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评《断罪天使杀人事件》以及谈谈自己想说的话
本人第一次写评论类型的文章,如若有不好的地方还请大家多多包涵。
想说的话有很多,我会按照以下的顺序来进行:先简要介绍这部作品,给出个人总体的评分,也会简单介绍此书的优缺点(主要是安利啦)而后进行具体的分析这本书的优点和缺点,根据评分也会说说打分的依据,哪些地方令我感到非常惊艳以及很多值得学习的点都会在后续说明(当然有涉及泄底部分我会加上泄底警告)至于想说的话我会放在文章的最后。
先给出我的具体评分:诡计8 逻辑10 布局10 可读性7 文学性7
接下来简单介绍一下本作。《断罪天使杀人事件》是古典本格推理小说,故事发生的背景是在现代的英国海岸边的一座基督教教堂里,本作也是典型的暴风雪山庄类型的作品,书中一共五起案件,均为密室杀人,且案件平均质量极高,对该类诡计的运用可谓是出神入化,最后的核心诡计简直是惊为天人,我认为绝对算是此类诡计的巅峰之作。可即便是这样此书中的逻辑推理部分甚至比诡计部分还要更甚一筹,此书真正意义上做到了逻辑的严谨,逻辑链又长又密集,且有着十分精彩的逻辑切入点,且这种在其他书中最多只能看到两三个的切入点在这本书中足足有着十余处,这也要归功于本书那巨量的伏线,伏笔埋的那是又多又细,在伏笔的细节于数量上本书堪称世界第一也不为过。
更让我感到惊喜的其实是本书整体的“逻辑性”。也就是本书的诡计并不是侦探一拍脑门突然灵光一现想出来的,而是真正做到了用逻辑去推出诡计,逻辑于诡计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他并不是只能灵光一现看你能不能对上作者的脑洞的那种诡计,而是可以通过细节的逻辑推理一点一点抽丝剥茧推理出来的诡计,书中看到的每一个现象,人物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凶手的每一个行动,背后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别看这本书谜面很长有足足二十五万字,但此书实际确是奥卡姆剃刀理论以及契诃夫之枪的完美体现,书中你觉得可能是废话的地方都会在解答篇中告诉你其正真的意义,连宗教炫学部分都和本书最终的推理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作者布下的红鲱鱼从开局第一章就早已埋下了伏笔,甚至你可曾见过一本书连“给读者的挑战书”部分都带有一定的误导吗?
本书的布局结构也是作者精心设计过的,诡计与诡计之间并不是完全独立,而是一环扣一环,第一案的诡计与最后的核心诡计也有些许关联,可见作者布局之深远。虽然本作是古典本格推理,但是其中案子的谜面堪称完美,华丽的令人绝望。凶手在一个晚上一人连杀六人并制造出六间完美的严丝合缝的密室,并且六名被害者还均有防备,凶手连进入密室都做不到究竟是如何完成以上这一切的?再配合上本作的宗教背景下对于凶案现场氛围的可怖塑造,堪称古典本格推理小说史上最绝望的天谜。面对这种谜面你根本想不到任何一丝一毫的想法去破解。本书的凶手也是我见过的最为谨慎几乎没有露出过破绽的一位。
在本作的第八章还含有一份十分创新的视角讲义。作者跳脱出了前人的框架,将宗教与之结合,并非一条一条罗列密室手法的可能性,而是写出了一份蕴含自身理论的独具匠心的新型讲义,我认为这也是一种对于推理的解构,作者借由书中侦探的嘴,以三种不同的视角(即作者视角、读者视角、角色视角)去解构分析案件,罗列出来一份百分百包含所有凶手身份可能性的讲义。并且这份讲义并不只是侦探的夸夸其谈,讲义中还蕴藏了直指最终真相也就是核心诡计的关键钥匙。
以上说了这么多优点,我也来说说几个在其他读者眼中可能是缺点的地方。首先是全书字数太多,目前还缺少一个结尾的未完成版字数就已经接近四十万字,可能确实是太长了些,其次是本作的文笔部分,本作的文笔属于细致入微流,作者对于文中出现的很多见到的细小的物品的都会进行十分细致的描写,全篇这种文笔再加上较长的篇幅,可能会带给一部分读者不是很好的阅读体验,也就是所说的可读性不佳,使他们觉得文风很繁杂臃肿,只是一味的叠词等等。不过我在这想说的是希望这么想的读者可以坚持读下去,因为到最终解答时你就会发现前面的这些描写并非不必要,而恰恰可能在这些细微的描写处,蕴含了通往真相的道路。本作你前面越是看得认真仔细,等到了后面的解答篇带给你的惊喜就越多。
为何我刚刚用到的描写都是一部分读者,因为我认为这种文笔文风是属于作者本人自身的独特风格,对于这本书的可读性部分就是见仁见智。有人可以喜欢这种风格也有人可以不喜欢,这都再正常不过。我本人并不算是特别喜欢这种风格,但也绝对不讨厌,对我来说就是正常可读的文笔,并且我认为本作的文笔都可以算得上是华丽了,文中很多的景色描写以及对现场的氛围塑造都十分顶级,文笔也十分适配这种欧美背景,译制腔的味道非常到位,其中角色之间的互相对话也充满了欧美那边的“美式幽默”,在看本作时中间还被逗笑了好几回。(侦探突然掏出一本小猪佩奇绘本那段我是真没绷住)
至于角色塑造方面由于本作出场角色较多,有足足十八个出场人物,不可能每个人都面面俱到的描写塑造,当然了本作对于主角凶手等关键角色的塑造还是做的不错的。还有就是被许多人吐槽的剧情问题,我认为在这种暴风雪山庄背景的作品下,其中的场景已经被限定在了这小小的一座教堂里,并且本作还是以主角的第一人称为视角展开的,主角也是第一次来到这座教堂与其他角色并不认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是写不出来什么强烈的剧情冲突的,这种类型作品的发展无非就是一直死人,接连不断的死人,所以说本作没剧情其实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被背景和类型限制住了。
