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格兰塔 | 我希望文学与智识生活完全属于自己
上周,我们刊发了“鲤×格兰塔”专题的前两期:
鲤×格兰塔 | 第1期:张悦然对话《格兰塔》(Granta)主编托马斯·米尼
接下来的第3期,是加拿大作家希拉·海蒂与美国学者、文学评论家菲莉丝·罗斯的一场对话。菲莉丝·罗斯著有《阅读普鲁斯特的一年》(The Year of Reading Proust)、《文学女性:弗吉尼亚·伍尔夫的一生》(Woman of Letters: A Life of Virginia Woolf)等作品,后者于1978年出版,走在了以女性主义视角重新评价文学人物的前沿,曾入围美国国家图书奖决选名单。
海蒂曾为罗斯的代表作《平行人生:维多利亚时代的五段婚姻》(Parallel Lives: Five Victorian Marriages)撰写序言。这篇采访的原文刊载于《格兰塔》(Granta)第166期。
——《鲤》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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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莉丝·罗斯所著《平行人生:维多利亚时代的五段婚姻》首次出版于1983年。这本传记与其它同类型文学作品截然不同的是,它记录了一群维多利亚时代名人的生活。
罗斯讲述了五段婚姻故事,依次是简·威尔士和托马斯·卡莱尔、艾菲·格雷和约翰·罗斯金、哈丽雅特·泰勒和约翰·穆勒、凯瑟琳·霍格思和查尔斯·狄更斯,最后是乔治·艾略特和乔治·亨利·刘易斯。
在本书中,作者讨论了上述婚姻的不同阶段。这些名士所获的赞誉、取得的成就与他们的艺术事业广为人知,然而,罗斯选择做的却是严肃对待那些支撑他们人生的浪漫事件,这一做法并不常见,风险也大得多。

在本书序言中,罗斯写道:“闲言碎语可能是道德探索的开始,是通向自我觉悟的柏拉图阶梯的最低一阶”,而她的写作讨论了那些浪漫之事——那些渗透在一生之中的心动、伴侣关系与心碎时刻,如果说不比一个人的事业更加重要,至少也是同样重要。
过去的四十年里,《平行人生》在美国持续发行,但在英国经历了停印。本书于2020年由当特图书再版,希拉·海蒂为新版作了序言。
美好的初婚靠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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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拉·海蒂对话菲莉丝·罗斯
海蒂:我喜欢《平行人生》这本书。二十出头的时候我第一次读到它,那时我正要和另一个作家结婚——这段婚姻也只持续了几年而已。眼下,在我四十多岁时重读它的感受真是大不相同。它比我一开始感到的更加令人悲伤。我们自己深陷其中的处境,这个世界施加于我们的期冀所带来的影响……
我想问你一些关于创作的问题,以及在写作本书期间的情况。首先我想知道,在你构思这本书的时候,文学批评与传记写作是什么状态?尤其是关于维多利亚时代、关于不曾被记录的女性生活。

罗斯:在70年代女性主义的第一波浪潮中,单是讲述女性的故事就成了一种政治行为,而且令人耳目一新。所有关于女性群体的信息都是一份馈赠。比如说,看到阿娜伊斯·宁的日记的那一刻实在是叫人激动。其次是弗吉尼亚·伍尔夫的《作家日记》,这是她全部日记中少得可怜的一小部分,但对于我们来说,拥有这一点就已极其值得珍视。过去由女性所写的自传性文本太少了,以至于现在我们都很难想象,因为现在能看到这么多。
