受害者个体的身体损害,更在社会层面引发了对食品安全体系的信任危机。深入探究这起案件背后的根源,不难发现利益的诱惑是驱使不法分子铤而走险的重要因素。在追求高额利润的畸形心态驱使下,他们选择了成本低廉的劣质毛肚,并妄图借助甲醛的防腐保鲜功效来蒙混过关,以次充好投放市场。这种短视且丧心病狂的行为,反映出部分商家严重缺失社会责任与法律意识,在金钱面前迷失了自我,将消费者的健康权益视如草芥。同时,这一案件也无情地暴露了当前食品监管体系存在的漏洞与不足。不法分子能够长时间在出租屋内从事非法的毛肚加工活动,并且将大量问题毛肚顺利流入市场,这表明在食品生产源头以及流通环节的监管工作仍存在疏忽与滞后之处。监管部门没有及时察觉并截断这一黑色产业链,凸显了日常监管机制的不完善以及监管力度的薄弱,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也为类似食品安全事件的频发埋下了隐患。市场监管部门肩负着保障食品安全的神圣使命,面对如此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必须深刻反思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首先,要加大对食品生产源头的监管力度,增加巡查频次,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其次,在食品流通环节,要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食品运输车辆、仓库、销售场所的检查,建立健全食品追溯体系,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可查可控。再者,要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对于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坚决打击,提高违法成本,让不法分子不敢以身试法。——https://hlj.rednet.cn/content/646856/50/14546813.html
为了鼓励和支持企业雇佣残疾人,推动残疾人就业,国家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但是,一些企业为了一己私利,钻善政的空子,通过“租用”残疾人证的手段,实现虚假招人用工,在形式上完成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任务,进而换取残保金的减免,逃避缴纳残保金的义务。这直接使得残保金政策大打折扣,而且严重侵犯了残疾人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残疾人真实的正常的就业机会和空间,进一步加剧了残疾人就业困境,践踏了社会公平正义。让更多的残疾人朋友可以凭借自己的双手劳动获得报酬,也让更多的企业依法履行社会责任,招聘更多的残疾人员工,切实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必须有效遏制企业“租用”残疾人证。这既需要堵,也需要疏。从堵的层面说,首先,完善法规,明确“残疾人实质性就业”标准,细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规定,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的监督,确保资金真正用于提高残疾人的就业质量和数量。其次,强化监管,理顺监管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转变监管思路,填补监管漏洞,合力共治,强化对企业雇佣残疾人状况进行动态监测。比如,人社、残联等部门共同负责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审核,联合走进企业检查残疾人工作场景影像、核查残疾人上下班打卡记录、比较残疾人员工与普通员工之间的工资水平差距等,以及通过网络技术手段查证残疾人实际上岗情况。再者,严惩违法,对“租用”残疾人证逃避税费的企业以及提供“残疾人证挂靠”服务的中介机构,依法严厉打击,提高违法成本。从疏的层面讲,政府、社会加大残疾人就业扶持力度,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根据企业用工岗位需求和残疾人特点提供多元化、定制化技能培训,让更多的残疾人与企业用工需求相匹配。同时,推进企业无障碍设施建设,消除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鼓励引导企业根据岗位结构和用工需求,增设适残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就业。——http://views.ce.cn/view/ent/202412/17/t20241217_39237303.shtml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养宠物已经成为许多家庭的选择,猫咪更是以其温顺、可爱的形象成为了养宠人的首选。养宠风潮的盛起带来了庞大的经济市场,因此一些商家在人流量较大的商场开起了宠物领养馆,利用人们的爱心和对宠物的喜爱推出了看似“免费”实则“高价”的“免费领养”模式。在此种领养模式中,商家利用“免费领养”的噱头吸引消费者,然后通过协议的方式捆绑销售高价商品,将消费者的爱宠之心与钱包牢牢地绑在了一起,使得消费者在不了解真相的情况下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使得消费者在不知不觉中陷入了“猫贷”的陷阱。一些人认为商家的行为是市场行为的一种,消费者在选择领养宠物时应该充分了解相关协议和条件,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经济纠纷。他们认为,如果消费者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就不应该轻易选择领养宠物,以免给自己和宠物带来不必要的负担,最后造成弃养的状况。同时这种领养模式也规避了一些“不安好心”的人利用免费领养的“好事”做出伤害宠物的行为,毕竟从人性角度出发,有人认为,“完全免费得来的未必会被善待。”更多人认为免费领养的捆绑销售策略是一种不公平的营销策略,利用消费者的爱心和对宠物的喜爱进行误导性消费。更重要的是,大多数养宠人本身并不需要如此高昂的价格去饲养宠物。许多家庭都能够通过合理的预算和规划,为宠物提供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然而,商家的捆绑销售策略却使得消费者的养宠支出远远超出了自己的经济条件,导致一些家庭在宠物养育过程中出现了经济困难,甚至不得不放弃宠物。养猫固然是疲劳生活中的精神慰藉,同时也更意味着有了需要照料更弱小生命的责任,这种爱与责任不应该被商家的营销策略所绑架。因此,在选择领养宠物时,我们应该充分了解商家的背景和领养条件,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同时,我们也应该树立正确的养宠观念,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合理安排养宠支出,为宠物提供健康、快乐的生活环境。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追求奢华的养宠方式,而是要在自己的经济能力范围内,给予宠物最好的关爱和照顾。养猫不应该以爱之名被捆绑消费,应该保持理性、审慎的态度,选择适合自己的养宠方式,为宠物提供自己能力范围内更好的生活环境。同时,也要呼吁商家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健康、有序、充满爱的宠物市场。——https://hlj.rednet.cn/content/646856/50/14546310.html
柴火灶是用来做饭的,谁也无权封了村民的灶台,燃气公司作为一个企业,不是执法单位,给村民的灶台贴封条,谁给的执法权?用户可以拆除柴火灶或者燃气灶,自由选择,但用户至今没有整改。工作人员表示,贴封条的做法也符合行业规范。因为柴火灶和燃气灶在同一个房间内,有安全隐患,所以需要整改。这个说法没问题,关键是如何整改。燃气公司称,用户可以拆除柴火灶或者燃气灶,自由选择。既然如此,燃气公司就没有权利剥夺群民的自由选择权,更不能越俎代庖地强行整改。燃气公司不是安全管理部门,哪怕是为了安全,也不能越权、侵权的事。燃气公司为了确保用户使用燃气的安全,可以对违反其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的用户提出整改要求,如果对方坚持不整改,可以作出停气的处罚。实际上,封条显示,公司已经对该用户作停气处理。如果该村民决定不再使用燃气,以后就可以只使用灶台。如果该村民在燃气被停了之后,觉得还是使用燃气方便,决定拆了灶台。那么,燃气公司也可以在其自行拆除灶台之后,再恢复通燃气。这才是尊重村民自由选择权的正确姿势。可是,涉事燃气公司不仅停了村民的燃气,还给村民的柴火灶贴了封条,实在太霸道了。燃气公司只是企业,不是行政执法单位,无论柴火灶有没有问题,都轮不到它来整改、贴封条。安全不是“筐”,别什么都往里装。燃气公司给村民家柴火灶贴封条,无论打着什么旗号,其本质都是错误的。此举既不合法,也不符合情理,超越了管理权限,侵犯了村民的权益,必须马上叫停和纠偏。——https://hlj.rednet.cn/content/646856/50/145455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