之后关于推理部分的一些小问题这里就不具体提了,等会下面的泄底分析部分都会提到,但我可以保证的说,本作的优点远远大于缺点,这些小问题在本作的优点面前完全就是九牛一毛,瑕不掩瑜。
最后我来总结一下这部作品,本作《断罪天使杀人事件》是真正意义上毋庸置疑的神作,综合来看他是本人在入坑推理的这两年内看过的所有推理小说中最强大,最精彩的一本,稳居本人生涯小说榜单的第一位!伟大,无需多言!我在此向所有推圈同好以及我的朋友们真诚的推荐这部作品,这部作品值得让更多人看见。 (需要资源的小伙伴评论区自取)
而后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本作的优点与缺点。(以下内容涉及剧透泄底,强烈建议全部看完本作之后再进行观看)
泄底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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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列举分析一下文中本人非常喜欢的伏笔的细节,以及通过该对应细节展开的逻辑切入点。(这里只列举本人觉得精彩的部分,并不代表全部,还有很多细小的逻辑全算上估计得有上百个,碍于篇幅和问题就暂且忽略了,想看的小伙伴可以去看原作)
1.约莫过了十五分钟,沃尔德半睁着惺忪的眼睛,像头被狩猎的狗熊一样一巴掌拍在敞开的门板上闯了进来,此情此景把伊坂吓了个激灵,其他人的目光纷纷被他吸引了过去。宾森紧随其后,迅速上前为他拉开一张空椅子。——出自第二章
这一段上面的伏笔是沃尔德一巴掌拍在“敞开”的门板上,说明门一直是对应开着的状态,也说明上一个离开的佣人宾森在离开餐厅时忘记将门顺手带上。而这一段是在推理有没有人可能潜入伊坂的房间偷取备用钥匙,再结合教堂内的布局伊坂房间的门恰好正对着餐厅的门,并且伊坂本人的座位也正对着门口,以此可以推理出如若偷钥匙的人是宾森那么他就不会忘记关门因为要确保自己不被目击,所以这里通过细节伏笔以及逻辑推理干净利落的排除了宾森去偷走钥匙的可能性。
2.他只能放低声音说:“我当时正在整理书房——很简单的工作,先生,只是把那些放错位置的书按类别重新摆好。忽然,我隔着门,听见有人喊着着火了之类的呼救声,我刚要走出书房去查看情况,结果看到圣器室的门被炸开,里面正在燃烧……”——出自第五章
这里的“着火了”是关键细节伏笔。由于室内的着火是因为煤气泄漏产生的爆炸导致的,顺序是先爆炸而后才会着火,而死者的死因就是爆炸致死,所以他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喊出着火了这三个字,因为在看到火焰之前他就应该已经被炸死了,那么当时的那道‘着火了’的声音就只能是提前录好的录音。
3.我拎着衣服走到窗边,暴风席卷过后,在这副碎裂的窗框中,海面趋于平静。
窗扇外面有一段大约2英寸宽的窗沿,我避让过锋利的玻璃碎片,侧头观察——只见一尘不染的窗沿上有数条明显的血痕。——出自第五章
这里是接着上面发生的案件,总之就是侦探在大火燃烧后的室内仔细检查线索,但是由于爆炸和火焰的影响,室内空气中到处都飘散着碳灰。如:
我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手心中那把被碳灰染黑的天使钥匙。
“算了吧,救完火那会儿我去了,碳灰什么的光用水冲不掉。”
焦黑的尸体趴在血水与碳灰的混合物上,散发出阵阵臭气。
这些都可以说明现场到处都是碳灰,但是反观窗户外侧的窗沿上却是一尘不染,只有几条明显的血痕。这里的推理是凶手布置假线索误导侦探想让他们以为尸体是通过窗户被拖下去转移走的,但是尸体如果在里面经历过爆炸和燃烧他身上就一定会有大量的碳灰,所以当尸体通过窗沿边拖下去时就一定会在那里留下碳灰的痕迹,而不可能是一尘不染,所以推理出此为凶手用来误导的假线索。最终靠此破解了第三案的视线密室。
4.还是在第三案中,死者身上既有被爆炸炸死的痕迹又有只在圣器室内的金色圣杯碎片,然而能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爆炸案表面上只有第二案的17号房爆炸,但是其现场又绝对不可能完成,那么这是如何做到的呢?
其实破解这一层也是通过了一个盲点,那就是还有一场半山腰为了将退路——连接着下山路的桥梁炸断所操化的爆炸,我认为这是一个不错的红鲱鱼,爆炸产生必有其理由,这里作者利用读者的固有思维大多数人都以为那场爆炸仅仅只是为了炸毁桥梁封住退路以将现场转化成暴风雪山庄模式,但其实作者巧妙的将这场爆炸也融入了案件的一环,真是一点也不浪费啊,就像我之前说的任何现象都可能是伏笔。这里其实还有一个十字架样式的衣帽架下面自带滚轮也是一个很细的伏笔。
5.卡尔森率先拾起史蒂文的手机,乱按一通之后摇着头把屏幕朝向我。
“指纹解锁,”他的语气意味深长,“然而这个世界上已经不会再有史蒂文·埃文斯的指纹了。”
我的注意力则被屏幕上的三条未接来电吸引,号码是同一组陌生数字,而且来电时间均在同一时刻。
“14:10,”我凝神盯着来电显示的时间自言自语,“这个时间谁找他做什么?”——出自第五章
这里的伏笔以及逻辑切入点是我很喜欢的一个,这里就直接借用原文的分析吧。
“某个神秘人连着对史蒂文打了三个电话,很明显可以看出带着一股急切的味道。”我用食指在空气中画了个圈,“我们暂且把一通致电发起的第一刻到系统语音提示无人接通这段时间称之为‘响铃时长’,这个时间与运营商的通信系统设置有关,不同运营商的设置时间在40秒到1分钟不等,各位尽可以让别人给自己打一通电话,然后掐着秒表试试,只要没经过特殊改动,哪怕最短的‘响铃时长’也在30秒以上。那么问题来了——仅仅前两次的‘响铃时长’累加在一起就足以超过一分钟,那第三次来电显示的时间,怎么可能还在同一分钟之内?”