每个人(我指的是,每个爱读书的小姑娘)都读过西蒙娜·德·波伏瓦的《一个规矩女孩的回忆》。书名本身就是一种解放:一个女孩儿的义务值得被曝于天日之下加以审视?还有玛丽·麦卡锡的《天主教少女时代的回忆》和安妮·弗兰克的日记,仅此而已。传记亦然。任何一个女性的传记出现时基本都不会引起轰动,从这个意义上说,R. W. B. 刘易斯的伊迪丝·沃顿传记是一个里程碑。
事情很快变得显而易见,那些由男性所著的女性传记,无论写得多么精彩,都没有击中女性渴望击中的要害。于我而言,此事有私人意义,因为我最近刚刚写完一本关于弗吉尼亚·伍尔夫的传记(该传记发表于1979年),并且我知道昆汀·贝尔的传记将先于我的著作《文学女性:弗吉尼亚·伍尔夫的一生》出版。我确信他会说出所有我要说的话——她是个女人,这是多么重要的事,她的女性主义思想对她的全部工作而言多么意义非凡。但他没说这些!这本传记棒极了,在许多方面,它难以被超越,但它把伍尔夫描绘成一个神经衰弱的问题儿童。她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将会成为伟大的女性主义英雄,但昆汀·贝尔压根没有就她的这一方面作出回应。这是个重要的教训,因为我曾经以为他的著作是一丝不苟和敬业精神的典范。

后来,一些关于女性生活的书开始问世:布伦达·马多克斯的《诺拉》(Nora),斯泰茜·希夫的《薇拉》(Vera),萨克雷的女儿弗里达·卡罗和薇拉·凯瑟的传记。我尽可能多地进行了评论,你可以在卫斯理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一本名为《女性写作》(Writing of Women)的小书中找到它们,我给这本书起的副标题是“文艺复兴时期的散文”,因为我认为关于女性的写作正在复兴。我在《诺顿女性生活》(The Norton Book of Women's Lives)的前言中也提到过这一点(女性自传体写作的繁荣)。
海蒂:哪些书影响了《平行人生》的写作?除了昆汀·贝尔以外,无论是正面或反面的例子都可以,无论你觉得写得好还是坏的书都可以,或者你有任何看法都可以。
罗斯:利顿·斯特雷奇的《杰出的维多利亚人》(Eminent Victorians)对我来说是本至关重要的书,它让我明白如何使用传记叙事来表达一个普遍观点。然而,我也觉得我需要清晰地阐释出其中的一些具体要点,诚然,我是反对抽象的。因此,我研究了克里斯托弗·拉希的《自恋文化》(The Culture of Narcissism),试着让概括归纳的能力进入我的舒适区。没了这种能力,我甚至写不了前言。我还想提一下黛安·约翰逊的《梅雷迪思第一任夫人和其他次要生活的真实历史》(关于乔治·梅雷迪思的妻子玛丽·艾伦·皮科克),书中指出,除了著名的大作家,这个领域里还有其他人,很多人和伟大的作家有着同样强烈的感受,但他们的感受往往不被注意、不被记录下来。

戴安·约翰逊的作品对我写作传记的方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它们提供了一种以女性主义为基础的传记模式,而非说教或意识形态化。给作品带来巨大能量的关键在于对主体和视角的选择。
就这本书最后的结构而言,写到最后实在有些随意,也确实有点累了,因为我本来打算写六段婚姻。我本想把达尔文也写进去的,把他的部分放在最后,但我写到那里的时候,实在写不下去了。在某种程度上,对前五段婚姻的研究和写作就像研究和写完五本书一样艰巨,写得我精疲力竭。某种程度上说还挺惭愧,因为达尔文夫妇的婚姻本来是最称得上“幸福”的,或者说是传统意义上的成功婚姻,有孩子、有美满的家庭生活。
海蒂:这本书刚出版时反响如何?达到你的预期了吗?人们能够明白你在写些什么吗?
