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腥打击地主豪强 —— 111 《明君与暴君:多面帝王朱元璋》
打击地主豪强
前面我们已经反复说过,朱元璋本人出身于社会最底层,又遭遇过饥荒、瘟疫、行乞这类生死考验,他是深知民间疾苦的,也有志于改善广大劳动人民的生活处境。当然,这也是为了其统治的巩固,毕竟他太明白将民众推到死亡线上的后果。
朱皇帝曾诫谕群臣们道:“士、农、工、商这四民之业,最辛劳的莫过于农民,他们一年到头的辛劳,很少有休息。气候正常年景不差,一个数口之家就可以有饭吃;一旦遭遇水旱灾害,年景不佳,就容易全家饥困。朕每吃一顿饭、每着一件衣,都会念及农家男女耕种、纺织的辛勤。你等居有广厦,乘有肥马,衣有文绣,食有膏梁,当念民众的辛劳,大抵百姓丰足而后国富,百姓安逸而后国安,没有民困穷而国独富安的。你等要好好思谋一下如何辅佐朕实施裕民之道,如此才略可无愧于这份俸禄啊!”【1】

《红楼梦》里的刘姥姥也跟贾老夫人这般说起农家的辛劳:“我们村庄上种地种菜,每年每日,春夏秋冬,风里雨里,那有个坐着的空儿,天天都是在那地头子上作歇马凉亭……”
辛苦还仅仅是生活日常的一方面,另一方面便是要面对来自官私两方面的残酷盘剥,为此南宋著名诗人范成大曾在其作《秋天田园杂兴》中感慨道:
“垂成穑事苦艰难,忌雨兼风更性寒。
牒诉天公休掠剩,半偿私债半输官。”
为了让老百姓感受到大明朝廷的恩德,朱元璋一贯是倡导轻徭薄赋的,这绝不仅仅只是停留在口头上的。比如,为了稳定经济残破的北方新平定地区,明廷曾下令免除当地一到三年的租税,并对贫户饥民等进行了一番赈济。
然而,小恩小惠、加强民生、藏富于民还不是朱皇帝所要考虑的主要问题。就像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中所指出的,中国几千年传统农业社会的根本问题就是土地问题,而土地的所有权问题就是一切问题的核心。
立国之初,对国家原有的土地进行重新分配,使得耕者有其田、劳者有其业,这几乎是历代王朝兴起时的通例。由于长期战乱,大片土地荒芜,人口大幅减少,这也为土地分配的顺利推行提供了有利条件。不过君主之间也有差别,比如赵匡胤实行“不抑兼并”的政策,他的土地政策较为温和,这也跟北宋开国系政变有一定关系,以至于出现了像顾炎武所说的一个现象:汉唐时对于兼并往往含有贬义,称为“豪强兼并”,而宋代以下,大地产所有者便“号为田主”了。
土地与农民问题是需要我们高度重视的,借此我们也可以一窥中国历史的真髓。过去,我们的教科书中说,中国的“封建王朝”是以地主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事实上这是一个很大的错误(包括将秦制社会定性为“封建”也是一种“问题殖民”式的错误)。起码中国传统社会的大部分时间都不是这样的,而当是以小自耕农土地所有制为主的,而且越是大一统王朝就越是这样。
在中国历史上,田赋一向被认为是国家的“惟正之供”——是国家财政最主要的来源,如清代田赋约占税收总额的近七成。而以一个庞大的中央集权政体(秦制国家)来统驭无数的小自耕农,这正是中国传统的(君主-官僚制或官僚-君主制)社会的一大典型特色。由此,我们也不难看出,小自耕农(或半自耕农)不仅是政治角色,也是经济角色:他们通过对国家承担一定的赋役(包括徭役等),来保障国家经济基础的稳固!