“事实上,某人给史蒂文致电的时间,不会正正好好地卡到一个完整一分钟时段内的第一秒上,按照统计学概率来说,最有可能接近的时段,是在30秒前后。”我的口吻无比凝重,“也就是说,想要让三次来电显示出现在同一分钟之内,致电人必须要进行‘拨号’,‘立刻挂断’、‘再次立刻拨号’,‘再次立刻挂断’、‘第三次立刻拨号’,‘第三次立刻挂断’这样连续三次的无意义操作——这是何等诡异的行为?想通之后,你们还会认为,这样鬼魅的来电,其目的是为了联络被害人吗?”——出自第十三章
非常细节精彩的逻辑切入点。
6.带有滚轮的折叠小书架摆在桌子旁,上面零零散散插着几份两年前的《泰晤士报》,报纸已明显泛黄,好几张受潮的纸页皱巴巴地黏在一起。我抓起报纸试着翻了翻,几个头版新闻分别是苏格兰独立公投、印度总理大选纳伦德拉·莫迪压倒性胜利结束几十年的国大党统治,以及马来西亚航班MH370三月份神秘失踪事件。
四面墙和地板均喷涂了一层聚氨酯保温涂料,北侧墙上有三个操作面板,分别是LED灯泡的亮度调节、新风系统、恒温恒湿系统。灰色的液晶面板上开启除湿降温功能,并显示了两个恒定数值:温度12.8°,湿度71.1%。——两段都出自第二章
从这两点一是报纸明显泛黄并且受潮,纸页都黏在一起,二是开启除湿功能的地下室湿度却还是有71.1%,可以推理出当时教堂内所处的空间湿度是很大的 ,所以后续排除了火柴是两年前剩下来的,因为一定会和两年前的报纸一样受潮损坏。
7.就在这一片愕然之中,圣柜上的烛台之光突然一抖一抖,像受惊般迅速熄灭,化作一缕青烟升腾上空。十字架上的火焰汹涌地向东扑去,上帝已开启了新一轮的神罚。
身旁的人渐渐远去,救火声、嘈杂声……所有的声音都在以我的脚下为中心向远处逃离。在那片空白的区域中,我什么都听不到,也没有任何知觉,只能愣在原地收紧瞳孔凝视着不远处那具尸体。——出自第六章
这里通过“十字架上的火焰向东扑过去”,说明了风是从西边吹过来的,然后分析教堂一楼的布局说明这股风只能是从后门吹进来的,而后门平时都挂着门闩所以说明门闩被人偷偷取下,有人从后面经过了。
8.我认为第三案的伪解答通过利用地狱之门雕像那里的机关绑绳子使其自动牵拉尸体的解答挺有意思,并且也有一定的可行性,通过提前布置肥皂使其改变剑身重量,整体算是一个大型的机械物理诡计,即使只是伪解答本身这个诡计也有一定的质量。
9.我默默观察着眼前这座巴西利卡式的暮光教堂,砖石与砂浆堆砌而成的建筑高塔庄严与简约并存,长方形的主堂中殿与突出的耳堂在俯视平面组合成拉丁十字的形状,两侧的扶垛与飞扶壁层层排列,显然与天主教堂凌厉奢华的罗曼内斯克风格迥然不同。整座教堂除了彩色玻璃窗之外的一砖一瓦皆是乌黑之色,在这片广袤的天界下凸显出硝石质感的幽暗。如果从美术价值观来衡量这座教堂,这种阴郁的色彩无疑会大幅削弱其观赏价值。
在约5码高的正门之上,四枚耶路撒冷十字与中央的大十字架铜雕共同构筑成一个庞大的耶路撒冷十字,暗含着耶稣将福音洒向四方之意。两边侧堂的左右拱门上,分别镌刻着雄伟的六翼天使形象。——出自第一章开头
这里从第一章开头就已经埋下了关于第三案解答的关键伏笔,这里还是直接借用原文吧。
卡尔森屏息凝神:“莫非她真把大门上的耶路撒冷十字铜雕当成了台阶蹬了上去——”
“那扇大门上的铜雕,是由四枚耶路撒冷十字和中心十字组成的一个巨大的耶路撒冷十字,十几个小十字架规律排列,简直就是一架天然的竖梯。”我双手反撑在桌面上,“后面还需要我再解释了吗?大门最上方突出的拱顶石自然也是垫脚的材料之一,再往上,就是巨大的玫瑰花窗,那些镂空的花边成了顶好的第二架梯子。看似是绝路的地方实则畅通无阻:十字架铜雕——拱顶石——玫瑰花窗的镂空花边,爬到这儿,离钟楼可就只有一段围墙的距离了。翻越围墙是难题吗?对于别的教堂来说或许是,但这座教堂是什么样各位心里应该有数了,钟楼的围墙高度也就1英尺,但凡是个成年人就没有翻不过去的道理。这个方法从头到尾都不需要什么矫健的身法和结实的臂膀,只需要——一根绳子。”——出自十四章
当然这个地方其实也有部分算是缺点的一方,我稍后会进行说明。
10.“从下面爬到钟楼上?我的天,还真敢想……”艾伊凸着眼球,“但怎么说,我还是没完全理解,她为什么非得选在敲晚祷钟的时候动手?”——出自第十四章
阿丽莎已换上了神职人员的白色罩衣,这是种带着宽大长袖的传教士礼服,纯白的色调让她整个人的气质从光彩照人变成了庄严肃穆。见到了我们两个,她只是浅浅地问候了一声,随即走向钟绳,拉动起那条粗大的麻绳,开始缓缓敲响大钟。沉重的钟体被摆锤以缓慢且沉稳的节奏撞击,轻微摆动的吊环摩擦着钟梁悬挂架,浑厚的钟声以钟楼为中心向四面八方扩散。——出自第一章
这里的细节分析也直接借用原文啦。
“因为阿丽莎小姐需要给那根用来辅助攀爬的绳索找到一个合适的挂点,钟楼的围墙没有镂空立柱,就地打一个钉子又未免太过于显眼,那么除此之外,钟楼上还有哪些地方可以作为绳子的挂点来用呢?我认为只有三处——”我比出三指,“第一处:钟梁悬挂架。若论坚固程度,莫过于那个架子顶端。但这里有一个问题,单单是大钟本体的高度就达到了9英尺,上方的悬挂架更是超过了10英尺以上,单凭身高根本够不到那里。不踩着点什么东西可没法在那上面把绳结绑牢固,而我们又知道教堂里没有梯子,在钟楼上她又没有条件像在地下室里一样找一堆乱七八糟的木箱用来垫脚,所以,钟梁悬挂架的方向行不通。再看第二处:钟楼大门的门把手。这倒也是个挂点,但这里我又想问各位一个细节了,我们在教堂里前往钟楼需要打开的那扇大门,究竟是推开的?还是拉开的?”
“是推开的……”米莲艾尔执事老实地答道。
我放缓气息说道:“不错,我在前往钟楼时,是由内而外推开的那扇门。道理简单到不能再简单,这就意味着,从钟楼那一侧,是可以把门给拉开的。”
卡尔森眼珠一转:“克里斯,你是想说……她在钟楼上的时候,没法从内侧把钟楼的门闩闩上,如果在那种情况下把绳子挂在门把手上,那钟楼的门就会在她上爬的同时一并被拉开,如此一来,一窝蜂挤在二楼的我们就能随时瞧见钟楼那边的情况?”
“完全正确,”我微微晃了晃头,“两处挂点都行不通,那就只剩下最后一处了:延长大钟内部摆锤那条本来就有的绳子。而这个方法有什么问题,还需要我细讲吗?”
“只要拉动绳子,摆锤就必定会敲响大钟。”艾伊喃喃道。——出自第十四章
11.我走进教堂,转头吱嘎嘎地关上正门,风从变窄的门缝中挤入,发出巨人吹口哨般的锐鸣。随着光线渐渐变暗,皮肤周围的气温也立刻开始回升。一扇写着「IHS」的主堂前门出现在我面前,与正门之间形成了一条矩形门廊,除此之外,东西两面各有一道侧门通向侧堂。
门扉左侧,陈设着一尊由金玫瑰大理石打造的诺曼式洗礼池。池里注满了清水,方形大理石柱上遍布磨损的痕迹,正面以两根树藤互相缠绕的方式雕刻出十字架的标志。——出自第一章开头
这个地方的细节逻辑切入点也是我十分喜欢的。这里还是借用原文。
让我来猜猜你是怎么想的——啊哈,按照我刚才的说法,你的脑海中一定浮出了这样的画面:阿丽莎在主祭台放下尸体后,本应顺手挂上后门的门闩,前往正门横廊的洗礼池那里清洗掉血迹,接着,她打开教堂大门走了出去,再从一楼顺着大门爬上钟楼——”
卡尔森不可置否地皱起眉头:“有何不妥?”