罗斯:我没有任何预期。眼下我仍然不指望什么。我总是惊讶地发现,有些人真的会读我写的东西,有些时候还挺尴尬。
《平行人生》在《纽约时报》上得到了阿纳托尔·布罗亚德非常热情的评论(“精彩而富有独创性”),这种评论的助力非常大,但在那之后,这本书就没再得到太多媒体的关注了。一个研究维多利亚文学的专家在《纽约时报书评》上写了一篇负面评论(她说,这篇文章没写出什么维多利亚时代的新鲜事)。格特鲁德·希梅尔法布,一个保守派,为《新共和》写了一篇负面评论,我很喜欢,因为它认为这本书具有政治影响力。我几乎没有意识到这本书有什么影响,二十五年过去了,它仍然在印刷,仍然在读书小组中被讨论,仍然是治疗师派发给病人的读物。
在一个特别痛苦的时刻,我收到了一位教授的私人信函,我在耶鲁大学读研究生期间,曾经跟他一起研究过19世纪英国文学。我给他寄了这本书,他回信问我,我是不是觉得他真会喜欢一部反维多利亚时代、反婚姻、反男性的作品。可我不觉得这是反维多利亚时代、反婚姻或反男性的,它在我以前的教授身上激起的愤怒让我震惊、心烦意乱。

当我和不同的读者谈论《平行人生》时,我发现最令人欣慰的是,人们后来找到我,向我吐露说,人们自己和书里的人是一样的。例如:“在我工作的保险公司,总裁对待他的妻子就像狄更斯一样。”或者“我丈夫的堂兄就像罗斯金,他被妻子的身体吓坏了。”当我在大学和学院里读第一章“卡莱尔夫妇的求婚”时,男教授有时会把这个故事看得很私人、很不友好。当时,我们都不知道“诱骗”这个词,但他们似乎觉得我在对他们指指点点。
我最不喜欢某人告诉我,他们曾经喜欢狄更斯,但是现在他们知道了狄更斯如何对待他的妻子,就再也不会读狄更斯的书了。这根本不是我希望这本书带来的效果。
我希望这本书能拓展同情心与可能性。但有些人认为读这本书是在提出新的要求。当我第二次结婚时,一位法国女性主义者朋友因为我没有实现自己书中的理想而对我发火。她质问我,怎能嫁给一个老男人?他是在掠夺我的青春!这是世上最老掉牙的情节。而我的书告诉我们,我们应该生活在全新的情节之中。
海蒂:听听一本书在出版时是如何被接受的,以及现在这些书的现状,太有趣了。就在两周前,一个朋友来找我,我告诉他,我已经为你的书写了一篇介绍,他惊得差点跌倒在地。他热情洋溢地告诉我他有多钦佩你,你的书对他和他的男朋友有多重要。我知道它有很多粉丝。
自你写作《平行人生》以来,无论是关于身边的人际关系,还是关于女性群体的自由度,你有没有察觉什么改变?我总是在思索,女性的处境是变好了还是变坏了,或者既没有变好也没有变坏,只是变了个样子?
罗斯:对女性来说处境是变好还是变坏了?对于中产阶级女性来说,当然是好了些。美国至今还没有女总统,但我们有了最高法院女法官和女国务卿,这在我写《平行人生》的时候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当时很难想象女性拥有任何权力,即便是在大学里也一样。在哈佛读本科时,我只见过一位女性做讲座,而且只有一次。在我就读的卫斯理大学,女性获得教职是一件新鲜事(我是第四个被聘用的),而当我儿子出生时,学校还没有休产假的政策。职业女性在步入婚姻殿堂时,她们的事业在丈夫面前也屈居其次。这只是些个例,但不是原则性的。我看到家庭中的职责变得更加灵活——比方说,男性更愿意承担照顾孩子的责任。男同性恋伴侣能够收养孩子,这是个巨大的进步,这在一开始也是令人难以置信的,直到它突然间变得可能。