但是,正如我们所了解的,这一经济基础在现实中并不是稳固的,很多小自耕农往往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因各种不利的情形,如被高利贷盘剥、家庭变故、天灾人祸尤其是官府剥削加重而出现破产,更甚者就是被豪强直接霸占,从而被迫丧失自己的土地。此时,社会上土地兼并问题越发严重,如此一来,土地所有权就转移到了少数人手中,小自耕农大量减少,国家渐渐成了以地主土地所有制为主。
但问题的关键是,这类地主尤其是大地主多半是权贵阶级,往往可以尽量逃避税收(普通农户往往还会带着自己的土地投充到这些有力者名下,以求得其保护,降低赋役方面的官府剥削),比如说从北宋初年到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四十多年间统计户数增长了一倍以上,垦田数增长了三分之二以上;可是到了宋仁宗皇祐三年(1051)再统计,垦田数居然比之三十年前下降了一半以上,足见隐匿田亩的现象之严重【2】!何况很多所谓“官户”本就有一些纳税方面的减免特权——这般情形下,也就削弱了国家的经济基础,同时也往往会削弱其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政治基础。
破产民众往往会选择流亡的方式,就像朱元璋的祖父那样,这类人很多自然会成为别人家的佃农,还有进入城市的,但也有很多会成为土匪之类,或者进入一些类似三不管的地界(如山区)去开垦或谋食,他们为了挣扎求生,甚至会抱团以武力对抗征税,官府往往无法对其实行正常管理,这也成为酝酿大规模反抗的温床(很多乡村也会武力抗税)。
社会贫富分化加剧、大量民众失去生计,铤而走险者越来越多,祸患因此埋下!此外,还有一些像阶层固化、裙带成风、腐败奢靡、道德沦丧、权威衰减等伴生现象,权力争夺、恶性竞争、偏见与仇视、政治失能等都会加剧,社会日趋丛林化——前辈学者金观涛、刘青峰在其《兴盛与危机——中国封建社会超稳定结构》一书中将上述社会消极现象命名为“无组织力量”,并且已认识到正是这一力量的发展最终导致了王朝的垮台。

人类社会的这一痼疾至今没能根治,即越是富裕的阶级,其逃税能力就越强!这就是因为政治权力与经济权力往往是密不可分的,二者往往可以互相转化,而强势者当然要追逐“特权”。在传统社会,国家对于地主(权贵)的征税能力总的来说是偏弱的,这样一方面国家的财政收入要减少,但另一方面由于官僚机构膨胀、腐败成本上升等因素导致开支无法降低,那么平民的负担就会随之加重,其破产速度也势必会加快!
连一代大儒董仲舒也曾就汉武帝中期以后的严峻社会形势,上书痛陈道:“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贫者“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长此下去他们必然“亡逃山林,转为盗贼”,以至最终走上危害国家、与社会为敌的道路。再如《皇朝经世文编》中记录的清朝的情况,与此毫无二致,足见秦制社会的共性。
社会不平等持续累积,必然要令社会陷入两极严重分化和动荡不安的深渊,最终导致改朝换代——这期间就会发生一系列战乱,人口大量减少,让土地有了重新分配的基础,包括其他方面的社会不平等也有所缓解,社会又开启了一个新的稳定期、繁荣期——类似一个极端的气候系统,经过一番大折腾后重新恢复了平衡!只是这种重新走向稳定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当然,传统社会也好,现代社会也好,其民生艰困、治理失败、政治极化乃至国家崩溃的真正根源,即在于不平等的社会权力结构,只是各个国家和不同时代的具体表现又略有差异,但是所表现出的共有现象往往就是过低收入及失业群体的不断壮大。社会权力的不平等,导致社会负担的不公平,进而弱势者不断被压垮,这是导致国家财政基础被削弱、阶级矛盾被激化、社会平衡被打破的主因。