“大错特错!”我提高了两阶音调,指向前方,“我来纠正你阿丽莎小姐真正的行动路线,她在洗礼池清洗掉血迹后,根本不是直接从大门出去的,而是重新返回后门走出的教堂——”
“后门?”艾伊纳了闷,“我没明白。刚才说了一大堆,都表明她的目的地不应该是正门外才对?她直接开门走出去不就得了,又何必无缘无故这样绕个远?”
我再次轻咧嘴角,哼哼冷笑。
“换你们来当凶手,恐怕不消半刻钟就要被我逮住了。说起来别不服气,我们的阿丽莎小姐可比在座的其他人细心十倍百倍,不知各位注没注意到一个细节?我直说好了——教堂的正门有一个年久失修的小毛病,那就是在开关时会发出刺耳的吱嘎响声!”
台下接连传来几个人的惊诧之声。——出自第十四章
这个开门时会发出响声的细节伏笔也早在第一章最开头主角刚踏进教堂之时就已经开始了,这确是后续锁定凶手行动路线的关键线索。
12.阿丽莎已换上了神职人员的白色罩衣,这是种带着宽大长袖的传教士礼服,纯白的色调让她整个人的气质从光彩照人变成了庄严肃穆。——出自第一章
柱廊尽头的第一间是储藏室,门口的纸箱子堆到了七八英尺高,几乎把进门的路挡了个严严实实。里面的东西堆放过多,要想进这个屋子,得在门口侧着身子从纸箱与墙壁之间的缝隙挤进去。我随便进去看了看,里面除了纸箱之外只有罩衣围裙、扫帚等扫除工具,从纸箱的包装说明上,能看出是一些备用灯具。——出自第二章
阿丽莎喝下那杯水,步伐踩准韵律,用倾听的姿态坐在我身边的唱经席上,长发用发夹盘在脑后,身上的旧围裙已被烟熏得破烂不堪,脸上也涂满了脏污。她的瞳光照向四周,面对着被血与火浇筑过后的场面,只夹着一丝细微的怅然。——出自第六章
他想也不想就呵斥着反驳:“别逗了,我对那些灰袍子一点儿兴趣都没有!还有什么护身符……我要是记得这个瘆人的眼珠子被我一直带在身上,那我今晚准保会做噩梦。这个时候,你应该提醒我,是不是过于关心则乱,也许我忘记的事情不止这一处,嗯?”——出自第六章
这里第三段凶手穿着围裙时刚刚敲完钟,但是却穿着围裙,结合多处细节伏笔分析凶手的动线即可作为确认凶手的身份的铁证。再次借用原文的分析吧。
“说实在的,人家想穿什么衣服本来就是她的自由,那不过是件普通的围裙,她可以在扫除的时候穿、可以在日常洗衣做饭的时候穿、甚至喜欢的话也可以在睡觉的时候穿。但请注意,那件衣服——唯独不可能在敲钟的时候穿!”我大声说道,“因为‘敲晚祷钟’这个行为本身,对她这个神职人员来说,是属于教会礼中的一种。在那种场合下,她的穿着打扮必须是教会白色罩衣样式的祭司制服,身为兢兢业业的神职人员,她怎么可能会穿着一身脏兮兮的破围裙去给上帝敲钟!”
“还记得上面是怎么说的来着吧?在她的计划中,把康斯坦汀的尸体运到主祭台后,是要去洗礼池清洗掉血迹和碳灰的。手上和脸上的污渍用水和香皂清洗起来倒还容易,但问题是,衣服上面沾的脏污又该怎么处理?她要把攀爬钟楼的时间正好卡在下午六点钟,哪有时间去仔细清洗衣服?再说,就算用水洗干净衣服,一时半会儿也不可能拧干,到时候出现在我们面前时,自己身上湿了一片,又该怎么解释?
“她当然早就考虑过这点——与其那么麻烦去清洗衣服,还不如直接换一件更方便快捷。所以,在她从后门出去之前,本打算先就近去一趟祭衣室把染血的旧衣服丢掉,换上敲钟用的白色罩衣,她非常清楚在钟楼出来后,只有穿着那身罩衣制服出现在我们面前,才最为合理。这本是一个设计周密的计划,可,现实又是如何发展的呢?在她按照原计划赶往主祭台时,却发现内殿的墙上空空如也!没错,18日的夜晚,我还在大叔你的房间里看到了那把‘渗人的眼珠子’,在那时,阿丽莎小姐一定也傻了眼,因为我们的警督先生在检查祭衣室过后,竟马大哈地忘记了将‘上帝之手’这把祭衣室钥匙挂回原位!”
“由于警督先生的一个疏忽,让阿丽莎小姐在整个计划中,出现了迄今为止最为严重的一次失误。此时祭衣室里的白色罩衣是根本不用想了,但身上这件衣服染上了血迹和碳灰,总不可能就这样穿着或者脱光了出现在众人面前。该如何是好?哪怕不是祭司制服,也得找一件别的衣服死马当活马医。眼下必须去哪里搞到一件衣服,可这又谈何容易?阿丽莎小姐自己的房间里应该有的是衣服裙子换,但她的房间在二楼,眼下根本就没法避过那么多人的视线回房。后厨做饭用的围裙?也不行,博尔格一直待在那儿就没离开过。她思来想去,唯有储藏室里的罩衣围裙能暂时用来将就一下了。虽然那时储藏室里的血还未凝固,但一件围裙用防水布包好或塞进衣服里面还不至于在出去的时候粘上血。这下明白了吗?原计划被各种意外因素影响,大大偏离了预期,她并不是想穿那件围裙,而是只有用那件围裙才能掩盖住她原本衣服上的血渍和碳灰——”——出自第十四章
这一大段的逻辑推理分析不可谓不精彩。
13.我在他身后慢悠悠跟了进来,首先映入眼帘的依然是那幅《基督升天》,祈祷台和祈祷椅正对着油画,南侧墙立着那面典雅的齐本德尔镜。圣经架上的《圣经》翻阅到了52卷帖撒罗尼迦前书,烛台旁边是几根连包装都没拆过的新蜡烛,以及一台唱赞美诗专用的播放机。
卡尔森拿起烛台细细端详,蜡油的味道尤其明显,不过里面的蜡烛已经完全燃尽,盘底里只留下一摊凝固的烛泪。——出自第十二章
不多说了,这一段也是十分精彩,直接借用原文。
“他会在每天夜里的23:00至0点这段时间内做晚祷,那他真正的遇害地点是……”卡尔森快速转变思维,“祈祷室?”