《平行人生》在我四十二岁的时候出版了,那时的我比现在八十岁的我更挑剔。作为一个养尊处优、事业有成的孩子,我对成人生活的现实感到震惊,但我认为直接表达这种震惊是不合适的。我相信奥斯卡·王尔德的名言:“批评是自传中唯一得体的形式。”所以,《平行人生》是我书写自己婚姻经历和对朋友婚姻的观察的一种方式。
我在《平行人生》里使用的一个意象是,当你打网球时,察觉不到在刮风,直到风对着你吹。当风顺着你吹的时候,你就会想,哦,我真的很擅长打网球,这就是父权制的运作方式。作为一个年轻姑娘,当你面对任何形式的父权制时,就是在面对一阵吹向你的狂风。
在大学里,我选了化学导论,准备开始一段幸好未曾实现的内科医生生涯。期末考试后,研究生助教告诉我,我的成绩比其他人都好。我说:“这是不是意味着我这门课的成绩是全优?”他说:“不,我只能给一个A,肯特比你更需要它。”十多年来,这件事对我来说一直是无解的。为什么碰巧是那个来自美国最显赫的家庭之一的肯特比我更需要它?我不明白。后来我长大了,结婚了,这种事情比之前更多,女性主义解释了一切。他需要一个A,因为他的人生很重要,而我的人生并不重要。
我对父权制的主要研究途径是英国文学。1964年,我正在这一领域攻读博士。我想将博士论文选题定为关于多萝西·华兹华斯的研究。然而,我当时的丈夫也在攻读英国文学博士学位,他比我更谨慎,他认为多萝西·华兹华斯并非足够重要的研究对象,可能无法让我获得理想的职业机会。我随后提议研究查尔斯·兰姆,他也不赞成。于是我问:“狄更斯怎么样?他够重要吗?”于是,我撰写了题为《狄更斯小说中的家庭理想》的论文,这成为《平行人生》的原始素材。《平行人生》是对这篇论文的深入拓展,或是其反思之作,亦或是去除其核心思想的版本。那是1966年至1968年期间。
直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随着女性主义力量的壮大,我才真正形成了自己的观点。幸运的是,我并未尝试发表博士论文,而是撰写了关于弗吉尼亚·伍尔夫的著作。到了七十年代末,借助我对维多利亚文学和十九世纪作家生活的了解,我已经准备探讨婚姻问题。

海蒂:您提到您在四十二岁时比在八十岁时更为挑剔,这种挑剔表现在写作、思考,还是生活方面?您认为这归因于什么?眼下不再像当年那么挑剔,这种变化是好是坏,还是无关好坏?
罗斯:恐怕我得说我在四十二岁时更为“谨慎”,而不是更挑剔。我是说,我年轻的时候不太可能出于种种原因去向公众披露我的私人生活。
到后来,我的写作变得不再那么谨慎,也不再那么具有转换性。我开始认为,作家的职责在于揭示他人所不愿言及之事,将一切娓娓道来,尤其是言及那些充斥在大部分生活的琐屑。在《阅读普鲁斯特的一年》这本书中,我试图对比真正伟大的艺术如何赋予生活尊严和普遍性,以及日记式写作所呈现的日常生活的随机性和琐碎性。这正是我自认为在做的事情。然而,这一意图并未成功呈现,因为除了我自己,没有其他人从书中看出这一点。
比起过去的那个我,现在的我已不那么谨慎,这究竟是好是坏?我不得而知。或许我已拥有了别的优点,或许我更加幸福,但如今的我却无法再写出《平行人生》那样的书了。我为那个曾经写下这本书的年轻姑娘感到自豪。
海蒂:我想知道,在完成您的研究和写作之后,您对婚姻、男女角色以及我们生活的可能性是否有了不同的看法?或者,这些写作和研究是否更多地印证了您在创作这本书之前的直觉或预感?
罗斯:确实如此。我的直觉在所研究的材料中得到了印证。随着时间的推移,尽管婚姻有其陷阱和困难,我却愈发成为婚姻的拥趸。我认为,同性婚姻的普及比我个人所经历的这些小事更能证明我对于新情节的观点。
海蒂:为何您对婚姻的认同感日益加深?是因为您如今身处更幸福的婚姻中吗?若是如此,您认为这是一种幸运的缘分,还是个人的成长与成熟?