但是,包括朱元璋在内的最高统治者对于地主(权贵)阶级的打压,如澄清吏治、抑制兼并、打击逃税、剥夺财产甚至肉体消灭等手段,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社会矛盾的激化。由此可见,社会的均平化是有利于国家稳定的,只是手段未必要如此极端。
其实还不独于此,一般有识见、有魄力的官员也会采取抑制土地兼并等措施,比如海瑞在任应天巡抚时曾强制一些大地主退还部分土地,他的被罢官就与官绅阶级的抵制有直接关系。后来张居正改革的一个主要方面便是清丈土地,以平均税负。如唐代废除租庸调法而改行“两税法”,就是按照财产和土地的数量为主要标准来征收户税和地税;再如王安石变法中的方田均税法及南宋权臣贾似道推出的“公田法”,也有这种公平税负并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用意,只是在具体执行中因官员舞弊等因素而导致极大偏差——张居正的高明之处,即在于他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也有权威、有能力对官吏们进行监督、约束。
从人类的历史看,无论古今中外,纯粹通过一个社会自身的改革来有效矫正不平等的努力,还从来没有实现过,其实真正可以矫正不平等的倒往往是战争、革命、国家崩溃或大瘟疫等极端加持因素。当然,这不意味着未来就永远不可能实现和平的有效的改良。
皇帝、上层阶级(社会精英)与普通百姓三者之间,存在着一种特别复杂的利害关系、博弈关系,在秦制之下这一点尤为明显,即很多时候,皇帝反而与普通百姓存在更多的利益一致之处。
比如说士族势力(贵族化势力)的膨胀是不利于中央集权的,像在欧洲历史上的法国国王路易十一、英国国王亨利八世及俄国首位沙皇伊凡四世,他们都镇压过自己的贵族。在中国历史上典型的如魏晋南北朝时期,士族控制地方,垄断政治和经济资源,甚至左右国家权力;士族的根基深插于地方社会,他们是朝中的重臣,又是地方上的领袖,占有的土地和人口往往规模巨大,俨然独立于国家体制之外,实际上就是侵占了国家赋税、劳役与兵员的来源,不利于中央集权的国家统治,皇帝甚至经常会被一些强人控制。
士族力量过分膨胀,或者国家逼得民众揭竿而起,都可能直接威胁到皇帝的生死。也许我们这里可以引用一段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的话:“中国的皇帝和我们的君主所感悟到的不同,我们的君主感到,如果他统治的不好的话,则来世的幸福少,今世的权力和财富也要少。但是中国的皇帝知道,如果他统治得不好的话,就要丧失他的帝国和生命。”当然,很多时候皇帝会不那么明智,后继的皇帝权威也会相应减弱,加上他们居于深宫难以了解民情,自身也越发奢靡,因而无法阻止社会不平等的扩大。
当然,就算是没有君主的国家,过度的两极分化也是要大大消弱国家能力的。典型的事例如古希腊著名城邦斯巴达:斯巴达一向以英勇善战闻名,一度称霸古希腊世界,斯巴达有两个国王,但他们都是被公民们选举出来的;公民的资格则是需有一定田产的成年男性,在最高峰的时候,斯巴达约有8000公民。然而随着长期的战争及固有的不平等结构,造成了斯巴达内部巨大的贫富分化,以至于到低谷期时斯巴达还剩下1400公民;尽管斯巴达战士的单兵素质冠绝当时,可是由于非公民不得当兵,斯巴达的军队人数就变得非常可怜,就在这时很多人大声疾呼,希望斯巴达社会扩大公民权或扩大军队规模,但却遭到了既得利益者的反对,最终在与底比斯(忒拜)的战争中,斯巴达被重创,从此成为了一个末流城邦。
对于一群既得利益者而言,其中的大多数人往往是自私自利且鼠目寸光的,改革因而基本不可能有效推行。可是,在这样的社会中,假如有那么一个人有些眼光,且他的权威极其巨大,那他就有可能让这个社会发生一些积极的改变。
正如我们后面将慢慢看到的,也许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权力最大、办事最果断、手段最狠辣的皇帝,至少也是其中之一。正因为如此,他对于地主(权贵)阶级的打压是非常强力的,而不像汉光武帝刘秀那样打折扣【3】,而且刘秀本身也优容了大量开国功臣,造就出一个“豪强社会”。