“有两条依据可以支撑这个结论,”我用食指和中指切换着摆动,“大叔,还记得我们检查33号祈祷室时发现的那个烛台否?我们在看到它时,里面的蜡烛已经呈现出完全燃尽的状态,这件事细细想来其实奇怪的很——那支蜡烛毫无疑问是做晚祷仪式时所用的礼具,然而霍尔斯每次的晚祷时间都是固定的一小时,这个时间不可能会受到蜡烛的影响,蜡烛若是完全熄灭了,他理应再重新点上一支,怎么?难道他做完晚祷的那一刻,蜡烛也掐准时间刚好跟着一起熄灭了?呵,这种巧合发生的概率简直就跟你头顶长出来蘑菇差不多。没有新蜡烛了?一派胡言……那包蜡烛明明就放在烛台旁边。我更倾向于,霍尔斯彼时已经遇害,他被凶手拖出了祈祷室,而烛台上的那支蜡烛就那样被人不管不顾地晾在那,直至燃烧到最后一刻。 “第二个疑点,祈祷室中的镜子。伊坂会长说过,这些房间中的陈设都一模一样,那我倒奇怪了,怎么我们和史蒂文的祈祷室里的镜子都摆在西侧墙的那幅《基督升天》的下方,唯独霍尔斯那间33号祈祷室里的镜子立在了南侧墙边?”
“这也是阿丽莎搬走的?原因是……”
“大叔,你可以回忆一下,我们在检查史蒂文的祈祷室时,咱们俩傻乎乎站在镜子前的那一幕——除了两颗灰头土脸的脑袋之外,你有没有注意过镜子里的背景中囊括了什么?”
“背景?我记得咱们的背景板里有地板,有门……”卡尔森心下一惊,“克里斯,你是想说……那面镜子照到了门口?”
“就是这点!”我向前伸手,“霍尔斯在做晚祷时,自然是要正对着头顶的耶稣画像,基于此,他的视野必然囊括了面前那面齐本德尔镜映照出的祈祷室门口一带,这会导致出现一个什么问题?那就是,如果有人打算从他背后偷袭,在进门的那一刻,就立马会被他从镜子中提前察觉到。阿丽莎小姐正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才从一开始就把33号祈祷室的镜子挪了个方向,但这个举动,也恰恰暴露了她的意图。——出自第十四章
接下来关于一个灯泡的切入点也同样十分精彩。
14.伊坂焦急地解释:“刚听到那声爆炸时,我就立刻下楼确认你们的安危,好在有阿丽莎和莱斯特瑞德警官一起帮忙。长话短说……我刚刚一直在叫霍尔斯的门,可里面没人回应。没办法,我只能取来备用钥匙来开门,结果有点儿不太对劲——房间里的灯好像坏了,我连按了好
几次都没亮,又试着叫了他几声,屋里确实没人在……”——出自第七章
第一:按你的说法,霍尔斯完全有能力在遇袭的过程中大声呼救。要知道,这栋破房子我已经体验了两个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隔壁康斯坦汀打鼾的声音我都听得见。实话告诉你,我就猜到今晚可能出事,所以一直保持着清醒,但我没想到竟然有人敢跑到我隔壁撒野。——出自第七章
我走到墙边,一连按了数次开关,“嗯?这屋里的灯是不是坏了?”
“亲爱的,经验告诉我,一直给死人扇巴掌并不能让他活过来,你不妨看看上面。”卡尔森指着头顶那盏奥斯勒枝型小吊灯,嗓子异常沙哑。
我仰着头走到吊灯对应的正下方,只见水晶灯罩里空空如也,难怪灯具一点反应都没,上面的灯泡已经不翼而飞了。——出自第十二章
通过分析推理灯泡破碎的时间,结合时间线以及教堂房间之间的隔音程度,可以排除灯泡摔落在地却没被人听见,最终推理出灯泡所在的房间曾经一直铺着地毯,也作为第四案诡计的一部分。
15.桌椅是搬上去了,那床呢?一个人可没法抬着床上楼吧?偌大的房间一眼望去要是连个床都没有,谁还能把那里误认成卧室?”
“床?”卡尔森心不在焉地说,“啊哈,朋友,床根本就用不着搬,因为忏悔室里,本来就有张床。”
“本来就有?在哪?”
“很好理解,阿丽莎一并拿走了19号房的床单和枕头——嗯?我之前忘跟你们说这茬了?咳,总之,现在你们都知道了。”卡尔森清清嗓子继续说,“只要把忏悔室里那具单人大小的忏悔间放倒,给它铺上床单放上枕头,不就摇身一变,出现了所谓的‘床’吗?”
“啊?”伊坂叫出了声。——出自第十四章
这里把单人大小的木制忏悔间倒过来当作床的小诡计我觉得也挺有意思的。
16.“锁芯不是根据钥匙的旋转程度来动作的,而是拧到固定的位置才弹出来,这是电磁锁与机械锁组合成的复合锁。简而言之,钥匙和旋钮的功能都只是接通一个内置的双刀双掷开关,向开方向拧时,锁具里的电磁铁产生N极磁场的吸引力拉开机械锁芯,向关拧时磁极会随着电流方向的改变而改变,S极产生排斥力让锁芯扣住,这样设计的目的是在远程终端上也能通过电信号控制锁的开关——”——出自第三章
这里上锁以及开锁都会产生电流我觉得是个不错的伏笔,在第四案的密室里起到了关键作用。
17.煤气炉——这个落后的供暖设施架在东北角,由于平常没人常驻这里,自始至终没有开启
过。——出自第四章
我踩着一地木炭,径直向前走去,绕过尸体,我来到东侧墙——那个原本立着忏悔间的位置。
伸手轻抚墙面,砖石的砂土立刻像干燥的面包屑一样撒落下来。我沿着踢脚线向左看,原本洁白平整的墙面再无一处完好,只余爆炸震碎的裂缝和烟火熏出的道道黑斑。——出自第十二章
这个地方的伏笔非常细节与关键。明明是在东北角靠着东侧墙面的煤气炉,它在爆炸之后为何碎片完全没有一点是嵌进东侧墙面?所以通过细节逻辑切入分析只能是炉子被移动过位置。这也直接揭示出了第四案诡计的关键。
18.“大叔,不知你注没注意到那句话的另外一个细节。‘我知道你今天的那些话只是用来安慰我的’——凯琳在信中写的是‘今天’,而我是在19日上午找她谈的话,也就是说,这个所谓的‘今天’对我们来说其实是‘昨天 ’,可那封遗书的落款时间写的又是9月20日星期二,也就是今天,同一封信上描述的两个时间竟然不一致。我的想法是,她在头天晚上写这封遗书的时候过于犹豫,从前半夜一直磨蹭到了午夜0点之后,她在写最后一句话并查看时间的时候,已经从19日横跨到了20日这一天。这足以说明,她写这封信的时间只能是19日的晚间,而正是前不久发生的某件事扭转了她的想法,刺激到了她的神经……——出自第十五章
这一段根据第十章中凯琳的遗书上时间的不同分析出使其转变想法的契机具体时间点也是非常细节的伏笔。
列举到这里单个的细节逻辑切入点分析就暂时到这。其实本文中还有很多非常精彩由好几条逻辑链交错连贯在一起的演绎推理,比如破解推理第一案时通过沃尔德自己说出的“看到眼睛里有血丝”推理出其身处于有镜子的环境——祈祷室,而后根据其在自己床底装炸弹以及给克莱顿发的神秘邀约短信还有炸弹的爆炸当量等等推理出其的计划,以及藏身之处——祈祷室,还有根据沃尔德房间里明明藏了炸弹却还是没锁门,以及其早上出现的位置,凶手的动线等等,三线交叉验证逻辑推理出其一定躲在祈祷室,而后推理出第一案的诡计一定需要用到祈祷室。