像我之前说的那样,我二十出头时结过几年婚,如今我和另一个伴侣在一起,我们共同生活了十多年。尽管我无意与他缔结法律意义上的婚姻,但在这段关系中,我感受到比以往婚姻更深的结合:真诚的承诺,以及与他命运相连的情感。在我上一段婚姻中,出于多种原因,这些原因复杂且难以解释(一小部分原因是我前夫是一名作家和编辑),我发现自己很难拥有独立的精神生活,无法达到自己所渴望和需要的程度。而与现任男友在一起时——或许因为他是一名刑事辩护律师,又或许因为我们的性格契合——我能够在精神世界中独处,更容易保持内心生活的丰盈与深刻。
谈到新的情节,我想知道您是否读过杰出的婚姻治疗师埃丝特·佩瑞尔的作品。近日,我听了她的一期播客,内容与您的著作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一对夫妇离婚后,仍然保持着伴侣关系。佩瑞尔称他们“婚姻仍在持续,只是离婚离得恰到好处”。他们在离婚后代成为了一对幸福的伴侣,因为彼此赋予了对方独立的自由。正是“婚姻”一词无形中阻碍了他们赋予彼此这种自由,也让他们无法书写“新的篇章”。

罗斯:我完全理解你的感受,尤其是你提到前夫是一位作家兼编辑,而现任伴侣却并非如此,这种差异让你们的关系更加融洽,也为你保留了更多的个人空间。在我经历第一段婚姻之后,我再也不对文艺青年或是过于智性的男人感兴趣,而是倾向于与视觉艺术家成为伴侣。我希望我的文学与智识生活能够完全属于我自己。
你特意指出职业的差异,我认为这一点是很重要的。胸怀抱负、才智出众的年轻女性往往会高估一位在相同领域工作的伴侣,然而,这种关系很可能成为一种桎梏,难免让人联想到现代版的多萝西娅·布鲁克与卡索邦先生的故事。
一段圆满的初婚或许是一种幸运,而一段成功的再婚却不仅仅出于偶然。《平行人生》的整体基调及其对婚姻的态度,深深植根于我年轻时的个人经历——当我步入婚姻后,我惊觉,那个曾被认为独立的自我早已不复存在。我成了婚姻的一部分,融入了一个“我们”的共同体。这个人生过渡期实在残酷。彼时的我太过稚嫩,不明白什么样的人能够在漫长的人生航程中满足我的情感需求。我曾希望,也仍然希望,《平行人生》能够帮助他人更好地完成这一过渡,并更深刻地理解伴侣关系的相处之道。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适应了两人相处的状态,尤其是在多年的幸福婚姻之后。正如你所说,找到一个能给你足够空间、允许你做真实自己的伴侣,是婚姻幸福的关键。遇见劳伦特时,我已经四十二岁,当时我很不乐意再婚。然而,他从法国来到美国和我同居后不久,我们的关系便显得非常和谐,这种关系显然让我们双方都感到幸福。他生性传统,又带着法国人的浪漫气质,他自然认为我们到了合适的时候就会顺理成章地结婚。我甚至不记得他是否向我求过婚!这倒也很好,否则我可能还要纠结一番。人类,或者说所有生物,似乎在拥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对未来的期许时,才能更加从容地生活。这就是我所说的,我对婚姻认同感日益加深的其中一个原因。生活实在太艰难了,人生或许需要其他生命的陪伴才能得以支撑。即便养一只猫也挺好的,当然,一只狗更好。

像卡莱尔夫妇这样的夫妻,尽管一起生活多年,彼此在某些方面让对方感到痛苦,但他们仍然是真正的夫妻——也就是说,他们在一起变成了另一个独特的存在,而这种关系使他们都更能展现真正的自我。我现在会说,“幸福的婚姻”与“成功的婚姻”这两个字眼表达了不同的期许,而“成功”显然是更有意义的词。
当同性婚姻首次合法化时,有如此多的同性恋者选择结婚,我感到很惊讶。起初,我并没有热情地赞成此事,我认为婚姻作为一种制度本身存在诸多问题,又何必推广开来?然而,答案显而易见:人们似乎对婚姻有着强烈的向往。
海蒂:在我看来,您的书的一大优点在于您并未泛泛而谈,而是将每个人、每段婚姻视为独立的个体进行思考;这使您的著作成为一幅极为真实的生活画卷。我们并非彼此的范例,也不应如此。这赋予《平行人生》一种极具小说特色的质感:您关注的是人物本身,而不是为了证明某种强有力的论点。
罗斯:确实如此,这正是我所希望达到的效果。我希望让故事自然而然地展开,而不是刻意向读者灌输观点。我认为,这种方式更能营造出一种“小说质感”。为了实现这一效果,我付出了极大的努力。然而,我所视为艺术性的表达,却有时被某些学院派评价为“单纯的叙事”或“缺乏理论性”。
海蒂:你写这本书花了多长时间?
