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对私有财产的致命攻击:Posner, 乔治,共同财产自评估税(COST)
按照传统经济学的思想,降低赋税、减少调控,能够增进财产配置的效率;而提高赋税、加强调控,能够减少贫富悬殊,但效率和平等互相抵触,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没有一个方法可以同时增加效率、减少不平等。
一个大胆的、异端的思想出场:芝加哥大学法学教授Posner(及其合作者、微软的经济学家Weyl)提出:当前世界各国的社会经济问题在于:私有产权过于强大造成垄断,破坏了市场竞争。因此治理措施是:限制私人产权以增进财富分配效率,同时促进平等。
这个想法认为:当代私人财产制度的一个重大弊病是:土地和财产拥有者的所有权是绝对的,无法强迫其转手,因此导致大富翁对中心区域地标性的地产具有了绝对垄断的权力,从而这些财产也经常不能够按照市场经济的最优配置原则自由流动。于是提出了一个“共同财产自评估税”(COST)体制:财产拥有者对自己的财产做出价值评估并公布,然后再按照该评估缴纳财产税。其次,如果有人愿意以公布的评估值收买该财产,拥有者就有义务出卖该财产。所取得的税收可以以福利的方式返还给社会。
这个想法绝妙了:人们当然希望少交税,因此会倾向于低报自己的财产的估值;但人们出卖自己财产时,又倾向于高估自己财产的估值。实施上述COST制度,强制将两个估值等同,业主就会仔细考虑自己拥有该份财产是否物有所值,是评高价、交重税,安全地拥有该财产,还是评低价、交轻税,但随时准备将财产转卖给更需要它的人。于是,一轮交易后,所有的财产都会流向最值得拥有它们、能够靠它们创造最多财富的业主手中,市场交换实现了效率;其次,囤地、炒房的现象一扫而空,社会告别垄断现象。
这个想法的妙处还在于:它实际上是降低了私人产权的绝对性,相当于全社会对房地产拥有一定的调度权力。此时对房地产的拥有,已经不是绝对的拥有,而是相当于半拥有、半承租。根据自评估产生的房产税相当于付给全社会的租金。同一套财产,谁付得起最高的租金,就租给谁,由市场说了算。
当然,也有人批评这个方案:除了资源最佳配置之外,房产还具有为业主提供安全感的功能,如果会被随时收买,那这个功能就被破坏了。还有,在COST体制下,一个社区的传统、文化和归属感也很容易被瓦解。
不过,这个大胆和异端的想法给我们带来的启发还是主要的:它继承了非主流的经济学家亨利.乔治的思想,这包括:平等和效率并不矛盾、绝对私有产权导致垄断并对市场经济有妨碍、土地升值带来的财富应属于全社会等等。
参考:Posner, Eric, Glen Weyl. 2018. Radical Markets: Uprooting Capitalism and Democracy for a Just Society.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