还有包括凶手为什么那时候不杀沃尔德以及一直以来的各种红鲱鱼视角误导,多重心理诡计,以及结合第一案诡计手法再加上大量误导的复合型核心诡计等等等等。
上述逻辑由于和很多伏笔案件都相关联,达到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所以我也不好展开详细讲,包括核心诡计的具体,一来是如果三言两语简单讲述便失去了其带来的效果,浪费了本作这长久以来的蓄势,二来如果详细展开讲述那篇幅实在是太长,目前写到这里已经接近一万三千字了,如若全部展开怕不是要冲到十万字去了,所以剩下的部分,那些精彩的内容还请各位移步原文,原文解答篇的叙述也非常之清晰,本文真正做到了草蛇灰线,伏脉千里,相信各位即使已经看完一遍再去二刷也一定会有新的感悟与体会,也能从中学习到很多东西。
接下来我就具体说说本作的一些美中不足之处(毕竟我也算逻辑警察就让我出个警挑挑刺吧)
1.本作第一案的密室诡计可行性太低。我认为这就是本作中最可惜也是最严重的一个缺陷。这也是为什么我诡计分只能给到八分的原因,扣的这两分里百分之八十和这个有关。
先看看书中怎么解释这个诡计的:
“那座恶魔雕像带着下方的地板向南侧移动了10码的距离,同时这也就意味着——原本平整的地面让出了可以令‘某些东西’在那里移动的空间。”
我看到卡尔森的面容已经极度扭曲。
“现在再回看那些位于各个房间中的地板画,那些画的顺序按照《失乐园》的情节排列,与墙上这些油画一一对应。然而,六幅地板画的重点根本就不在于画作的内容,而是‘画框’的走向。”我声色俱厉,“为了满足「双十字架」机关的设计要求,地下室的棚顶与教堂的地面只用了一层高密度纤维板与浸渍脲醛树脂制成的强化地板隔开。如果将整座教堂的一楼地面视为一个滑块拼图,那横向的地板块就是左右移动的滑块,纵向的地板块就是上下移动的滑块,而礼拜堂中央那扇‘虚拟’的「地狱之门」——就是给所有滑块提供移动空间的‘移动槽’!”
“凶手在那天夜里一刀结果了克莱顿,再从他身上找出那把「路西法」钥匙将5号房房门反锁,之后,他来到礼拜堂用跟我同样的方法开启了「地狱之门」——”我对着哑然失声的人群说道,“之后的情形便不难想象了吧:凶手进到了地下室,沿着棚顶地板画框的纵横走向,一点点将‘洞口’从礼拜堂拼到了5号房的密室里!”
“那把钥匙是从下往上丢进室内的?”卡尔森如梦初醒,“怪不得会出现在台钟矮几的下面——”——两段均出自第十三章
看完这段其实最大的问题就是一个:地板凭什么可以移动?这里前文只说过:
十数双眼睛中迎来教堂中最震撼的一幕。只听恶魔雕像下方传出一阵轻微的齿轮与链条运作产生的机械响动,礼拜堂中心的整块地板唰的一声与地面分开,向上抬起了约4英寸的高度,接着地板下方的支架擎着裁剪得恰到好处的红地毯与雕像向南侧缓慢移动了10码的距离。
轮轴托着雕像从左右两扇摩赛克彩色花窗中间掠过,最终定格在以地板画形成的逆十字架的交点处,它原先所在的地面,已被一道幽暗的洞口取代。——出自第七章
并没有提过其他地板怎么样,你这一块雕像下方是专门用齿轮机械组设计过的到可以理解,那其他地方的地板为什么可以移动?并不是说你这里空出来了一块其他地方的地板就可以移过来补上了,这是地板不是七巧板,肯定还需要考虑承重之类的问题,虽然你写了底下有很多承重柱但这也并不是你地板可以移动的理由,一般的建筑为求稳定性地板各处也会和边缘用水泥或者其他东西黏在一起,像这样随便移动是不可能做到的。并且前文没有对应描述,公平性也会有略微的缺失。
为了满足移动撒旦雕像的机关模组,棚顶普遍采用了高密度纤维板与浸渍脲醛树脂制成的强化板。我想,重量感应器大概分别藏在雕像内部和油画后方的墙体里,如此巧妙且精致的设计颇具维多利亚的蒸汽朋克风格。——出自第七章
还有文中在描写地下室棚顶时的词汇形容的更不太像是可以移动的样子,个人认为有误导之嫌。
2.关于本文第二案中凶手的planb计划也就是上面说的一分钟之内打了三通电话的那里算是冷知识。
看看文中怎么说的:
我从容地解释:“当我们日常接打电话,捕捉到基站通信的电磁波信号时,手机的信号接收器便会持续产生一种电流,那就是‘射频电流’。此时通信协议下面,很可能会出现信号强度紊乱的现象,而这个信号强度又与通信连接建立的过程有关,如果通信的信号强度增强,那么射频电流也会随之增强。打个比方,在信号变差的时候,或者通话刚开始的时候,为了通信质量保持稳定,运营商的基站便会同步提升功率。很好懂吧?要是还糊涂着,你们也可以把它简单类比为电气设备的瞬时启动电流。总而言之,一开始的功率增长是最快的,那就意味着手机在刚收到来电显示的第一个瞬间——‘射频电流’将同步上升到峰值!”——出自第十三章
这种不属于常识的需要专业知识的推理最好还是不要用,不过我十分理解作者保留这段的原因,因为这段前面的逻辑切入点非常有意思,而且这也是整篇文章唯一一处用了冷知识进行推理的地方,所以也不用太过在意。
3.也是上述提过的关于第三案的视线密室他是通过第一章对于建筑外部的描写才能进行推理的,但是这里目前没有插图导致读者其实不太能理解,关于耶路撒冷十字长什么样作者也没法要求读者去自行百度。(不过这个问题和作者聊过是由于目前还没有找画师画插画,之后如果出版了会补上插画的)
4.这个其实不算是缺点或者漏洞吧,只能说是凶手可能被发现的一个地方,姑且也提一下。那就是在前期凶手炸毁半山腰的大桥时,当时失踪的康斯坦丁的尸体就被藏在那里,一开始是因为火势众人不敢上前探望,其实后面等火焰灭了之后那里说不定会留下什么线索吸引侦探前去调查,如果在凶手转移尸体离开前的那个节点侦探去调查那凶手就暴露了。(但是这也只是一种可能性,侦探当时也被其他东西吸引注意力了,所以去不去都能说通,毕竟尸体也没有其他地方可以藏)
5.“解决矛盾的方法很简单,我们设想一下,19号房里曾存在着这样一件物品,它具备以下特征:第一,它能快速且方便地将满地玻璃碴收拾得干干净净,或者能从根本上防止灯泡摔成碎片;第二,它可以吸收掉一个从四五码高的地方坠落的玻璃灯泡砸向地面时发出的绝大部分声响。”我睁大眼睛,几乎是在明示,“请问各位,这件物品的名称叫什么?”