罗斯:撇去我为了写博士论文而研究狄更斯的时间,写了快六年吧。大部分时间,我只能在暑假和学期中间的短休期投入写作,因为我既是一名全职教师,又是单亲妈妈。之所以能够在暑假和假期专注写作,是因为那段时间我的前夫负责照顾我儿子。
我写的第一章是《卡莱尔夫妇的恋爱》。这个故事以简·奥斯汀的语言风格浮现在我脑海中。(我最初有一个非常复杂且难以实现的想法,即每一章都采用与主题相符的作家风格来写作。例如,简·奥斯汀的风格非常适合描写简·威尔士的故事。)接下来是《罗斯金夫妇》。我不知道这一点是否明显,但我的初衷是让每一章都聚焦于婚姻的不同时间段。罗斯金夫妇代表新婚燕尔的时期,而狄更斯的部分对应所谓的“七年之痒”,在当时则被称为“中年危机”。这一结构在乔治·艾略特和约翰·穆勒的部分中瓦解了,尽管仍有残留痕迹。而且,正如所有结构一样,它的重要性更多体现在对作家的意义上,而非对读者的影响。

每个章节在研究层面上都称得上是一本独立的书。虽然我引以为据的信件已公开发表,无需前往档案馆查阅,但仍然涉及大量的研究工作。对于乔治·艾略特的信件,我曾尝试聘请研究人员协助,但效果不尽如人意。只有我自己才能判断哪些词句或细节对我有用。在计算机尚未普及的时日,我亲自阅读了所有信件,并手抄了想要引用的段落。眼下我仍然认为这是了解另一位作家的最佳方式。
最有趣也最具挑战性的是写关于凯瑟琳·狄更斯的部分,因为获取到的关于她的信息最少。我不得不“创造”事实——这并不是凭空捏造,而是从已有的资料中发掘出某些值得被视为“事实”的内容。当狄更斯赴美时,凯瑟琳果敢地成为了他的旅伴,这一点无可争议。而她因性情谦和、平易近人而备受美国人的喜爱,这也是事实。重构狄更斯一家早年欢愉的家庭生活,同样是一种极大的乐趣,就像在寻觅复活节彩蛋般充满惊喜。
前言是在撰写了几章叙述性内容之后才动笔的。正如我之前提到的,我知道自己需要写一篇更为概括性的陈述,但这并不是我擅长的事情。因此,这部分耗费了大量精力,进展也相当缓慢。
在撰写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有幸任教于一流大学,为此受益良多。我提起这件事并不仅仅是出于客套:无论是在卫斯理大学还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我都受益于许多在各方面远胜于我且更具专业素养的智识之士。此外,每一章的写作都得到了我挚友安妮·迪拉德的帮助——她是一位风格大师,也是一个才华横溢的编辑。她就住在米德尔敦离我不远的街角。我在某种程度上以她为蓝本塑造了乔治·艾略特的形象。

这正是我所说的“我如今再也写不了这样的书”的真正含义。不仅因为我年事已高、早已胸无壮志,更因为我已不再拥有那些卓越的学术群体为我提供支持、作出批评。
写到这本书尾声的一刻称得上我一生中最酣畅淋漓的时刻之一。我仿佛正在为一幅拼图添上最后的几块碎片,一切都完美地契合在一起——艾尔总督与拉斯金!还有卡莱尔的忏悔!
海蒂:我很赞成你所说的,那些优秀的人能够协助你的工作,这一点很重要。对我来说,情况同样如此。失去好友的反馈与支持,我几乎不可能写下去。
我在想,若是你在四十二岁写作这本书时遇见了劳伦特,那这意味着什么?是说你在撰写这本书的过程中遇见了你的现任丈夫吗?这是否意味着一切都同时发生了——对初婚的失望,这本书的写作,以及遇见新的恋人——从而使得写作这本书成为梳理你所经历的所有思绪与情感的一种方式?还是说,你完成了这本书的写作,并因这段经历得到蜕变,随后才迈入了这崭新的第二人生?
罗斯:我出生于1942年秋季,《平行人生》在1983年秋季出版。因此,我在撰写此书时实际上是四十一岁。我在1985年4月,即将年满四十三之际,结识了我的丈夫。在遇见洛朗时,我已出版了《平行人生》。我正在为《爵士克娄巴特拉》一书研究约瑟芬·贝克,我在巴黎的研究工作得到了古根海姆和洛克菲勒奖学金的资助,多亏了《平行人生》,我才能得到这笔资金。当时,我的心思完全不在婚姻上。
海蒂:您的著作之所以具有深刻的力量,部分原因在于,读者能感受到您将对自身婚姻的书写和思考升华为对他人婚姻的探讨。如今,许多女性直接书写自己的生活,这种方式有时可能显得略为平淡。您认为当代人不愿通过思考他人生活来反思自身生活的倾向,是否属于一种缺憾?我在完成引言的初稿时就意识到,您的著作告诉我们一些事情,即相比于直接书写自身经历,通过他人生活的视角来折射自己的生命更能深入挖掘心灵的深度。
罗斯:谢谢。承蒙您夸奖。但我想反问一下,作为撰写了《何以为人?》和《房间里的母亲》这两本精彩著作的作者,您不认为所有文学作品都涉及某种形式的升华吗?