朱元璋曾对群臣们说过 “富民多豪强,故元时,此辈欺凌小民,武断乡曲,人受其害”,借着制度上的漏洞,富民往往勾结官府欺压良善。这既是个人经验,也是历史经验,所以朱皇帝才对于富民采取了敌视态度,当然这只是直接触发因素而已。
除了将富户强行迁徙之外,借着几次兴起的大案,朱元璋还故意扩大打击面,将矛头指向那些豪民巨室,比如有名的沈万三家族就是被朱氏打入“蓝玉案”进行肢解的。因为江南地区富庶,世家大族多,所以这里的大地主、大富商也多,故而成为了朱皇帝的重点打击对象;凡被牵连者,多被抄家杀头;搞到最后,以至“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4】。

截至洪武三十年时,户部报告全国除两广、云南、四川之外有七百亩土地以上的大户共为一万四千余户,其名单送呈朱皇帝御览。而当时统计全国户口(除两广、云南、四川之外)为949万户,大户占比仅为0.15%。为了对这些富户有所压制,明廷还专门采取了类似今天“累进税制”的征缴方式。
本来,明初在江浙、江西等地区实行粮长制度,规定每万石上下的税粮为一个纳税区,由一名粮长管理该纳税区税粮的催征输解。这些“粮长”多由当地富户充任,朱元璋的初衷是“以良民治良民”,这样既可以减少行政开支,也可以减少官府对农民的骚扰和盘剥(代替胥吏直接向民间征收)。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就慢慢发现,这些粮长也已经腐化变质,他们不仅将自己的应缴税额分加到众小民头上,而且还巧立各种名目苛敛害民。朱皇帝一怒之下,对那些不法粮长举起了屠刀,其中有一次就将160个粮长一同杀头抄家。
就这样,朱皇帝对于豪宗大族特别是江南豪民进行了长期的、反复的、残酷的打击,其效果是相当明显的。方孝孺后来就曾在其《逊志斋集》中感慨道:“太祖高皇帝疾兼并之俗,在位三十年,大家富民多以逾制失道亡其宗……浙东西巨室故家多以罪顷其宗。”
作为传统社会最高统治者的皇帝,如此严厉地打击地主豪强,这在中国历史上可谓是空前绝后的!
吴晗在其《朱元璋传》中指责朱氏背叛了农民阶级,可是实际上朱元璋到底是背叛了谁呢?即使是之前朱氏尊重地主阶级的既得利益,那也只是一时的拉拢手段罢了,朱不仅不会代表单个群体、阶层的利益,甚至连官僚集团乃至功臣集团都要打压!反而是李自成辈欠缺眼光和手腕,不知变通。按照顾诚《南明史》中的说法,李自成就是因为没有及时转变对于地主、士绅阶级的打击政策,对旧精英势力的拉拢不够,从而导致了严重的恶果。
笔者曾经认为朱元璋的骨子里是个小农,所以他有实施小农社会的平均主义理想,但是而今笔者认为朱元璋更多地在做他皇帝该做的事,他一切的着眼点、出发点都是在维系其皇权统治的长久稳固而已!因为其特殊的出身,早就让他敏锐地觉察到了阶级过度分化所造成的危险,而且一个人或一帮人在占据了大量财富之后,也更容易攫取过大的政治权力,这样一来就威胁到了皇权的稳固!
《明史·后妃传》中就讲到一个令人玩味的故事:吴兴富民沈秀(即沈万三)拿出巨资襄助了南京城修筑费用的三分之一,他又请求犒赏军队,可是朱元璋却发怒道:“匹夫犒天子军,乱民也,宜诛。”对于朱皇帝而言,一个平民凭借财富无限扩大其影响的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这将是对朝廷、官府的挑衅!此风断然不可长,皇权也断然不可受到威胁。
另外,强制迁徙富户不仅可以抑制社会分化,也可以加强社会控制。历代都有强迁的事情,比如因担忧一个家族在某地过于势大而强制其迁移,唐初强迁蜀地薛家、宋朝强迁江州陈家就是此类。不过也有大规模的强迁事件,除了秦始皇和汉武帝以外,汉高祖刘邦在定都长安后,也曾将齐、楚两地的强宗大族十余万口迁离本土,以填实关中。此举既可以加强京畿地区的经济基础(也可算是装点门面),又可以削弱六国豪族在地方上的盘踞势力。
对于这种“强本弱末”之术,朱元璋自然也是心领神会,为此他几次大规模迁徙江浙富户。比如在吴元年攻下苏州不久,他特“命徙苏渊富民实濠州”;洪武七年,又迁徙江南富民十余万户到凤阳一带屯种;洪武二十四年,又徙天下富民五千余户到南京;洪武三十年,再起取江浙等处四千余户富户填充京师。