“地毯!”众人齐声惊呼。
“完全正确,这就是我的结论——”我大声宣布道,“直到忏悔室一案发生之前,在19号房的地板上,都曾铺着一张地毯!”——出自第十四章
这里推理的过程以及最终的结果都没有什么问题,只是有一点跟上面一样,那就是凶手可能会暴露出疑点或者马脚。万一凶手再做到这个案子之前,这个案子也不是第一个案子,应该已经要过了一天之后,要是在这段时间内,霍尔斯跑到别人的房间里,或者别人跑到他的房间里也一样,又或者房间门开着,正好别人路过的时候,看到里面的装饰,反过来也一样,他不小心看到其他人房间里面的装饰,就会暴露出一个奇怪的点,为什么只有19号房间霍尔斯你的房间里面有地毯而其他人没有?不过这里即使暴露了问题也不大,很容易就能圆过去,因为教堂里本就湿气重铺个地毯也无可厚非。
而后文中还有一段:
阿丽莎仅仅是因为只给霍尔斯的房间铺地毯才暴露意图,呃,我不是在替她感到可惜……我只是想问,要是她早给我们所有人的房间都这么布置,是不是就能把这个行为藏叶于林了呢?”
我似笑非笑地回答他:“埃尔德里奇先生,其实我之前跟你一样这么疑惑过,因为我相信,以阿丽莎小姐的头脑,不会连这么简单的方式都想不到。但我之前也说过了,推理要从大局观出发,这一次的行动是更隐蔽了,可该不该考虑此举对第一案的影响呢?假如阿丽莎小姐给所有的房间都铺上地毯,将会出现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5号房的钥匙没法顺着「地狱之门」的洞口丢进密室里!”——出自第十四章
乍一看好像没问题,那凶手既然都能搭着梯子(木箱)上去了为啥不能用手或者啥工具把地毯先撑开一部分再把钥匙扔上去呢?
6.放弃这间被凶手盯上的卧室,另觅一个藏身之处才是眼下最好的办法。问题来了,岛上总共就这么大点地方,他应该选择藏在哪里?
“狂风暴雨的室外可以不做想了,教堂里面又有哪些地方适合藏匿?礼拜堂这种公共空间可没法让人放心,若论及私密空间,则要符合一个要求——那就是钥匙必须时时刻刻掌握在自己手里。”我匿笑一声,“这样一想,除了黎间的卧室之外,符合条件的房间不就只剩一处了么?”
“祈祷室——”卡尔森一脸惊愕,“沃尔德嘴里的‘好主意’,难道就是一整晚都躲在祈祷室里?”——出自第十五章
其实这里大概率确实是祈祷室,但是其实还有一个地方也完美符合以上条件,那里就是——祭衣室。祭衣室的钥匙一直挂在外面,并且他只有一把钥匙连备用钥匙都没有,而且钥匙也是不能复制的。不过这里凶手也能做出对应措施就是提前先取走挂着的祭衣室的钥匙然后藏起来,但是如果这么做的话又会多露出一条线索破绽,为何钥匙突然不见了?
7.第一:如果额外准备一柄宝剑,她得怎么做?不难想象,她需要在来的时候把它小心翼翼地藏在行李中,在杀掉克莱顿后处理掉上面的血迹,再次藏起来以备下次使用,等最终作案彻底结束后,还要找一个地方尽量不留痕迹的把这柄剑销毁。教堂里本来就有一柄能当作凶器的宝剑,作为祭司,她在上面留下再多痕迹也不足为奇,更不用劳心费神去思考要把它藏在哪,又何必选用这种无论是时间成本、精力成本,还是风险都大于前者的方式?
这里其实本身表达出来的逻辑就是凶手不该用宝剑要用匕首其实是没问题的,只是这一段话叙述说的有点不对,因为你宝剑本身放在雕像上你去拿放都伴随着被发现的风险,跟你是不是祭司身份没多大关系,而且雕像上宝剑没了比较显眼,也容易被发现。
8.“最后一道提示,”我说,“房门内部锁的旋钮和煤气炉开关的旋钮,可同样都是‘旋钮’——”
这里的问题是前文根本没有描写过煤气炉的旋钮以及门上的旋钮具体长什么样,大小形状都是怎样的,还有旋钮旋转的方向是不是一致的,因为旋钮的形状样式不同的种类有很多,方的、圆的、椭圆的、锯齿边的、薄片型的等等,而且大小也不一定一样,这里要是形状不一样被害人一模上去不就露泄了,诡计就不能成立了,这里也是公平性略微缺失。(当然我也能理解作者,这个地方确实不太好改进,如果加上描写可能就太明显了这里)
9.“诚然,17号房的窗户并非反向,作案环境自然没有忏悔室那般理想。但在整个计划中忏悔室只能利用一次,想要实施同样的‘暗示’,主要问题其实在于如何处理窗户上。”
“这好办,拿墙纸把窗户封住,然后在另一侧挂上窗帘不就——也不对……”艾伊说着说着,自己打断了自己,“呃,光线问题怎么办?把窗户挡住,屋里不就一片黑了?又没条件制造出所谓的‘月光’……”
“天黑了怎么办?”我笑着说,“当然是开灯了。”
他依旧不解:“开灯?那现场岂不是会直接爆炸了?”