您从自身生活出发而摄入书中的内容,并非决定作品成败的关键。重要的是您的艺术造诣——每一句,每一段,每一章都如此出彩。诸如“自传体小说”等术语可能会引起评论家和读者的兴趣,但作家们无论如何都会根据自身的禀赋与当下的需求进行创作。普鲁斯特的作品可以被视为自传体小说。幸好他并未等待这一术语出现才开始创作。我个人并不在意书籍素材的来源,只要阅读过程让我愉悦即可。我对阅读虚构和非虚构作品同样享受。甚至“虚构”和“非虚构”这类术语有时也太出于人为界定。诺曼·梅勒在多年前就已指出这一点,他在为《刽子手之歌》设定副标题时,称其为“一部关于真实人物的小说” 。这部作品是关于凶手加里·吉尔摩的传记。虚构作品的非虚构化至少可以追溯到那个时代,即“新新闻主义”时期。这一术语在当时可能发挥了某种作用,就像“自传体小说”一样。
然而,我似乎并未正面回应你问题的核心:坚持个体经验书写,抗拒你所说的“升华”,究竟是得是失?在个体经验之上实现超越,确实能够获得一种强大的能量。“个人主义即政治正确”堪称我这一代人中最被滥用的口号之一。这一观点使得公共生活到处充斥着平庸浅薄之词——无论是政治领域还是新闻行业——以至于每一篇演讲、每一篇调查报道似乎都需以个人叙事为引子。唯有在具备非凡文采或雄辩的政治才华的前提下,“个人主义即政治正确”这一命题方能真正成立。如果你想知道个体经验究竟可以多么乏味,不妨与老年人相处片刻。这是衰老的一大悲剧:当你人生中每段经历的每个细节都变得弥足珍贵时,你却可能再难使其引人入胜,除非对方被指派要以你为学校研究项目的对象。你竭力想要讲好自己的故事,但在听众眼中,你的故事只是些老掉牙的陈年往事——一个他们顶多客套地表现出兴趣的领域,或是他们用来挖掘创作灵感的素材。而这本该如此。

海蒂:我最后想探讨一下法定婚姻或婚礼仪式的重要之处,以及它在您书写的那些伴侣关系中具有的意义。当您再次步入婚姻时,您似乎暗示婚姻这一行为对您而言具有某种变革性或关键性的意义。对于您来说,一段从未有过婚姻承诺的、持久而忠贞的伴侣关系,与一段正式缔结婚姻的伴侣关系是否存在绝对的区别?这两种关系是否可以被视为基本相同,抑或完全不同?