到朱棣当政时期,他也看到了此举的利好,故而效法老爹。比如永乐元年(1403)八月,明廷徙直隶、苏州等十郡,浙江等九省富民实北京。
秦朝在强迁富户时会剥夺财产,但是西汉不一样,反而会给予其特殊照顾,保护其发展,因为西汉初是将关东旧豪强地主当作了依靠力量来对待,以这些富民的资财和人力来加强中央集权。朱元璋的做法更像秦朝,而朱棣的做法则更像汉朝。
这里有必要再补充介绍一下粮长制度,这是明朝实行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

话说先秦两汉时期有所谓“三老”,他们是一些乡官,主要掌管地方教化,还负责查证调停民事纠纷,但最主要的职责还是收税。这些三老都是地方上负有威望的人,由他们来征收赋税,一来是舞弊的可能性较低,二来便是民众更愿意积极配合。
在五代时也有个特殊的制度,由于当时战事频仍,军费筹措就成了一件大事,许多家境殷实的豪强就被选调到军中负责此事,这有点像古罗马历史上的包税人(近代历史上的徽商胡雪岩也曾帮办军队的后勤、款项等事务,所以他成了一位“红顶商人”)。大概朱元璋就是受此三老之类的启发,特意推出了“粮长”制度。
粮长的主要任务就是主持辖区内田粮的征收和解运事宜,这些粮长属于半公职人员的性质,有些表现出色的还可以做官。他们平素很是威风,所以地方上的大户多以充任粮长为荣。在其后的五六十年中,粮长更陆续增加了以下各种职权,如:拟订田赋科则,编制鱼鳞图册,申报灾荒蠲免成数,检举逃避服役人户和劝导农民努力耕种并按期纳粮当差等;后来,在某些地区,粮长往往包揽地方事务,掌握乡村裁判权。粮长犯罪,一般又得援用较之平民远为轻的例【5】。
明初粮长的地位非常特殊,朱元璋想要借助地主、士绅阶层协助帝国政府对乡村的统治,这一点倒是契合所谓“皇权不下县”的治理模式:中央权力只有效控制到县级,县以下实行自治,这一点虽然常被质疑(比如秦汉设有领取国家俸禄的乡官),尤其是清代雍正中期以后官僚体系深入到了乡村【6】,但朱元璋出于节约行政成本及对于官僚体系的本能的不信任,再加上早年的某种心理投射,他倒不失为“皇权不下县”(官僚机构不延伸到基层)的典型践行者。
然而需要我们注意的是,粮长制度到明中期以后就衰落了,原因即在于阶级分化的加剧,许多粮长之家已经上升为仕宦世家,且往往有合官僚、地主、商人于一身的,对于他们来说,是不屑于再做粮长了。而由于足额征粮越来越难,粮长个人又须补足余额,所以这一职务发展到后来,就成了人们唯恐避之不及的负担,很多被迫做了粮长的中小家庭都因此破产逃亡。

由此也可以看出某些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的演变,从而增加了我们对于历史问题的理解深度。
【1】参见《明太祖实录》卷二百五十
【2】参见郦家驹《宋代土地制度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4月版。另可参考秦晖、金雁《田园诗与狂想曲:关中模式与前近代社会的再认识》一书,作者指出在关中地区土地兼并现象很少,而在江南地区却非常严重,因为当地拥有科举功名的特权分子极多,更容易隐匿田产、逃避税收,因而更加有利可图。宋代的记载就体现了这一点,大量占有土地的往往是包括宗室、外戚、官僚在内的官户。
【3】事实上刘秀在建武中期的清查土地和民户的“度田事件”中,引发了部分豪强地主的武装反抗,在成功镇压了这些反抗之后,也部分地达成了再分配土地的目的。
【4】《明史·刑法志》,这种说法应该是比较夸张的,而且要具体看这个“中人之家”到底是以什么样的标准定的。
【5】参见梁方仲《明代粮长制度》
【6】参见胡恒《皇权不下县?——清代县辖政区与基层社会治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5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