“你要搞懂其中的原理,此处需要的不是进行‘开灯’的动作,而是提前把灯打开。煤气会爆炸,是因为接触到了明火或者电火花。当灯长亮时,电气回路趋于稳定,并不容易引发事故,而真正会产生电火花的动作,其实是按下电源开关的那一刻——”我详尽地说道,“当电源开关闭合的瞬间,二者之间的电场力逐渐增强,在他们接触前,必定有一个距离电场力等于自由电子束缚的时刻,此时自由电子将突破金属束缚,破空跳跃到另一侧的金属上——即电火花产生,在物理学上,这被称为尖端放电现象。”——出自第十四章
虽然这个planA已经失败了,所以也不影响前文后续的推理,不过这里依然是有些小问题的。首先在之前的第四案一样的手法之所以可以成功很大程度上是依靠了房间里面没有灯光,被害人不敢开灯,所以看不清。但是这个地方却是一直开着灯的,就算窗户可以用上面的方法糊弄过去,那你门呢?你不得在对面墙上搞一个假门吗,这里又该怎么操作?答案是没办法,文中也直接没有处理这个问题跳过了,建议改进的话可以想办法更改一下光源让光弱一些。
还有一点就是这里图上的门的位置画错的,一楼所有的这些客房以及祈祷室的门都得改一下,要像二楼一样把门的位置画在侧边角落靠墙,不能放在墙壁中间,否则这个搬炉子误导诡计也不能成立。(这里也与作者交流过纯粹是画错了,改一改就行,问题不大)
10.这个也不算是缺点,就是帮忙解释一下。因为剧情动机部分还没有写完,后续还会有反转的内容,会解释之前的一些问题,比如为何克莱顿莫名其妙的要把自己做的事情所有情报全部一股脑告诉修女等等,因为现在是未完成版还剩下一个结尾,所以这些问题的答案就敬请期待吧。
好了,我能找到的所有小缺点以及可能是缺点的部分都已经说完了,接下来分享一些有意思的小点。以此来表达作者的严谨务实精神,下面要说的几个点都是读者看完可能会产生疑惑的,但是解答篇里却碍于逻辑表述没有明确提过的点,但是这些问题的答案其实都可以在原文前面发现对应的伏笔。
1.最后的核心诡计部分的心理误导需要其他人都只认识自己的钥匙长什么样,但是其实文中有些人物并不是第一次来到教堂,有没有可能有人会记住两年前自己拿的房间钥匙长什么样子呢?
这里看前文第一起案件被发现时众人的反应就可以知道,当时没有一个人知道具体的房间指代对应的钥匙,伊坂当着众人的面却还是一把一把试到了最后才打开门,可见其他人是真的不记得了。
2.比如有人可能会有疑问教堂的后门难道不挂门闩就一定会被风给吹开吗?有没有可能正常关上也不会被吹开。请看原文的第十二章片段:
从后门回到教堂内,刚合上门就又被强劲的风吹开一条缝,我再次关紧后门,挂好门闩,卡尔森正站在8码外的主祭台上用一脸若有所思的神情打量着我。
从这一段的描述就能看出只要不挂门闩就是会被吹开的,后门没有锁舌。
3.在第三案凶手的行动需要在大白天一个人将尸体从半山腰运输到后门的墓地,期间要是被人从窗外看到了怎么办?请看原文第六章片段:
我望向窗户,那片发糊的彩色玻璃上已看不清纹理,唯有水流如注。
白色的水汽渗透进屋子,我侧身躺在床上,把手伸向外套口袋,从中掏出卡尔森昨天晚上交给我的那张揉作一团的暗号纸。白天的事态一发不可收拾,让我根本无暇顾及解暗号的事情。
通过这段的描写可以看出来首先房间里的所有窗户都是彩绘的有彩色的玻璃,本身就看不太清楚外面,并且由于雨水还把本就不清晰的窗户变得更加模糊了,虽然你可以说有人可以打开窗户往外看,但是外面在下大雨谁没事随便开窗?起码说明了直接往窗外望是什么也看不见的,凶手被发现的可能性也没有那么大。
4.请看原文这一段:
只要回顾一下三起案件的案情就非常清楚了:5号房的密室,是我们俩先闯进去的,也是我第一个在台钟矮几下找到的「路西法」钥匙;圣器室爆炸时,所有人都向二楼跑去,而在康斯坦汀的尸体出现在主祭台之前,是我们俩最后一个上的楼;同样,在忏悔室的密室里,也是由我们两个率先闯进去勘察现场,并由我找出了「耶稣鱼」钥匙。这下,你意识到以往的种种情形在其他目击者眼中意味着什么了吗?”——出自第十五章
从这里看你可能会产生一个问题,其他密室侦探为了保护现场总是第一个进入并且不让其他人进入还好理解,可是这里凶手在第三起案件的视线密室时是如何做到保证侦探二人组最后到达现场的呢?
虽然即使保证不了这个其他人也还是会因为别的多起密室杀人事件而认为侦探二人组是凶手。但是这一点其实在前文也有伏笔描述,请看第五章片段:
——嘭!
我的话被一声巨响硬生生打断。
我睁大眼睛与卡尔森四目相对愣住了两秒,接着窸窸窣窣的人群嘈杂声从远处传来,掩盖住了那道在我脑中渐渐变淡的回音。
仅此一下,17号房就像脆弱的化石标本受到了剧烈撼动一样,顶棚的水泥墙面大面积开裂,整片墙皮脱落拍到了地面上散成碎渣。如果我和卡尔森在搜查的中途没有将位置换到这间祈祷室里,刚才的那下塌陷足以让我们严重受伤。
更重要的是,就在史蒂文遇害后的短短几个小时,再一次发生了同样的事件……
这时虽然凶手保证不了侦探二人是否会一直呆在里面调查,但是当时除去他们二人其他人大部分都是在二楼餐厅里面喝茶,只有侦探二人组离得最远,并且如果他们没有正好去祈祷室,那么他们就会被塌陷给压住,肯定需要费一段时间才能出来,不管怎样都应该是最后一个到的,并且凶手本意也只是想把锅甩给缩在房间里不出来的阿利克太太以及凯琳二人,侦探二人组的误导则是附带的二层计划。所以这个问题也可以通过前文的伏笔解释清楚。
最后的最后,就让我来谈谈想说的一些话。
说来惭愧,本人作为世界上除作者以外第二个拿到断罪原稿的人,也就是大概一年多以前吧,直到最近前两天才刚刚看完断罪,在这里对惠麻哥说声抱歉。也是有因为一些其他原因,但主要之前没看是因为还没写完嘛。(而且我还是目前唯一一个自己推理出本作核心诡计的人嘿嘿,虽然惠麻哥也给了我很多场外的提示,也感谢惠麻哥给我送的书qwq)总之我花了一周的时间仔细阅读完了断罪,在看完后我深深的被作品的质量以及作者这精益求精,对于推理无比热爱的精神所感动。在这段时间我也与作者交流了很多,也通过这本断罪学习到了很多,所以我由衷的感谢作者也是我的朋友别所惠麻可以创作出这部作品,世界上能有这么好的一部推理作品被我看到我也感到非常的荣幸,这段看书以及一起交流的日子也一定是我最宝贵的回忆,看完这本书我也看到了希望,看到了国推成功走出国门走向世界舞台的希望。
最后我也由衷的相信,属于中国推理的黄金时代已经离我们不远了,你我皆是这个时代的见证者。
愿与诸君共勉。
半解
202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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