罗斯:据我所知,一些情侣虽然没有结婚,却终生维系着稳定的伴侣关系。他们有些人共同抚育子女,拥有共同财产,甚至与彼此的家庭建立了深厚联系。这些可能性当然是成立的。在上世纪80年代我旅居法国时,这似乎是巴黎知识分子群体中的常见现象。或许法国的法律并未赋予婚姻特殊的优待,对此我并不特别了解。然而,当今的美国显然并非如此。在此,合法婚姻与未受国家认可的结合之间确实存在显著区别。
一方面,也许是最重要的一方面,离婚的困难使伴侣更倾向于共同度过难关。更不必说婚姻带来的诸多益处,包括税收、保险和贷款优惠,医疗、探视及代理权利,以及对包括丧偶者在内的配偶提供的其他各类保护。当法律在婚姻问题上未能明确支持个体时,合法婚姻的意义便显得相对有限。这种现象在当今美国的无证移民中尤为常见。而对于我在《平行人生》中描写的一些女性来说,这种情况则以另一种形式存在。在当时的英国,结婚反而使女性在法律上处于劣势。她们在婚后把一切权利交给了丈夫,不仅上交了所有财产,甚至日后还可能丧失对子女的抚养权。像乔治·艾略特和哈丽雅特·泰勒这样头脑清醒、意志坚韧的女性,深谙如何避开合法婚姻的束缚以维护自身利益。然而,她们最终还是在条件允许时选择了缔结婚姻,这或许更多是出于对社会认同和地位的考量,而非基于法律上的实际优势。
至于我,我曾与一位嬉皮士男友相伴多年。“我们不需要市政厅的一纸文书来维系我们的忠诚。”这是乔尼·米歇尔歌里的一句词,是我男友的座右铭。然而,这对乔尼·米歇尔和格雷厄姆·纳什并非如此,对我和我的嬉皮士男友亦然。每当我按传统建议我们应当结婚时,他总是说:“这婚有什么好结的?”因此,当一段恋情虽曾美好一时,但倘若我们结婚并试图长相厮守,必将以离婚告终时,分手相对而言就不那么痛苦。
关于这个问题,我还想补充一点。十九世纪的平均寿命远远低于今日,在某种程度上,死亡起到了如今离婚的作用,因此,人们一生中可能经历不止一次婚姻。长久的婚姻如同一件艺术品,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钻之弥坚。然而,多次婚姻,无论是否合法,也自有其艺术性和深度。我还认为,即使在一段长久的婚姻中——尤其是在长久的婚姻中,你可能会感觉自己先后与不止一个人结了婚。

海蒂:真是深刻的见解。感谢你的回答,菲莉丝。
罗斯:同样感谢你,希拉。就在我们谈话的时候,我突然又想到了另一件事。这件事又一次显现出我们年龄差异的影响。到了某个阶段,缔结合法婚姻已不再成为问题,爱情亦然。我不再佩戴婚戒,这并非是为了向他人传递某种信号(例如表明我单身可寻),而是为了提醒自己(我的丈夫已离去,即便只有我一人知道这一事实)。在九十八岁时,他已不再是曾经六十多岁时与我结婚的那个男人。他患有痴呆症,如今更像是一副行尸走肉,而不再是一个完整的人。然而,无论是从道义上还是实际情况来看,我依然对他负有责任。我们的关系早已超越了法律和情感的范畴,达到了纯粹承诺的境地。对他来说,情况也是一样,我是他世界里唯一的存在。我确信,许多年长者正身处类似的境况之中,其中大多是女性在照料男性。我无法想象,那些我们在电影中所见或在回忆录中所读的圣人般的人究竟是如何做到的!
海蒂:看来这是极为艰难的。我想,婚姻的这个阶段对年轻人而言还近乎全然隐而未现。我相信,大多数处于与你相似境况的女性(以及男性)同样经历着你所经历的痛苦——我确信他们之中无人称得上真圣人。然而,正如你所言,这是一个“纯粹承诺”的状态,在这种境地中,你已无法真正选择离开。因此,就像那些因选择成为母亲而感到不快乐的女性一样,唯一能做的就是将这些情绪埋藏在心底。谈论这些感受似乎显得过于缺乏爱意,甚至显得自私。然而,这必定是一种广泛而普遍的经验。感谢你愿意向我分享你如今的生活现况。这延续了你作品中所展现的诚意与洞见,而这对我、对许多人来说都意义非凡,它不仅启发人心,更是良师益友。我从未意识到,自己的经历竟然是一种如此特殊的恩赐。在一段严肃而长久的关系中,人们通常会在心理、道德和精神层面投入郑重的承诺。然而,在我这个年纪,与伴侣都依然健康的情况下,依然保有某种自由与选择的品质。这种自由与选择的珍贵之处,我此前未曾真正意识到,直到你向我讲述了你目前的处境。
罗斯:谢谢你。正如我先前提到的,作家有责任说出他人未曾言说之事。而在我如今的年纪,我愈发渴望传递自己的经历,尽管我担心自己已不再有足够的才华与精力去完成这一使命。
采访:希拉·海蒂
翻译:鲤编辑部
原文刊载于《格兰塔》第166期,《鲤》经授权翻译、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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